陳桷

陳桷

陳桷(1091~1154)名緯,字季壬,溫州平陽(今屬浙江)人,卜居京口(今江蘇鎮江)。政和二年上舍,進士及第。歷仕宣和提點福建路刑獄、高宗禮部侍郎,忤秦檜罷官,後知襄陽府、充京西南路安撫,改知廣州,未至卒。桷寬洪蘊藉,以誠接物,而淡於榮利,自號無相居士。桷著有文集十六卷,已佚。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陳桷,原名緯,探花,官至宋禮部侍郎,柘榮湄洋陳氏四世祖,力主抗金,三平兵亂,史稱“一方以安”。拒收三萬八千貫番寶,上嘉“守介不移”,在溪坪故居敕建騎街坊,為千古廉吏。

(陳起興) 翻開柘榮歷史名人檔案,最富傳奇色彩的要算湄洋陳氏四世祖、宋禮部侍郎陳桷公。他原名緯,又名文通、季壬,字千一,自號無相居士,宋元祐五年(1090)年出生官宦世家,自幼接受良好的家教,政和二年(1112)、22歲就高中三鼎甲探花。先後在翰林院秘書省擔任文林郎、校書郎、著作左郎等職,被授予太學府五經正博士;之後調任開封府冀州兵曹司、工部虞部事,參與軍政事務,政績卓著,深得朝庭信任,成為宋朝一顆政治明星。但他極力主張抗金,與朝廷主和派思想格格不入,五次被貶,政治生涯頗為坎坷。

第一次是宣和七年(1125),北宋與遼國簽訂"澶淵之盟"後,因不甘國土被奪,便暗中與金國聯手滅掉遼國,以為從此天下太平,命令多處邊防軍隊撤離,並立下禁令:“凡是談到邊防事情的,就流放到三千里之外……”。金國早想入侵中原,派使者到宋朝密探軍情。陳桷護送金使者回國到達邊境時,看到大量的金國士兵,深感國家危難在即,立即派人上報軍情,觸犯“禁令”被被下放回福建老家,擔任福建路刑獄、提刑等職。第二次是紹興二年(1132),秦檜為謀取宰相職位,力排主戰派官員,陳桷不願順從權貴,遂以身患疾病為由到江西九江主管太平觀禮儀。第三次是紹興五年,擔任龍圖閣士,參與編纂《宋太宗御書》,又因與秦檜政見不和,再次被下放擔任福建泉州知府。第四次是紹興十一年,擔任禮部侍郎期間,參與太常寺討論朝廷禮儀制度。秦檜認為陳桷觀點與主戰派的論調如出一轍,最終把他與持有異見的吏部、禮部尚書等一批官員罷免下放。第五次是襄陽金州、房州出現兵亂,陳桷考慮若不及時制止,事態將更加嚴重,立即派兵平定,然後上報朝廷,被秦檜揪住把柄,從中作梗,陳桷只好稱病辭職,任秘閣修撰。真可謂“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使我不得開心顏”。

陳桷儘管屢次被貶,但與生俱來的英勇無畏、浩然正氣絲毫沒有改變。靖康元年(1126),金國入侵中原,朝廷急忙向福州調譴援軍,然因軍糧發放不足,部隊統帥柳廷俊被手下叛亂士兵殺死,福州府很多官員紛紛逃跑。陳桷卻處危不驚,獨自置身亂兵之中,喻於禍福之理,終於說服叛軍,可是叛軍要求上報說是“統率自殺”。陳桷睿智機變,一邊順從其要求,一邊迅速派人上報說:“前面上報的情況不實”,等待朝廷處置。朝廷認為陳桷善於應變,不予治罪。陳桷馬上調譴部隊,順路追殺為首叛亂者20多人。建炎三年(1129),亂臣苗傅等帶領士兵準備造反的事件敗露後,逃亡躲到福建。陳桷到建陽執行公務時,在當地人的舉報下,將他抓獲交給朝廷處理。建炎四年,福建轉運司扣發公款,負責人被殺,陳桷再次平息兵亂。所以歷史稱他具“保一方平安”之偉功。

陳桷一生經歷豐富,仕途坎坷,但無論置身何處,不管是提拔重用,還是被貶下放,始終以履行職責為天職,大膽進言,勤於政事,功績卓著。紹興三年,任戶部金部員外郎,當時社會物貴而錢幣不足,私人鑄錢盛行,銅錢外流嚴重,朝廷一籌莫展。為此,他建議朝廷專設管理機構,加強銅的積累和鑄錢數量,限制民間私自鑄錢,有效緩解了財政困難。然而,由於秦檜等保守派力行求和之策,致使多數官員大敵當前,無視國恨家仇,拘於小節,得過且過。陳桷又進言:“當今國家之根本國策,應加強政務以抵禦敵國入侵,不當以瑣事影響朝廷大事。”在軍事政策方面,他建議“加強軍隊整頓,關鍵在於爭取民心擁護。”陳桷的政治主張和理財能力,深受高宗賞識,被調到兩浙西路任提刑官,又提為禮部四品太常少卿。然陳桷不因深受皇寵,曲意奉承,仍然大膽直言朝廷弊病:“要端正社會風氣,首先皇宮生活要節儉,禁止鋪張浪費”。高宗打算把新編的《徽宗御書》藏於敷文閣,陳桷堅決認為此事多有不妥,希望能嚴守祖制。接著又諫言皇家祀典,認為朝廷三年一次的合祭祖應該用牛,要求恢復以牛祀典,此建議被朝廷採納。

陳桷不但心繫國家安危,體恤民情,為民造福,更是清正廉明,堪稱一代廉吏。紹興十五年,調任襄陽知府,兼京西路安撫使。當時襄漢地區連年兵災,民不聊生,以致農民戶數銳減至平時的二十分之一,而稅收並無相應減輕。他挺身而出,為民請命,實行減免稅政策,深得民心。接著又遇漢江決口,洪水泛濫,大片田地和民房淹沒,他親身率領兵民一起修築堤壩,有效防止了洪災蔓延。紹興廿四年(1154年),擔任廣州布政司副使期間,有上百艘外國商船在海上遇險,他親臨海邊協助搶救,並專門搭蓋五十多間房存放搬運上岸的貨物,還派人守護,提供茶飯。商人深為陳桷義舉所感動,相贈價值3萬8千多貫的寶物,他當場拒絕,並如實報告朝廷,廣州廉舉楊送詩讚道:“囊槖來時似去時,如公清白古今稀。身如竹葉心如水,不帶江南一線歸。”位於福鼎管陽廣化寺的陳桷墳墓由朝廷調集福州府等地三千多官民採石營造,該墳地系陳桷生前向馬家契賣,曾吟有《廣化寺》詩:“高山不受暑,秋到十分涼。望外去程遠,閒中度日長。寺林投宿鳥,山路自歸羊。物物皆自適,羈愁逐異鄉。”陳桷墳場四至範圍及朝廷參加葬禮官員、御扎敕書及敕譜等如同陳桷一樣葉落歸根,均已載入柘洋湄洋《陳桷官譜》中。朝廷十分讚賞,委以重任,讓他以護國左侍郎和兵部尚書大丞相身份去廣南路擔任經略安撫使(二品官),陳桷不顧年老體弱和路徒艱險,終因操勞過度,不幸在前往廣南路的途中逝世。

陳桷生前命運多舛,死後獲得殊榮。宋皇特批以一品爵位給以國葬,並下詔書千里護送靈柩,要求“各州衙衛沿途開路,逢水造橋,逢州州接,逢縣縣迎”。朝廷還在陳桷故居探花府第門前建設跨街石夾坊,上有皇帝親筆題字“守介不移”和金書陳桷名字,《宋史》稱他“其節有足稱”。近一時期,《一位不該被歷史遺忘的清官》等文章在《福建文史》等刊物發表以後,陳桷的廉吏形象已逐漸被八閩兒女所傳誦。

相關事件

陳桷像 陳桷像

陳桷身經哲宗、徽宗、欽宗、高宗四朝。繼之五世仕宦,幾與南宋王朝相終始。陳桷原名緯,又名慶隆,字季壬(一作季任),號存隆,蒲門(今蒲城鄉)人。幼年從父就讀,後入太學。政和二年(1112)殿試第三名,授文林郎,冀州兵曹參軍,歷太學正、博士、秘書省校書郎、著作佐郎、著作郎、尚書虞部員外郎,進為禮部郎中。政和八年,在提點福建路刑獄任上,值福州防秋兵變,謀殺安撫知州事,陳桷不計個人安危,親入亂兵中,曉以法理,權以利害,導以去從。亂兵要求謊奏“帥臣自斃”以免罪,陳桷佯諾;卻派員飛章上奏,自責前奏不實以請罪。朝廷使自行處置。陳桷趁亂兵調走時,追殺其中首犯二十餘人。

紹興三年(1133),其被召為金部員外郎,升郎中。陳桷不顧及自己官卑職小,上奏:“今當專講治道之本、修政事以攘敵國、不當以細故勤聖慮如平時也。”“刺史、縣令滿天下、不能皆得人、乞選監司、重其權、久其任。”四年、除起居舍人、改太常少卿、又陳述“攻守二策、在於得人心,修軍政。”五年至九年,歷任泉州知州和兩浙西路提刑、福建路轉運副使。每到任、就立即檢查利弊,提出改革意見,如“乞置鄉縣三老以厚風俗”和“重侈靡之禁”等等。

紹興十年到十四年召為太常少卿和權禮部侍郎。在討論普安郡王出閣禮例問題上,秦檜懷疑他附與故相趙鼎舊奏意見,遂向高宗進讒,誣以“不詳典故、任意懷奸”,將陳桷與同政見6人一起罷官。不久改秘閣修撰、提舉太平觀。

紹興十五年起、知襄陽府、充京西南路安撫使。當時襄漢地區在連年兵火之後、戶數已減至承平時二十分之一、而賦稅卻有增無減。陳桷請重行減免、深得民心。未幾,又值漢水泛溢,田園淹沒,廬舍飄蕩。陳桷年已五十,仍率領兵民修築堤岸,平息了水患。十六年,以疾乞祠,復秘閣修撰。提舉太平觀。二十四年,知廣州,充廣南東路經略安撫使,未到任而卒。著有《無相居士文集》,已散失。

《廣化寺》

山高不受暑,秋到十分涼。

望外去程遠,閒中度日長。

寺林投宿鳥,山路自歸羊。

物物各有適,羈愁逐異鄉。

宋史文載

陳桷,字季壬,溫州平陽蒲門(今蒼南蒲城)人。以上舍貢辟雍。政和二年,廷對第三,授文林郎、冀州兵曹參軍,累遷尚書虞部員外郎。

宣和七年,提點福建路刑獄。福州調發防秋兵,資糧不滿望,殺帥臣,變生倉卒,吏民奔潰,闔城震駭。桷入亂兵中,諭以禍福,賊氣沮,邀桷奏帥臣自斃,桷詭從其請,間道馳奏,以前奏不實待罪,朝廷以桷知變,釋之。叛兵既調行,乃道追殺首惡二十餘人,一方以安。建炎四年五月,復除福建路提刑,尋以疾乞祠,主管江州太平觀。

紹興三年,召為金部員外郎,升郎中。時言事者率毛舉細務,略大利害。桷抗言:“今當專講治道之本,修政事以攘敵國,不當以細故勤聖慮如平時也。”又言:“刺史縣令滿天下,不能皆得人,乞選監司,重其權,久其任。”除太常少卿。又陳攻守二策,在於得人心,修軍政。

五年,除直龍圖閣、知泉州。下一年,改兩浙西路提刑。乞置鄉縣三老以厚風俗,凡宮室、車馬、衣服、器械定為差等,重侈靡之禁。八年,遷福建路轉運副使。

十年,復召為太常少卿。適編類徽宗御書成,詔藏敷文閣,桷以為:“舊制自龍圖至徽猷皆設學士、待制,雜壓著令,龍圖在朝請大夫之上,至徽猷在承議郎之上,每閣相去稍遠,議者疑其不倫。直敷文閣者綴徽猷則與諸閣小異,除之則班列太卑,欲參酌取中,並為一列,不必相遠,庶幾名位有倫,仰稱陛下嚴奉祖宗謨訓之意。”又言:“祫祭用太牢,此祀典之常。駐蹕之初,未能備禮,止用一羊,乞檢會紹興六年詔旨,復用太牢。”

十一年,除權禮部侍郎,賜三品服。普安郡王出閣,奉詔與吏部、太常寺討論典故。桷等議以國本未立,宜厚其禮以系天下望,乃以《皇子出閣禮例》上之,或以為太重。詔以不詳具典故,專任己意,懷奸附麗,與吏部尚書吳表臣、禮部尚書蘇符、郎官方雲翼丁仲寧、太常屬王普蘇籍並罷。尋以桷提舉江州太平觀。

十五年,知襄陽府,充京西南路安撫使。襄、漢兵火之餘,民物凋瘵,桷請於朝,以今之戶數視承平時才二十之一,而賦須尚多,乞重行蠲減。下一年,金、戶兵叛,桷遣將平之而後以聞。漢水決溢,漂蕩廬舍,躬率兵民捍築堤岸,賴以無虞。以疾乞祠,除秘閣修撰、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二十四年,改知廣州,充廣南東路經略安撫使,未至而卒,年六十四。

桷寬洪醞籍,以誠接物,而恬於榮利。當秦檜用事,以永嘉為寓里,士之夤緣攀附者,無不躐登顯要。桷以立螭之舊,為人主所知,出入頓挫,晚由奉常少卿擢權小宗伯,復以議禮不阿忤意,遽罷,其節有足稱。自號“無相居士”。有文集十六卷。子汝楫、汝賢、汝諧。孫峴,以詞學擢第,官中書舍人、直學士院。

朝祭官葬

紹興二十四年(公元1154年),陳桷在廣南東路赴任途中病逝,享年六十四。陳桷官葬於宋紹熙三年(1192年)八月初六日申時,南宋臨安府朝廷官員有戶部侍郎吏宣官、按察司、保官、布政司使、福建道南察院、奏官、當府太尊宋宗紹、胡景存、蕭東保等;六部尚書左右侍郎潘景琳、范整、金廣文等;朕、臣、國、部、司、府使楊宗美、李成等;光祿、太常、鴻臚寺卿高真、劉存等和長溪縣、羅源縣、福清縣、溫州府文昌、王再顯、高永昌等地方官員,其中八抬大員二十四人、四抬大轎八人,及隨從、轎夫、馬夫等近千人,千里迢迢來到長溪二十四都廣化墓,為榮爵護國給陳桷施以朝祭官葬之禮。

陳桷墓

陳桷墓 陳桷墓

陳桷墓 位於福鼎縣管陽鎮廣化村,建於南宋。墓西北向,“風”字形,占地約14.4平方米。原墓四周有大型石雕群,多數已被盜(部分石雕被當地村民抬到村中保存)。墓前現有大型石將軍1尊,石虎、石馬各2隻(已移動),墓外觀結構基本完好。1988年,福鼎縣人民政府公布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品讀鄉土人物

陳桷 陳桷

站在前人的墓前,容易激發玄想和幽思。墓裡面躺著的,是一個曾經像我們一樣活生生的人,那么,這個人走過怎樣的一生?顯赫抑或平凡,幸福順遂抑或困厄纏身?他(她)生前有哪些值得我們記住的故事?有哪些值得我們追思的品質?而最容易觸動一個人的靈魂的是,不管是什麼樣的人生,一個人最終走向這墓地,走向死亡的空靈虛無,那么生的意義何在?是的,站在墓前,相信許多人都會有這樣直逼內心的拷問。歷史和現實,死去的和活著的,從來沒有停止過對話和交流。

今天,我就站在陳桷的墓前。這是一個深秋的傍晚,太陽掛在我左手邊的山峰上,暖暖的餘暉穿透雲層,灑在墓周圍草木的枝葉上。

墓在福鼎市管陽鎮廣化村馬鞍山的半山腰,坐北朝南,像一位慈祥的老者,注視著對面一組筆架形山峰和腳下的一塊園地。園地里,稻穀閃耀著金色的光芒,番薯的葉子卻還青翠,不過土裡的果實也已經成熟,等待收成。墓旁有石將軍、石虎、石馬與他做伴。

墓以塊石為環,組成一個大大的“風”字,簡樸莊嚴。墓碑是極平常的石頭,經時光的風化,越發地樸陋,而碑上的字卻還能辨認,有“宋禮部侍郎緯陳桷公之墓”、“宋紹熙三年八月初六甲子日申時安葬”、“清道光廿三年十一月十二日卯時重修”等。

當年,陳桷選擇廣化馬鞍山這個地方作為他的最終棲息地,肯定無法預料,800多年後的一天,有一位小老鄉會到這裡來看他。兩省生死地,千年老鄉情。我面對著墓碑,心裡洋溢著崇敬和溫情。

宋元佑五年(1090年),陳桷生於浙江省平陽縣的蒲門(現劃歸蒼南縣)。

蒲門為蒲城的古稱,明洪武二十年(1387年)為抗倭建城,此後,蒲門逐漸改稱蒲城。蒲城城門外西南方向有一個村莊就叫做廈材村,陳桷就出生於此地。

廈材村現屬蒼南縣沿浦鎮,我出生的村莊白蓬嶺原屬雲亭鄉,後亦併入沿浦鎮。我的姑媽從白蓬嶺嫁到廈材,我國中三年在廈材附近的沿浦中學就讀,時常出入姑媽家裡。廈材靠山面海,村前是一塊小平原,土壤肥沃,一條小河繞村而過,流向沿浦灣。山上水果飄香,河中魚蝦肥美,田裡莊稼茂盛,在我少年的記憶里,廈材溫馨祥和充滿詩情畫意。

一方水土養一方人。在這樣的環境裡,陳桷在父親陳懿(以通直郎致仕)的教導下努力讀書,政和二年(1112年),22歲的陳桷中了進士,而且是廷對第三名,即俗稱的探花。

從此,陳桷走上了仕途,歷任冀州兵曹參軍、太學正博士、秘書省校書郎、著作佐郎、禮部郎中……到紹興十一年(1141年)他已是“賜三品服”的禮部侍郎……紹興十三年又開始起起落落,二十四年(1154年)改知廣州,充廣南東路安撫使,未到任而卒,享年64歲。

現管陽鎮溪頭、元潭、乾頭等地都有陳桷的後裔,我在溪頭村陳氏宗祠中翻家譜,讀到《雁溪鼻祖護國禮部侍郎陳桷公志略》一文。文章講到,陳桷去世後,“御筆扎仰各州衙銜哀迎送,起倩車夫運送靈柩,沿途開路,遇水造橋,逢州州接,逢縣縣迎,安葬於福建省長溪縣二十四都廣化寺後馬鞍山。敕差福州二衙軍一千人,車夫數百人,敕命送葬官員三十二位:禮部尚書左侍郎呂成、禮部尚書右侍郎劉謙、兵部尚書左侍郎雲福存、刑部尚書左侍郎陳鐸……”

如果家譜中的這篇文章所記屬實,可以想像,靈柩到達的那一天,廣化沸騰了。這個偏於東南沿海山區一隅的小村莊,何曾同時來過如此多而高級的官員,何曾有過如此隆重而盛大的葬儀!

陳桷於紹興二十四年三月十九日辭世,紹興是南宋第一個皇帝高宗趙構的年號,那是一個中原板蕩,內憂外患頻仍的動亂年代,趙構面對北方金人的侵略,奉行苟且偷安,忍辱求和不思恢復的政策,但對主戰派成員陳桷卻頗為青睞,由此,陳桷去世時才可能有如此龐大的送葬隊伍。

《宋史》載:“桷寬宏蘊藉,以誠接物,而恬於榮利。當秦檜用事,以永嘉為寓里(註:秦檜一度充任溫州知府),士子夤緣攀附者無不躐等顯要。桷以立螭之舊,為人主所知,出入頓挫,晚由奉常少卿,擢權少宗伯,復以議禮不阿忤意遽罷,其氣節有足稱。”

政和八年(1118年),在提點福建路刑獄任上,值福州防秋兵變,謀殺安撫知州事,陳桷親入亂兵之中,曉以法理,權以利害,導以去從。亂兵要求謊奏“帥臣自斃”以免罪,陳桷佯諾,卻派員飛章上奏,自責前奏不實以請罪。朝廷使自行處置。陳桷趁亂兵調走時,追殺其中首犯二十餘人。兵變由福州知州剋扣軍糧激發矛盾引起,多少有點“官逼民反”的正義色彩,陳桷平息這樣的兵變,功過是非,留待歷史評判;我所敬佩的是,陳桷平息兵變所表現出的超人膽略和果敢性格。

紹興三年(1133年),被召為金部員外郎,升郎中。陳桷不顧自己官卑職小,上奏:“今當專講治道之本,修政事以攘敵國,不當以細故勤聖慮如平時也。”“刺史、縣令滿天下,不能皆得人,乞選監司,重其權,久其任。”四年,除起居舍人,改太常少卿,又陳述“攻守二策,在於得人心,修軍政。”五年至九年,歷任泉州知州、兩浙西路提刑、福建路轉運副使。每到任,便立即檢查利弊,提出改革意見,如“乞置鄉縣三老,以厚風俗”、“重侈靡之禁”等等。

紹興十年到十四年召為太常少卿、權禮部侍郎。在討論普安郡王出閣禮例問題上,秦檜懷疑他附和故相趙鼎舊奏意見,遂向高宗進讒,誣以“不詳典故,任意懷奸”,把陳桷與同政見6人一起罷官。不久,改秘閣修撰,提舉太平觀。

紹興十五年起,知襄陽府,充京西南路安撫使。當時襄漢地區在連年兵火之後,戶數已減至承平時二十分之一,而賦稅卻有增無減。陳桷請重行減免,深得民心。未幾,又值漢水泛溢,田園淹沒,廬舍飄蕩。陳桷年已五十,仍率領兵民修築堤岸,平息了水患。

陳桷自號“無相居士”,著有《無相居士文集》16卷。文集已經散佚,時下流傳的作品只有兩首詩。其一《廣化寺》:“山高不受暑,秋到十分涼。望外去程遠,閒中度日長。寺林投宿鳥,山路自歸羊。物物各有適,羈愁逐異鄉。”其二《合掌岩》:“合掌仙峰插漢高,下臨滄海壓波濤。看來疑是金仙子,無相光輝禮玉毫。”

廣化寺在陳桷墓前的空地上,現已無存。《陳氏宗譜》的《陳桷公志略》說廣化寺為陳桷“晚年將魏化田產基地舍建”,看來,陳桷真是偏愛這個地方,我猜想,這塊墓地應該也是他生前受秦檜排擠隱居此處時所定。合掌岩在他老家,也就是我老家的後門山上,兩塊如雙手合十的巨石傲立山巔,面對茫茫東海,俯視閩浙兩省,卓然一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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