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楊家坪拆遷事件

重慶楊家坪拆遷事件是一件發生在中國重慶市關於土地強制徵用的拆遷事件。開發商為迫使一不肯搬遷的住戶最終遷離,在住戶宅房周圍開挖基坑,使之成為了高於地面十餘米,像口大釘子的“孤島”。但自2007年2月26日以來,一組以“史上最牛釘子戶”為題描繪該住戶境遇的圖帖在中國大陸各大網路論壇傳播,引起大陸網民與中外新聞媒體關注,網民甚至以論壇或個人主頁和部落格形式現場報導,在中國大陸甚為罕見。

位於重慶楊家坪,被中國媒體稱為“史上最牛釘子戶”的房子,攝於2007年3月28日


同時由於此案涉及到同一個月十屆人大五次會議剛通過的物權法中對於私有合法財產的平等保護,以及對“公共利益”邊界的界定和解釋等問題,引來眾多法律界專家學者的討論,也得到不少民眾和中外新聞媒體的注目與對該拆遷戶之同情;事件經過3月下旬的僵局後,至4月2日下午左右以業主接受易地實物安置解決並在當晚移平“孤島”建築,結束事件。

事件經過

事件女主角吳苹

2004年重慶市九龍坡區鶴興路片區舊城改造工程開始啟動,重慶南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重慶智潤置業有限公司確定聯合對該片區實施商業開發,2005年重慶正升置業有限公司加入成為第三方開發商,該地區鄰近楊家坪輕軌站,是當地的商業核心地段之一。自拆遷公告發布以來,該片區204住戶和77非住宅戶,除楊武吳苹夫婦一戶外,均陸續與開發商達成協定搬遷。

而楊武、吳苹夫婦的房屋則座落於鶴興路17號,面積219平方米,是一座兩層磚混結構,屬營業用房,據吳苹所述,該地段在1944年由楊武父親建成房子,1992年重建成現在的建築,2004年8月31日公布拆遷公告,由於他們的房子最大,九龍坡區房管局以此為由放到最後來解決。2005年9月6日房管局與發展商達成裁決,但沒有剩下九家拆遷戶之參與和簽字,吳苹作為代表與房管局理論後終止裁決,並對區內斷水斷電,2005年7月,其他八戶拆遷戶已跟發展商達成協定,只獨事件主角夫婦仍在膠著。

洽商與僵局

2006年9月14日,吳苹與開發商第一次協商,吳苹稱發現發展商之拆遷許可證已在2004年8月過期,但在開發商取得之談話記錄中只記載吳苹同開發商提出索償近600萬圓人民幣。由此一直未能與開發商達成一致,拒絕拆遷並拖延至事件曝光後。2007年1月8日,九龍坡區房管局召開聽證會,1月11日九龍坡區房管局根據開發商此前提出的行政裁決申請,要求該戶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搬遷,交付房屋,但該戶對裁決書拒絕執行。同時在此期間,發展商為了不影響進度,在楊武、吳苹夫婦房屋的周邊拆遷地區進行基坑開挖,使該房成為了矗立在基坑中央高達十餘米的“孤島”。

2007年2月1日,九龍坡區房管局向九龍坡區人民法院提起了《先予強制拆遷申請書》,法院於2007年3月19日召開司法強拆聽證會後,要求被拆遷人最遲於3月22日晚24時前拆除房屋。其間的日子吳苹曾與開發商幾乎達成協定,但吳苹要求南房產公司的蓋章卻未果;在聽證會上吳苹稱聽證會未能給她說話的機會,在執行期限即將到來之前,房屋雖然早已被斷水斷電,但楊武斷然在3月21日爬上“孤島”重返留守孤房,每天由妻子或妻子之兄吳健把食物、瓶裝水甚至大瓦斯瓶送至空地下,由丈夫以以繩子把它們一一吊上至房子內,以維持生活所需,同時也帶上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在內的各種法規文本和有效證件。男主人在樓頂(前方)扯上“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橫幅,後方一樓則拉上“國家尊重和保護人權”橫幅,並在眾多記者的鏡頭前揮舞國旗,表示“與樓共存亡”,附近亦有不少民眾到場展示橫幅,表示聲援夫婦的百姓。

發展與結局

3月22日期限過後,至同月30日上午,九龍坡區人民法院仍未強制執行拆遷,媒體猜測為中外輿論強大注目之下使然,不能輕舉妄動;但於同日該法院發表公告,責令在釘子戶內堅守的楊武在4月10日前(即十天后)自動搬遷,釘子戶交由智潤置業公司拆除,逾期者院將擇期依法實施強制拆除,九龍坡區區長黃雲3月31日上午十點舉行新聞發布會重申該公告,該區房管局領導均在席上。記者會後吳苹開始拒絕記者訪問,此後沒有以往般在基坑處召開記者會的“習慣”,而記者亦不能再順利向夫婦兩人查詢事件發展,而全國媒體與重慶市政府口徑一致之下,至此事件發展只能從官方媒體發布而得知,但楊武仍留守屋內,象徵抗議的橫幅也沒有撤下。

事件至4月2日下午有突破性發展:楊武、吳苹夫婦與開發商在下午四點半達成協定並簽署拆遷安置同意書;夫婦同意接受易地實物安置,在沙坪壩區置換一套同等面積之商業用房(協定中沒有涉及補償金事項),約下午五點,楊武拆除掛在屋子前後之橫幅與國旗並收拾家當離開房子,象徵事件的落幕。官方人員其後曾登上該幢樓房樓頂視察並拍照(據周曙光拍攝照片),而開發商於晚上七點半開始以“怪手”拆除房子,至當晚十點半被移平(但地基土丘並未推倒),事件正式結束。據剛上任半個月的九龍坡人民法院院長張立向官方媒體記者稱,法院方面在這兩天已組織六次調解。3月28日下午,九龍坡區委書記鄭洪與吳苹商討近三小時;4月1日在該法院組織下拆遷雙方先達成口頭協定,翌日下午雙方簽字。

該區法院院長張立在4月3日上午十點二十分召開記者會說明,內容由官方網站“華龍網”發布;主要內容為法院接洽事件與協商經過,與協定中房價與補償方面的細節(請參閱新聞稿),另發展商補償因未談妥協定而先行施工引致未能營業的損失90萬圓人民幣。此外,張立稱當事人楊武夫婦由於他們“太疲憊,不願被記者打擾”,所以關掉手機斷絕對外聯繫,並稱現時人身絕對自由,並未受限制人身自由;而是次記者會張立稱法院方面亦有邀請,但被他們“婉拒”之。

事件背後

當事人背景

楊武吳苹夫婦於1979年起經營東風酒樓與外貿公司生意,該酒樓也是當時該地段最大的一家酒樓,現在酒樓於重慶北京武漢成都皆有分店,吳苹在接受訪問時稱其父為重慶市檢察院的一名退休檢察官,母親也在檢察院架構中工作。傳媒猜測因此深厚背景之關係,該釘子戶不像周邊眾多釘子戶一般早被拆遷,而吳苹每當接受訪問或見記者時,裝束亦十分整齊得體。男戶主楊武從小酷愛武術1985年曾獲得“渝州武術散打搏擊賽”75公斤級冠軍,能徒手爬上高達10米的“孤島”。

網路媒體報導討論

廣州南方電視台在重慶作此事件的採訪,攝於2007年3月29日

網路對釘子戶的關注大致在3月22日前一周左右的時間,從那時中外各大媒體報導、BBS開始流傳史上最牛釘子戶的圖片。這張頗具行為藝術的照片由於強烈的諷刺意味,受到媒體(包括外國著名媒體如CNN紐約時報泰晤士報香港有線電視鳳凰衛視等)與網民的廣泛關切。國內不少大型媒體亦罕有的積極派駐駐地記者採訪報導最新訊息,因此涉及到國內征地補償這一敏感事件,但輿論在三月中旬起沸沸揚揚的報導,宛如對此事鬆手(不加規管)的現象十分罕見,加上事件的曝光與媒體報導日增,也成為被控制媒體的一片“天窗”。

在3月22日(法院命令自行拆除限期),男主人在樓頂上揮舞國旗,聚集數百人觀看,亦從這天起,不少媒體在現場守候或者對女事主進行專訪。同時天涯社區等著名BBS討論區有大量對於釘子戶的爭論。隨後兩天,網上力挺釘子戶的呼聲越來越高。房主夫婦的形象被PS成多個有象徵意義的圖片,例如房子被做成一個長城的牆垛的形象。在事件曝光後,不少本地與外地的被拆遷戶在工地進入門口舉上橫額或者以文字與照片的小字報在工地門口的牆上貼上自己的經歷,向記者或遊人展示自己與當事人雷同的狀況與困境;而且是次事件引發大陸網民熱烈討論,甚至親身赴現場採訪並跟進報導(最突出的就是湖南青年周曙光在事件中發表的報導,其間並引發不少內地網民對他的支持與捐獻,而且接受南方都市報杭州現代快報、台灣中國時報美國之音等等媒體的採訪,美聯社引述其網誌的跟進報導),也是是次事件中另一個為之注目的現象。

但在3月25─26日左右,部分媒體同時撤掉所有有關報導,且所有著名論壇都同時停止相關討論,而新華社引述文章,指傳媒過份吹捧報導事件,但仍然有不少媒體繼續關注強制拆遷的行動。據周曙光在其3月31日網誌所述,之前在工地門口貼著的小字報在昨晚被全部清理,駐場記者也越來越少;在3月31日重慶市政府記者會過後,全國媒體均基本口徑保持一致,國外媒體記者也未能接觸吳苹本人。另據周曙光本人在4月2日稱,其公布採訪的個人主頁在4月2日下午被中國大陸官方定點封鎖,大陸網民不能瀏覽該主頁,但他仍能繼續更新該天晚上樓房被拆除的採訪照片。

參見

土地徵用權
釘子戶
物權法

外部連結

專題報導:騰訊/21cn/Tom新聞(已刪除)/搜狐/網易/新浪/金羊網/南方網/南方報業網/深圳新聞網/多維新聞網/海峽資訊網
圖片:男主人在樓頂奮勇揮舞五星紅旗
圖片:楊武、吳苹夫婦將生活用品搬進住宅
圖片:位於孤島之中的小屋

網民直播頁面

事件現場追蹤報導(周曙光Blog,國內鏡像:1、2)相關報導:
南方都市報
杭州都市快報
美國之音中文網
周曙光:部落格報導者,2007年4月4日21世紀經濟報導
貓撲網大雜燴內帖子

新聞報導

南方都市報
網友熱議論壇圖片 史上最牛的釘子開口索要2000萬,2007年3月9日東方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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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牛釘子戶在戰鬥,2007年3月23日南都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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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牛釘子戶向重慶高院申訴1/2/3/4,2007年3月24日北京青年報
“釘子戶”是否強拆未確定,2007年3月24日河北青年報
南方都市報
房主繼續堅守房管局堅稱不會恢復水電,2007年3月25日東方早報
任忠萍:對“最牛釘子戶”的拆遷完全合法,2007年3月25日新華網
九龍坡拆遷辦就“最牛釘子戶”相關問題的答覆:1/2,2007年3月25日新華網
“最牛釘子戶”否認有背景,2007年3月25日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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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釘子戶”的紅旗,2007年3月26日21世紀經濟報導
“牛釘”夠牛 發展商怕了她,2007年3月26日廣州日報
“最牛釘子戶”事件陷僵局,2007年3月26日河北青年報
拆遷問題困擾世界 各國如何面對“釘子戶”,2007年3月26日國際先驅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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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牛釘子戶”想與市長對話,2007年3月28日北京青年報
直擊“釘子戶” 戶主稱法律就是背景:1、2/3/4,2007年3月28日中國新聞周刊
新京報
中國青年報冰點特稿第620期,2007年3月28日
訪民匯聚借最牛釘子戶磕頭鳴冤外媒,2007年3月28日六四天網
“最牛釘子戶”老鄰居首度講述拆遷經過:1、2、3、4,2007年3月29日河北青年報
廣州地產界料“釘子戶”恐成普遍現象,2007年3月29日廣東新聞網
中國青年報
“最牛釘子戶”身世再調查,2007年3月29日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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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下通知今天強拆“孤島”:1、2、重慶市政府尊重法律沒錯,2007年3月29日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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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牛釘子戶”催生“市民記者”1/2、裸狗:是炸彈就要丟到人多的地方去/天涯網友:播報因“灌水”被刪/“最牛釘子戶”因何催生“市民記者”,青年周末第53期
重慶“最牛釘子戶”受矚目 相關討論網站被關閉,2007年3月30日東森新聞網
釘子戶域名 喊價50萬,2007年3月30日信息時報
重慶法院重設“拔釘大限”,2007年3月30日城市快報
吳苹成維權名人 對市長稱自己為釘子戶不滿:1/2/3/4/5/6,2007年3月30日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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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牛釘子戶”背後的有產階層,唐昊 著,2007年3月30日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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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再次責令重慶“最牛釘子戶”下月十日前搬遷,中新社2007年3月30日
九龍坡區法院責令“釘子戶”4月10日前搬遷,華龍網200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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釘子戶事件出現拐點 務實妥協最為關鍵,2007年3月30日多維新聞網
網友轉貼炒熱 國新辦下禁令,2007年3月30日台灣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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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坡區政府就“釘子戶事件”舉行新聞發布會,華龍網2007年3月31日(文字直播)
對楊武房屋斷水斷電作法不恰當,華龍網200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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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釘子戶事件 法院又判:鐵定4月10日拔“釘子”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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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法專家解讀重慶“釘子戶”事件,2007年4月2日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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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達成和解 重慶對拆遷“釘子戶”房屋實施拆除,2007年4月2日新華網
4月2日拆遷組圖:新華網/九龍坡區政府/中新網1、2、3/華龍網兩江論壇/周曙光
“釘子戶”即將拆遷 雙方已達和解並簽署協定,2007年4月2日人民網
重慶“釘子戶”孤屋在夜幕中倒下、工地外擠滿圍觀者,2007年4月2日中新網
中國泛藍聯盟:重慶釘子戶和解是好事,2007年4月2日台灣中央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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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守13天 重慶釘子戶和解、“沒收”式執法受挑戰,2007年4月3日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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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最牛釘子戶” 終於拆了1/2,2007年4月3日聯合早報
2007年4月3日九龍坡人民法院記者會新聞稿:法院披露“孤島”拆遷內幕/法官稱吳苹夫婦人身自由,華龍網
任忠萍專訪,2007年4月3日大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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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釘子戶”新聞上BBC頭條 外媒怎么看?1/2,2007年4月3日中評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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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次山批評重慶釘子戶藐視法律 遭網友炮轟,2007年4月5日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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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牛釘子戶處置獲中央支持,2007年4月9日東方早報
史上最牛釘子戶事件餘波未了,2007年4月10日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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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叫他釘子戶,2007年3月22日法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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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清漣:《物權法》能保護重慶“最牛釘子戶”嗎?,第185期華夏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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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把壞事變成好事的成功範例”,2007年4月3日重慶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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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最牛釘子戶”看中國,2007年4月2日朝鮮日報
“汪洋困境”有何出路?,2007年4月2日亞洲時報線上
“釘子戶”報導媒體責任缺位,2007年3月29日佛山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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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最牛釘子戶”的倒掉,2007年4月4日信息時報
新快報系列社評:“釘子戶事件”中的法律誤解、“釘子戶事件”和解掩蓋制度缺陷、“徵收”變“拆遷”,政府無視法律常識,2007年4月2日─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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