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克臧

鄭克臧(台語:Tēnn Khik-Tsong;1664年—1681年),幼名欽,人稱欽舍。為鄭經庶出長子,鄭經之妾昭娘所生。1680年(永曆二十四年,康熙十九年),鄭經撤返台灣,金、廈政事委由鄭克臧處理。1681年(永曆二十五年,康熙二十年)正月,鄭經病危時授鄭克臧監國劍印。鄭經去世後鄭氏宗室和鄭克塽的岳父馮錫范不願由鄭克臧繼承延平王之位,打算擁立其弟鄭克塽,便說服鄭成功之妻董氏在北園別館(今台南開元寺)廢掉繼位不到三日的鄭克臧,但是鄭克臧不肯交出監國璽。馮錫范等人便誣陷鄭克臧不是鄭經親生,派人將其絞死。

基本信息

鄭克臧(1664—1681),鄭經長子,為鄭經妾所生。一說鄭經妾生女,易某李姓屠戶子為子,但是鄭經自稱目睹其降生,並不相信。
1674年鄭經西征,以陳永華為東寧總制使留守東寧。1679年4月陳永華表示“元子年登十六,聰明特達,宜循‘君行則守’之典,請元子克臧監國”。鄭經允許,遣禮官鄭斌齎諭抵台灣,同陳永華立鄭克臧監國。鄭克臧娶陳永華小女兒為妻,諸事悉受陳永華教導,當時的鄭經諸弟對於民間財產如有占奪,鄭克臧必執不可,百姓喜有天日。
1680年,鄭經撤返台灣,政事仍委由鄭克臧處理,唯偶取其批閱公文。1681年正月,鄭經與陳永華相繼去世,馮錫范聯絡鄭經諸弟,以鄭克臧非鄭氏骨肉為由,絞殺鄭克臧,妻亦殉死。
現在台南市延平郡王祠有“夫死婦亦死,君亡明乃亡”之聯即指鄭克臧夫妻。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