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期利率協定

遠期利率協定

遠期利率協定是協定雙方約定在名義本金的基礎上進行協定利率與參照利率差額支付的遠期契約。協定利率為雙方在契約中約定的固定利率,是對名義本金額的計息基礎。遠期外匯綜合協定與遠期利率協定的最大區別在於:前者的保值或投機目標是兩種貨幣間的利率差以及由此決定的遠期差價,後者的目標則是一國利率的絕對水平。從形式上看,FRA具有利率期貨類似的優點,即避免利率變動險,但它們之間也有區別,歸納如下表所示。

基本信息

常見術語

協定金額——借貸的名義本金額

協定貨幣——貨幣幣種

交易日——遠期利率協定成交的日期

結算日——名義借貸開始日期

確定日——確定參照利率的日期

到期日——契約結束之日

協定期限——結算日至到期日的天數

協定利率——協定中雙方商定的利率

參考利率——某種市場利率

結算金——在結算日,根據協定利率和參考利率之間的差額計算出來,由交易一方付給另一方的金額。

報價

FRA的價格是指從利息起算日開始的一定期限的協定利率,FRA的報價方式和貨幣市場拆出拆入利率表達方式類似,但FRA報價多了契約指定的協定利率期限。具體FRA行情可通過路透終端機的“FRAT”畫面得到。FRA市場定價是每天隨著市場變化而變化的,實際交易的價格要由每個報價銀行來決定。

FRA

表1

3×6 8.08%~8.14%
2×8 8.16%~8.22%
6×9 8.03%~8.09%
6×12 8.17%~8.23%

這是表1報價第三行“6×9、8.03%~8.09%”的市場術語作如下解釋:“6×9”(6個月對9個月,英語稱為six against nine)是表示期限,即從交易日(7月13日)起6個月末(即次年1月13日)為起息日,而交易日後的9個月末為到期日,協定利率的期限為3個月期。它們之間的時間關係參見圖2。

“8.03%~8.09%”為報價方報出的FRA買賣價:前者是報價銀行的買價,若與詢價方成交,則意味著報價銀行(買方)在結算日支付8.03%利率給詢價方(賣方),並從詢價方處收取參照利率。後者是報價銀行的賣價,若與詢價方成交,則意味著報價銀行(賣方)在結算日從詢價方(買方)處收取8.09%利率,並支付參照利率給詢價方。

利息計算

在起息日如何支付利息,可按以下步驟進行:

首先,計算FRA協定期限內利息差。該利息差就是根據當天參照利率(通常是在結算日前兩個營業日使用Shibor(工商銀行、中信銀行、滙豐銀行等在彭博系統上提供人民幣FRA報價用的參考利率是3個月期的Shibor)來決定結算日的參照利率)與協定利率結算利息差,其計算方法與貨幣市場計算利息的慣例相同,等於本金額X利率差X期限(年)。

其次,要注意的是,按慣例,FRA差額的支付是在協定期限的期初(即利息起算日),而不是協定利率到期日的最後一日,因此利息起算日所交付的差額要按參照利率貼現方式計算。

最後,計算的A有正有負,當A>0時,由FRA的賣方將利息差貼現值付給FRA的買方;當A<0時,則由FRA的買方將利息差貼現值付給FRA的賣方。

管理技巧

FRA是防範將來利率變動風險的一種金融工具,其特點是預先鎖定將來的利率。在FRA市場中,FRA的買方是為了防止利率上升引起籌資成本上升的風險,風險,實質上是用FRA市場的盈虧抵補現貨資金市場的風險,因此FRA具有預先決定籌資成本或預先決定投資報酬率的功能。

區別

遠期外匯綜合協定與遠期利率協定的最大區別在於:前者的保值或投機目標是兩種貨幣間的利率差以及由此決定的遠期差價,後者的目標則是一國利率的絕對水平。

但兩者也有很多相似之處:

1、標價方式都是m×n,其中m表示契約簽訂日到結算日的時間,n表示契約簽訂日至到期日的時間。

2、兩者都有五個時點,即契約簽訂日、起算日、確定日、結算日、到期日,而且有關規定均相同。

3、名義本金均不交換。

從形式上看,FRA具有利率期貨類似的優點,即避免利率變動險,但它們之間也有區別,歸納如下表所示。

FRA 利率期貨
交易形態 場外交易市場成交,交易金額和交割日期都不受限制,靈活簡便 交易所內交易,標準化契約交易
信用風險 雙方均存在信用風險 極小
交割前的現金流 不發生現金流 每筆保證金賬戶內有現金淨流動
適用貨幣 一切可兌換貨幣 交易所規定的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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