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飆車

道德飆車

該詞來源於2009年學者李輝對文懷沙的公開質疑,包括文懷沙的年齡、入獄原因和國學大師身份,引起了學術界的公開爭論。在這場學術界的風波終於顯現出將要銷聲匿跡之勢時,易中天先後3次發表文章,認為李輝的質疑已涉嫌在公共空間“道德飆車”,車速超過“70碼”。

基本信息

釋義

易中天創新詞“道德飆車”易中天創新詞“道德飆車”

一些網民或網路文人出於泄憤、標榜自我甚至藉此出名的原因,把自己打扮成道德守望者,抓住別人的一些很小的或甚至是子須烏有的道德缺陷和把柄,用非常出位甚至是暴力的語言批判他人的行為。

易中天解釋:

易中天認為:所謂“道德飆車”就是“在公共空間進行道德批評時,違反了或沒遵守人類文明共同約定的一些規則”。這裡又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故意的,叫“違反了”;還有一種是無意的,叫“沒遵守”。但無論哪種情況,都有三個前提:一,進行了道德批評。如果沒做批評,或者是別的批評(比如學術批評),就不算。二,是在公共空間。私下說,也不算。三,違反了或者沒遵守批評規則。沒違反,或遵守了,也不算。三條都齊了,才算。

起因

2009年2月18日,學者李輝發表了題為《文懷沙的真實年齡及其他》的文章,公開質疑文懷沙的年齡、入獄原因和國學大師身份。這篇文章迅速流傳,並引起有關各方的爭論。歷經三個月,這場學術界的風波終於顯現出將要銷聲匿跡之勢,易中天卻在自己的部落格中先後3次發表文章,認為李輝的質疑已涉嫌在公共空間“道德飆車”,車速超過“70碼”。

事件詳細

李輝質疑文懷沙

李輝李輝
李輝
“這些年,文懷沙先生頻繁亮相於電視、報紙、網路各種媒體,故事越講越生動,名頭也越來越大、越來越響了。在各媒體發表的自述或專訪中,此公生平的耀眼傳奇引人注目者,主要有三點:一,自稱出生於1910年,故今年已被媒體稱作‘百歲老人’;二,自述‘文革’經歷,系因被打成‘反革命’而鋃鐺入獄,同時,又因寫藏鋒詩‘反江青’而被視為‘英雄’。三,被譽為國學大師、文史大家、楚辭泰斗。事實果真如此嗎?”
今天,傳記作家李輝根據多年文化歷史研究和不同反映以及文化老人的回憶,通過本報,提出觀點,發出詰問——
李輝,1982年畢業於上海復旦大學中文系,現供職《人民日報》編輯文藝副刊。主要從事傳記文學和隨筆創作,先後發表論著《巴金論稿》、歷史紀實《胡風集團冤案始末》以及蕭乾、沈從文、黃苗子、郁風等人傳記等。1994年起,先後在《收穫》雜誌開設文化隨筆專欄“滄桑看雲”、“陳跡殘影”,隨筆集《秋白茫茫》獲首屆魯迅文學獎(散文類)。1998年由花城出版社出版《李輝文集》(五卷本),2001年由大象出版社出版個人圖文系列“大象人物聚焦書系”10種。主編“金薔薇隨筆叢書”20種、“滄桑文叢”24種、“歷史備忘書系”6種,參與策劃“火鳳凰文庫”24種。另有《福斯特散文選》、《走進中國》等譯著出版。
1910年出生,還是1921年出生?
近些年,在接受記者採訪或演講中,文懷沙都自稱為九旬老翁,年表中所寫出生時間為1910年1月。但我所了解的情況,卻大相逕庭。
自上世紀五十年代初至八十年代退休,文懷沙工作過的單位與呆過的地方主要有三處:1,1953年前,在人民文學出版社擔任編輯;2,約1953 年調至中國青年藝術劇院(現與中央實驗話劇院合併為中國國家話劇院)任劇本編輯;3,1963年底入獄勞教至1980年釋放回原單位,在中國青年藝術劇院離休。
據查人民文學出版社上世紀五十年代初的第一本花名冊,文懷沙的出生時間填為“1922年”;據中國國家話劇院記錄,其出生時間填得更為具體:1921年1月15日; 1963年12月被判勞教時,年齡記錄為“43歲”,推算一下,出生時間也在1921年初。三處記錄的出生時間雖略有差異,但相差不到一年。
當年社會,尚無六十歲退休之憂,似不必把年齡說小。與如今的講述相比,當年相對嚴謹的檔案記錄無疑更為可信。因此,有一點可以明確,即:在2009年的今天,所謂“百歲”老人,真實年齡應是88歲左右。
年齡虛報近一輪,是為了便於給早年經歷加上一個又一個耀眼光環。
突出的一個光環:文懷沙多次自述中稱章太炎是其老師,故與魯迅是前後弟子。
據查,1934年秋天,67歲的章太炎由上海遷居蘇州,創辦“章氏國學講習會”。1936年6月14日,病逝於蘇州。但在1963年文懷沙的勞教記錄中明確寫到,他是“1941年上海太炎文學院肄業”。如果他出生於1921年,1936年才15歲。另外,章太炎去世之後,蘇州“章氏國學講習會” 是否繼續辦,文懷沙“肄業”的“上海太炎文學院”與之是什麼關係,是否為同一學校?也有待考證。即便是同一所學校,也應是在1937年抗戰爆發後,由蘇州遷至“孤島”上海。按此時間推算,當文懷沙入學時,章太炎早已去世,又如何見過?
另有一個光環:相關年表寫到,1928年18歲的文懷沙,“受聘擔任國立女子師範學院教授,後任上海劇專教授”。按1921年出生計算,這一年他才7歲,無論如何也不可能身擔此任。
由於年齡提前了近12歲,抗戰期間的經歷也就容易豐富得光芒四射了。如,其年表所記:“1938年二十八歲秋,於重慶作《聽雨》詩:‘滴滴更絲絲,江樓聽雨時。一燈紅豆小,此夕最相思。’柳亞子評曰‘詩出王摩詰而勝之。’”實際上,此時他還在上海念書,只有17歲,如何在重慶與柳亞子交往,得柳亞子如此嘉評?
年近九旬之翁,美髯飄動,步履輕盈,思路敏捷,皮膚滑潤,已相當了不起,足可誇耀,大可不必多說一輪十二年。虛擬年齡,於天,於父母,似均為不敬。如果僅僅限於自家庭院,別說虛增十二歲,就是自稱二百歲、五百歲,也是個人之事,不必較真。但是,如果以 “百歲”之假,行大
做商業廣告之實,對消費者無疑有誤導和欺騙之嫌。一旦進入文化史範疇,人際交往與學術軌跡就非一己私事,那就更有必要細加訂正,予以澄清。
到底為何入獄?
文懷沙文懷沙
文懷沙的“文革”經歷,特別是多年牢獄之災,受他的自述影響,媒體的不同版本大同小異,故事神奇,繪聲繪色,被渲染為英雄般的壯舉。
關於其入獄原因,一篇報導說:“文懷沙曾經在1966年被打成現行反革命和‘老右派’,因為在一次公開場合說了鄙視江青的話,於是被抓到秦城監獄,之後又被流配到西北。”另有一處報導稱:“在1974年,文老曾被扣上‘反毛澤東思想’罪名入獄。”
這些敘述都不符合史實。
首先,文懷沙不僅從來沒有被打成“右派分子”,相反,在批判“右派分子”時表現得十分積極與激烈,吳祖光先生在生前曾多次對人說過,他在“反右”中最不能原諒的人之一就是文懷沙。劇作家杜高先生,上世紀五十年代與文懷沙同在中國青年藝術劇院工作,作為“吳祖光小家族”中的主要成員而被打成“右派分子”。他回憶說:“在1957年批判吳祖光和我的大會上,文懷沙表現得非常積極,慷慨激昂。他指著吳祖光的鼻子說:‘你就是現代的西門慶,專門玩戲子。’他這是拿吳祖光與新鳳霞的結婚說事。當時把我們氣死了。”(2009年2月10日與李輝的談話)
其次,所謂“1966年被打成現行反革命”和“1974年因‘反毛澤東思想’罪名入獄”的說法,同樣不成立。
在北京文化界,知情者都清楚,文懷沙早在“文革”爆發前的1963年年底,就已經被判處勞教。其罪名不是“政治問題”,而是其它原因。
據知情者回憶,逮捕文懷沙的宣判大會,1963年年底在東單的青藝劇場(上世紀90年代因修建東方廣場而拆除)舉行,青年藝術劇院的不少人都參加了那次大會。查閱史料,他的罪名定為“詐欺、流氓罪”(其罪詳情為:自上世紀五十年代起冒充文化部顧問,稱與周恩來、陳毅很熟,與毛主席談過話,以此猥褻、姦污婦女十餘人)。先是判處勞教一年,1964年5月正式拘留,後長期在天津茶淀農場勞教,勞教號碼:23900。他從來沒有關押在秦城監獄,直至 1980年4月解除勞教。沒有聽說他的勞教是冤假錯案而得到平反,但他的年表如今卻寫為:“1978年,在胡耀邦的親自過問下被釋放。”
由此可見,“文革”期間文懷沙並不是因為政治原因而入獄,也沒有被關押在秦城監獄。
關於文懷沙在“文革”中的經歷,敘述得最生動的莫過於寫藏鋒詩“反對江青”的勇敢之舉。這一故事的版本甚多,大同小異,取其中之一如下:
經歷過“文革”的人,都知道“梁效”這個名字,這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幫“四人幫”說話、發表言論、攻擊對手的寫作班子,正好梁效寫作班子缺人手,一個朋友想要搭救他,就讓文懷沙給江青寫一封信,表示悔改和感恩,若能成功,這個朋友將會幫助文老結束監禁和勞改生涯,並且可以進入梁效寫作班子,生活待遇也相當優厚。文懷沙的母親聽到這個訊息,立即趕到西北,希望兒子能夠在絕境之中服個軟。文懷沙那時正在生病,躺在炕上,望著母親蓬亂的頭髮、消瘦的面容,心中萬分難過,但他還是說:“媽媽,我不能寫啊,我不能違心啊。”母親沒有再說下去,只是叮囑兒子別往槍口上撞。當時文老滿懷心酸地點了點頭,但沒過多久,文老對“四人幫”的倒行逆施實在看不上眼,忍不住寫下這樣一首詩,“沙翁敬謝李龜年,無尾乞搖女主前。九死甘心了江壑,不隨雞犬上青天。”其中每句第六字連起來讀乃是“龜主江青”。當時江青看後隨手就把這首詩扔到了沙發上,可能覺得沒什麼,這一點卻被王洪文看出來了。
故事實在太生動了!無法考證其真實性。讓人生疑的是,按照當時他的處境,即便真有此詩,又如何能到達江青之手?他又如何知道江青將之“扔到了沙發上”,她沒有看出這是一首“藏鋒詩”,王洪文反倒看出來了?
關於這一“英雄”般的吟詩行動,徐晉如先生在其部落格《士林見聞錄》中有云:“又謂其在獄中拒入梁效,且報以詩云……此詩每句第六字連讀,則為‘龜主江青’也。據云至今懸於文家書房。然此事純系文氏自造,卽古史辨學派所謂層累之歷史也。”
我贊同徐先生的判斷。
層累歷史固然可以為編造者增添光環,但我們如何告慰那些在“文革”中真正受到迫害的英雄們的在天之靈?
是國學大師、楚辭泰斗嗎?
一個人是否為國學大師或文史大家,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似不必過於較真。的確,所謂“大師”,自上世紀八十年代原輕工部在評選工藝美術師時將名稱定為“工藝大師”的頭銜後,“大師”的含義已有所演變,早已失去神聖感,誠如王謝堂前燕飛入百姓家一般。此乃皆大歡喜、各取所需的好事。文懷沙或自詡、或被人封為“國學大師”、“新中國屈原學開創者”、“楚辭泰斗”,是否如此,學界自有行家界定,不必由我外行者評說。何況,尋遍圖書館和網上舊書店,難見一本他的學術專著,故只好放棄研究他的學問的念頭。
將文懷沙稱為“國學大師”、“楚辭泰斗”的主要依據,是他在上世紀五十年代初整理出版過《屈原集》以及隨後陸續出版的《九歌今釋》等。但是,有知情者就此發表過不同看法。
上世紀五十年代初,作家、學者舒蕪先生,與文懷沙在人民文學出版社共事,一同參與了整理出版中國古典文學名著的工作。據舒蕪在《老吾老》(載《萬象》2008年第10期)一文中回憶,當年任人民文學出版社社長兼總編輯的馮雪峰先生,安排編輯部同仁各選一種古典名著自任整理,探索“以馬列主義指導古典文學整理出版”,其主要工作是校注。這些名著包括《紅樓夢》(汪敬之校注)、《水滸傳》(張友鸞校注)、《三國演義》(顧學頡校注)、《西遊記》(黃肅秋校注)、《李白詩選》(舒
蕪編選校注)、《陸游詩選》(李易協助游國恩先生編選校注)等,文懷沙負責校注的是《屈原集》。
舒蕪指出:“包括《屈原集》整理者文先生在內的顧、汪、張、文、李、舒、黃幾位整理者,都不是作為專家被聘請來,而是作為本社編輯人員被交派下編輯任務。從時間順序來說,他們每一個都可以說是新中國整理某書的第一人,但這個‘第一’完全不包含價值意義,不是開闢者、創始者、奠基者的意思。”他還說:“ 這幾本書陸續出版,除四部長篇小說外,其實都只是薄薄一本,注釋完全是簡單通俗式的,那時講究普及,談不上什麼學術性。”即便如此,文注《屈原集》問世後,隨即受到過其他專家的批評,而“文先生一出手就這樣砸了鍋,隨即調離人民文學出版社”。
關於文著《九歌今釋》等書,柳白先生在其部落格上發表“:紅塵過眼錄之十”《文懷沙、“文革”中恐怖的“西糾”、聶紺弩、江青》,其中寫道:
雖然,沙之白髯飄飄,仙風道骨之貌,極易“醉”倒某些人,但是學界知其底數的人則都明白,文的楚辭學問至多可抵一名中學教員。
僅以上個世紀五十年代其《屈原九歌今繹》(以下簡稱《今繹》)為例,即遭到諸多學者質疑。在作家出版社1957年版《楚辭研究論文集》中,李一氓和黎汝清先生對文懷沙的《今繹》提出批評。
李一氓說文的“譯文非常不連貫,僅是有一句譯一句,前後句無照應,甚至一句中的兮字上下脫節。有些地方譯者更是沒有深刻的了解原文”。
而黎汝清的文章則對沙的《今繹》有如下批評:“還必須指出的是,有的文法也欠通……”
上面二人所談,均依據史實,且有當年黑白文字為證,當不謬也。
最近,我請湯序波先生編選其祖父湯炳正的書信集以備出版。湯炳正先生是真正“私淑太炎”的弟子,他的通信集中,即有寫給章太炎的夫人的一批信。湯先生是學界公認的楚辭專家,曾任中國屈原學會第一任會長。湯先生1988年在致湯序波的信中,這樣提到文懷沙:“從報刊上看,不少人的學術成就並不大,卻由於大事宣揚,名氣很高。我一向反對這一套,現在看來,應當注意。你所提到的‘沙翁’,大概是指‘文懷沙’,此人學術水平不高,僅僅翻譯了幾篇屈賦,怎能與郭(沫若),游(國恩)二公並稱呢?”
湯先生所言,與舒蕪、柳白先生所述,可以幫助我們解開疑竇。
如今,口述實錄盛行於各媒體報導及出版物,為歷史研究、傳記寫作等提供了許多重要素材。但是,魚目混珠,良莠不齊,同樣讓人感到憂慮。在此情形下,人們特別是媒體中人特別需要認真甄別,嚴肅對待,警惕一切可能的編造並以此混淆視聽。
於是,草就此文,求教於文懷沙先生,求教於讀者和各媒體同仁。並希望拋磚引玉,使時間脈絡漸趨清晰,歷史儘可能接近於真相。
完稿於2009年2月12日,北京

易中天:請勿"飆車"

易中天
李輝先生的“質疑文懷沙”,已經過去很是些時日了。如今舊話重提,是因為在已有不同證據和不同意見的前提下,李輝先生4月11日在“嶺南大講堂”再次指責文懷沙老人“欺世盜名”,而對自己的某些不足之處並無檢視,由此引出了何三畏先生一篇文章。文章的標題,叫《評析李輝“質疑”文懷沙的方法》,發表在2009年5月28日《南方周末》第25版。 我個人認為,這是“文懷沙事件”中最具有現代意識和理性精神的言論。這樣的意識和精神,其實當時就有諸多先生表現出來,但被媒體和看客們的一片喧囂和叫罵聲淹沒。
前兩天,我上網“百度”了一下,鍵入“何三畏”和“文懷沙”這兩個關鍵字,只搜到何三畏先前的文章《道德終歸是為了讓人幸福》。新寫的這篇,幾乎無人理睬。 於是想起了魯迅先生的話──“造化又常常為庸人設計,以時間的流駛,來洗滌舊跡”。是啊,“文案”既無新料爆出(比如與老先生“有染”之某女出來說話等等),媒體和看客們之不感興趣,也在情理之中。
我不知道李輝先生是不是也準備不予理睬,但我希望他回應,建議他回應,也認為他應該回應。因為何三畏先生寫這文章,並非要跟李輝先生“過不去”(我也一樣),也完全無意替文懷沙先生“辯護”(說白了,那是他老人家自己的事)。何先生擔著被人誤解、攻擊和惡炒的干係,作此“六千言書”,其實是要討論一個嚴肅的問題,一個所有文化人和批評者都不能不面對的問題,那就是在公共空間對另一個人進行“道德批判”和“道德譴責”,要不要有“規則”和“底線”?如果要,那么,它們又該是什麼?
何三畏先生的文章,就實際上回答了這些問題,只不過以李輝為案例而已。根據何先生和我都同意的規則和底線,我個人傾向於認為,李輝先生的“質疑文懷沙”,已經涉嫌在公共空間“道德飆車”,車速超過“70碼”。而且,李輝先生把人撞飛以後,又有眾多車輛來回輾了N次。文老先生若非身子骨特別硬朗,恐怕早就粉身碎骨。 因此,為李輝先生計,恐怕還是回應何三畏先生為好。不回應,就不但有“鬧市飆車”嫌疑,還有“肇事逃逸”之嫌。當然,李輝先生完全可以推翻何先生和我都同意的規則和底線,然後提出他的主張。這也正是我們所希望的。
由是之故,我歡迎媒體轉載此文,也願意聽到不同意見,但謝絕“娛樂八卦式”的惡炒,以及借題發揮的人身攻擊。畢竟,這是一個嚴肅的話題,需要理性的思考。非理性,請勿擾!
先說三點意見。
一,李輝先生是不是“道德飆車”?
我認為是,而且存在“主觀故意”。
請大家想想,杭州飆車案發生後,網友們為什麼幾乎一邊倒地認為胡斌“飆車”?就因為如非“飆車”,決不可能把人撞高五米,撞飛三十多米。再看李輝先生“質疑”的結果,又如何呢?是眾多媒體和網民,在事實還沒有完全弄清之前,就不加分析、不假思索,也不容文老先生自己辯駁地,給他扣上了“江湖騙子”、“文化流氓”的帽子。這對於一個文化人,無異於在精神上和輿論上宣判他的死刑。
眾所周知,即便是刑事案件,在法庭審理宣判之前,也只能 “無罪推定”。面對一位抗戰時期即已成名的文化老人,又豈有動用“道德私刑”,實施“集體謀殺”之理?我相信,後來事情的發展,已超出了李輝先生的預料,也未必是他的初衷,更非他自己所能掌控。但李輝先生作為“始作俑者”,卻實在難逃其責。
那么,李輝先生的“飆車”,有“主觀故意”嗎?我個人認為有。眾所周知,李輝先生的文章能有那么大的殺傷力,原因之一,是李輝先生在公眾之中具有公信力;而李輝先生的公信力,又來源於他一貫的嚴謹作風。因此,儘管李輝先生既謙虛又謹慎地使用了“質疑”一詞,但在公眾心目中,卻是“無疑可質”。因為大傢伙信得過他李輝。然而令人大惑不解的是,李輝先生這回卻是一反常態,完全置自己的信譽於不顧,把自己一貫的嚴謹作風拋到了九霄雲外。比方說,他居然在自己的文章中,公開表示對文懷沙先生的鄙視和憎惡。當然,作為公民和個人,李輝先生有權這樣表示。他是如此地鄙視和憎惡文老,也可信自有其原因和理由。
但是,作為一個被認為是“學者型記者”的媒體人,李輝先生的這種表示,卻讓自己的公信力大大地打了折扣。我們不禁會問,這樣情緒化的表達,其所言之事靠得住嗎?看來,李輝先生在把文懷老撞飛三十米的同時,至少也把自己撞飛了二十米。雖非“粉身碎骨”,卻也“傷筋動骨”。此誠殊為難解。
實際上,正如何三畏先生所言,李輝先生的“質疑”至少存在三個問題:一,“抽離歷史環境,追查歷史道德”;二,“使用單邊信息,追查他人隱私”;三,“使命過重,道德過剩,推論過急,譴責過度”。
在我看來,有了前兩條,就是“超速”。如果還“過重,過剩,過急,過度”,那就是“嚴重超速”,是“飆車”了。 就說第一條。但凡經歷過那個年代的人大約都知道,所謂“勞教”是怎么回事。那是不需要“證據”,也不需要“審判”,更沒有“律師辯護”,就可以隨便執行的。其中有多少“冤假錯案”,恐怕只有天知道!我自己認識的人當中,就有不少人曾經遭此“不白之冤”。相信李輝先生手中,也不乏此類案例。既然如此,李輝先生在公布這一“史實”的時候,就應該對案情做深入的調查,看看是真是假,有無冤屈。哪怕就是裝裝樣子,也讓人服氣吧?然而他不。李輝先生的做法是:一方面公布文懷沙當年的“勞教號碼”,以示“確鑿無疑”;另方面又對“原本勞教一年,實際關押一十八年”的事實置若罔聞,不予深究。這就未免太不厚道,幾乎是要“置人於死地”了。李輝先生如此作為,難道還不算“飆車”嗎?
二,文懷沙先生該不該“被撞”?
我認為不該。沒錯,文先生的情況跟杭州飆車案的遇難者譚卓不同。譚卓完全是無辜的。文懷沙呢?好像有點“咎由自取”。比方說,沒有堅辭“大師”頭銜,甚至“半推半就”。這就相對於“不走斑馬線”,或者“故意闖紅燈”了。但是,行人沒走斑馬線,或者闖了紅燈,就活該被超速的車輛撞死嗎?然而李輝先生一見文懷沙“不走斑馬線”,就渾身氣都不打一處來,非得“飆車”沖將上去不可,這又怎么說呢?是的,文懷沙先生的“三字真言”和“四部文明”,確實算不上什麼了不起的“文化成果”;作為“公眾人物”,老先生也應該自律,應該帶頭“走斑馬線”,以免產生“不良影響”。不過這也只能規勸,頂多也就是批評,沒有因此就揭人老底,非得“窮追不捨”的道理。 在這裡,有一個問題必須予以澄清。有人說,李輝是在“打假”,因此應該肯定、支持。我看這話未免含糊。
我的觀點是:李輝的“打假”可以肯定,但不能“全盤肯定”。因為“打假”也要有規矩,有道理,有尺度,不能說只要是“打假”,就天然有理、總是有理,就“墨索里尼”了。
文懷沙先生是不是“國學大師”?李輝先生堅定地說“不是”,我也認為不是,還認為沒人是。但是,這頂“高帽子”,是文老先生自己用紙糊了,再戴在頭頂上的嗎?也不是,是別人在給他“加冕”。那么請問,你要“打假”,是該打“戴帽子”的呢,還是該打“扣帽子”和“做帽子”的呢?不言而喻吧!
其實,就連“扣帽子”和“做帽子”的,也要區別對待。這裡面,有的是幼稚無知,有的是跟著起鬨,還有的是給人戴高帽子戴慣了,甚至只是客氣話。試想,如果諸如此類都要追究,豈非“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所以我認為,只有那些故意造假、欺世盜名、騙財騙色的,才應該打擊。至於“脅從”,則可以“不問”。但可以做三點補充。一,文化人要自覺,不要別人送你什麼 “高帽子”,你就欣然接受,樂呵呵地戴在頭頂上。告訴你,那叫“沐猴而冠”,只能留下笑柄。如果別人只是客氣話,你卻當了真,那好,結果必然是人家“當面叫大師,背後罵傻×”。二,媒體不要起鬨。李輝先生的文章發表後,有媒體大驚小怪地說,原來文懷沙不是公認的大師,我聽了暗中好笑。哈哈哈,這年頭,哪有什麼“公認的”大師?所有的“大師”,都是“私認”的。三,我們自己,也要痛改吹吹拍拍的不良習氣,不要動不動就給別人戴高帽子。作為受舊傳統影響頗深之人,我深知自己也未能免俗。因此,我在這裡先向李輝先生鞠躬,感謝他的打假;再向公眾鞠躬,為自己先前可能有的不當言論道歉!
當然,在此案中,文懷沙先生不好說就是“脅從”。對於“偽大師”一案,我同意何三畏先生的觀點,文懷老應負一半責任。畢竟,他的“沒有堅辭”和“半推半就”,給人的感覺就像趙匡胤的“黃袍加身”。出來混,是要還的,文老得埋這個單。
問題是,李輝先生要打假,把這件“假皇袍”扒下來就是,為什麼還要把人家的內衣如何如何,也展覽出來呢?更何況文老先生並沒有像某些人那樣,擺出一副“我就是大師”的無恥嘴臉,或者“老子就不走斑馬線”的蠻橫架勢,怎么就非得把人往死里整呢?
三,誰有資格充當“文化判官”,清理“文化門戶”?
我的觀點是:誰都沒有。《聖經》說,曾經有一群法利賽人去找耶穌,問他該不該用石頭將一個“淫婦”打死。耶穌說,你們中 我的觀點是:誰都沒有。《聖經》說,曾經有一群法利賽人去找耶穌,問他該不該用石頭將一個“淫婦”打死。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死她。結果,那些法利賽人一個個都放下石頭,退了出去。是啊,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或如文懷沙先生所言,誰沒有年輕過?誰年輕的時候沒犯過錯誤?如果都要“深挖細找”,豈非“人人自危”?再說了,你今天能揪“文懷沙”,明天就能揪“武懷沙”。如此這般,何時是了?
因此,任何人都沒有資格,也沒有權力,可以自命為“道德警察”或者“道德檢察官”,包括那些自以為道德高尚的人,也包括實際上道德高尚的人。因為真正的道德,一定是平等的。真正的道德,也一定是律己的。也就是說,你可以反感某個人,可以看不慣、瞧不起,這是你的權利。但是,你不能因此而產生“道德霸氣”,更沒有權力在公共空間動用“道德私刑”。要知道,那可是“鬧市區”。
鬧市區不是不能開車,但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同樣,在公共平台上發表意見,也要遵守人類文明的共同約定。比方說,不能“在公共空間追查他人的隱私道德,無論是似是而非的或是真實確鑿的追查”(請參看何三畏文)。違反了這個規定,突破了這條底線,就是“道德飆車”;而“飆車”,無論哪一種,都可能會死人的。
事實上,李輝先生這一回的“飆車”,之所以“飆”得理直氣壯,就因為他的心中充滿責任感、使命感和正義感。用他自己的話說,就是“不能讓文懷沙認為神州無人;不能讓世人認為媒體中的人都失去了良知;不能讓後人笑話我們這個時代的所有文化人都失去了道德標準和勇氣”。
如此“大義凜然”,確實令人敬佩,卻也讓人不寒而慄。因此很想對李輝先生說幾句。先生的人品,我很敬重。先生的口碑,也一直很好。由是之故,奉勸先生聽取何三畏的意見:“對自己備加小心”。因為凡事都有一個“度”。過度,就會走向反面。過度的責任感、使命感和正義感,會造成一種道德上的“優越感”。有了這種“優越感”,很容易就會自覺不自覺地把自己看作“聖鬥士”。一旦看作“聖鬥士”,又很容易變成“衛道士”。以我讀書不多的經驗,歷史上的“衛道士”,恐怕十有八九不是“殺人犯”,便是“偽君子”。所謂“拿起筆,做刀槍”,除非是面對強權,否則未必是什麼好事。對待歷史問題,我贊成俞飛先生的觀點,那就是“既要有大智慧,更要有大慈悲”,誠望先生採納,並好自為之!

2009年上半年網路流行語盤點

如果說,2008年暴紅的網路流行語如山寨、囧、雷等大多來自文化娛樂事件,更多的是一種網友挑戰現有語言規範的語言遊戲的話,那么,2009年上半年,伴隨著網民討論社會公共事件之主動,推動事件發展進程的力量之壯大,網路問責力度之加大,網路流行語絕大部分來自於社會公共事件,網路熱詞約等於社會熱詞。 更有甚者,與擾攘了近一年才落幕的“周老虎”事件相比,相關部門在面對網民質疑時,反應速度與應對水準均在提高,網民的關注度因而很快轉移到下一個突發事件上,使得一些網路熱詞在公眾印象里“還沒怎么流行就過去了”。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