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宣

道宣

釋道宣(596-667),俗姓錢,字法遍,原籍吳興長城(今浙江長興),一作丹徒人,自稱吳興人 ,生於京兆長安。東漢富春侯錢讓之後。唐代高僧,佛教南山律宗開山之祖,又稱南山律師、南山大師,世稱“律祖”。道宣研究戒律,盛名遠播西域。大師一生精持戒律,依佛制築戒壇為人授戒,撰述疏鈔解釋戒律,大演毗尼,後世尊為中國的律宗初祖。一生中大多數時間居終南山,故世稱“南山律祖”,而中國的律宗也被稱為“南山律宗”。他以《四分律》為基礎,參考其他各部律典,綜合各家之所長,會通大乘和小乘,形成自己獨到的見解。

基本信息

簡介

大師一生精持戒律,依佛制築戒壇為人授戒,撰述疏鈔解釋戒律,大演毗尼,後世尊為中國的律宗初祖。一生中大多數時間居終南山,故世稱“南山律祖”,而中國的律宗也被稱為“南山律宗”。他以《四分律》為基礎,參考其他各部律典,綜合各家之所長,會通大乘和小乘,形成自己獨到的見解。

道宣門下有受法傳教弟子千人,相繼闡揚他的遺教弘化最盛,朝野崇奉,南山一宗風行更廣。至今中國出家僧徒,還大多以他的《四分律》學為行持的楷模。

生平年記

隋文帝開皇十六年(公元596年)四月初八,降生於京兆(即都城)。父親錢申任吏部尚書,母親姚氏懷孕時,夢見白月貫懷,有梵僧對她說:“這孩子是梁代的高僧僧祐再來,將來適宜出家弘揚釋教。”

九歲時已遍覽群書,能吟詩作賦。

道宣律師 道宣律師

十五歲時善習文墨,但厭倦了世間書典,喟然嘆曰:“世間榮祿,難可常保。”於是來到長安日嚴寺,隨智頵(又稱慧頵)(564—637)學習佛法,開始誦習經典。十六歲誦《法華經》僅兩旬,就已經了徹。

十六歲落髮出家。

二十歲,依止大禪定寺智首律師受具足戒。在受戒前,頂戴寶函,繞塔行道,感舍利降函,乃進受具戒。智首律師戒德清淨,博覽三藏,開壇講律,獨步長安三十餘年,有“鈔疏山積,學徒雲涌”之美譽。

唐武德年間(610-625),又依智首研究律學,但是他聽講《四分律》一遍之後,就不想再學了,準備去習禪。他的剃度師智頵得知後,對他嚴厲地呵斥說:“夫適遐自邇,因微知章,修舍有時,功願須滿,未宜即去律也”。命令他要聽講二十遍律之後,才準許他入山修禪。

唐武德七年(624),高祖李淵命沙汰寺僧,他與其師所居舊嚴寺被廢,即移居崇義寺。不久,道宣入終南山,住白泉寺,當時有一位隱居的處士,名孫思邈,與道宣成為林下之交。從那時起,道宣在學業上已經成熟,開始整理自己十餘年來學律的心得體會。

武德九年(626),撰成《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三卷(今作十二卷),闡發了他為律學開宗的見解。

貞觀元年(627),撰制《四分律拾毗尼義鈔》三卷(今作六卷)。

貞觀四年(630),外出參學,廣求諸律異傳,拜訪名師。曾到魏郡訪問名德法勵律師,請決疑滯(見《量處輕重儀序》)。

貞觀九年(635),入沁部棉上(今山西沁縣綿上鎮)山中撰《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一卷、《疏》二卷,隨後又撰《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一卷、《疏》三卷。

貞觀十一年(637),在隰州益詞谷撰《量處輕重儀》(一作《釋門亡物輕重儀》)二卷、《尼注戒本》一卷。

貞觀十六年(642),住終南山豐德寺。

貞觀十九年(645),撰成《比丘尼鈔》三卷(今作六卷)。時印度留學多年的玄奘回國,帶回大批經論梵本,在弘福寺組成譯場,開始譯經工作。同年六月。道宣應詔參與其事,參與譯事。

貞觀二十年(646),他又回到終南山。在豐德寺將所撰《羯磨》一卷增廣為二卷,又將《疏》二卷增廣為四卷(今作八卷)。

永徽二年(651)九月,增訂《含注戒本》並《疏》。於是他所開啟的南山宗義的五大部疏鈔至此完備。

顯慶二年(656),撰成《釋門章服儀》一卷。

顯慶三年(657)六月,他奉敕為唐京新建的西明寺上座,同年七月迎請玄奘入寺譯經,他也參加譯業。

龍朔元年(661),又撰《釋門歸敬儀》一卷。

乾封二年(667)二月,他在終南山麓清宮精舍創立戒壇,依他所制的儀規為諸州沙門二十餘人傳授具戒。同年他撰有《關中創立戒壇圖經》一卷,《律相感通傳》一卷。

乾封二年(667)七月,玄奘的譯場亦遷入西明,道宣再次參加譯經工作。同年十月逝世,終年七十二歲。

高宗詔令過手圖畫道宣像,並令名匠人韓伯通為道宣塑像,以作紀念。

唐玄宗天寶元年(742)、武宗會昌元年(841),名士李邕、嚴厚本分別為道宣撰寫碑文,紀事頌德。

唐代宗大曆十一年(776),敕令每年從宮中出香1盒,送至西明寺道宣律師師堂為國焚燒,以作禱念。

唐穆宗(821—824)並為之制贊,曰:“代有覺人,為如來使。龍魔皈依,岳神奉侍,聲飛五天,辭驚萬古。金烏西沉,佛日東舉,稽首皈依,肇律宗主。”

唐懿宗鹹通十年(869),京城僧眾推舉令宵、玄暢上書朝廷,請求追贈道宣封號。十月下敕,諡號曰“澄照”,道宣舍利塔曰“淨光”。

宋徽宗崇寧二年(1103),又加謚“法慧大師”。

道宣澄照淨光舍利塔雖然經過了以前多年的風風雨雨,各代不斷重修,至今仍然屹立在淨業寺後的山峰上,遙對著古城西安。

著作

道宣一生,著述宏富。根據內容和寫作的時間,大致可以分為三類:

律學著作

四分律刪 四分律刪

“南山五大部”:

①《四分律刪繁補閒行率鈔》(簡稱《行事鈔》)三卷,另有六或十二卷本

②《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簡稱《隨機羯磨疏》)四卷,或有分為八卷

③《四分律拾毗尼義鈔》(簡稱《毗尼義鈔》、《要義鈔》)三卷

④《比丘含注戒本疏》(簡稱《含注戒本疏》)四卷

⑤《比丘尼鈔》三卷

圍繞這五部作品,道宣還寫了許多簡明的或專題式的作品。有《比丘戒本》、《比丘尼戒本》,還有《章服儀》、《歸敬儀》、《正行懺悔儀》、《護法儀》、《量處輕重儀》、《淨心觀戒儀》、《關中創立戒壇圖經》,等等。這些作品都是對“五大部”的理論在實踐上的具體說明,形成了一套從理論到實踐的著作體系,從而奠定了中國佛教戒律學的寄基礎。《宋高僧傳》作者贊寧稱讚道宣說:“宣之持律,聲振竺乾,宣之編修,美流天下”。

道宣的著作被傳到日本,如道宣的徒孫鑒真將《行事鈔》等攜帶到日本,引起了日本學者的重視。

歷史事跡

道宣律師 道宣律師

完成新律學體系構建後,道宣為了正本澄源和維護佛教的地位,廣泛蒐集資料,研究印度佛教流傳華夏的歷史事實,開始了歷史事跡的編纂工作,出了一大批成果,具有很強的資料性和學術性,是了解中國佛教歷史不可或缺的參考書。

以下五部作品為代表:

《釋迦方誌》二卷

《集古今佛道論衡》四卷

《廣弘明集》三十卷,或作四十卷

是繼梁僧祐《弘明集》之後又一部文史資料集,但其內容比僧祐的《弘明集》更為豐富,其中文獻卜作者一百三十多人,全書共分十篇:一、歸正,二,辯惑,三,佛德,四,法義,五、僧行,六、慈濟,七、戒功,八、啟福,九、悔罪,十、統歸。書中不僅集古代一定時期的文獻之大成,而且有道宣自己的敘述、辯論和歷代王臣對佛教興廢等事的記載。

《大唐內典錄》十卷

此是目錄學著作,其中除經律論書名之外,還有許多極其重要的資料。

《續高僧傳》三十卷,或四十卷

本書自梁迄唐貞觀十九年的高僧四百九十二人立傳。在這些傳記中,還附見二百一十五人。其體例、編排和分類,基本上與梁慧皎《高僧傳》相似。《續高僧傳》分科之嚴謹,其文辭之優美,為後世撰寫“高僧傳”一類史籍的僧俗視為典範。

此外還有敘述佛祖傳記的《釋迦氏譜》和《佛化東漸圖贊》、《聖跡現在圖贊》、《京師西明寺錄》等,可惜後三部已經佚失。

應化感通

主要有四部:

《遺法主持感應》已佚

《神州三寶感通錄》三卷

《感通記》一卷,又名《道宣律師感通錄》、《律師感通傳》、《感天侍傳》

《中天竺舍衛國祗洹寺圖經》二卷

這些都是道宣晚年所作。

道宣為維護佛門的地位也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唐李淵、李世民、李治三代,奉行比較開明政策建立大唐帝國後,為維持統治地位,對日益壯大的佛教採取高壓政策。唐高宗李治時,敕令僧人跪拜君親。為維護佛門的地位與律儀的純粹,道宣率弟子多次與皇權周鏇,終於護法成功,迫使高宗收回了敕令。

盤點我們熟知的中國歷代高僧

自公元67年(東漢明帝8年)第一位印度著名經典學者攝摩騰.竺法蘭首次來中國傳佛法至今已有近2000年的歷史。這期間中國佛教界出現了很多高僧,他們對中國佛教的發展做出了卓越貢獻,對中國的政治經濟文化影響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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