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旅小子

(5)敝:破爛。 (10)保任:擔保。 (12)弟:同悌,尊敬兄長。

作品概況

作品名稱:逆旅小子創作年代:清代作者:方苞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

逆旅小子(1)戊戌秋九月(2),余歸自塞上,宿石槽(3)。逆旅小子形苦羸(4),敞布單衣(5),不襪不履,而主人撻擊之甚猛,泣甚悲。叩之東西家,曰“是其兄之孤也(6)。有田一區,畜產什器粗具(7),恐孺子長而與之分,故不恤其寒飢而苦役之;夜則閉之戶外,嚴風起(8),弗活矣。”余至京師,再書告京兆尹(9),宜檄縣捕詰,俾鄉鄰保任而後釋之(10)。逾歲四月,復過此里,人曰:“孺子果以是冬死,而某亦暴死,其妻子、田宅、畜物皆為他人有矣。”叩以“吏曾呵詰乎?”則未也。昔先王以道明民,猶恐頑者不喻,故“以鄉八刑糾萬民”(11),其不孝、不弟、不睦、不姻、不任、不恤者(12),則刑隨之,而五家相保,有罪奇邪則相及,所以閉其塗,使民無由動於邪惡也。管子之法(13),則自鄉師以至什伍之長(14),轉相督察,而罪皆及於所司。蓋周公所慮者,民俗之偷而已,至管子而又患吏情之遁焉(15),此可以觀世變矣。

作品注釋

(1)逆旅小子:客店裡的小男孩。逆旅:客店。逆:迎。迎客之所謂逆旅,即客店。(2)戊戌:1718年(康熙五十七年)。(3)石槽:在清京兆順義縣(今北京順義縣)西北三十里,此處有清代行宮。(4)羸(1éi):瘦弱。(5)敝:破爛。(6)其兄之孤:店主之兄死後留下的孤兒。(7)粗具:大體具備。(8)嚴風:寒風。(9)京兆尹:京師地區的行政長官,即順天府尹。(10)保任:擔保。(11)“以鄉八刑糾萬民”:見於《周禮·地官大司徒》。鄉八刑:周代實行於地方上的刑法。周制以一萬二千五百家為鄉,“八刑”謂加於不孝、不弟、不睦、不姻、不任、不恤、造言、亂民等八種人的刑罰。(12)弟:同悌,尊敬兄長。睦:親於家族。姻,親於姻親(姻親指男方家族)。任:交朋友講道德,可信任。恤:同情幫助貧窮的人。(13)管子:管仲,名夷吾,春秋時齊國政治家,被齊桓公任命為卿,改革政治,加強法制,使齊國迅速強大起來。(14)鄉師:周代司徒的下屬,為監察地方事務的官員。什伍:古代的一種戶籍編制,五家為伍,十家為什。(15)遁:玩忽職守,逃避責任。

作品譯文

戊戌年秋九月,我從塞上回京師,在石槽過夜。旅店的小男孩身體瘦弱可憐,穿著破布單衣,沒有鞋襪穿,而店主人很兇狠地用鞭子抽打他,小孩兒哭得很悽慘。問左右鄰居人家,他們說:“這是店主人的哥哥留下的孤兒。他們有一小塊田地,牲口農具生活用品大體都具備,店主人怕這小孩兒長大了和他分家產,所以不管他受冷挨餓,只差遣他乾苦活。夜裡就把他關在門外,寒風一刮,就活不成了。”我到了京師,兩次寫信告訴京兆尹說:“應該下文叫縣裡將店主人捉拿審問,讓鄉鄰擔保他以後對小男孩好,然後再放他。”第二年四月,我再次路過這裡,鄉里人說:“那小男孩果然在那一年冬天死去了,店主人也突然死了,他的妻子兒女、田地房屋、牲口財物都歸別人所有了。”我問他們:“縣裡官吏曾經訓斥審問過店主人嗎?”那卻還沒有。從前先王用道義開導百姓,還擔心愚頑的人不明白,所以用“鄉八刑”來督察百姓守法,對那些不孝父母,不順從兄長,家庭不和睦,姻親不和善,對朋友不講信用,見別人有危難不幫助的人,就按刑法給以處罰,五家相互擔保,有犯奇怪邪惡罪行的,便五家都牽連到,以此來堵住百姓犯罪的途徑,使百姓無從產生邪惡念頭。管子的法制,則是從鄉師到什伍的負責人,互相監督,出現了犯罪的,都要追究司法官吏。大概周公所擔心的,只是百姓習慣於苟且偷安。至於管子,又更擔心官吏玩忽職守,從這點也可以看出世道的變化。

作品賞析

此文通過寫“逆旅小子”的不幸遭遇,表現田作者對民間疾苦的一定的同情;對官吏的漠視民疾,也有所批評。末段議論,在強調官盡職的同時,又強調以法糾民,則表現了作者的階級的局限。此文以不足二百字記“逆旅小子”的遭遇,人物事件都寫得有頭有尾,前因後果交待得清楚明白,體現了方苞散文筆法的簡潔的特點。

作者簡介

方苞(1668—1749),清代散文家。字鳳九,號靈皋,晚年又號望溪,桐城(今安徽桐城)人。康熙年間(1662—1722)進士。1711年(康熙五十年)因文字獄牽連入獄,得人營救,兩年後出獄。後官至禮部侍郎。他是桐城派古文的創始人,當時頗有影響。主張寫文章應講究“義法”,“義”指文章的內容,要符合封建的綱常倫理;“法”指文章的形式技巧,要結構條理,語言雅潔;從而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序”。提倡義理、考據、詞章三者並重。所作文章多宣揚封建禮教,有的也很有思想意義。有《方望溪先生全集》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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