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商聯營

農商聯營

農商聯營是以基層供銷社為依託,聯合農村中從事商品生產的專業戶、重點戶,把生產、加工、銷售結合在一起的經濟聯合形式。它是適應我國農業生產向社會化、專業化發展而出現的一種新的產銷形式,也是供銷社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從理論上探討農商聯營產生的客觀必然性、發展趨勢及其進一步鞏固發展所需要解決的問題,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際意義。

農商聯營淺論

農商聯營是供銷社與農民根據各自特長,為共同發展農村商品生產和經營農副產品,在自願互利的基礎上,通過契約形式而結成的新的經濟聯合。一九七九年末和一九八0年初,一些地方解放思想,大膽實踐,首先開展了農商聯營。之後,隨著農村商品生產的不斷發展和供銷社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這項新興的事業也迅速發展起來。聯營的品種不斷增多,聯營的範圍不斷擴大,聯營的形式也不斷完善,出現了多形式、多層次、縱橫交錯的各種聯營辦法。

農商聯營農商聯營
商聯營是是以當地土特產品為主要原長,為共同發展農村商品生產和經營農副產 料,以加工環節為主要內容的一種聯營形品,在自願互利的基礎上,通過契約形式而式形成。
農商聯營農商聯營

常州市農商聯營的實施意見

各鎮農林站、各農資連鎖店: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農資經營秩序也日趨規範,為進一步最佳化整合農資經營資源配置,打造農商聯營良好服務形象,加大節本省工輕型先進適用技術推廣,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經常州市武進區農林局推廣中心(以下簡稱推廣中心)和常州市武農農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武農公司)通過友好協商,特制訂2005年度農商聯營實施意見:

一、明確各自服務職能,發揮農商聯營優勢。

農商聯營形式在武進地區連續多年。實踐證明: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搞好農商聯營有利於充分發揮各自服務優勢,更好地為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提供有效保障;有利於確保和穩定農資市場經營秩序的良性發展,為廣大農民提供優質放心肥和放心藥,有力打擊各種非法經營以及各種假冒偽劣商品沖斥市場,坑害農戶;有利於農商二家立足本職,實現資源共享,利益雙贏,優勢互補,長期共存,樹立良好的為農服務形象,這種模式既體現了武進特色,也是武進農商二家在長期農資經營中順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不斷摸索、總結、完善形成的一條服務新路。

今年農商兩家必須明確各自服務職責範圍,要繼續搞好農商聯營,真正體現情系農業,心向農民的良好服務形象。區農林局推廣中心的主要職責是充分發揮技術優勢,搞好農作物病蟲草測報,決策防治技術和藥種配方,並宣傳推廣指導好農戶實行科學防治,減輕主要病蟲草害損失;常州武農公司的主要職責則是在區農林局農技推廣中心的技術指導下,以經營為主,做到淡儲旺供,保質穩價,優質服務,滿足供應,保障農藥結構調優和注重生態環境保護。農商二家必須共同執行長期以來倡導的“五個統一”服務原則,即統一宣傳口徑,統一藥種配方,統一經營品種,統一商品價格,統一進貨渠道。

二、落實農資聯營形式,實現農商利益雙贏。

本著和諧協商,相互支持,同等互利的原則,農商兩家進一步統一了以下有關具體問題。

(一)關於聯營形式問題。各鎮農林站和農資聯鎖店則以各鎮為單位自主決定是否實行聯合經營或是獨立經營形式。在此基礎上,聯營鄉鎮農林站與農資連鎖店商定今年的農資聯營職能和技術推廣服務費,並以書面形式報局推廣中心和武農農資公司存檔。獨立經營農資的各鎮農林站和連鎖店均應按照區農林局制定的防治要求,全面實行“五個統一”,不許另定藥種配方。新品種農藥暫由武農公司或局推廣中心調撥、結算,並逐步過渡至由武農農資公司統一調撥、結算。

(二)關於聯營時間及範圍問題。農商聯營服務的時間為一年:即從二OO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農資聯營的範圍限於本區糧油作物的農藥以及大宗化肥。局推廣中心除少數特殊性新肥、藥品種外不參與商定範圍內的農資經營。

(三)關於農藥配方及供應廠家問題。各次病蟲防治的藥種和配方由局推廣中心決定,農資部門不得另供其它藥種配方,各種農藥的成本價、調撥價和零售價由武農公司根據各種費用,科學測算確定。農藥供應的具體廠家由農商二家共同商定,其中新農藥供應廠家由局推廣中心確定,常規農藥廠家由武農公司選擇。局推廣中心不再享受各類新農藥的推廣費,但宣傳廣告、會議培訓及試驗費除外;各鎮農林站的新農藥推廣費由農商二家根據具體品種商定,並由武農公司在當年十一月底前全額劃撥局推廣中心,如數下撥。

(四)關於常規農藥供應問題。對於防治中所需部分常規農藥原則由農資公司進貨定價,局推廣中心須在年初制訂出全年農藥的供需數量、藥種,供農資公司進貨參考,並根據具體病蟲草情況指導防治套用。

三、加大農資執法力度,強化服務職能到位。

農商二家肩負著確保全區糧食安全,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重任,穩定農資市場經營秩序,真正使農戶用好放心藥和肥,是農商二家義不容辭的工作職責,為使農商兩家切實搞好為農服務,必須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為此,必須根據國家和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區農林局執法大隊在每次病蟲防治和大面積用肥的階段,要切實加大農資執法力度,逐個鄉鎮檢查每個經營農資單位的配方和用肥種類,依法取締非法經營,打擊違法經營和不正當經營,確保“一滿意、二爭創、三提升”興農富民措施得到實施和科技興農新技術大力推廣。

廠庫聯營趟出農商致富路

農商聯營農商聯營
農民想多賣餘糧給政府卻因價低無法賣,糧食加工企業想多買糧加工卻因資金少、廠地規模小而無法多收糧,這一直是困擾我市農、商致富發展的瓶頸所在。如何才能讓農民和加工企業走上雙贏的道路?市糧食部門經過努力,終於摸索出了一條讓我市農民和加工企業共同發展的和諧路———廠庫聯營
以往農民在糧食豐收以後,都存有大量餘糧待售,但市糧食部門依據國家糧價保護政策收購農民糧食,只能收購到一部分,另外一部分糧食則被外省市及其他地區的加工企業以高價搶購。我市糧食加工企業因為規模小、資金少等因素,無法大量收購糧食,糧食加工一段時間後只能“等米下鍋”。市糧食部門得知這一情況,經過認真研究後認為,由糧油公司將農民的糧食收購後暫時保管,既可以保證我市糧食加工企業隨時有充足的糧源,還能打通制約我市糧食流通瓶頸。
有了這樣的想法,市糧食部門決定立即由市糧油購銷公司與各大種子機構聯繫優質糧種提供給農民,以高於國家制定的保護糧價與農民簽訂糧食收購契約。同時,他們還與城區各糧食加工企業聯繫,以自己擁有國家農村發展銀行低息貸款的優勢,與他們簽訂契約,在收購價格的基礎上,每公斤只加收0.04元的保管費用將糧食賣給糧食加工企業,促進了我市糧食加工企業的持續發展。僅2006年一年,就為我市城區東園、柔遠、鎮羅等7個鎮(鄉)的23家糧食加工企業供給了26863噸糧食,很好地為廣大糧食種植民眾和糧食加工企業搭建了供銷平台。
目前,市糧食部門不僅將糧食作物列入經營範圍,還將豆粕棉粕等飼料加工原料也納入了經營範圍,現已為我市城區的2家飼料加工企業提供了服務。

資料來源

1、http://www.wj.gov.cn/Info/InfoView.aspx?InfoGuid=46d55aa4-eee8-45b7-9a72-854fac387974
2、http://www.nxzw.gov.cn/Article/Read.aspx?ID=7016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