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普森[橄欖球運動員]

辛普森[橄欖球運動員]

辛普森(O.J. Simpson,1947年—),男,原是美式橄欖球運動員,被譽為橄欖球職業比賽史上的最佳跑鋒。後成為影視和廣告明星,並擔任體育評論員。1994年因殺妻一案轟動美國。2008年,他被判有罪,並判處33年監禁, 9年內不得保釋。辛普森現在內華達州洛夫洛克的洛夫洛克懲教中心服刑。

基本信息

人物經歷

橄欖球運動員

(圖)辛普森辛普森在法庭

辛普森於1947年生於舊金山市的黑人貧困家庭。他曾獲得全美大學橄欖球聯賽的最高榮譽獎海斯曼獎。進入職業聯賽後,他先後在紐約水牛城鷹嘴隊(BuffaloBills)和舊金山淘金者隊(SanFrancisco49ers)擔任主力,創造過一個賽季帶球衝刺2003碼的驚人記錄(至今未被打破),被譽為橄欖球職業比賽史上的最佳跑鋒。

影視明星

退出體壇後,辛普森又投身影視和廣告業,在電影《裸槍》(NakedGun)和《殺手勢力》(KillerForce)中扮演主角;在美國廣播公司(ABC)和國家廣播公司(NBC)擔任體育評論員;在美國最大的計程車公司赫茲(Hertz)擔任形象大使。另外,由於英文橙汁(OrangeJuice)一詞的縮寫恰好與辛普森名字的縮寫OJ一樣,所以佛羅里達一家飲料公司特意邀請他拍攝橙汁的促銷廣告,使OJ這個英文縮寫成為美國體育英雄和超級廣告明星的代名詞。

殺妻案

(圖)辛普森審理辛普森殺妻案

詳見主條目:辛普森殺妻案

1994年6月12日深夜,辛普森的妻子妮可·布朗·辛普森和一名餐館的侍生郎·高曼在辛普森的住宅內被殺害,警方將辛普森作為嫌疑人逮捕。

1995年1月,辛普森案件由日裔法官依藤主審。陪審團在討論不足四小時後裁決辛普森兩項殺人罪名均不成立。辛普森最後作為一個自由人被釋放。

搶劫入獄

2007年9月13日,辛普森和同夥斯圖爾特等人闖入美國“賭城”拉斯維加斯的一家賓館,從收集、出售體育紀念品的兩個商人手中搶走一些物品,其中包括他當年比賽使用過的一些橄欖球、以及其他橄欖球明星的印刷畫及簽名的橄欖球等,總價值超過十萬美元。辛普森聲稱取回的東西原是自己的私人物品,但警方調查後認為辛普森有違法行為。

美國檢察機關對辛普森提出十二項指控,其中包括綁架、攻擊他人和使用致命武器實施搶劫等七項重罪。2008年10月3日,此案的陪審團認定辛普森持械搶劫、綁架和攻擊罪名成立,直至2012年,辛普森仍因此案在獄中服刑。

婚姻

(圖)辛普森橄欖球明星辛普森被逮捕
1977年,辛普森在一家高級餐廳與白人女侍者妮可·布朗(NicoleBrown)一見鍾情,不久便與第一任黑人妻子離異。

1985年辛普森與妮可結婚後,因妮可懷疑他在外面有情人,兩人關係開始出現裂痕。妮可曾多次打電話報警,指控辛普森對她拳打腳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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