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降血脂功能評價方法

為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對保健食品實行嚴格監管的要求,加強保健食品準入管理,切實提高準入門檻,2012年4月23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國食藥監保化〔2012〕107號印發《輔助降血脂功能評價方法》。該《評價方法》分試驗項目、試驗原則及結果判定,輔助降低血脂功能檢驗方法2部分。自2012年5月1日起,對受理的申報註冊保健食品的相關產品檢驗申請,保健食品註冊檢驗機構應按新功能評價方法開展產品功能評價試驗等各項工作。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知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抗氧化功能評價方法等9個保健功能評價方法的通知
國食藥監保化〔2012〕10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對保健食品實行嚴格監管的要求,加強保健食品準入管理,切實提高準入門檻,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修訂了抗氧化等9個功能的評價方法,已經保健食品安全專家委員會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自2012年5月1日起,對受理的申報註冊保健食品的相關產品檢驗申請,保健食品註冊檢驗機構應當按照新發布的9個功能評價方法開展產品功能評價試驗等各項工作。
附屬檔案:1.抗氧化功能評價方法(略)
2.對胃黏膜損傷有輔助保護功能評價方法(略)
3.輔助降血糖功能評價方法(略)
4.緩解視疲勞功能評價方法(略)
5.改善缺鐵性貧血功能評價方法(略)
6.輔助降血脂功能評價方法
7.促進排鉛功能評價方法(略)
8.減肥功能評價方法(略)
9.清咽功能評價方法(略)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輔助降血脂功能評價方法

試驗項目、試驗原則及結果判定

Items, Principles and Result Assessment
根據血脂異常的類型,輔助降血脂功能按照不同的血脂類型設立分類的動物試驗和人體試食實驗。
1 試驗項目
1.1 根據受試樣品的作用機制,分成三種情況
1.1.1 輔助降低血脂功能:降低血清總膽固醇和血清甘油三酯
1.1.2 輔助降低血清膽固醇功能:單純降低血清膽固醇
1.1.3 輔助降低血清甘油三酯功能:單純降低血清甘油三酯
1.2 觀察指標
1.2.1 體重
1.2.2 血清總膽固醇
1.2.3 血清甘油三酯
1.2.4 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
1.2.5 血清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
1.3 人體試食試驗
1.3.1 血清總膽固醇
1.3.2 血清甘油三酯
1.3.3 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
1.3.4. 血清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
2 試驗原則
2.1 動物實驗和人體試食試驗所列指標均為必測項目。
2.2 根據受試樣品的作用機制,可在動物實驗的兩個動物模型中任選一項。
2.3 根據受試樣品的作用機制,可在人體試食試驗的三個方案中任選一項。
2.4 在進行人體試食試驗時,應對受試樣品的食用安全性作進一步的觀察。
3 結果判定
3.1 動物實驗:
3.1.1 混合型高脂血症動物模型
輔助降低血脂功能結果判定:模型對照組和空白對照組比較,血清甘油三酯升高,血清總膽固醇或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升高,差異均有顯著性,判定模型成立。(1)各劑量組與模型對照組比較,任一劑量組血清總膽固醇或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降低,且任一劑量組血清甘油三酯降低,差異均有顯著性,同時各劑量組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不顯著低於模型對照組,可判定該受試樣品輔助降低血脂功能動物實驗結果陽性。(2)各劑量組與模型對照組比較,任一劑量組血清總膽固醇或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降低,差異均有顯著性,同時各劑量組血清甘油三酯不顯著高於模型對照組,各劑量組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不顯著低於模型對照組,可判定該受試樣品輔助降低血清膽固醇功能動物實驗結果陽性。(3)各劑量組與模型對照組比較,任一劑量組血清甘油三酯降低,差異均有顯著性,同時各劑量組血清總膽固醇及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不顯著高於模型對照組,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不顯著低於模型對照組,可判定該受試樣品輔助降低血清甘油三酯功能動物實驗結果陽性。
3.1.2 高膽固醇血症動物模型
模型對照組和空白對照組比較,血清總膽固醇(TC)或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LDL-C)升高,血清甘油三酯(TG)差異無顯著性,判定模型成立。各劑量組與模型對照組比較,任一劑量組血清總膽固醇或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降低,差異有顯著性,並且各劑量組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HDL-C)不顯著低於模型對照組,血清甘油三酯不顯著高於模型對照組,可判定該受試樣品輔助降低血清膽固醇功能動物實驗結果陽性。
3.2 人體試食試驗
指標判定標準:
有效:TC 降低>10%;TG 降低>15%;HDL-C 上升>0.104mmol/L。
無效:未達到有效標準者。
3.2.1 輔助降低血脂功能結果判定
試食組自身比較及試食組與對照組組間比較,受試者血清總膽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降低,差異均有顯著性,同時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不顯著低於對照組,試驗組總有效率顯著高於對照組,可判定該受試樣品輔助降低血脂功能人體試食試驗結果陽性。
3.2.2 輔助降低血清膽固醇功能結果判定
試食組自身比較及試食組與對照組組間比較,受試者血清總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降低,差異均有顯著性,同時血清甘油三酯不顯著高於對照組,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不顯著低於對照組,試驗組血清總膽固醇有效率顯著高於對照組,可判定該受試樣品輔助降低血脂功能人體試食試驗結果陽性。
3.2.3 輔助降低甘油三酯功能結果判定
試食組自身比較及試食組與對照組組間比較,受試者血清甘油三酯降低,差異有顯著性,同時血清總膽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不顯著高於對照組,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不顯著低於對照組,試驗組血清甘油三酯有效率顯著高於對照組,可判定該受試樣品輔助降低甘油三酯功能人體試食試驗結果陽性。

輔助降低血脂功能檢驗方法

Method for the Assessment of Assisting Blood Lipids Reduction Function
根據血脂異常的類型,輔助降低血脂功能按照受試物作用機制的不同,設立分類的動物試驗。
動物試驗:分成二種情況:
混合型高酯血症動物模型
高膽固醇血症動物模型
人體試食試驗:根據試驗的結果,分三種情況分別進行判定:
輔助降低血脂功能
輔助降低血清膽固醇功能
輔助降低甘油三酯功能
1 動物實驗檢驗方法
1.1 混合型高脂血症動物模型
1.1.1 原理
用含有膽固醇、蔗糖、豬油、膽酸鈉的飼料餵養動物可形成脂代謝紊亂動物模型,再給予動物受試樣品,可檢測受試樣品對高脂血症的影響,並可判定受試樣品對脂質的吸收、脂蛋白的形成、脂質的降解或排泄產生的影響。
1.1.2 儀器及試劑
解剖器械、分光光度計,自動生化分析儀,膽固醇、膽酸鈉、血清總膽固醇(TC)、
甘油三酯(TG)、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LDL-C),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HDL-C)測定試劑盒。
1.1.3 動物選擇及飼料
1.1.3.1 健康成年雄性大鼠,適應期結束時,體重200±20g,首選SD大鼠,每組8-12隻。
1.1.3.2 模型飼料
在維持飼料中添加20.0%蔗糖、15%豬油、1.2%膽固醇、0.2%膽酸鈉,適量的酪蛋白、磷酸氫鈣、石粉等。除了粗脂肪外,模型飼料的水分、粗蛋白、粗脂肪、粗纖維、粗灰分、鈣、磷、鈣:磷均要達到維持飼料的國家標準。
1.1.4 劑量分組及受試樣品給予時間
實驗設三個劑量組、空白對照組和模型對照組,以人體推薦量的5倍為其中的一個劑量組,另設二個劑量組,必要時設陽性對照組。受試樣品給予時間為30天,必要時可延長至45 天。
1.1.5 實驗步驟
1.1.5.1適應期:於屏障系統下大鼠餵飼維持飼料觀察5-7天。
1.1.5.2造模期
按體重隨機分成2組,10隻大鼠給予維持飼料作為空白對照組,40隻給予模型飼料作為模型對照組。每周稱量體重1次。
模型對照組給予模型飼料1-2周后,空白對照組和模型對照組大鼠不禁食採血(眼內眥或尾部),採血後儘快分離血清,測定血清TC、TG、LDL-C 、HDL-C水平。根據TC水平將模型對照組隨機分成4組,分組後空白對照組和模型對照組比較TC、TG、LDL-C 、HDL-C差異均無顯著性。
1.1.5.3受試樣品給予
分組後,三個劑量組每天經-口給予受試樣品,空白對照組和模型對照組同時給予同體積的相應溶劑,空白對照組繼續給予維持飼料,模型對照組及三個劑量組繼續給予模型飼料,並定期稱量體重,於實驗結束時不禁食採血,採血後儘快分離血清,測定血清TC、TG、LDL-C 、HDL-C水平。
1.1.6 觀察指標:TC、TG、LDL-C 、HDL-C。
1.1.7 數據處理和結果判定
一般採用方差分析,但需按方差分析的程式先進行方差齊性檢驗,方差齊,計算F 值,
36F 值<F0.05,結論:各組均數間差異無顯著性;F 值≥F0.05,P≤0.05,用多個實驗組和一個對照組間均數的兩兩比較方法進行統計;對非正態或方差不齊的數據進行適當的變數轉換,待滿足正態或方差齊要求後,用轉換後的數據進行統計;若變數轉換後仍未達到正態或方差齊的目的,改用秩和檢驗進行統計。
動物實驗結果判定:
輔助降低血脂功能結果判定:模型對照組和空白對照組比較,血清甘油三酯升高,血清總膽固醇或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升高,差異均有顯著性,判定模型成立。(1)各劑量組與模型對照組比較,任一劑量組血清總膽固醇或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降低,且任一劑量組血清甘油三酯降低,差異均有顯著性,同時各劑量組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不顯著低於模型對照組,可判定該受試樣品輔助降低血脂功能動物實驗結果陽性。(2)各劑量組與模型對照組比較,任一劑量組血清總膽固醇或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降低,差異均有顯著性,同時各劑量組血清甘油三酯不顯著高於模型對照組,各劑量組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不顯著低於模型對照組,可判定該受試樣品輔助降低膽固醇功能動物實驗結果陽性。(3)各劑量組與模型對照組比較,任一劑量組血清甘油三酯降低,差異均有顯著性,同時各劑量組血清總膽固醇及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不顯著高於模型對照組,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不顯著低於模型對照組,可判定該受試樣品輔助降低甘油三酯功能動物實驗結果陽性。
1.1.8 注意事項
1.1.8.1 在建立動物模型中,可因動物品系、飼養管理而影響模型的建立。
1.1.8.2 保證維持飼料的各種營養成分,必要時需進行檢測,除了粗脂肪外,模型飼料的水分、粗蛋白、粗脂肪、粗纖維、粗灰分、鈣、磷、鈣:磷均要達到維持飼料的國家標準。
1.1.8.3 模型飼料餵養期間,模型組血中膽固醇水平比較穩定,甘油三酯水平會逐漸恢復正常水平,故模型飼料給予時間不能超過8周。
1.2 高膽固醇血症動物模型
1.2.1 原理
用含有膽固醇、豬油、膽酸鈉的飼料餵養動物可形成高膽固醇脂代謝紊亂動物模型,再給予動物受試樣品,可檢測受試樣品對高膽固醇脂血症的影響,並可判定受試樣品對脂質的吸收、脂蛋白的形成、脂質的降解或排泄產生的影響。
1.2.2 儀器及試劑
解剖器械、分光光度計,自動生化分析儀,膽固醇、膽酸鈉、血清總膽固醇(TC)、
甘油三酯(TG)、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LDL-C),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HDL-C)測定試劑盒。
1.2.3 動物選擇及飼料
1.2.3.1 大鼠模型:健康成年雄性大鼠,適應期結束時,體重200±20g,首選SD 種大鼠,每組8-12隻。
金黃地鼠模型:健康成年雄性金黃地鼠,適應期結束時,體重100±10g,每組8-12隻。
1.2.3.2 模型飼料
大鼠模型:在維持飼料中添加1.2%膽固醇、0.2%膽酸鈉、3-5%豬油,適量的酪蛋白、磷酸氫鈣、石粉等。除了粗脂肪外,模型飼料的其它質量指標均要達到維持飼料的國家標準。
金黃地鼠模型:在維持飼料中添加0.2%膽固醇,其餘同大鼠模型。
1.2.4 劑量分組及受試樣品給予時間
實驗設三個劑量組、空白對照組和模型對照組,以人體推薦量的5倍為其中的一個劑量組,另設二個劑量組,必要時設陽性對照組。受試樣品給予時間為30天,必要時可延長至45天。
1.2.5 實驗步驟
1.2.5.1適應期:於屏障系統下動物餵飼維持飼料觀察5-7天。
1.2.5.2造模期:
按體重隨機分成2組,10隻動物給予維持飼料作為空白對照組,40隻給予模型飼料作為模型對照組。每周稱量體重1次。
模型對照組給予模型飼料1-2周后,空白對照組和模型對照組動物不禁食採血(眼內眥或尾部),採血後儘快分離血清,測定血清TC、TG、LDL-C 、HDL-C水平。根據TC水平將模型對照組隨機分成4組,分組後空白對照組和模型對照組比較TC、TG、LDL-C 、HDL-C差異均無顯著性(P>0.05)。
1.2.5.3受試樣品給予
分組後,三個劑量組每天經口給予受試樣品,空白對照組和模型對照組同時給予同體積的相應溶劑,空白對照組繼續給予維持飼料,模型對照組及三個劑量組繼續給予模型飼料,並定期稱量體重,於實驗結束時不禁食採血,採血後儘快分離血清,測定血清TC、TG、LDL-C 、HDL-C水平。
1.2.6 觀察指標:TC、TG、LDL-C 、HDL-C。
1.2.7 數據處理和結果判定
一般採用方差分析,但需按方差分析的程式先進行方差齊性檢驗,方差齊,計算F 值,
36F 值<F0.05,結論:各組均數間差異無顯著性;F 值≥F0.05,P≤0.05,用多個實驗組和一個對照組間均數的兩兩比較方法進行統計;對非正態或方差不齊的數據進行適當的變數轉換,待滿足正態或方差齊要求後,用轉換後的數據進行統計;若變數轉換後仍未達到正態或方差齊的目的,改用秩和檢驗進行統計。
動物實驗結果判定:
輔助降低膽固醇功能結果判定:模型對照組和空白對照組比較,血清總膽固醇或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升高,差異有顯著性,血清甘油三酯差異無顯著性,判定模型成立。各劑量組與模型對照組比較,任一劑量組血清總膽固醇或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降低,差異有顯著性,並且各劑量組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不顯著低於模型對照組,血清甘油三酯不顯著高於模型對照組,可判定該受試樣品輔助降低膽固醇功能動物實驗結果陽性。
1.2.8 注意事項
1.2.8.1 在建立動物模型中,可因動物品系、飼養管理而影響模型的建立。
1.2.8.2 保證維持飼料的各種營養成分,必要時需進行檢測。
2 人體試食試驗檢驗方法
2.1 受試者納入標準
2.1.1 在正常飲食情況下,檢測禁食12-14小時後的血脂水平,半年內至少有兩次血脂檢測,血清總膽固醇在5.18-6.21mmol/L,並且血清甘油三酯在1.70-2.25mmol/L,可作為輔助降低血脂功能備選對象;血清甘油三酯在1.70-2.25mmol/L,並且血清總膽固醇≦6.21mmol/L,可作為輔助降低甘油三酯功能備選對象;血清總膽固醇在5.18-6.21mmol/L,並且血清甘油三酯≦2.25mmol/L,可作為輔助降低膽固醇功能備選對象,在參考動物實驗結果基礎上,選擇相應指標者為受試對象。
2.1.2 原發性高脂血症。
2.1.3 獲得知情同意書,自願參加試驗者。
2.2 排除受試者標準
2.2.1 年齡在18 歲以下或65 歲以上者。
2.2.2 妊娠或哺乳期婦女,過敏體質或對本受試樣品過敏者。
2.2.3 合併有心、肝、腎和造血系統等嚴重疾病,精神病患者。
2.2.4 近兩周曾服用調脂藥物,影響到對結果的判斷者。
2.2.5 住院的高血脂症者。
2.2.6未按規定食用受試樣品,或資料不全,影響功效或安全性判斷者。
2.3 受試樣品的劑量和使用方法
根據受試樣品推薦量和推薦方法確定。
2.4 試驗設計及分組要求
採用自身和組間兩種對照設計。根據隨機盲法的要求進行分組。按受試者血脂水平隨機分為試食組和對照組,儘可能考慮影響結果的主要因素如年齡、性別、飲食等,進行均衡性檢驗,以保證組間的可比性。每組受試者不少於50 例。試食組服用受試樣品,對照組可服用安慰劑或採用空白對照。試驗周期45天,不超過6個月。
2.5 觀察指標
2.5.1 安全性指標
2.5.1.1 一般狀況(包括精神、睡眠、飲食、大小便、血壓等)
2.5.1.2 血、尿、便常規檢查
2.5.1.3 肝、腎功能檢查
2.5.1.4 胸透、心電圖、腹部B 超檢查(僅在試驗開始前進行)
2.5.2 功效性指標
2.5.2.1 血清總膽固醇(TC)水平及降低百分率、甘油三酯(TG)水平及降低百分率、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HDL-C)水平及上升幅度、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LDL-C)水平。
2.5.2.2 功效判定標準
有效:TC 降低>10%;TG 降低>15%;HDL-C 上升>0.104mmol/L。
無效:未達到有效標準者。
觀察血清總膽固醇(TC)有效率、甘油三酯(TG)有效率、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HDL-C)有效率及總有效率。
2.6 數據處理和結果判定
凡自身對照資料可以採用配對t 檢驗,兩組均數比較採用成組t 檢驗,後者需進行方差齊性檢驗,對非常態分配或方差不齊的數據進行適當的變數轉換,待滿足正態方差齊後,用轉換的數據進行t 檢驗;若轉換數據仍不能滿足正態方差齊要求,改用t’檢驗或秩和檢驗;方差齊方但變異係數太大(如CV>50%)的資料套用秩和檢驗。有效率及總有效率採用X2 檢驗進行檢驗。四格表總例數小於40,或總例數等於或大於40 但出現理論數等於或小於1 時,應改用確切機率法。
2.6.1 輔助降低血脂功能結果判定:
試食組自身比較及試食組與對照組組間比較,受試者血清總膽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降低,差異均有顯著性,同時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不顯著低於對照組,試驗組總有效率顯著高於對照組,可判定該受試樣品輔助降低血脂功能人體試食試驗結果陽性。
2.6.2 輔助降低血清膽固醇功能結果判定:
試食組自身比較及試食組與對照組組間比較,受試者血清總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降低,差異均有顯著性,同時血清甘油三酯不顯著高於對照組,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不顯著低於對照組,試驗組血清總膽固醇有效率顯著高於對照組,可判定該受試樣品輔助降低血脂功能人體試食試驗結果陽性。
2.6.3 輔助降低甘油三酯功能結果判定:
試食組自身比較及試食組與對照組組間比較,受試者血清甘油三酯降低,差異有顯著性,同時血清總膽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不顯著高於對照組,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不顯著低於對照組,試驗組血清甘油三酯有效率顯著高於對照組,可判定該受試樣品輔助降低甘油三酯功能人體試食試驗結果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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