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降血糖功能評價方法

為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對保健食品實行嚴格監管的要求,加強保健食品準入管理,切實提高準入門檻,2012年4月23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國食藥監保化〔2012〕107號印發《輔助降血糖功能評價方法》。該《評價方法》分試驗項目、試驗原則及結果判定,輔助降血糖功能檢驗方法2部分。自2012年5月1日起,對受理的申報註冊保健食品的相關產品檢驗申請,保健食品註冊檢驗機構應按新功能評價方法開展產品功能評價試驗等各項工作。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知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抗氧化功能評價方法等9個保健功能評價方法的通知
國食藥監保化〔2012〕10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對保健食品實行嚴格監管的要求,加強保健食品準入管理,切實提高準入門檻,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修訂了抗氧化等9個功能的評價方法,已經保健食品安全專家委員會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自2012年5月1日起,對受理的申報註冊保健食品的相關產品檢驗申請,保健食品註冊檢驗機構應當按照新發布的9個功能評價方法開展產品功能評價試驗等各項工作。
附屬檔案:1.抗氧化功能評價方法(略)
2.對胃黏膜損傷有輔助保護功能評價方法(略)
3.輔助降血糖功能評價方法
4.緩解視疲勞功能評價方法(略)
5.改善缺鐵性貧血功能評價方法(略)
6.輔助降血脂功能評價方法(略)
7.促進排鉛功能評價方法(略)
8.減肥功能評價方法(略)
9.清咽功能評價方法(略)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輔助降血糖功能評價方法

試驗項目、試驗原則及結果判定

Items, Principles and Result Assessment
1 試驗項目
1.1 動物實驗
分為方案一(胰島損傷高血糖模型)和方案二(胰島素抵抗糖\脂代謝紊亂模型)兩種
1.1.1 方案一(胰島損傷高血糖模型)
1.1.1.1 體重
1.1.1.2 空腹血糖
1.1.1.3 糖耐量
1.1.2 方案二(胰島素抵抗糖\脂代謝紊亂模型)
1.1.2.1 體重
1.1.2.2 空腹血糖
1.1.2.3 糖耐量
1.1.2.4 胰島素
1.1.2.5 總膽固醇
1.1.2.6 甘油三酯
1.2 人體試食試驗
1.2.1 空腹血糖
1.2.2 餐後2小時血糖
1.2.3 糖化血紅蛋白(HbA1c)或糖化血清蛋白
1.2.4 總膽固醇
1.2.5 甘油三酯
2 試驗原則
2.1 動物實驗和人體試食試驗所列指標均為必做項目。
2.2 根據受試樣品作用原理不同,方案一和方案二動物模型任選其一進行動物實驗。
2.3 除對高血糖模型動物進行所列指標的檢測外,應進行受試樣品對正常動物空腹血糖影響的觀察。
2.4 人體試食試驗應在臨床治療的基礎上進行。
2.5 應對臨床症狀和體徵進行觀察。
2.6 在進行人體試食試驗時,應對受試樣品的食用安全性作進一步的觀察。
3 結果判定
3.1 動物實驗:
方案一:空腹血糖和糖耐量二項指標中一項指標陽性,且對正常動物空腹血糖無影響,即可判定該受試樣品輔助降血糖功能動物實驗結果陽性。
方案二:空腹血糖和糖耐量二項指標中一項指標陽性,血脂(總膽固醇、甘油三酯)無明顯升高,且對正常動物空腹血糖無影響,即可判定該受試樣品輔助降血糖功能動物實驗結果陽性。
3.2 人體試食試驗:空腹血糖、餐後2小時血糖、糖化血紅蛋白(或糖化血清蛋白)、血脂四項指標均無明顯升高,且空腹血糖、餐後2小時血糖兩項指標中一項指標陽性,對機體健康無影響,可判定該受試樣品具有輔助降血糖功能的作用。

輔助降血糖功能檢驗方法

Method for the Assessment of Assisting Blood Sugar Reduction Function
1.動物實驗
1.1實驗動物
選用成年動物,選用小鼠(262g)或大鼠(18020g),單一性別,大鼠每組8-12隻、小鼠每組10-15隻。
1.2材料
1.2.1試劑
四氧嘧啶(C4H2N2O4·H2O,分子量160.08)或鏈脲佐菌素、地塞米松磷酸鈉注射液、葡萄糖或醫用澱粉、血糖測定試紙或試劑盒,胰島素、甘油三酯、總膽固醇測定試劑盒
1.2.2 高熱能飼料
豬油10% 、蔗糖15% 、蛋黃粉15% 、酪蛋白5% 、膽固醇1.2% 、膽酸鈉0.2% 、碳酸氫鈣0.6%、石粉0.4%、鼠維持料52.6%
1.2.3儀器
血糖儀、全自動生化儀、可見光分光光度計、酶標儀、天平。
1.3劑量分組及受試樣品給予時間
實驗設三個劑量組和一個模型對照組,以人體推薦量的10倍(小鼠)或5倍(大鼠)為其中的一個劑量組,另設二個劑量組,高劑量一般不超過30倍,必要時設空白對照組。同時設給予受試樣品高劑量的正常動物組。受試樣品給予時間30天,必要時可延長至45天。
1.4實驗方法
1.4.1 正常動物降糖實驗
選健康成年動物按禁食3-5小時的血糖水平分組,隨機選1個對照組和1個劑量組。對照組給予溶劑,劑量組給予高劑量濃度受試樣品,連續30天,測空腹血糖值(禁食同實驗前),比較兩組動物血糖值。
1.4.2 高血糖模型降糖實驗
方案一
1.4.2.1胰島損傷高血糖模型
1.4.2.1.1原理
四氧嘧啶(或鏈脲佐菌素)是一種細胞毒劑,可選擇性地損傷多種動物的胰島細胞,造成胰島素分泌低下,引起實驗性糖尿病。
1.4.2.1.2造模方法
購入成年動物,適應1天后,隨機取15隻動物禁食3-5小時,測空腹血糖,作為該批次動物基礎血糖值。隨後動物禁食24小時(自由飲水),注射四氧嘧啶(用前新鮮配製)造模,小鼠45-50mg/kg BW.iv或125-130mg/kg BW.ip,大鼠50-80mg/kg BW.iv或120-160mg/kg BW.ip。5-7天后動物禁食3-5小時,測血糖,血糖值10-25mmol/L為高血糖模型成功動物。
1.4.2.1.3高血糖模型動物降糖實驗
選高血糖模型動物按禁食3-5小時的血糖水平分組,隨機選1個模型對照組和3個劑量組(組間差不大於1.1mmol/L)。劑量組給予不同濃度受試樣品,模型對照組給予溶劑,連續30天,測空腹血糖值(禁食同實驗前),比較各組動物血糖值及血糖下降百分率。
(實驗前血糖值-實驗後血糖值)
血糖下降率%= --------------------------------------------×100%
實驗前血糖值
1.4.2.1.4高血糖模型動物糖耐量實驗
劑量分組及受試樣品給予時間同1.4.2。各組動物禁食3-5小時,測定給葡萄糖或醫用澱粉前(即0小時)血糖值,劑量組給予不同濃度受試樣品,模型對照組給予同體積溶劑,15-20分鐘後各組經口給予葡萄糖2.0g/kg BW或醫用澱粉3-5g/kg BW,測定給葡萄糖後各組0.5、2小時的血糖值或給醫用澱粉後1、2小時的血糖值,觀察模型對照組與受試樣品組給葡萄糖或醫用澱粉後各時間點(0、0.5、2小時)血糖值及血糖曲線下面積的變化。
(0小時血糖+0.5小時血糖)×0.5 (2小時血糖+0.5小時血糖)×1.5
血糖曲線下面積=——————————————— + ————————————————
2 2
方案二
1.4.2.2胰島素抵抗糖\脂代謝紊亂模型(任選其一)
1.4.2.2.1地塞米松誘導胰島素抵抗糖\脂代謝紊亂模型
1.4.2.2.1.1原理
糖皮質激素具有拮抗胰島素生物效應的作用,可抑制靶組織對葡萄糖的攝取和利用,促進蛋白質和脂肪的分解及糖異生作用,導致糖、脂代謝紊亂,胰島素抵抗,誘發實驗性糖尿病。
1.4.2.2.1.2試驗方法
購入健康雄性大鼠(15020g),普通維持料適應飼養3-5天,禁食3-4小時,取尾血,測定空腹即給葡萄糖前(0小時)血糖值,給2.5g/kgBW葡萄糖後測定0.5、2小時血糖值,作為該批次動物基礎值。以0、0.5小時血糖水平分5個組,即1個空白對照組、1個模型對照組和3個劑量組,每組15隻。空白對照組不做處理,3個劑量組灌胃給予不同濃度受試樣品,模型對照組給予同體積溶劑,連續35天。各組給予維持料飼養,1周后模型對照組和3個劑量組更換高熱能飼料,餵飼2周后,模型對照組和3個劑量組在高熱能飼料基礎上分別給予地塞米松0.8mg/kgBW腹腔注射(0.008%地塞米松注射量1ml/100g體重),每日1次,連續10-12天。試驗結束,各組動物禁食3-4小時,檢測空腹血糖、糖耐量、血清胰島素及膽固醇、甘油三脂水平。
1.4.2.2.1.3 觀察指標
1.4.2.2.1.3.1 空腹血糖、糖耐量
各組動物禁食3-4小時,測定空腹血糖即給葡萄糖前(0小時)血糖值,劑量組給予不同濃度受試樣品,模型對照組給予同體積溶劑,空白對照組不做處理,15-20分鐘後各組經口給予葡萄糖2.5g/kg BW,測定給葡萄糖後各組0.5、2小時的血糖值,若模型對照組0.5小時血糖值≥10mmol/L,或模型對照組0.5小時、2小時任一時間點血糖升高或血糖曲線下面積升高,與空白對照組比較,差異有顯著性,判定模型糖代謝紊亂成立,在此基礎上,觀察模型對照組與受試樣品組空腹血糖、給葡萄糖後(0.5、2小時)血糖及0、0.5、2小時血糖曲線下面積的變化。
(實驗前血糖值-實驗後血糖值)
血糖下降率%= --------------------------------------------×100%
實驗前血糖值
(0小時血糖+0.5小時血糖)×0.5 (2小時血糖+0.5小時血糖)×1.5
血糖曲線下面積=——————————————— + ————————————————
2 2
1.4.2.2.1.3.2 膽固醇、甘油三脂
各組動物禁食3-4小時,檢測血清膽固醇、甘油三脂,若模型對照組血清膽固醇或甘油三酯明顯升高,與空白對照組比較,差異有顯著性,判定模型脂代謝紊亂成立,在此基礎上,觀察模型對照組與受試樣品組血脂變化。
1.4.2.2.1.3.3 胰島素
各組動物禁食3-4小時,檢測血清胰島素,模型對照組與空白對照組比較胰島素抵抗指數無明顯下降,且動物糖/脂代謝紊亂成立,判定胰島素抵抗糖\脂代謝紊亂模型成功。觀察模型對照組與受試樣品組胰島素抵抗情況。
血糖×胰島素
胰島素抵抗指數 = 胰島素/22.5e-㏑血糖 ≈ ——————————
22.5
1.4.2.2.2四氧嘧啶誘導胰島素抵抗糖\脂代謝紊亂模型
1.4.2.2.2.1原理
高熱能飼料餵飼基礎上,輔以小劑量四氧嘧啶(C4H2N2O4·H2O,分子量160.08),造成糖/脂代謝紊亂,胰島素抵抗,誘發實驗性糖尿病。
1.4.2.2.2.2造模方法
購入健康雄性大鼠(15020g),普通維持料適應飼養3-5天,禁食3-4小時,取尾血,測定給葡萄糖前(即0小時)血糖值,給2.5g/kgBW葡萄糖後0.5、2小時血糖值,作為該批次動物基礎值。以0、0.5小時血糖水平分5個組,即1個空白對照組、1個模型對照組和3個劑量組,每組15隻。空白對照組不做處理,3個劑量組灌胃給予不同濃度受試樣品,模型對照組給予同體積溶劑,連續33天。各組給予維持料飼養,1周后模型對照組和3個劑量組更換高熱能飼料,餵飼3周后,模型對照組和3個劑量禁食24小時(不禁水),給予四氧嘧啶103-105mg/kgBW腹腔注射,注射量1ml/100g體重。注射後繼續給予高熱能飼料餵飼3-5天。試驗結束,各組動物禁食3-4小時,檢測空腹血糖、糖耐量、血清胰島素及膽固醇、甘油三脂水平。
1.4.2.2.2.3 觀察指標
1.4.2.2.2.3.1空腹血糖、糖耐量
各組動物禁食3-4小時,測定空腹血糖即給葡萄糖前(0小時)血糖值,劑量組給予不同濃度受試樣品,模型對照組給予同體積溶劑,空白對照組不做處理,15-20分鐘後各組經口給予葡萄糖2.5g/kg BW,測定給葡萄糖後各組0.5、2小時的血糖值,若模型對照組0.5小時血糖值≥10mmol/L,或模型對照組0.5小時、2小時任一時間點血糖升高或血糖曲線下面積升高,與空白對照組比較,差異有顯著性,判定模型糖代謝紊亂成立,在此基礎上,觀察模型對照組與受試樣品組空腹血糖、給葡萄糖後(0.5、2小時)血糖及0、0.5、2小時血糖曲線下面積的變化。
(實驗前血糖值-實驗後血糖值)
血糖下降率%= --------------------------------------------×100%
實驗前血糖值
(0小時血糖+0.5小時血糖)×0.5 (2小時血糖+0.5小時血糖)×1.5
血糖曲線下面積=——————————————— + ————————————————
2 2
1.4.2.2.2.3.2 膽固醇、甘油三脂
各組動物禁食3-4小時,檢測血清膽固醇、甘油三脂,若模型對照組血清膽固醇或甘油三酯明顯升高,與空白對照組比較,差異有顯著性,判定模型脂代謝紊亂成立,在此基礎上,觀察模型對照組與受試樣品組血脂變化。
1.4.2.2.2.3.3 胰島素
各組動物禁食3-4小時,檢測血清胰島素,模型對照組與空白對照組比較胰島素抵抗指數無明顯下降,且動物糖/脂代謝紊亂成立,判定胰島素抵抗糖\脂代謝紊亂模型成功。觀察模型對照組與受試樣品組胰島素抵抗情況。
血糖×胰島素
胰島素抵抗指數 = 胰島素/22.5e-㏑血糖 ≈ ——————————
22.5
1.5數據處理及結果判定
一般採用方差分析,但需按方差分析的程式先進行方差齊性檢驗,方差齊,計算F值,F值< F0.05,結論:各組均數間差異無顯著性;F值≥F0.05,P≤0.05,用多個實驗組和一個對照組間均數的兩兩比較方法進行統計;對非正態或方差不齊的數據進行適當的變數轉換,待滿足正態或方差齊要求後,用轉換後的數據進行統計;若變數轉換後仍未達到正態或方差齊的目的,改用秩和檢驗進行統計。
1.5.1指標判定
1.5.1.1 正常動物降糖試驗
血糖指標:空腹血糖受試樣品劑量組與對照組比較無統計學意義,判定對正常動物血糖無影響。
1.5.1.2 高血糖模型降糖試驗
空腹血糖指標:模型成立的前提下,受試樣品劑量組與模型對照組比較,空腹血糖下降或血糖下降百分率升高有統計學意義,判定該受試樣品空腹血糖指標結果陽性。
糖耐量指標:模型成立的前提下,受試樣品劑量組與模型對照組比較,在給葡萄糖或醫用澱粉後0.5、2小時任一時間點血糖下降(或血糖下降百分率升高)有統計學意義,或0、0.5、2小時血糖曲線下面積降低有統計學意義,判定該受試樣品糖耐量指標結果陽性。
血脂指標:模型成立的前提下,受試樣品劑量組與模型對照組比較,血清膽固醇或甘油三酯下降有統計學意義,可判定該受試樣品降血脂指標陽性。
1.5.2 結果判定
方案一:空腹血糖和糖耐量二項指標中一項指標陽性,且對正常動物空腹血糖無影響,即可判定該受試樣品輔助降血糖功能動物實驗結果陽性。
方案二:空腹血糖和糖耐量二項指標中一項指標陽性,且血脂(總膽固醇、甘油三酯)無明顯升高,對正常動物空腹血糖無影響,即可判定該受試樣品輔助降血糖功能動物實驗結果陽性。
1.6 注意事項
1.6.1 為了使實驗動物糖代謝功能狀態儘量保持一致,也為了準確地按體重計算受試樣品的用量,實驗前動物應嚴格禁食(不禁水),實驗前後禁食條件應一致,鼠類在禁食的同時應更換襯墊物。
1.6.2 如用血清樣品進行測定,應於取血後30分鐘內分離血清,分離後血清的含糖量在6小時內不變。用血清製備的無蛋白血濾液可保存48小時以上。
1.6.3 高濃度的還原性物質如Vit C亦能與色素原競爭游離氧,干擾反應,使結果偏低。血紅蛋白能使過氧化氫過早分解,亦干擾反應,致使測得血糖值偏低。故對已溶血的全血或血清必須製備無蛋白濾液後,再進行測定。
1.7 血糖測定方法
用試紙或試劑盒,按說明書操作;若自行配製試劑,按下列方法操作:
1.7.1 原理
葡萄糖氧化酶是一種需氧脫氫酶,能催化葡萄糖生成葡萄糖酸和過氧化氫,後者在過氧化物酶作用下放出氧,使4-氨基安替比林與酚氧化縮合,生成紅色醌類化合物,可在波長505nm比色測定。
葡萄糖氧化酶
葡萄糖--------→葡萄糖酸+過氧化氫
過氧化物酶
過氧化氫+酚+4-氨基安替比林------→紅色醌類化合物
1.7.2 試劑配製
磷酸鹽緩衝液(0.2mol/L,pH7.0)
0.2mol/L Na2HPO461mL,0.2mol/L KH2PO439mL混合即可。
酶試劑葡萄糖氧化酶400u,過氧化物酶0.6mg,4-氨基安替比林10mg,疊氮鈉100mg,加磷酸鹽緩衝液至100mL,PH調至7。冰櫃存放至少可穩定2個月。
酚試劑酚100mg溶於100mL蒸餾水中。
酶混合試劑取等量酶試劑和酚試劑混合。在冰櫃中可存放1個月。
葡萄糖標準液儲存液:無水D-葡萄糖(A.R.)在烤箱中80℃烤4小時,冷卻後,存放於乾燥器中至恆重。精確稱取2g以0.25%苯甲酸溶液溶解並移入100mL容量瓶中,再用苯甲酸溶液稀釋至100mL。
套用液:在100mL容量瓶中準確加入儲存液5mL,再用0.25%苯甲酸溶液稀釋至100mL,即1mg/mL套用液。
蛋白沉澱劑溶解磷酸氫二鈉 10g、鎢酸鈉10g、氯化鈉9g於800mL蒸餾水中,加入1mol/L鹽酸125mL,並用蒸餾水稀釋至1000mL。
1.7.3 操作步驟
取蛋白沉澱劑1mL加入血漿(血清)50μL混勻。室溫放置7分鐘後,離心,取上清液(無蛋白血濾液)測定。葡萄糖標準套用液亦進行同樣處理。

&#8203; 測定管 標準管 空白管
無蛋白血濾液mL 0.5 - -
處理後的葡萄糖標準液mL - 0.5 -
蛋白沉澱液mL &#8203; &#8203; 0.5
酶混合試劑mL 4 4 4
 混勻後,37℃水浴保溫15分鐘,用空白管調零點,在波長505nm處比色。
1.7.4 結果計算
測定管OD
血糖含量(mmol/L)= ——————— ×100/18
標準管OD
2 人體試食試驗
2.1 試驗設計
試驗採用隨機分組,組間和自身兩種對照設計。
2.2 受試產品
受試產品必須是具有定型包裝、標明服用方法和服用量的定型產品;安慰劑除功效成分外,在劑型、口感、外觀和包裝上與受試產品保持一致。
2.3 受試者選擇
2.3.1納入標準
選擇經飲食控制或口服降糖藥治療後病情較穩定,不需要更換藥物品種及劑量,僅服用維持量的成年II型糖尿病患者(DM),即空腹血糖≥7mmol/L(126mg/dl)或餐後2小時血糖≥11.1mmol/L (200mg/dl);也可選擇空腹血糖5.6-7mmol/L(100-126mg/dl)或餐後2小時血糖7.8-11.1mmol/L(140-200mg/dl)的糖調節受損(IGR)人群。
2.3.2排除標準
2.3.2.1 Ⅰ型糖尿病病人。
2.3.2.2 年齡在18歲以下或65歲以上,妊娠或哺乳期婦女,對受試樣品過敏者。
2.3.2.3 有心、肝、腎等主要臟器併發症,或合併有其它嚴重疾病,精神病患者,服用糖皮質激素或其它影響血糖藥物者。
2.3.2.4 不能配合飲食控制而影響觀察結果者 。
2.3.2.5 近3個月內有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以及感染者。
2.3.2.6 短期內服用與受試功能有關的物品,影響到對結果的判斷者。
2.3.2.7 凡不符合納入標準,未按規定服用受試樣品,或資料不全影響觀察結果者。
2.4 受試者分組
採用自身和組間兩種對照設計。根據隨機盲法的要求進行分組。按受試者的糖化血紅蛋白或糖化血清蛋白及血糖水平隨機分為試食組和對照組,儘可能考慮影響結果的主要因素如病程、服藥種類(磺脲類、雙胍類)等,進行均衡性檢驗,以保證組間的可比性。每組受試者不少於50例。
2.5 試驗方法
試驗前對每一位受試者按性別、年齡、不同勞動強度、理想體重參照原來生活習慣規定相應的飲食,試食期間堅持飲食控制,治療糖尿病的藥物種類和劑量不變。試食組在服藥的基礎上,按推薦服用方法服用量每日服用受試樣品,對照組在服藥的基礎上可服用安慰劑或採用空白對照。受試樣品給予時間2個月,必要時可延長至4個月。
2.6 觀察指標
2.6.1 安全性指標
2.6.1.1 一般狀況體徵 包括精神、睡眠、飲食、大小便、血壓等
2.6.1.2 血、尿、便常規檢查
2.6.1.3 肝、腎功能檢查
2.6.1.4 胸透、心電圖、腹部B超檢查(僅試驗前檢查一次)
2.6.2功效指標
2.6.2.1症狀觀察
詳細詢問病史,了解患者飲食情況,用藥情況,活動量,觀察口渴多飲、多食易飢、倦怠乏力、多尿等主要臨床症狀,按症狀輕重積分,於試食前後統計積分值,並就其主要症狀改善(改善1分為有效),觀察臨床症狀改善率。
臨床症狀積分表
&#8203; 無症狀
(積0分)
輕症
(積1分)
中症
(積2分)
重症
(積3分)
口渴多飲 有口渴感,飲水量
<1 L/日
口渴感明顯,飲水量 1-2 L/日 口渴顯著,飲水量>2L/日
多食易飢 餐前有輕度飢餓感 餐前有明顯飢餓感 晝夜均有飢餓感
多尿 尿量<1.8L/日 尿量1.8-2.5 L/日 尿量 2.5-3 L/日 尿量>3 L/日
倦怠乏力 精神不振,不耐勞力 精神疲乏,可堅持輕體力勞動 精神極度疲乏,勉強堅持日常活動
 2.6.2.2空腹血糖
觀察試食前後空腹血糖值、空腹血糖下降百分率、空腹血糖有效率。
2.6.2.3餐後2小時血糖
觀察試食前後食用100g精粉饅頭後2小時血糖值、餐後2小時血糖下降百分率、餐後2小時血糖有效率。
2.6.2.4糖化血紅蛋白或糖化血清蛋白
觀察試食前後糖化血紅蛋白或糖化血清蛋白變化。
2.6.2.5血脂
觀察試食前後血清總膽固醇、血清甘油三酯水平。
2.7 注意
2.7.1 血清(漿)中的葡萄糖能與白蛋白及其他血清蛋白分子末端的氨基上發生非酶促糖化反應而形成高分子酮胺結構。此酮胺結構能在鹼性環境中與硝基四氮唑蘭(NBT)發生還原反應生成藍紫色物質,以1- 脫氧-1- 嗎啡啉果糖(DMF)作標準參照物在540 nm 波長處(530 nm-550 nm)進行比色測定,求得樣本中果糖胺的濃度。參考值為1.7 mmol/L-2.5 mmol/L。由於血清中白蛋白的半衰期約21 d,所以糖化血清蛋白測定可反映患者過去2-3 周平均血糖水平。 糖尿病患者的糖化血清蛋白的增加比糖化血紅蛋白迅速, 當血糖得到較好控制時,糖化血清蛋白的下降也比糖化血紅蛋白迅速, 因此能較早地提供血糖控制信息。糖化血清蛋白更能靈敏地反映近期糖尿病患者血糖的波動情況。它的敏感度高,特異強。並不受年齡,飲食,藥物,妊娠等因素的影響,對血糖濃度的臨時波動反應不敏感,是診斷糖尿病和較長時間血糖控制水平研究的良好指標。標本溶血對糖化血清蛋白的測定結果有較大影響,血清中1 g/L 的血紅蛋白可導致GSP 測定結果增高0.6 mmol/L 左右。
2.7.2 糖化血紅蛋白是經過緩慢的,不可逆的,非酶促反應而結合形成的產物,其濃度與紅細胞壽命(平均120天)和該時期內血糖平均濃度有關,不受每天葡萄糖波動的影響,也不受運動或食物的影響,可反映患者抽血前2個月-3個月的平均血糖水平,是判斷糖尿病長期控制的良好指標。糖化血紅蛋白在健康人體內的波動範圍很小(0.1%-0.2%),正常值為4%-6%。
2.8數據處理和結果判定
凡自身對照資料可以採用配對t檢驗,兩組均數比較採用成組t檢驗,後者需進行方差齊性檢驗,對非常態分配或方差不齊的數據進行適當的變數轉換,待滿足正態方差齊後,用轉換的數據進行t檢驗;若轉換數據仍不能滿足正態方差齊要求,改用t’檢驗或秩和檢驗;方差齊但變異係數太大(如CV>50%)的資料套用秩和檢驗。
2.8.1 血糖下降幅度
試驗前空腹血糖 — 試驗後空腹血糖
空腹血糖下降百分率 = ————————————————— ×100%
試驗前空腹血糖
試驗前餐後2小時血糖 — 試驗後餐後2小時血糖
餐後2小時血糖下降百分率 = ——————————————————— ×100%
試驗前餐後2小時血糖
2.8.2 糖化血紅蛋白或糖化血清蛋白下降幅度
試驗前糖化血紅蛋白 — 試驗後糖化血紅蛋白
糖化血紅蛋白下降百分率 = —————————————————————×100%
試驗前糖化血紅蛋白
試驗前糖化請紅蛋白 — 試驗後糖化血清蛋白
糖化血清蛋白下降百分率 = —————————————————————×100%
試驗前糖化血清蛋白
2.8.3功效判定標準:
有效:⑴試驗後空腹血糖恢復正常(≤5.6 mmol/L),或空腹血糖下降幅度≥10%
⑵試驗後餐後2小時血糖恢復正常(≤7.8 mmol/L),或餐後2小時血糖下降幅度≥10%
無效:未達到有效標準
空腹血糖有效例數
空腹血糖下降有效率 = ———————————×100%
空腹血糖觀察例數
餐後2小時血糖有效例數
餐後2小時血糖下降有效率 = ———————————×100%
餐後2小時血糖觀察例數
2.8.4指標判定
2.8.4.1 空腹血糖:
①試驗前後自身比較,空腹血糖下降差異有顯著性,且試驗後平均血糖下降幅度≥10%;②試驗後試食組空腹血糖值下降或空腹血糖下降幅度升高與對照組比較,差異有顯著性; ③試驗後試食組空腹血糖下降有效率升高與對照組比較,差異有顯著性。滿足上述3個條件,可判定該受試樣品空腹血糖指標結果陽性。
2.8.4.2 餐後2小時血糖:
①試驗前後自身比較,餐後2小時血糖下降差異有顯著性,且試驗後平均血糖下降幅度≥10%;②試驗後試食組餐後2小時血糖值下降或餐後2小時血糖下降幅度升高與對照組比較,差異有顯著性;③試驗後試食組餐後2小時血糖下降有效率升高與對照組比較,差異有顯著性。滿足上述3個條件,可判定該受試樣品餐後2小時血糖指標結果陽性。
2.8.4.3 糖化血紅蛋白(或糖化血清蛋白):
①試驗前後自身比較,糖化血紅蛋白(或糖化血清蛋白)下降差異有顯著性;②試驗後試食組糖化血紅蛋白(或糖化血清蛋白)值下降或糖化血紅蛋白(或糖化血清蛋白)下降幅度升高與對照組比較,差異有顯著性。滿足上述2個條件,可判定該受試樣品糖化血紅蛋白(或糖化血清蛋白)指標結果陽性。
2.8.4.4 血清膽固醇:
①試驗前後自身比較,血清膽固醇下降差異有顯著性;②試驗後試食組血清膽固醇下降與對照組比較,差異有顯著性。滿足上述2個條件,可判定該受試樣品血清膽固醇指標結果陽性。
2.8.4.5 血清甘油三酯:
①試驗前後自身比較,血清甘油三酯下降差異有顯著性;②試驗後試食組血清甘油三酯下降與對照組比較,差異有顯著性。滿足上述2個條件,可判定該受試樣品血清甘油三酯指標結果陽性。
2.8.5結果判定
空腹血糖、餐後2小時血糖、糖化血紅蛋白(或糖化血清蛋白)、血脂四項指標均無明顯升高,且空腹血糖、餐後2小時血糖兩項指標中一項指標陽性,對機體健康無影響,可判定該受試樣品具有輔助降血糖功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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