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步

走步

走步,是我們在日常中對帶球走的一種通俗的叫法,但它官方的正式叫法是“帶球走”。當隊員在場上持著一個活球,其一腳或雙腳超出本規則所述的限制向任一方向非法移動是帶球走。規定對隊員的腳步限制的規定共分三個分支:雙腳站立、移動時、雙腳都不是中樞腳時。每一分支又包含兩個小點:開始運球、傳球或投籃。共同6條規則。只要隊員的腳步移動不違反這些規定就不構成走步。

基本信息

定義

走步裁判判罰走步違例手勢

走步就是球在手上時走兩步以上而球未出手,如果運球時出現球在手上時走兩步以上就是帶球走步。所謂走兩步就是,每隻腳都離地一次,再落地一次。如果球在手上走完兩步後,先落地的腳再離地的話球就必須傳或投,如果繼續運球或持球的話就是走步。要注意的是如果只有一隻腳不停的走而另一隻腳始終在地上,他始終只算走一步,如果已經走兩步了只要先落地(雙腳落地的跳步無所謂哪只腳先落地)的那隻腳始終不離地,不論另一隻腳走幾步都只算兩步(不算超過兩步)!

判罰依據

所有籃球比賽,包括NBA對走步吹得都是很嚴的,但觀眾卻不清楚什麼才算走走步。要看清是否走步,先要懂得什麼時候開始計算的。走步是從那球後在腳第一次離地時開始算,如果拿球時腳是凌空的,就等那腳落地再離地時開始算。

規則規定騰空接球,兩腳先後著地,以先落地的腳為中樞腳。兩腳同時著地,兩腳都可以做中樞腳(以後移動的腳為中樞腳)抬起中樞腳可以傳球和投籃,但不能運球。抬起中樞叫傳球或投籃時,球離手前,中樞腳不能著地。運球開始時,必須是球先離手,然後才能提起中樞腳。違反上述規定既是走步。走步這種違例行為僅限於控球者,主要是對於控球者出現的非籃球規則允許範圍內的帶球動作的一種吹罰。根據書面的籃球比賽技術規則記載:球場上所有的沒有同步拍球三步以上的移動行為都可以吹罰為走步違例。

裁判手勢

抬起雙手,在胸前做滾動動作。

判罰尺度

和其他所有的球場技術動作一樣,具體對待走步的判斷上與書面的技術標準差距很大。

首先來說運球。根據籃球的基本精神準則,控球者的每一步推進都應該出現至少一次拍球的動作,這一規則開始被顛覆始於一些身高較高的後衛,代表人物:Magic.Johnson。魔術師詹森的身高臂展步伐都遠遠超出傳統意義上的控球後衛,因此他在運球推進中經常是兩三步才拍一次球。從那個時代開始,裁判對於走步的判斷開始有了從原來的技術規則基礎上的新的理解,即:只要運球過程中的連續性不被運球者的非正常動作打斷,並且防守者的防守節奏並未因為進攻者的不公正運球動作而受到干擾的話的不明顯走步行為可以忽略。

這一規則的新的理解直接導致了兩種情況:一方面球場上很多具有表演性或者欣賞性的動作沒有因為模糊的走步吹罰而被打斷,賈森基德(Jason.Kidd)曾經有過令人眼花繚亂的上籃動作實際上連續走了四步,而該鏡頭依舊經常性出現在NBA宣傳篇中;另一方面,很多年輕的球員對於運球動作的基本功的練習明顯由於該吹罰尺度的鬆懈而變得慘不忍睹。

從根本上來分析,走步尺度的鬆懈這一現象得到大眾的認可從本質上體現了觀眾對於球場欣賞性的要求在變高,可是在業餘比賽中絕對不應該模仿職業球員的這一個習慣,對於籃球選手來說,運球的節奏和流暢性應該成為一種本能,即不需要刻意去做,就可以完成毫無技術瑕疵的運球上籃動作。

易發情況

走步籃球比賽

在比賽中,通常下列的一些情況,持球隊員容易發生帶球走違例:

上籃時也會發生走步現象

[1]當持球隊員在籃下尋找投籃機會,被防守隊員封堵,持球隊員採用虛晃的動作時;

[2]運球隊員速度過快,途中遇到合法防守的隊員,而又必須被迫急停時;

[3]持球隊員突破後,突然被防守隊員“關門”時;

[4]持球隊員被防守者突然“夾擊”,而持球隊員為了擺脫夾擊”,左右跨步、轉身尋找機會傳球時;

[5]持球隊員在有利的位置上,想快速利用同側步突破投籃得分時;

[6]進攻隊員背向進攻方向,快速移動挑起接球落地後轉身運球,突然遇到已站好防守位置的防守者時。

裁判員在臨場中,每當遇到上述情況,思想上要有準備,行動上要跟上去,就能為準確判斷帶球走違例創造好條件。

走步這一動作出現在運球直接進攻中更是對於防守球員的不公平現象,可想而知,當防守球員中規中矩的完成貼身防守的同時,原本已經全部卡死的防守位置由於控球者突然間的多跨一步而變得毫無可守之處。此刻,置身處地想像一下,大家是否應該要求別人不要出現技術上的違例擦邊球的時候,同時更高要求完善自己的技術。

走步是很多新人都會出現的毛病之一,並非不可攻克,攻克方法只有一種-----練習。當你達到手中有球,不運球連一步都跨不出的時候,或許火候就差不多了。

誤判情況

無論是高水平的比賽,還是低水平的比賽帶球走的違例現象,總是不斷地發生。而臨場裁判員對帶球定違例的判斷,總是發生這樣或那樣的錯誤。給公正的比賽帶來不公正的結果。在臨場中,由於裁判員漏判在籃下持球進攻隊員的帶球走步,可以造成進攻隊直接得分;可以使防守者失去搶籃板球的位置,可以造成防守者一次侵人犯規,可以造成防守一方對正在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犯規,還可以因為對帶球走步沒有判,防守者有意見,一時激動,說出不禮貌的話,被判一次技術犯規。在比賽的關鍵時刻,因漏判帶球走步,能導致球隊的勝負,會引起球場風波。給比賽帶來更大的麻煩。所以,對帶球走步違例的判罰,不能掉以輕心,要足夠的重視。

要想判準帶球走步違例,必須找出漏判或錯判帶球走步的原因。產生漏判、錯判帶球走步違例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1、確定持球隊員中樞腳的概念不清楚

確定持球隊員的中樞腳,是判斷持球隊員是否帶球走步的關鍵。因此,要認真學習和研究帶球走步規則,特別是要掌握確定持球隊員中樞腳的方法和持球移動的規定。確定中樞腳的方法是:如果隊員雙腳著地接到球,可以用任一腳作為中樞腳。一腳抬起的一剎那,另一腳就成中樞腳。如果隊員在移動或運球中接到球,若一腳正接觸地面,另一腳一接觸地面時,原先那隻腳應成了中樞腳;隊員可以跳起正接觸地面的那隻腳,並雙腳同時著地,則哪只腳都不是中樞腳。如果隊員在移動或運球中接到球,若雙腳離地,雙腳同時著地,任何一腳都可以做中樞腳。一腳抬起的一剎那,另一腳就成了中樞腳;若雙腳離地,兩腳分先後著地,則先著地的腳是中樞腳。若一腳著地,隊員可以跳起那隻腳並雙腳同時著地,則哪只腳都不是中樞腳。

當確定了中樞腳後,必須掌握持球移動的規定和要求。比賽中,隊員在傳球或投籃時,中樞腳可以抬起,但在球離手前不可以落回地面;隊員在運球開始時,在球高手前中樞腳不可以抬起;停步後,當哪只腳都不是中樞腳時:隊員在傳球或投籃中,一腳或雙腳都可以抬起,但在球高手前不可以落回地面;隊員若運球開始時,在球離手前哪只腳都不可以抬起。如果持球隊員違反了持球移動的規定,就是帶球走步違例。

2、距離持球移動的隊員太遠

臨場裁判員距離持球移動的隊員太遠,一方面不易很快確定持球隊員的中樞腳,另一方面不能看清楚持球隊員移動的情況,這樣就容易產生錯、漏判帶球走步違例。因此。臨場裁判要積極移動,縮短和選擇與持球移動隊員的距離和位置。

3、被持球隊員移動的假動作所迷惑

裁判員在臨場觀察持球移動的隊員時,要首先注意持球隊員膝關節以下的動作,不能光看上而不看下,也不能先看上後看下。要先觀察持球隊員膝關節以下的同時,再觀察持球隊員的其他動作。這是裁判員判斷持球隊員是否帶球走的觀察原則。
持球隊員在籃下,利用跨步做各種各樣的假動作,利用跨步結合上體做各種各樣的假動作,企圖欺騙對手,達到有效進攻的目的,這是優秀籃球運動員的最突出的特點之一。臨場裁判員在觀察他們的持球移動時,既不能因持球隊員跨步的範圍大,或者持球移動的姿勢彆扭和不協調,而判成帶球走步違例,也不能把持球隊員做各種各樣假動作的同時,悄悄地或者大大方方地移動了中樞腳,當成了合法的持球移動。要觀察持球隊員持球移動時的假動作但不要被持球隊員持球移動時的假動作所迷惑這是判準持球隊員是否帶球走的又一重要因素。
內線進攻人員經常發生走步違例內線進攻人員經常發生走步違例

區別

跳步是突破擺脫防守的方法,走步才是違例,也不計入犯規。

跳步這個辭彙嚴格來說並不屬於籃球的規則範疇,只是業餘選手更多時候使用這個辭彙來形容控球者雙腳離地後手中球由於防守球員的成功防守或者干擾導致球沒有出手而進攻方的雙腳再度落地的行為。這是一種走步行為的衍生,目前這個稱呼也慢慢出現在一些官方體育媒體的描述中。

跳步的尺度判斷基本上的要點如下:

1.如果控球方雙腳離地後手中的球出手後被防守者拍到,落回控球方的手中,進攻可以持續,不因由於該次的干擾打斷比賽;

2.如果控球方雙腳離地後手中的球沒有出手而被防守者拍到,導致控球者從起跳到雙腳落地這一時段沒有球離開身體的瞬間,可以吹罰進攻方走步。

基本跳步雙腳落地之後可以以任意一隻腳為中心腳,這就給防守方帶來了很大壓力。也就是你突破效率提高了。

街球走步

走步阿爾斯通突破上籃

街球的人在正規比賽中(例如nba)是比較容易發生走步違例的,典型的當屬火箭隊的阿爾斯通

在阿爾斯通數以千計的運球動作中,有一招快攻中的跳步跨下運球最為出名。這個動作難度並不大,但是阿爾斯通做起來有著一種莫名的輕巧和優雅,幾乎讓人暫時忘記球場上激烈的拼殺,享受片刻的唯美。當然,對方的防守往往在“這一劍”的風情中煙消雲散。洛克的DJ以這個動作給阿爾斯通起了綽號---Skiptomylou(一首輕快兒歌的歌詞)。很快,紐約球迷忘記了阿爾斯通,而記住了Skiptomylou

阿爾斯通在第二輪39順位雄鹿隊挑中,卻不幸碰上NBA罷工。停賽的時間,他投奔CBA打發時間。99年阿爾斯通了結官司,NBA也重新開賽,但雄鹿隊雄厚的後場陣容沒有留給他多少上場時間,接下來兩年阿爾斯通幾乎是在喬治-卡爾身後的板凳上度過的。有一次上場,阿爾斯通在迫切的表現欲下作出了Skiptomylou的招牌動作,卻可憐的被裁判吹罰走步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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