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巧

賈巧

巧姐是《紅樓夢》中的人物,是王熙鳳與賈璉之女。列入金陵十二釵的巧姐由於年紀細小,性格尚未形成,所以在書中處於陪襯地位。巧姐嬌貴多病,生在七月初七,所以劉姥姥給她取名為“巧姐”。高鶚續書寫道賈家破敗後她嫁於一姓周的地主後寬衣足食。但根據書中判詞:“勢敗休雲貴,家亡莫論親。偶因濟劉氏,巧得遇恩人”,以及脂硯齋批語表明,巧姐應在賈府事敗後為“狠舅奸兄”賣入青樓之地,後劉姥姥將巧姐救出,最後嫁給了劉姥姥外孫板兒。

角色介紹

《紅樓夢》里列入金陵十二釵的巧姐由於年紀細小,性格尚未形成,所以在書中處於陪襯地位。書中提到巧姐嬌貴多病,劉姥姥二進大觀園時,鳳姐因巧姐又病,想起要劉姥姥給她起個名字,說:“……你貧苦人起個名字,只怕壓的住她。”劉姥姥聽她剛好是生於七月初七,就笑道:“這個正好,就叫她是巧哥兒,這叫作‘以毒攻毒,以火攻火’的法子,日後或一時有不遂心的事,必然是遇難成祥,逢凶化吉,卻從這“巧”字上來。”“脂批”上說,這是“一愚婦之談,實是世間必有之事”。

根據書中第五回寶玉看到《金陵十二釵》正冊上畫有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裡紡織,其判詞云:勢敗休雲貴,家亡莫論親。偶因濟劉氏,巧得遇恩人。這裡“劉氏”就當然是指劉姥姥了,也有的版本上把“劉氏”換成了“村婦”。“巧”是相關語,指在賈府“勢敗””家亡”後,巧姐最後無依無靠被她的“狠舅奸兄”勾通企圖把她賣入煙花巷時,碰巧遇上了受鳳姐救濟過的劉姥姥把她救走的事。劉姥姥成了她的“恩人”。後來,劉姥姥把巧姐招入家裡,與板兒結成夫妻。板兒靠耕作家裡的“兩畝薄田”,巧姐靠勤勞紡織,在荒村里過著自食其力的安定生活。板兒的大名叫王天合,真是天作之合。其實,除圖畫和判詞外,第四十一回中對巧姐和板兒的姻緣還有伏筆:“那大姐兒因抱著一個大柚子玩的,忽見板兒抱著一個佛手,便也要佛手。丫環哄他去取,大姐兒等不得,便哭了。眾人忙把柚子與了板兒,將板兒的佛手哄過來與他才罷……”脂硯齋有批云:“小兒常性,遂成千里伏線。”“柚子即今香團之屬也,應與緣通,佛手者,正指迷津者也。”

巧姐
巧姐

判詞

巧姐畫面

正冊判詞之九  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裡紡績。

判詞

勢敗休雲貴,家亡莫論親。偶因濟劉氏,巧得遇恩人。
注釋
這一首是說巧姐的。 1、“勢敗休雲貴,家亡莫論親”一句——曹雪芹佚稿中賈府後來是“一敗塗地”、“子孫流散”的,所以說“勢敗”、“家亡”。那時,任你出身顯貴也無濟於事,骨肉親人也翻臉不認。當是指被她的“狠舅奸兄”賣於煙花巷。脂批說:“非經歷者,此二句則雲紙上談兵,過來人那得不哭!”揭示出這一情節與作者、批者的生活經歷的關係。2、“偶因濟劉氏,巧得遇恩人”一句——“劉氏”,程高本作“村婦”,當是嫌原句太直露而改的。劉姥姥進榮國府告艱難,王熙鳳給了她二十兩銀子。後來賈家敗落,巧姐遭難,幸虧有劉姥姥相救,所以說她是巧姐的恩人。脂批說劉姥姥“有忍恥之心,故後有招大姐事”(甲戌本第六回),又說巧姐與板兒有“緣”(庚辰本第四十一回),當是指他們後來結成夫妻,過著自食其力的勞動生活。續本則寫巧姐嫁給了一個“家財巨萬,良田千頃”的姓周的大地主家做媳婦,把“荒村野店”寫成了地主莊院,與作者在畫中所預示之意相悖。“偶”,賈府本不存心濟貧,鳳姐更慣於搜刮聚斂,對劉姥姥不過是偶施小恩小惠而已。“巧”,語意雙關,是湊巧,同時也指巧姐。判詞翻譯成白話就是:家勢已經衰敗就別提當年富貴,家破人亡就別說誰是骨肉至親。偶然接濟過的劉姥姥,後來成了救命的恩人。

人物賞析

巧姐名字來歷

寶玉稱巧姐為妞妞,又說:“我瞧大妞妞這個小模樣兒……”“大妞妞”是否因為根據一個較早的脂本續書,巧姐是鳳姐長女?說見趙岡“紅樓夢考證拾遺”第一三六頁。巧姐、大姐兒姊妹倆後並為一人,故高鶚將後四十回大姐兒悉改巧姐,以致巧姐忽大忽小。  第八十回巧姐患驚風症,舊本也作巧姐,而且有無數“巧姐”,絕非筆誤。第一○一回夜啼,被李媽擰了一把,各本均作“大姐兒”,是屢經校改的唯一漏網之魚。抄本第一○一回不是舊本,但是舊本想必總也是“大姐兒”,否則程本的“大姐兒”從何而來?被擰大哭,鳳姐先發脾氣,然後慨嘆:“明兒我要是死了,撂下這小孽障,還不知怎么樣呢!……你們知好歹,只疼我那孩子就是了。”只有一個孩子,而前文作大姐兒,是另有一個長女巧姐。一頁之中自相矛盾。 第八十回假定原是大姐兒患驚風,早期脂本流行不廣,抄手過錄時根據後期脂本代改為巧姐。第一○一回不是舊本,當然不是同一抄手;只有一個“大姐兒”字樣,全抄本未代改,程甲、程乙本兩次校閱,也沒注意,仍作大姐兒。下文“撂下這小孽障”,僅提次女,因為太小,更不放心,但是“你們知好歹,只疼我那孩子就是了”,一定是“只疼我那兩個孩子”,被程本或原抄手刪去“兩個”二字。在同一段內電視劇《紅樓夢》巧姐忽而?忽,忽而警覺,卻很少可能性。一定是本來沒有“兩個”二字。  第一百十三回是舊本,鳳姐叫巧姐兒見過劉姥姥,說:“你的名字還是他起的呢。”大姐兒由劉姥姥改名巧姐——續書並不是根據早期脂本,寫鳳姐有兩個女兒。“大妞妞”不過是較客氣的稱呼,如“史大妹妹”,並沒有“史二妹妹”。 續書寫巧姐暴長暴縮,無可推諉。不過原著將鳳姐兩個女兒並為一個,巧姐的年齡本有矛盾,長得太慢,續書人也就因循下去,將她仍舊當作嬰兒,有時候也仍舊沿用大姐兒名字。後來需要應預言被賣,一算她的年紀也有十歲上下了,(這是照周汝昌的年表,八十回後照大某山民回末批語。)第一百十八回相親,也還加上句解釋:“那巧姐到底是個小孩子。” 外藩買妾,兩個宮人相看巧姐,“渾身上下一看,更又起身來,拉著巧姐的手又瞧了一遍,略坐了坐就走了。”只看手,不看腳,因為巧姐沒裹腳。前八十回賈母看尤二姐的腳,是因為她是小腳。寫二尤小腳的兩節,至程甲本已刪,當是後四十回舊本作者刪的,因為原續書者注重滿人這一點,認為他們來往的圈子裡不會有小腳。第七十回晴雯的紅睡鞋也刪了。百廿回抄本前部是脂本,所以無法斷定後四十回初出現時,有關小腳的三句已刪。為什麼不能是程甲本刪的呢?因為甲本不主張強調書中人是滿人。“妞妞”甲本改“姐姐”,疑是“姐兒”誤。本來書中明言金陵人氏,一般讀者的印象中也並不是寫滿人。自然是漢人的故事較有普及性,甲本改得很合理,也合原書意旨。下文“大妞妞”改“大姐姐”,應作“大姐兒”。甲本道學氣特濃,巧姐是閨名,堂叔也不能亂叫。第一百十八回賈政信上稱探春為探姐,也就是探姐兒。那是自己父親,沒給改掉。寶玉仍稱巧姐為大姐兒,因為家中小輩女孩子通稱大姐,如西門慶稱女兒為大姐,或“我家大姐”,以別於人家的大姐。

巧姐的結局

曹雪芹寫巧姐立意是多方面的,先寫盡了人世冷暖:親人落井下石如狠舅奸兄,或無動於衷如李紈,旁人卻能盡力相助如劉姥姥。 巧姐的結局也寄託了曹雪芹自己一部分理想,不可能人人出家為僧如寶玉,為尼如惜春,大觀園裡的人該怎樣尋找一條出路,或許歸隱田園是一個好的終結。曹雪芹曾表達了自己對農家的嚮往,如寶玉識農具一節,還有在第17回藉助賈政的話“倒是此處有些道理。固然系人力穿鑿,此時一見,未免勾引起我歸農之意”。但是曹雪芹極度厭惡假的田園生活。在17回里,在賈政表達對稻香村的喜愛同時,寶玉卻認為稻香村不倫不類,不是真正的農家,是一種矯情。“寶玉忙答道:‘老爺教訓的固是,但古人常雲‘天然’二字,不知何意?‘眾人見寶玉牛心,都怪他呆痴不改。今見問‘天然’二字,眾人忙道:‘別的都明白,為何連天然不知?‘天然’者,天之自然而有,非人力之所成也。寶玉道:‘卻又來此處置一田莊,分明見得人力穿鑿扭捏而成。遠無鄰村,近不負郭,背山山無脈,臨水水無源,高無隱寺之塔,下無通市之橋,峭然孤出,似非大觀。爭似先處有自然之理,得自然之氣,雖種竹引泉,亦不傷於穿鑿。古人云‘天然圖畫’四字,正畏非其地而強為地,非其山而強為山,雖百般精而終不相宜......’”。寶玉認為真正的村落應當是二丫頭或巧姐日後生活的村落那樣,雖貧苦卻樂於其中,那是一種自然之美。雖然曹雪芹讓賈家最後結局是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但是這場大雪卻惠及巧姐無數:雪伴隨著巧姐的逃跑是越下越大,不僅掩蓋其足跡,也讓煙花巷的人最終難以找著巧姐;大雪還讓巧姐渴了吃它、餓了吃它,為巧姐提供一路上的充飲之食;漫山遍野的幾尺厚的大雪猶如寬寬的銀河永遠地隔絕了巧姐與煙花巷的關係。這是多么解人事的大雪呀!它為巧姐帶來了重生的希望。此時的巧姐帶著乾乾淨淨的身軀和心靈投奔到雖貧苦卻有人間真情的“荒村野店”。被一場大雪洗盡鉛華的巧姐也從此跟著板兒過上了雖貧苦卻真正幸福的生活。這也是許多讀過《紅樓夢》的人認為巧姐是正冊十二釵中結局最好的主要緣由。 在前80回中,如果說秦可卿的結局是雖寫而實未寫,那么巧姐的結局則是未寫而實已寫。可卿的結局可以說是曹雪芹不關心的,因為它沒有太實際的價值,除了警告後人不要有貪慾外,還有其他什麼價值嗎?巧姐的結局則不然,它是要告訴讀者我們的出路、我們的真情、我們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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