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所稅

證所稅

“證所稅”,立法機構指的是經修訂過後的“政院版”證所稅,“加值型證交稅”,即台股在8,500點以下,股民按現制繳納3‰的證交稅即可,無需再納證所稅;而台股在8,500點以上,股民需按大盤指數,額外繳納0.2‰-0.6‰不等的證交稅,這部分額外繳納的證交稅,可等同於繳納證所稅。

簡介

台立法機構2012年05月28日召開證所稅聽眾會,國民黨整合出一個雛型版本,一般散戶或大戶至為關心的證所稅,將采雙軌制,簡單的說,就是股民可就“證所稅”或“加值型證交稅”二擇一報稅。

何謂“證所稅”,立法機構指的是經修訂過後的“政院版”證所稅,這部分股民不陌生,就不贅述了。所謂“加值型證交稅”,即台股在8,500點以下,股民按現制繳納3‰的證交稅即可,無需再納證所稅;而台股在8,500點以上,股民需按大盤指數,額外繳納0.2‰-0.6‰不等的證交稅,這部分額外繳納的證交稅,可等同於繳納證所稅。

開徵

影響台股走勢達4個月之久的開徵證所稅案,2012年07月25日在台立法機構臨時會闖關成功。證所稅確定2013年元旦起開徵,初次上市、上櫃(IPO)股票售出將不溯及既往,施行初期,2013年起至2014年底止,個人課稅方式采“設算所得”和“核實課徵”雙軌制,前者若台股加權指數未達8,500點,免課徵證所稅。

根據通過的法案內容,證所稅開始課徵至2014年底止,個人采“設算所得”和“核實課徵”雙軌制,選擇設算所得的投資人,若台股加權指數未達8,500點時,形同免徵證所稅,指數超過8,500點、9,500點、10,500點時,分別按出售金額的千分之0.2、千分之0.4及千分之0.6扣繳,課徵證所稅。2015年起全部回歸到核實課徵制。

至於營利事業買賣證券交易所得,則維持最低稅負制課徵,稅率從原本的10%提升到12%,扣除額為50萬元,長期持有3年以上,稅率可減半。

擬修

2013年5月10日,台灣證所稅設定了8500點“天花板”,8500點以上開徵證所稅,遊資不敢大量湧入股市。對此馬英九表示,證所稅制度可以“提前”檢討。台灣《聯合報》10日發表文章稱,修改證所稅制度得先把8500點這個“鍋蓋”拿掉。

廢止

經濟不好,讓證所稅短命,實施不到半年時間就將被廢除。

台“行政院長”江宜樺2013年05月28日上午宣布的13項提振經濟措施中,修正證所稅是其中一大措施。

江宜樺強調,現在全台經濟景氣很差,外界也關注證券市場的沉悶情況,因此,主管機關決議提早檢討,“掀開鍋蓋”,希望此舉有助改善市場的沉悶狀況。

民進黨、台聯黨與親民黨都已放話,要求馬“政府”道歉後才協商新版證所稅案。新版證所稅最大亮點是取消股市8500點的天險,對於大戶課稅額度也減少,由於朝野政黨分歧,能不能順利三讀通過還有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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