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節劑

調節劑(英文名稱regulator),是一種農藥類型,同殺蟲劑、殺菌劑一樣,都是農藥的一種分類。

簡介

調節劑是一種農藥類型,同殺蟲劑、殺菌劑一樣,都是農藥的一種分類。
植物中調節生長及其他功能的激素類物質。主要分為三類:植物生長素類、細胞分裂素類和赤黴素類。

調節劑的來歷及分類

植物細胞的分裂、生長、分化,葉子的衰老、脫落,種子或芽的休眠等生理過程,都受激素的控制。激素是植物體內廣泛存在的化合物,雖然它的含量只有百萬分之幾,但是作用卻十分巨大。自從知道了激素的化學結構之後,用人工方法模擬合成出數量更多、效力更強的化合物,它們促進或抑制植物的生長發育,有不少在農業生產上已廣泛套用。這種人工合成的化合物稱為植物生長調節劑。植物生長調節劑是農藥,它是人工合成的具有植物天然激素活性的一類有機化合物。已發現具有調控植物生長和發育功能物質有生長素、赤黴素、乙烯、細胞分裂素、脫落酸、芸薹素內酯等。其中,芸薹素內酯又是當代國際上最新型的促進植物高產高效的內源激素,也是當前我國發展高產優質高效農業和生態農業最有生機和活力的一種新型植物生長調節劑。

調節劑的套用

植物生長調節劑在農業上的套用極為廣泛,大致有以下幾個方面:打破種子和元性繁殖器的休眠,促進種子或薯塊的發芽;促進營養體的生長;促進插技生根;防止陡長和倒伏分枝、矮化株型;改變雌雄性別;控制抽苔開花;防止落花落果或促進疏花疏果,增加結果率;促進果實發育和成熟,形成無籽果實;防止衰老,使產品保鮮,延長貯存期。可以說,用栽培技術或手段難以辦到的事,用植物生長調節劑都可以解決。

調節劑作用

①作用面廣,套用領域多。植物生長調節劑可適用於幾乎包含了種植業中的所有高等和低等植物,如大田作物、蔬菜、果樹、花卉、林木、海帶、紫菜、食用菌等,並通過調控植物的光合、呼吸、物質吸收與運轉,信號轉導、氣孔開閉、滲透調節、蒸騰等生理過程的調節而控制植物的生長和發育,改善植物與環境的互作關係,增強作物的抗逆能力,提高作物的產量,改進農產品品質,使作物農藝性狀表達按人們所需求的方向發展。
②用量小、速度快、效益高、殘毒少。
③可對植物的外部性狀與內部生理過程進行雙調控。
④針對性強,專業性強。可解決一些其它手段難以解決的問題,如形成無籽果實、防治大風、控制株型、促進插條生根、果實成熟和著色、抑制腋芽生長、促進棉葉脫落。
⑤植物生長調節劑的使用效果受多種因素的影響,而難以達到最佳。氣候條件、施藥時間、用藥量、施藥方法、施藥部位以及作物本身的吸收、運轉、整合和代謝等都將影響到其作用效果。

正確使用調節劑

1.用量要適宜,不能隨意加大用量。植物生長調節劑是一類與植物激素具有相似生理和生物學效應的物質,不能過量使用。一般每畝用量只需幾克或幾毫升。有的農戶總怕用量少了沒有效果,隨意加大用量或使用濃度,這樣做不但不能促進植物生長,反而會使其生長受到抑制,嚴重的甚至導致葉片畸形、乾枯脫落、整株死亡。
2.不能隨意混用。很多菜農在使用植物生長調節劑時,為圖省事,常將其隨意與化肥、殺蟲劑、殺菌劑等混用。植物生長調節劑與化肥、農藥等物質能否混用,必須在認真閱讀使用說明並經過試驗後才能確定,否則不僅達不到促進生長或保花保果、補充肥料的作用,反而會因混合不當出現藥害。
3.使用方法要得當。有的菜農在使用植物生長調節劑前,常常不認真閱讀使用說明,而是將植物生長調節劑直接兌水使用。是否能直接兌水一定要看清楚,因為有的植物生長調節劑不能直接在水中溶解,若不事先配製成母液後再配製成需要的濃度,藥劑很難混勻,會影響使用效果。因此,使用時一定要嚴格按照使用說明稀釋。
4.生長調節劑不能代替肥料施用。生長調節劑不是植物營養物質,只能起調控生長的作用,不能代替肥料使用,在水肥條件不充足的情況下,噴施過多的植物生長調節劑反而有害。因此,在發現植物生長不良時,首先要加強施肥澆水等管理,在此基礎上使用生長調節劑才能有效地發揮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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