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教學原則

在教學活動中貫徹這一原則,對教師有以下要求。 在教學活動中貫徹這一原則,對教師有以下要求。 在教學中貫徹這一原則,對於教師有以下要求。

一、語文教學原則的依據

(一)培養語文能力,首先要發展思維能力

語文和思維不是同一,卻也是統一的關係。語言是思維的外殼,是思維的載體和工具;思維是語言的核心,是語言的形式和內容。兩者是相互依存、緊密相聯的。雖然不斷有人對語言和思維的關係提出新的不同的見解,如形象思維有時可以離開語言,不用語言(如用形態)也可表達思維等等,但總體上都承認語言與思維是相互為用的關係,思維的結果要用語言來定型、交流,語文的發展有活化思維的功能,能促進思維的發展。葉聖陶說:“語言與思維密切相關,語文說得好在於思維的正確。因此,鍛鍊思維極其重要。”又說:“多年來人們一直認為,語文課的主要任務是訓練思維,訓練語言(同時也訓練思想品德,這是當然之理,語文課是教育的一部分,怎么能不顧到思想品德),而思維能力和語言能力,獐時期打下的基礎至關重要。”烏申斯基說得好:“誰要發展學生的語言能力,首先應該發展他的思維能力。”心理語言學認為語言與思維:“從兩種發展的起源說,總是先有認知而後有語言。認知是個體的和種系的語言發展基礎,沒有通過感知動作對事物特性和事物關係的認識,不可能有表達這些匭和關係的語句。”另一方面,語言“它作為思維的中介而對包括思維在內的整個認知發展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總之,認知是獲得語言的基礎,語言又促進認知的發展。

(二)語文知識、能力和智力需要協調發展

思維是智力的核心,智力與知識、能力的關係極為密切。提高語文教學的全面質量,需要使學生的知識、能力、智力三位一體,協調發展。這裡有必要了解知識、智力、能力等不同的概念。一般說,知識是客觀世界的現象和規律在人們頭腦中的系統反映;智力是觀察、記憶、想像和思維等心理特點的有機結合;能力是指成功地完成一定疃的方法及其所必須的心理特徵,語文能力指聽、說、讀、寫活動,知識與智力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繫的。
它們的區別是:
1、內涵不同
2、生理基礎不同
3、發展規律不同
它們的聯繫是:
1、知識是智力發展的基礎。因為知識是智力的主要因素,“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沒有字詞句篇等語文基礎知識就不可能很好理解課文,寫好作文。
2、智力是學習知識的條件。學生智力發展水平制約著掌握語文的速度、數量和質量。
語文能力包括知識、技能(經過反覆訓練後在個體固定下來的行為方式)和智力等,知識、技能和智力與非智力都是的要求和基礎。如寫作能力,要具有審題立意,謀篇布局的知識,要有觀察、記憶、想像、思維等短暫疃參與其中,還要有熟練的寫作技能技巧。因此,語文教學要把學習語文知識與發展智力(以思維力為核心)和訓練能力結合起來,要從學習語文知識入手,注重智力開發,落實語文能力的培養。以英國教育家洛克為代表的形式教育派強調教學主要任務是訓練思維形式,輕視基本知識的傳授,以德國教育家赫爾巴特為代表的實質教育派,否認發展學生智力的可能性,強調教學的主要任務是對學生傳授在實際生活中有用的知識。他們把知識學和能力培養與智力發展割裂開來,對立起來。歷史證明這是錯誤的。我們要用辯證的觀點把知識、能力、智力有機結合統一在語文教學過程之中,全面提高語文教學的質量。因此,語文教學應當與思維訓練相結合。

(三)語文教學要為培養創新型人才服務

創新思維是培養創新能力的核心。江澤民同志指出:“創新是一個民族的靈魂,是國家興旺發達的不竭動力。”創新思維是指運用新觀念、新方法進行獨立思考創造出有社會價值的產品的思維過程,教育心理學家把教與學概括為記憶、理解和思考三個不同水平,認為只有在積極的智力運動中去探求未知事物的本質和規律,才能稱為創新教育,達到最高的教學境界。“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語文學要加強素質教育,開發創造潛能,必須加強創新思維能力培養的力度。培養創新思維是造就創新型才的必要前提,是知識經濟時代我們教育工作者肩負的最具挑戰性的歷史重任。當前語文教育界普遍存在著缺少對學生創造力的開發問題,教材、教法和測試都強求統一,“一刀切”,“齊步走”,求異思維、批判精神受到重壓,與高學歷、高競爭、多層次、多變化的人才要求和時代脈搏不全拍。創造學認為:“人人皆有創造力,創造力的水平可經訓練提高。”美國學者哈里特·朱克曼在他《科學界的精英》一書中,對100多位諾貝爾獎獲得者分析的結論是:完善的智力和人格結構是這些人的共同的心理特徵,包括淵博的知識、超人的記憶力、敏銳的觀察力、豐富的想像力、極強的綜合思維能力和精湛的實驗技巧等。語文教學對發展學生的這些智力和非智力因素極為有利,對聚斂思維、發散思維、辯證批判思維、隱喻聯想思維等創造性思維能力都可以在語文教學過程中得到經常的有效的訓練。語文教育工作者完全有條件有責任在培養和造就創新人才工程中充分發揮應有的作用,做一名光榮的奠基者。

二、語文教學原則的實施

語文教學與思維訓練相結合原則的實施要遵循思維規律和語言規律,根據學生心理特徵尋找最佳結合點

(一)利用思維特點和規律,最佳化語學教學過程

人的思維具有問題性,概梧性,間接性的特點。思維過程的基本規律是分析與綜合,抽象與概括。分析是在頭腦中把整體分解為部分,或者把事物的個別屬性等分解出來;綜合是在頭腦中把事物的各部分或個別屬性聯合起來。把一篇課文分解為段落句子和詞,把詞、句子組成段落,把段落聯結成文章。抽象是提取事物的本質屬性(肯定抽象),舍棄非本質屬性(否定抽象)的過程;概括是把抽象出來的本質屬性聯結起來,達到對事物本質的認識。分析與綜合是抽象與概括的基礎,抽象和概括是分析與綜合的發展。例如教學曹禺的雷雨,先要分析第一部分是寫三十年後周朴園和侍萍相的見的,第一層寫侍萍以敘述別人中吻訴說自己的悲劇遇,第二層寫周朴園認出侍萍後的惡劣態度。第二部分是寫周朴園與魯大海母子相見的矛盾。然后綜合起來看是一個封建大家庭的錯綜複雜的矛盾。接著要進行理性的抽象,從侍萍身上看到了周朴園的冷酷、偽善,從工人代表大海身上看出周朴園的殘忍、貪婪,同時從侍萍、大海等形象上也預示了人們在覺醒、在鬥爭、在批判中具有無比強大的威力。最後進行概括,以周朴園為代表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舊社會即將崩潰,大雷雨已經來臨,中國社會將發生巨大的變革,一篇課文的教學過程要進行多角度、多層次的分析與綜合、抽象和概括,是一個極為複雜的思維訓練過程。

(二)遵循思維發展規律,提高教學效率

1、遵循思維發展規律,包括:動作思維、形象思維、形式思維、辯證思維。
2、培養思維的智力品質,包括:思維的敏捷性、思維的靈活性、思維的深刻性、思維的獨創性。

(三)培育創造性思維,增進創新能力

創造性思維是主動獨創地發現新事物,提出新見解,解決新問題的思維形式。托爾斯泰說:“如果學生在學校里學習的結果,是使自己什麼也不會創造,那他的一生將永遠是模仿和抄襲。”語文教學內容的豐富性和複雜性給創造性教學以必要性和可能性準備了優越的條件。

三、中國中國小常用的語文教學原則

我國中國小常用的語文教學原則,是在蘇聯凱洛夫教育學的語文教學原則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但其內容已由我國教學理論和實際工作者結合我國的教學實踐有所發展,並補充了一些新的原則。特別應當指出,這一原則體系是針對師生系統地傳授和學習書本知識的教學模式。如果教學採用教師輔導學生從活動中自己學習的模式(例如活動課程),則這一原則體系並不適用。

(一)直觀性原則

指根據教學活動的需要,讓學生直接感知學習對象。這一原則是針對教學中詞、概念、原理等理論知識與其所代表的事物之間相互脫離的矛盾而提出的。
如前所述,教學活動的特點之一在於它是一種間接認識,學生在教學中是以學習前人經驗即書本知識為主的。這些書本知識的真理性固然毋庸置疑,但它們與學生的生活和他們自己的個人經驗存在相當的差距,有些甚至是完全陌生的。而人的認識總是從感性上升到理性,從具體過渡到抽象,完全沒有感性認識和具體形象做基礎和支撐,是不可能真正掌握純粹理論知識的。由於書本知識與學生之間客觀存在的距離,學生們在學習和理解的過程中必然會發生各種各樣的困難和障礙,直觀性原則的意義在於克服這些困難和障礙,通過提供給學生直接經驗或利用學生已有的經驗,幫助他們掌握原本生疏難解的理論知識。
一般地說,直觀的具體手段有以下三種。
1.實物直觀。實物直觀是通過實物進行的,直接將對象呈現在學生面前,在學習兒童生活中比較生疏的內容時,實物直觀能夠最為真實有效和充分地為學生提供理解、掌握所必需的感性經驗。
2.模像直觀。模像直觀是運用各種手段對實物的模擬,包括圖片、圖表、模型、幻燈、錄音、錄像、電影、電視等。實物直觀雖然具有真實有效的特點,但往往由於受到實際條件的限制而無法使用;模像直觀則能夠有效地彌補實物直觀的缺憾,特別是現代技術在教育領域的套用,使得模像直觀的範圍更加廣闊,大到宇宙天體,小到分子結構,都能夠藉助某種技術手段達到直觀的效果。
3.語言直觀。語言直觀是教師運用自己的語言、藉助學生已有的知識經驗進行比喻描述,引起學生的感性認識,達到直觀的效果。與前兩種直觀相比,語言直觀可以最大限度地擺脫時間、空間、物質條件的限制,是最為便利和最為經濟的。語言直觀的運用效果主要取決於教師本人的素質和修養。
在教學中貫徹直觀性教學原則,對於教師有以下基本要求。
1.恰當地選擇直觀手段。學科不同,教學任務不同,學生年齡特徵不同,所需要的直觀手段也不同。
2.直觀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一般地說,在教學內容對於學生比較生疏,學生在理解和掌握上遇到困難或障礙時,才需要教師運用直觀。為直觀而直觀,只能導致教學效率的降低。
3.在直觀的基礎上提高學生的認識。直觀給予學生的是感性經驗,而教學的根本任務在於讓學生掌握理論知識,因此教師應當在運用直觀時注意指導,比如通過提問和解釋鼓勵學生細緻深入地觀察,啟發學生區分主次輕重,引導學生思考現象和本質及原因和結果等。

(二)啟發性原則

指在教學中要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自覺積極性,使得學生能夠主動地學習,以達到對所學知識的理解和掌握。這一原則是為了將教學活動中教師的主導作用和學生的主體地位統一起來而提出的。
“有領導的認識”是教學活動的特點之一,沒有教師的主導作用,小學生是不可能自行達到社會對於他們的要求的,教師對於教學任務能否完成和教學效果的優劣都負有主要責任。然而,學生是教學活動的主體,教師的主導作用首先在於激發學生的求知慾和學習興趣,使他們能夠自覺主動地學習,離開了這一點,學生對於科學知識的真正掌握、學生智力的發展、學生態度感情的成熟和提高都是不可能的。
在教學活動中貫徹啟發性原則,對教師有以下基本要求。
1.激發學生的積極思維。教師的啟發應當能夠激起學生緊張、活潑的智力活動,從而使學生深刻地理解掌握知識,獲得多方面的體驗和鍛鍊發展。因此,啟發應當選擇那些具有一定難度、需要學生進行比較複雜的思維活動,但又是他們通過自覺積極的思考能夠得到基本正確結果的問題來進行。簡單的事實和記憶性的知識,即使順利地“啟發”出結果,價值也是有限的。
2.確立學生的主體地位。學生是學習的主人,教師的啟發只有在切合學生實際時才可能避免盲目性,只有承認學生的主體地位,真正研究和了解學生的學習需要,教師的啟發才可能是有針對性的和有效的。
3.建立民主平等的師生關係。在權威式的師生關係中,教師是凌駕於學生之上的真理代言人和學術權威,學生很難真正做到自由地、充分地提問和思考。只有當學生真正感受到教師將自己當做人格上與之完全平等的人,他們的學習自覺性才可能真正地調動起來。

(三)系統性原則(循序漸進原則)

指教學活動應當持續、連貫、系統地進行。這一原則是為了處理好教學活動的順序、學科課程的體系、科學理論的體系、學生髮展規律之間錯綜複雜的關係而提出的。
上述幾個方面都對教學活動的進行產生影響,一般來說,學科課程體系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是最主要的,教學活動的順序必須以這兩方面為依據,按照這兩方面的要求持續、連貫地進行。同時,教師也要了解作為課程基礎的科學理論本身的發展變化,從而能夠更自覺地安排、處理教學,使教學活動的順序更加科學、合理。
在教學中貫徹這一原則,對教師有以下要求。
1.按照教學大綱(課程標準)的順序教學。教學大綱(課程標準)是各門課程的內在邏輯系統的反映,並且建立在小學生發展一般規律之上,各種教材是以此為依據編寫的,教學活動從根本上是按照教學大綱(課程標準)的順序展開的。教師要認真學習和研究教學大綱(課程標準),充分了解和掌握課程的邏輯以及對學生的要求,這是教學系統性的根本保證。
2.教學必須由近及遠、由淺入深、由簡到繁。教學大綱(課程標準)雖然考慮了學生的認識發展,但主要是按照內容編排、制定的,因此教師要認真研究學生,針對他們在學習過程中的認識需要和特點處理好近與遠、淺與深、簡與繁等問題。
3.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整。系統性原則並非要求教師刻板、僵化地執行大綱。教學大綱(課程標準)是按照一般和普遍規律制定的,在實際教學中,不同地區、學校、學生的情況有很大差異。在基本服從大綱順序的前提下,教師要善於從自己面對的實際出發,適當地調整速度,增刪內容。

(四)鞏固性原則

指在教學中要不斷地安排和進行專門的複習,使學生對所學的知識牢固地掌握和保存。這一原則是為了處理好教學中獲取新知識與保持舊知識之間的矛盾而提出的。
教學活動是不間斷地、連續地進行的。學生要不斷地學習、記憶新知識,而人的記憶和遺忘是同一事物的兩個方面,在學習新知識的同時必然會產生對舊知識的遺忘,因此在教學中需要進行不斷的鞏固工作,通過練習、複習幫助學生牢固地掌握所學知識。鞏固的意義不僅在於強化舊知識,也有助於學習新知識,因為知識是有內在聯繫的,舊知識是新知識的基礎。人類早已注意到鞏固對於學習的價值,孔子就說過“學而時習之”“溫故而知新”。
在教學中貫徹這一原則,對於教師有以下基本要求。
1.在理解的基礎上鞏固。對於所學知識的理解是鞏固的前提,沒有學會的東西,是不可能真正鞏固的。教師首先應當保證學生學懂學會,才有可能獲得鞏固的良好效果。
2.保證鞏固的科學性。心理學研究揭示了關於記憶和遺忘的一些規律,按照這些規律組織安排鞏固,可以提高鞏固的效率。教師應當熟悉並且善於運用這些規律。
3.鞏固的具體方式要多樣化。除了常見的各種書面作業外,教師應當善於利用各種不同的方式幫助學生鞏固所學知識,比如調查、製作、實踐等,都能夠使學生通過將知識運用於實際有效地達到鞏固的目的,並且能夠促進學生多方面的發展。
4.保證學生的身心健康。國內若干調查顯示,小學生的學習負擔過重、睡眠不足是相當普遍的現象,原因之一是作業量偏多。國小兒童的身心發展對他們的一生、對整個國家和社會都是至關重要的,教師應當本著對兒童和社會負責的精神,合理地安排鞏固工作,將學生的作業量控制在適當的範圍內(國家對小學生的作業時間和睡眠時間都有正式規定)。

(五)量力性原則(可接受性原則

指教學活動要適合學生的發展水平。這一原則是為了防止發生教學難度低於或高於學生實際程度而提出的。
教學活動要講究效率,在同樣的時間內,學生所學越多則教學效率就越高。但是,教學效率的獲取必須以符合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為基礎,脫離了這個基礎,不僅教學效率本身是不可靠的,還會對小學生的發展造成消極的結果。教學難度超過學生的實際接受程度,學生不可能真正理解和掌握所學的知識,各種心理機能也不可能得到恰當的運用和提高;教學難度低於學生的實際接受程度,學生會因為缺少必要的注意和緊張而難以對所學知識留下深刻印象,而且由於無法進行有價值的學習活動而使各方面的發展失去機會。
在教學中貫徹這一原則,對於教師有以下基本要求。
1.重視兒童的年齡特徵。教師應當不斷加強自身的心理學素養,及時掌握心理學的新進展。20世紀以來發展心理學的研究,對於教師正確理解和貫徹量力性原則具有重要的意義。
2.了解學生髮展的具體特點。年齡特徵和發展階段主要是揭示個體發展的普遍規律,這些普遍規律體現在小學生的發展各個方面,而且是極為多樣化的。教師要具體地研究學生的發展特點:例如,在學習某種新知識的時候,他們原有的知識準備情況如何?他們的思維或記憶水平是否能夠完成這一學習任務?可能發生什麼困難?能夠達到什麼樣的理解和掌握程度?等等。在這樣的研究基礎上,才可能真正做到“量力”。
3.恰當地把握教學難度。什麼樣的程度和水平最符合量力性的要求,很難有穩定、確切的具體標準,需要根據心理學揭示的普遍規律和對學生的具體研究,由教師自己來把握,這是教師勞動創造性的體現,是需要教師不斷思考、不斷解決的問題。

(六)思想性與科學性統一的原則

指教學要在科學的方法論的指導下進行。這一原則是為了將教學中科學知識的傳授學習與思想品德教育統一起來而提出的。
國小開設的各門課程,是按照教育的根本目標選擇安排的,一般地說,在科學性和真理性上是有保證的,這些課程的學習,對於學生思想品德形成發展的作用必然是積極的和肯定的。但是,對於小學生來說,完全憑藉科學真理的思想品德教育價值去直接、自動地發揮作用是不夠的,需要教育者引導和挖掘,使之充分地對受教育者產生薰陶作用,對於理性和邏輯思維能力尚處於十分稚嫩階段的小學生來說尤其如此。另外,教育者本人的政治信念和道德修養總是會投射到教學活動中,如果教育者在這方面與課程所體現的方向存在差異,就有可能扭曲其在思想品德教育方面的價值,因此需要通過這一原則規範教師的教學行為。
在教學活動中貫徹這一原則,對教師有以下要求。
1.堅持正確的方向。小學生的認識水平和分辨能力都是有限的,教師要主動、適時、適當地加以引導,幫助他們形成和提高對是非、善惡、美醜的認識。
2.嚴格遵守職業道德。作為社會公民,教師享有思想和信仰自由,但是在教學中教師必須體現國家意志,按照國家制定的教育目的教學,堅持和維護社會基本的政治觀點和價值觀念,不能用帶有個人色彩的思想觀點隨意地影響學生。這是由教師的職業道德決定的,在國小階段更是如此。
3.實事求是。在教學中貫徹這一原則,特別要防止形上學,不能穿鑿附會、生拉硬扯。那種“穿靴戴帽式”的思想性,本身就是違背這一原則的,從長遠看其效果更是適得其反。
4.講究教學藝術。要善於根據小學生的年齡特徵和教學任務的具體特點,自然地將思想性與科學性結合起來,使得學生在不知不覺中受到教育,達到“潤物細無聲”的效果。許多優秀教師在這方面創造了寶貴經驗,廣大教師應當善於從中學習。

(七)理論聯繫實際原則

指教學活動要把理論知識與生活和社會實踐結合起來。這一原則是為了解決和防止理論脫離實際、書本脫離現實問題而提出的。
學生主要學習理論知識,而且是在相對封閉的學校和課堂里通過教師的講授和書本學習的。這種狀況很容易導致學生所獲得的理論知識與其來源和去向脫節:既不了解概念和原理是如何產生的,又不能夠運用它們去闡釋和解決實際問題。因此,在教學中教師必須提供和創造機會,通過多種多樣的途徑和形式使學生從事實踐活動,引導他們體會思想觀點、態度信念等的形成對於解決實際問題的價值意義。
在當前,貫徹這一原則還特別應當強調教學要聯繫學生實際。中國的改革開放極大地加速了社會的發展,社會生活的變化在二十年來所產生的變化在深度和廣度上都要超過新中國成立後的前三十年。因此,今天的小學生是在完全不同於他們的父母和教師的環境中成長起來的,在他們身心發展的各個方面都帶有許多新的特點。教師對此要有足夠清醒和自覺的意識,而不能夠簡單地以自己的經歷套用到對學生的教學中。教師應明白哪些知識在過去是生活常識,而對於今天的小學生則完全陌生,哪些知識在過去是專業性很強的,而對於今天的小學生則非常熟悉。與此相應,在教學中應當選擇什麼事例,應當設計哪些實踐環節,都需要教師認真思考,根據學生的成長發展實際進行安排。
在教學活動中貫徹這一原則,對教師有以下要求。
1.重視理論知識的教學。實際是相對理論而言的,沒有理論,聯繫實際就降低到了兒童自然生活的水平,失去了學校教育的優勢和意義。
2.注重在聯繫實際的過程中發展學生的能力。與課堂學習相比,聯繫實際的實踐過程提供了更加豐富多樣的能力要求,教師要敢於放手,鼓勵學生去嘗試和探索,運用所學的知識解決問題,同時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獲取新的知識,補充書本知識的不足,從而使各種能力得到鍛鍊、發展。
3.聯繫實際應當從多方面入手。首先,應當儘可能廣泛地讓學生接觸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其次,應當儘可能與結合本地區的特點;再次,應當注重小學生發展的實際。
4.幫助學生總結收穫。小學生的行為自覺水平和反思水平還比較欠缺,不大善於分析、總結在聯繫實際過程中的收穫,聯繫實際容易流於形式化。教師要加以引導,提供機會並提出要求,讓學生及時交流體驗,表達感受。特別應當提出的是,總結收穫注重的是學生的真情實感,不能夠人為地拔高小學生的思想和認識。

(八)因材施教原則

指教師在教學活動中應當照顧學生的個別差異。這一原則是為了處理好集體教學與個別教學、統一要求與尊重學生個別差異問題而提出的。
由於遺傳素質、家庭環境和個人成長經歷的不同,在同一班級中的小學生,雖然有著共同的年齡特徵,但是在學習的成績、學習態度和方法、興趣和愛好、氣質和性格、稟賦和潛能方面都會存在很大的差異。教師是對由個性完全不同的學生組成的集體教學,因此因材施教要適應每個學生的不同需要及可能進行有針對性的教育。因材施教在我國有著悠久的歷史傳統,孔子的教學實踐就為後人提供了這方面的典範,值得後人學習,如他說“求也退,故進之;由也兼人,故退之”。意思是“冉求老是退縮,因此我要鼓勵他上前;仲由呢,他膽子大,敢作敢為,因此我要壓壓他”。朱熹總結孔子的教學經驗說:“夫子教人,各因其材。”
我國的國小教育普遍班級大,學生人數多,因材施教原則的貫徹是比較困難的。但是,教師應當在可能的條件下爭取將這一原則最大限度地付諸實踐。
在教學中貫徹這一原則,對於教師有以下要求。
1.充分了解學生。在共同的年齡特徵基礎上,兒童存在差異。要做到因材施教,必須充分地了解每一個學生。除學習成績以外,學生的個性特徵的各個方面、家庭背景、生活經歷等,都是教師因材施教所需要了解的。
2.尊重學生的差異。學生的差異不僅是客觀存在的,而且是合理的,因材施教的含義不僅包括承認差異,而且包括尊重差異。國小階段的課程和教學以所有正常兒童可以達到的程度為標準,在達到標準的基礎之上,教師應當允許學生存在不同方面、不同水平的差異,並且針對每一個學生的具體條件幫助他獲得最適宜的個性發展,而不是去普遍地增加難度和深度。良好教育的結果是培養出大批個性充分發展的人,而不是千人一面的“標準件”。正如杜威所說,“如果從個人身上捨去社會的因素,我們便只剩下一個抽象的東西;如果我們從社會方面捨去個人的因素,我們便只剩下一個死板的、沒有生命力的集體”。
3.面向每一個學生。國小教育是義務教育的組成部分,是兒童必須接受的,完成國小教育是中國每一個適齡兒童的基本權利。現代教育的一個重要理念是,每一個兒童有權利得到適合於自己的教育。因此,現代教育強調,不能夠要求兒童適應教育,而是要使教育適應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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