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基金公司暫行辦法

基金與基金公司證券投資基金(一般稱基金),是基金公司發行的的產品。 投資基金的發展對象主要是中小投資者,因此投資基金的投資起點低。 資金,這些資金由專門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使中小投資者的少量資金通過規模效應降低投資成本。

概述

基金(fund),作為一種專家管理的集合投資制度,在國外,從不同視角分類,有幾十種的基金稱謂,如按組織形式劃分,有契約型基金、公司型基金;按設立方式劃分,有封閉型基金、開放型基金;按投資對象劃分,有股票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權基金、房地產基金等等。“私募基金”來自英文“private equity”。
在中國近日,金融市場中常說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對於受中國政府主管部門監管的,向不特定投資人公開發行受益憑證的證券投資基金而言,是一種非公開宣傳的,私下向特定投資人募集資金進行的一種集合投資。其方式基本有兩種,一是基於簽訂委託投資契約的契約型集合投資基金,二是基於共同出資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資基金。
公司型基金的主體是基金公司,是通過發行股票募集資本並投資於證券市場的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者在購買基金公司的股票以後成為公司的股東,公司董事會是基金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基金公司的發起人一般是投資銀行、投資諮詢公司、經紀商行或保險公司。基金公司一般委託外部的基金管理人來管理基金資產,委託其他金融機構託管基金資產。

基金公司的分類

從狹義來說,基金公司僅指經證監會批准的、可以從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募基金公司);從廣義來說,基金公司分公募基金公司和私募基金公司。公募基金公司的經營業務以及人員活動受證監會監管,其從業人員屬於基金業從業人員;私募基金公司目前不受監管(新基金法可能會將私募基金納入證監會監管)。
從組織形式上說,基金公司分為公司制基金公司和有限合夥制基金公司。從目前的實踐來看,公募基金公司全部為公司制基金公司,私募基金公司既採用公司制的,也有採用有限合夥制的。

基金與基金公司

證券投資基金(一般稱基金),是基金公司發行的的產品。在與基金相關發行、管理、託管、註冊登記、銷售等環節中,與基金管理人(即基金公司)相關的包括基金的發行和管理、登記註冊、部分銷售業務(直銷)。這裡要著重說明的是,基金財產獨立於基金管理人固有財產。也就是說,一方面,基金公司不得將基金財產歸入其固有財產。在基金公司破產清算或追債的時候,基金不在此列;另一方面,投資者購買基金的行為不屬於購買基金公司的資產。

註冊基金公司設立條件

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 。“北京”作為行政區劃分允許在商號與行業用語之間使用。
基金型:投資基金公司“註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5億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 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1億元;5年內註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定書)承諾全部到位。”
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基金型企業的經營範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諮詢。(基金型企業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範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
發放貸款;
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資基金管理:“註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
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主要股東具備的條件

第一條 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東是指出資額占基金管理公司註冊資本的比例(以下簡稱出資比例)最高,且不低於25%的股東。
主要股東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從事證券經營、證券投資諮詢、信託資產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資產管理;
(二)註冊資本不低於3億元人民幣;
(三)具有較好的經營業績,資產質量良好;
(四)持續經營3個以上完整的會計年度,公司治理健全,內部監控制度完善;
(五)最近3年沒有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
(六)沒有挪用客戶資產等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
(七)沒有因違法違規行為正在被監管機構調查,或者正處於整改期間;
(八)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3年在稅務、工商等行政機關,以及金融監管、自律管理、商業銀行等機構無不良記錄。
第二條 基金管理公司除主要股東外的其他股東,註冊資本、淨資產應當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資產質量良好,且具備本辦法第七條第二款第(四)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條件。
第三條 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中,出資比例最高的境內股東應當具備本辦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主要股東的條件;其他境內股東應當具備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條件。

境外股東具備的條件

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的境外股東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為依其所在國家或者地區法律設立,合法存續並具有金融資產管理經驗的金融機構,財務穩健,資信良好,最近3年沒有受到監管機構或者司法機關的處罰;
(二)所在國家或者地區具有完善的證券法律和監管制度,其證券監管機構已與中國證監會或者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機構簽訂證券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並保持著有效的監管合作關係;
(三)實繳資本不少於3億元人民幣的等值可自由兌換貨幣
(四)經國務院批准的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投資機構比照適用前款規定。
第四條 基金管理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規定。
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東不得持有其他股東的股份或者擁有其他股東的權益;不得與其他股東同屬一個實際控制人或者有其他關聯關係。
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外資出資比例或者擁有的權益比例,累計(包括直接持有和間接持有)不得超過國家證券業對外開放所做的承諾。
第五條 一家機構或者受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多家機構參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數量不得超過兩家,其中控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數量不得超過一家。
第六條 申請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申請人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報送設立申請材料。
主要股東應當組織、協調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相關事宜,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主要責任。
第七條 申請期間申請材料涉及的事項發生重大變化的,申請人應當自變化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更新材料;股東發生變動的,應當重新報送申請材料。
第八條 中國證監會依照《行政許可法》和《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設立申請,並進行審查,做出決定。
第九條 中國證監會審查基金管理公司設立申請,可以採取下列方式:
(一)徵求相關機構和部門關於股東條件等方面的意見;
(二)採取專家評審、核查等方式對申請材料的內容進行審查;
(三)自受理之日起5個月內現場檢查基金管理公司設立準備情況。
第十條 中國證監會批准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請人應當自收到批准檔案之日起30日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註冊登記手續;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向中國證監會領取《基金管理資格證書》。
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還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申領《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並開設外匯資本金賬戶
基金管理公司應當自工商註冊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10日內,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報刊上將公司成立事項予以公告。

利益相關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發售管理基金份額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的利益相關人一般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銷售機構。基金管理人就是經過證監會批准成立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託管人就是取得基金託管資格的商業銀行,基金份額持有人就是購買了基金份額的投資者,基金銷售機構就是經過證監會批准成立的銷售基金的法人。

運作模式

基金公司是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法律,是要由機構出錢來設立的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目前的法律規定的都是一些經營的企業有資格來做信託公司、證券公司等其他的一些公司。
成立基金公司都會有商業計畫書、企業的說明,然後提交證監會,由證監會來核准設立一個基金公司。
基金公司成立以後主要的任務就是發行、管理基金。
一個基金公司內部的架構大體上有以下幾個部門,一是投資管理部門,二是投資部門,三是研究部門,有很多公司是投資部門和研究部門一起來做。還有會計、賬務這些部門。
對於基金公司而言有很多外部的機構給他提供研究服務,像我們公司也是機構之一,很多證券公司的研究所也是提供研究服務的,相當於賣方,比如基金公司推過一些佣金這樣的一些情況來支付他的費用。
另外一個部門就是銷售的部門,有銷售及客戶的服務、維護。
從投資角度來說有兩個委員會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是投資決策委員會,一個是風險控制委員會。因為在以前,基金公司基本上都是放了一個投資決策,後來發現機構投資者變得越來越多,他的競爭變得越來越困難的時候,後來發現有很多投資者對風險是很重視的,這時候就引入了一個風險控制委員會,來對投資決策委員會員工的內部做內部控制。這樣基本上有兩個常設的機構,對基金公司整體的運作起到一定的作用。投資決策委員會是整個投資決策最高的權利機構,然後確定基金經理的投資許可權,制定整個研究的流程和整個投資的流程,風險控制委員會是整個公司監管的最高的機構,對整個基金運作過程風險點以及哪些不規範的地方提供監管。
一個基金公司的運作架構差不多就是這樣的架構,只要是下達指令,這個體系就保證了它本身的投資是比較安全的。大家都知道有很多時候,為什麼證券公司出了那么多的問題,就是因為證券公司的資產不是託管的,都是它們自己在管的,它們隨時都可以把錢划進來,也可以隨時把錢劃出去,這樣的時候就會產生很多的窟窿,基金就規避了這一點,相對而言是非常安全的,應該說是目前市面上投資類的這些產品中是最透明的,業績也是相當不錯的一個品種,它比一般的證券公司的一些委託理財的產品還是有很大的優勢,因為在規範運作以及透明點上運作。當然基金公司裡邊也有違規的存在,歷史上就存在基金黑幕,但現在是越來越少的了。

基金公司註冊登記

第二十七條 股權投資基金企業註冊地應符合相應監管服務要求,並承擔以下職責:
(一)監管服務要求
1、區縣要設立由發展改革、金融辦、工商、商務等部門組成的專門工作小組,為本區域股權投資企業提供服務。
2、有為股權投資企業服務的管理制度、部門和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應熟悉股權投資企業的資本募集、運作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
3、有相對集中的股權投資企業的註冊區域。
(二)職責
1、負責本區域的股權投資企業非法集資的違規處置工作。
2、協助市備案辦做好本轄區內註冊股權投資企業的備案管理、信息統計等工作,並定期向市備案辦報送本區域股權投資企業及其管理機構的註冊登記、稅收繳納、投資運作等情況。
第二十八條 股權投資基金企業及其管理機構註冊地原則上在北京各區,經市備案辦書面認定符合條件的區縣方可註冊登記。
第二十九條 股權投資企業註冊地應將確定的部門或機構、工作人員名單報市備案辦備案。經備案的註冊地應定期接受市備案辦的檢查,工作人員需定期接受市備案辦的政策培訓,對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註冊地,市備案辦取消其股權投資企業註冊地資格。
第三十條 股權投資基金企業的經營範圍核准為:從事對未上市企業的投資,對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投資以及相關諮詢服務。
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機構經營範圍核准為:受託管理股權投資企業,從事投資管理及相關諮詢服務。
第三十一條 公司制股權投資企業名稱核准為:“xx 股權投資股份公司”或“xx 股權投資基金股份公司”、“xx股權投資有限公司”或“xx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公司”。
合夥制股權投資企業名稱核准為:“xx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或“xx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公司制股權投資管理機構名稱核定為“xx股權投資管理股份公司”或“xx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股份公司”、“xx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或“xx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合夥制股權投資管理機構名稱核准為“xx股權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普通合夥)”或“xx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普通合夥)”。
股權投資企業及其管理機構的註冊名稱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註冊私募基金公司介紹

私募基金(Privately Offered Fund)是相對於公募(public offering)而言,是就證券發行方法之差異,以是否向社會不特定公眾發行或公開發行證券的區別,界定為公募和私募,或公募證券和私募證券。
特點分類
1、證券投資私募基金
2、產業私募基金
3、風險私募基金
運作模式組織形式
1、公司式
2、契約式
3、虛擬式
4、組合式
5、有限合夥制
6、信託制
歷史發展現狀
中國私募基金發展三大路徑
一、股權分置改革
二、純投機型的私募基金
三、具有創投背景的私募基金
認識五大誤區
私募基金的金融監管和經濟風險
陽光私募基金的特點概述
定義
私募基金特點發展歷程
特徵優勢 鮮明優勢
與公募基金的區別
特點分類
1、證券投資私募基金
2、產業私募基金
3、風險私募基金
運作模式組織形式
1、公司式 2、契約式 3、虛擬式 4、組合式 5、有限合夥制 6、信託制
歷史發展現狀中國私募基金髮展三大路徑
一、股權分置改革二、純投機型的私募基金 三、具有創投背景的私募基金認識五大誤區私募基金的金融監管和經濟風險陽光私募基金的特點展開
概述
基金(fund),作為一種專家管理的集合投資制度,在國外,從不同視角分類,有幾十種的基金稱謂,如按組織形式劃分,有契約型基金、公司型基金;按設立方式劃分,有封閉型基金、開放型基金;按投資對象劃分,有股票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權基金、房地產基金等等。但翻遍這些基金名稱,把“私募”和“基金”合為一體的官方檔案的“私募基金”(privately offered fund)英文一詞,卻未發現。  
在我國近日,金融市場中常說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對於受我國政府主管部門監管的,向不特定投資人公開發行受益憑證的證券投資基金而言,是 私募基金
一種非公開宣傳的,私下向特定投資人募集資金進行的一種集合投資。其方式基本有兩種,一是基於簽訂委託投資契約的契約型集合投資基金,二是基於共同出資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資基金。
定義
私募
基金按是否面向一般大眾募集資金分為公募與私募,按主投資標的又可分為證券投資基金(標的為股票),期貨投資基金(標的為期貨契約)、貨幣投資基金(標的為外匯)、黃金投資基金(標的為黃金)、FOF fund of fund(基金投資基金,標的為PE與VC基金),REITS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房地產投資基金,標的為房地產),TOT trust of trust (信託投資基金,標的為信託產品),對沖基金(又叫套利基金,標的為套利空間),以上這么多基金形態,很多都是西方國家有,在中國只有此類概念而並無實體(私募由於不受政策限制,投資標的靈活,所以私募是有的)。  
中國所謂的基金準確應該叫證券投資基金,例如大成、華夏、嘉實、交銀施洛德等,這些公募基金受證監會嚴格監管,投資方向與投資比例有嚴格限制,它們大多管理數百億以上資金。 
私募在中國是受嚴格限制的,因為私募很容易成為“非法集資”,兩者的區別就是:是否面向一般大眾集資,資金所有權是否發生轉移,如果募集人數超過50人,並轉移至個人賬戶,則定為非法集資,非法集資是極嚴重經濟犯罪,可判死刑,如浙江吳英、德隆唐萬新、美國麥道夫。  
目前中國的私募按投資標的分主要有: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經陽光化後又叫做陽光私募(投資於股票,如股勝資產管理公司,赤子之心、武當資產、星石等資產管理公司),私募房地產投資基金(目前較少,如星浩投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即PE,投資於非上市公司股權,以IPO為目的,如鼎輝,弘毅、KKR、高盛、凱雷、漢紅)、私募風險投資基金(即VC,風險大,如聯想投資、軟銀、IDG)  
公募基金如大成、嘉實、華夏等基金公司是證券投資基金,只能投資股票或債券,不能投資非上市公司股權,不能投資房地產,不能投資有風險企業,而私募基金可以。
私募基金特點
私募股權基金的運作方式是股權投資,即通過增資擴股或股份轉讓的方式,獲得非上市公司股份,並通過股份增值轉讓獲利。

基金公司主要特徵

1、小額投資
投資基金的基本功能就是把投資者不同數額的資金匯集成一筆大額資金進行投資。投資基金的發展對象主要是中小投資者,因此投資基金的投資起點低。小額投資一方面方便公眾持有,使社會上各層次的投資者都能夠參與;另一方面易於積累資金,進行大額投資。儘管投資基金是零星分散的,但由於具有廣泛的社會基礎,因此投資基金的規模往往很大,有的達到幾億或十幾億美元,甚至更高。
2、收益均等
收益均等有兩層意思:①投資基金的收益是按股份或受益憑證平均分配給投資者的,無論投資者投資額大小,每一股份或受益憑證的獲利水平都是一樣的,②投資者投資於基金,是匯小錢為巨資的投資行為,因此可獲得原先所不能享受到的由大投資者獨享的投資機會。
3、分散風險
分散風險也有兩層意思,①投資基金組成後通過投資組合,分別投向能取得最佳成果的地方,從而避免"所有的蛋放在一個籃子裡"的風險,②由於投資基金是集少成多,一般都擁有雄厚的資本,這樣投資基金就可以作起點高收益高的投資,從而更有機會並更有效地分散投資風險,這是投資基金對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富有吸引力的原因之一。
4、節約成本
在金融市場上,以最小的投資獲得最大的收益是投資的一個基本原則。投資於基金除可以分散風險外,還可以降低成本。這是因為投資基金的管理費用與收益和風險一樣,都是由所有參加基金的人共同承擔的,從而降低了單位投資的管理成本,參加基金的人越多,單位投資的管理費用就越低;反之亦然。
5、專家管理
這是投資基金對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富有吸引力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投資基金是由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公司)進行管理和經營的,基金管理人一般都聘請一流的投資分析專家,這些專家熟悉行情,具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和成功的管理經驗。專家的作用主要是:①從事金融市場調查與分析,包括市場走勢、工具創新等;②對證券進行有效的投資組合,並對證券的行情緊密跟蹤,對投資結構適時調整;③營運各種基金資產。投資者投資於基金,猶如聘請一個專業化的投資顧問,既省力又安全可靠,且可獲得較高的收益。
6、流動性強
投資基金具有較強的流動性,表現為基金操作靈活。開放型基金的投資者可根據自身資本周轉情況及投資環境的變化,隨時加入或退出基金。封閉型基金可在市場上進行買賣轉讓。因此,投資基金具有十分靈活的操作性和變現性,保證了投資基金對各種投資者的吸引力。
7、稅收優惠
一國為鼓勵投資者投資基金,一般在稅收上會給予優惠,如少征或免徵基金證券交易稅,少征或免徵投資基金的資本利得稅,對基金少征或不征所得稅等。如美國對共同基金的股息、利息收入和資本利潤分配給基金股東部分(約占90%)不征公司所得稅。

基金公司問題分析

問題一:基金公司銷售手續費究竟是按總額法還是按淨額法確認收入,在現有的制度中未有明確規定,甚至沒有合適的會計科目反映和披露該項成本支出,這使得各基金公司根據自身的主觀判斷對這一相同業務採取了不同的處理方式。
有公司認為,基金公司取得的手續費收入是作為基金管理人向投資者收取的費用,應該全額記入管理人的收入,代銷機構是代理人角色,其分成部分是管理人的成本。至於大家關注的可能存在的雙重徵稅的問題,營業稅是流轉稅,就是每個環節都要徵稅。
也有公司認為,基金管理人、代銷機構、投資者存在事實上的三方法律關係,在代銷方式中,手續費收入是由代銷機構和基金管理人瓜分,而不是基金管理人先收後返(代銷機構)的過程。基金公司支付手續費資金給代銷機構,只是因為有清算便利而進行的代收代付,不應列為基金公司成本。另外,在很多情況下,基金公司只是得到了一個打包的資金,客戶資料根本無從拿到,客戶還是代銷機構的客戶。可見代銷機構是和基金公司平等地服務客戶,一方抓客戶資源,一方管理資金,各司其職,是“合作夥伴”關係,而不僅僅是“代理”關係,在這種情況下,更應根據各自份額分別確認收入。
問題二:向投資人收取的基金銷售手續費減免時,基金公司先收後返的手續費是否確認收入並繳納營業稅。
對特定基金投資人減免銷售手續費有兩種操作方法,一是直接減免,不收取;二是先收後返。對前者,實務中的爭議不大,即減免了就無需在賬面計量和核算了。但對後者,在稅務處理和會計計量上還存有爭議:一種觀點認為,既然收了就應確認收入,返還時作為費用,並且要對方提供發票才能計人費用,否則就只能稅後列支。另一種觀點認為:只要在交易時達成了協定,並且是合法合規的,則先收後返時,應將返還作為正常銷售折扣,直接沖減收入。
問題三,後端收費模式下,基金公司預先給代銷機構的銷售手續費應如何列支,待收到手續費時,基金公司又應如何進行會計處理,涉稅問題如何界定,核心問題在於是否確認為基金公司收入,是總額法、淨額法之爭的極端情況。
問題四,基金公司將代銷機構分成的管理費收入即尾隨佣金往往通過擠占其他費用科目來列支,從而導致會計信息失真。同時,尾隨佣金由於均在代銷機構總部入賬,缺乏有效監管。對此,現行制度尚未明確規定有關各方如何確認和核算。
以上問題對整個基金業、相關企業和個人乃至整個經濟秩序都產生一定的影響:一是客觀上為企業設立小金庫提供了便利。一些基金公司將銷售手續費支付給代銷機構後,往往難以獲得合法單據,甚至一些基金公司將款項匯至對方指定賬戶後未能獲得任何單據;二是無法按統一標準反映經營成果。不利於掌握真實的信息;三是引發了惡性競爭,違背了市場公平競爭的原則。內控制度相對較松,行為不夠規範的基金公司所採取的業務處理方式則較為激進,不利於平等競爭。同時,隨著競爭趨於激烈,將迫使原來採取謹慎處理方式的基金公司不得不向其它基金公司靠攏,進一步加劇競爭環境的惡化;四是基金公司內部控制存在潛在風險。由於缺少規範統一的代銷手續費處理模式,基金公司內部存在的重銷售輕財務現象,弱化了對關鍵環節的管理和監控,使得基金公司處理此類業務的內控風險人為增大。五是國家稅收出現流失,淨額法由於少確認了一部分收入,少征了流轉稅,流到體制外的收入也造成所得稅流失。

基金公司發展趨勢

(一)基金業將長期保持穩定增長趨勢。證券投資基金為廣大中小投資者拓展了投資渠道,對於資金有限,投資經驗不足的廣大中小投資者來說,難以做到組合投資、分散風險的能力。投資基金作為一種金融工具可以把投資者的資金匯集起來進行組合投資,由專業管理和運作,其投資者收益可觀、資產增長較穩定以及良好的風險規避功能,從而大大地拓展了廣大中小投資者的投資渠道。 從而滿足廣大中小投資者資產保值增值的需求。同時,我國的潛在的個人投資需求巨大,特別是隨著社會保障體制改革的推進落實,社會公眾對投資理財尤其是長期投資的需求變得愈發迫切和強烈。證券投資基金通過提供多樣化的產品,發揮機構投資者的專業優勢,能夠在較廣範圍內和較大程度上滿足社會公眾的長期投資理財需求,為基金投資者獲取長期穩定的回報。可以預見,社會公眾的投資理財需求將為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提供持續的資金來源,能夠保證基金的大發展。
(二)股票型基金的占比將有所下降,股票在所有基金產品中的配比也有所下降。一方面市場中的投資工具慢慢豐富,不僅有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企業債、商業銀行及金融機構債、外國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公司債、可轉債及可分離債等各種債權工具,也增加了各種衍生金融工具,擴大的基金的投資範圍;另一方面,為滿足不同投資者的不同風險偏好和收益率的組合,各種創新基金產品紛紛問世,如近期發展很快的結構分級基金,投資于海外的QDII基金和滿足人們穩健投資需求的混合基金和債券基金,這些基金的快速發展相對減少了股票型基金占全部基金的比重。
(三)隨著公募、私募基金對人才競爭的白熱化進程進一步加劇,公募基金業的股權激勵問題將有望得到根本解決。建立良好的互相制約的公司治理制度,保證基金公司長期、可持續發展。海外市場的實證分析也顯示,公募基金和對沖基金長期業績表現的差距很有限,我國現存的狀況也主要是由於激勵機制不完善,公募優秀人才流失所導致。從資產管理的規模來看,海外成熟市場上也始終是公募基金占據主體地位,而私募基金更多的是一種補充和完善。這樣一個格局實際上是資產管理行業生態自我平衡的一個必然結果,因為資產管理行業整體的回報總是有回歸均衡的趨勢,追求超額利潤的行為本身實際上會導致超額利潤的減少乃至消失。我們認為,隨著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基金業人才培養機制和人才激勵機制的進一步完善,中國公募基金業將和私募基金保持均衡穩定、互相促進的積極健康常態。
經過十二年的快速成長,中國基金業管理的資產規模已經躍上2萬億元的台階。今天的公募基金,已經成為中國資本市場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同時也已成為推動中國國民財產性收入增長最重要的力量之一。在過去的十二年中,中國基金業的發展首先是全行業長期堅持由財產信託、契約關係、組合投資和公開信息披露等要素構成的共同基金制度規範運營的結果,也是依靠強化基金業專業的資產管理能力、依靠整個行業在公司治理和產品設計等方面持續創新的結果。今天的中國基金業在獲得了巨大發展的同時,也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激烈競爭和巨大挑戰。然而,中國基金業未來的發展空間正在今天的競爭格局之中孕育,中國基金業新的成長動力也正在今天的競爭格局之中生長。繼續堅持“規範、專業、創新”將仍然是中國基金業在競爭中打開未來成長空間的必由之路。

基金公司的特點

(1)集中資金,規模效應 基金認購的起點較低,可以把中小投資者的零散資金匯集起來,形成具備一定規模的 資金,這些資金由專門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使中小投資者的少量資金通過規模效應降低投資成本。
(2)組合投資,分散風險 基金管理者通常會購買幾十種甚至上百種股票和其他證券,投資者哪怕只購買少量的 基金,也相當於把資金分散投資於眾多的股票和其他證券,因此可以充分享受到組合投資、分散風險的好處。
(3)專家理財,專業管理 基金由專門的基金管理公司來運作。基金管理公司擁有一批具備深厚理論基礎和豐富 投資經驗的專家團隊,其信息收集、整理、分析能力和產品研發、操作水平遠遠超過普通 個人投資者。因此,基金投資的收益一般都超過散戶投資者。2006年以來,由於上海、 深圳股市的良好表現,絕大多數基金都表現優異,基金投資者大多都獲得可觀的投資回報。

基金公司投資策略

基金投資追求的是本金的安全和持續、穩定的投資回報,不論投資的公司能否在證 券市場上市,只要它能給投資人帶來可觀的投資回報,即為理想的投資對象。要想投 資成功,投資者一定要對自己的投資對象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例如公司管理人的經營 能力、品質以及能否為股東著想,公司的資產狀況、贏利水平、競爭優勢如何等信息 。由於大部分投資人的信息蒐集能力有限,因此,投資者最好投資本地的優質企業。 還要知道控制投資成本。即使是優質公司,假如買入股權價格過高,也還是會導致投 資回收期過長、投資回報率下降,算不得是一筆好的投資。因此,投資股權時一定要 計算好按公司正常贏利水平收回投資成本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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