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員

觀察員

觀察員 為了在飛行中進行觀察與飛機駕駛員伴隨一起飛行的人

基本信息

名詞解釋

觀察員任務:1,狙擊前繪製好射表(關於射表,參考生死狙擊最開始的那段狙擊戰,觀察員在一張紙上畫的東西)
2,為射手計算距離,風向風速。溫度和濕度對狙擊當然有影響,子彈在飛行過程中,空氣是一種介質(介質不明白的話去百度一下),溫度和濕度不同的時候,意思就是介質不同,不同的介質里子彈的飛行速度當然會有偏差。
3,為射手選擇優先射擊目標
4,觀察員在任務中一般攜帶自動武器,為射手提供保護。
5,有的狙擊小組,觀察員會在主射手射失的情況下,或者主射手喪失戰鬥意志的情況下,替代主射手完成射擊
觀察員

注音

漢語拼音:guān chá yuán;
英文:observer

釋義

(1)為了在飛行中進行觀察與飛機駕駛員伴隨一起飛行的人。
(2)在會議時派往觀察和聽取情況的代表,但不作為正式參加者。
(3)擔負觀察任務的人員。如戰鬥中專門擔負觀察任務的戰士。
(4)政治術語。
所謂“觀察員”(observer)主要是針對非國家的政治經濟體或國際民間團體參與國際組織時列席提供建議的制度。
觀察員在國際組織的有關會議上通常既無發言權也無表決權,不能參與實質性的討論。不過,觀察員可以獲得會議的所有資料,並且有時還可提出正式的建議。觀察員只享有某些利益和便利,只承擔較小義務,沒有會員國的法律地位。通常,成為國際組織的觀察員,即是向成為該國際組織的成員國邁出了第一步。
觀察員中的“觀察”是雙向的:一方面,觀察員可以觀察它所參與的國際組織,以決定是否加入該組織;而另一方面,國際組織也會觀察它的觀察員,以決定是否批准其加入。

聯合國觀察員

簡介

聯合國軍事觀察員隸屬於聯合國的停戰監督組織。該組織成立於1948年,是聯合國的第一個維持和平行動的組織。聯合國軍事觀察員是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的一部分,來自聯合國各成員國。停戰監督組織軍事觀察員在戰地駐留,以監測停火、監督停戰協定、預防孤立事件升級並協助聯合國在該區域的其他維持和平行動。他們除佩戴標有各自國家名稱和國旗標誌的臂章外,一律戴天藍色的貝雷帽,因此也被稱為“藍盔部隊”。我國目前有845名維和軍事人員在聯合國8個任務區執行維和任務,其中就包括66名軍事觀察員。
聯合國軍事觀察員除具備強健的體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質外,還必須熟練掌握外語(主要是英語)和駕駛技術。軍事觀察員的主要任務是監督衝突各方對停火協定的遵守情況。由於在執行任務時不能攜帶武器,因此軍事觀察員隨時會面臨一定危險。
中國於1990年開始向聯合國維和行動使團派遣軍事觀察員。中國的軍事觀察員的選拔與培訓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情報部所屬的南京國際關係學院負責。選拔程式與民事警察大體相同,首先由各單位推薦人選,然後由南京國際關係學院所屬軍事觀察員訓練中心統一組織測試,測試內容包括英語水平、維和相關知識、情況應急處置能力和車輛駕駛等。

加入資格

通過測試者作為候派對象進入培訓中心學習。訓練時間為90天,訓練計畫主要針對那些沒有派遣經歷或閱歷較少的軍官,目的是教會未來的軍事觀察員一些基本的技能和培養他們被派遣到聯合國維和使團後完成任務的自信心。
訓練內容主要包括:學習有關聯合國及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的基本知識;了解派遣所擔負的維和任務,以及任務區的情況;學習聯合國的官方語言英語;掌握其他基本技能,比如識圖、駕車、無線電通信裝備使用與武器操作,以及相關的安全措施,包括個人安全、自衛和疾病預防。
一個國家派遣的列席國際會議的外交代表,依照國際慣例,觀察員只有發言權,沒有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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