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術語]

規則[術語]

規定出來供大家共同遵守的制度或章程叫規則。規則,是以一種可持續可預測的方式運用信息的系統性決策程式。規則是多種多樣的。規則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對某一事務或活動的行為準則作出具體規定的規範性文書。規則和守則、制度都屬於行政規章類公務文書。規則只適用於對一定範圍內的某一具體管理工作或某一公務活動進行規範。規則,一般指由民眾共同制定、公認或由代表人統一制定並通過的,由群體裡的所有成員一起遵守的條例和章程。規則具有普遍性,規則也指大自然的變化規律。它存在三種形式:明規則、潛規則、元規則,無論何種規則只要違背善惡的道德必須嚴懲不貸以維護世間和諧;明規則是有明文規定的規則,存在需要不斷完善的局限性;潛規則是無明文規定的規則,約定俗成無局限性,可彌補明規則不足之處;元規則是一種以暴力競爭解決問題的規則,善惡參半,非道德之理的文明之道。

基本信息

簡介

規則規則
規定出來供大家共同遵守的制度章程叫規則。規則,是以一種可持續可預測的方式運用信息的系統性決策程式。規則是多種多樣的。規則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對某一事務或活動的行為準則作出具體規定的規範性文書。 規則和守則、制度都屬於行政規章類公務文書。規則只適用於對一定範圍內的某一具體管理工作或某一公務活動進行規範。

概述

規則規則
規定出來供大家共同遵守制度或章程叫規則。規則,是以一種可持續可預測的方式運用信息的系統性決策程式。規則是多種多樣的。規律和規則都具有不可違抗性,一個好的規則往往是根據規律制定出來的。法規適用所有人,而規則只適用於規則範圍內的一部分人。法規由國家強制執行,而規則則有規則制定範圍內執行。
規則涉及的事項雖然不如法規性公文那樣重大。規則的使用範圍一般多用於局部範圍內和場所。規則具有局部性、針對性、單一性、具體性、可行性的特點。規則一般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組成。要注意與規律和法規的鑑別。

含義

規則規則
規則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對某一事務或活動的行為準則作出具體規定的規範性文書。規則和守則、制度都屬於行政規章類公務文書,跟章程、辦法、細則等法規性文書相比,規則的檔次要低一些,它只適用於對一定範圍內的某一具體管理工作或某一公務活動進行規範,以保證該項工作和活動的順利進行。如學校制定的有《考試規則》,公安部門制定的有《交通規則》,圖書館制定的有《圖書借閱規則》,倉庫則有《倉庫安全保管規則》,這些屬於具體管理工作的規則。再如《人事爭議處理辦案規則》、《稅務行政複議規則》,則屬於規範某一公務活動的規則。
規則涉及的事項雖然不如法規性公文那樣重大,但在一些具體工作或公務活動中,如果沒有相應的規則,工作和活動就無法正常開展。就以一場球賽為例,如果沒有比賽規則,比賽雙方的行為就沒有準則,肯定糾紛不斷,難以進行。

使用範圍

一般多用於局部範圍內和場所,對一些具體的、事務性的工作進行規定,而且規則側重於統一的要求,並寫明管理事務所的章法程式。主要包括行政事務和業務事務。具體如下:

行政事務

1、經濟方面的事務。如依法保護私有財產和外來投資。
2、文化和社會方面的事務。如制定教育醫療衛生科技、文化等規則。
3、公務人員管理方面的事務。
4、土地管理方面的事務。
5、社會治安方面的事務。
6、執行方面的事務。
7、對外方面的事務。
8、發布行政命令和頒布行政法規方面的事務。

業務事務

1、社會團體正常運行事務。如慈善業規則。
2、企業、部門、公司某一業務事務。
3、體育活動判定事務。如籃球規則。
4、其它事務。

特點

規則規則
1、局部性。規則所規定的範圍比其他規範性文書要窄,適用於對局部範圍人的人員、活動和場所做具體的要求和規定。

2、針對性。有一部分規則為內部行文,在一定範圍甚至一定時間內起作用

3、單一性。因為規則具有局部性,所以它的內容比起其他任何規範性文書要簡單,規定的對象比較集中、單一,只是局部範圍內的對象,無須超越這個範圍。無須涉及其他。

4、具體性。規則所規定的是具體的,而且事務性的居多,是細緻入微的,是規格化、程式化、定型化了的。
5、可行性。規則講究可行性,條款均可直接付諸實施,不需要再制定細則來作解釋、補充。
6、具體性。規則的內容比較具體、細緻、周密,往往對具體工作的方方面面、公務活動的每一步驟都作出規定,

分類

規則的分類可以從制定單位上劃分,即分成國務院制定的;各部委制定的,由國務院批准的;地方制定的和企事業單位制定的幾種。從內容性質上分,可以分為用於管理行政事務的和用於管理業務事務的兩種。
行政事物規則是單位領導部門為了維護紀律公共利益,保證工作、生產等活動有秩序進行,而作出具體規範的檔案。行政事物很多,主要有人事行政管理、考勤管理、車輛管理、辦公用品管理、食堂宿舍管理、檔案管理等等。格式:1、標題。2、正文:可分條寫,也可分章節寫。3、署名、日期,通常要加蓋公章。
業務事務規則是社會團體、企業、部門、公司等制定出來以便業務或者活動能夠正常進行的規則。如各類體育運動等規則。

寫作

規則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組成。
首部
一般僅有標題項目。如果制發機關級別規格較高,還需要寫明制發的時間和依據等項內容。
1、標題:由事由和文種構成,如《城市公共運輸車船乘坐規則》、《計算機房安全管理規則》等。有的則由制發機關、事由和文種構成,如《××市工人運動會參賽規則》等。
2、制發的時間、依據:寫在標題之下,有的用括弧註明規則通過的年、月、日期與會議名稱;有的註明批准、公布的年、月、日期和機關,有的寫明公布的年、月、日期和機關。
正文
1、規則的正文內容由總則、分則、附則組成。總則是關於制定規則的指導思想、緣由、依據等項內容。分則是規範項目,它是規則的實質性內容,要求執行的依據。
2、規則正文的結構形式主要有兩種:這種形式有二種表述方法:一是條款式,全文按序列條;二是章條式,全文分若干章,第一章為總則,最後一章為附則,中間為公則。

作用

1、限制機會主義行為;

2、保護個人自由領域;

3、緩和衝突;

4、增進勞動和知識的分工。

示例

食堂就餐規則

一、按時就餐,依次排除購買飯菜,自覺維護公共秩序

二、講文明禮貌,不大聲喧譁,不敲打碗筷,不拍打售飯菜視窗。

三、愛惜糧食,不隨地亂倒剩菜剩飯。

四、愛護公物,不得帶走食堂用具,不許腳踏在凳上。

五、尊重食堂工作人員,對食堂一伙食有意見,可向本班生活委員或有關部門反映,不準與食堂炊管人員爭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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