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14、完成上級、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13、完成上級、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13、完成上級、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一、中心簡介

襄樊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根據市政府關於衛生監督和疾病預防控制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在襄樊市衛生防疫站和襄城區、樊城區、高新技術開發區防疫站承擔的社會疾病預防控制職能整合的基礎上,組建成立的正縣級社會公益類事業單位。
中心現有職工260人,其中在職職工177人。在職職工中,專業技術人員140人,其中高級職稱32人,中級職稱67人,初級41人。擁有一批資質較深,專業造詣較高,在全國及全省有一定知名度的疾病預防控制專家。中心占地面積23091m2,房屋建築面積29773m2,其中業務用房7800 m2。實驗室裝備有安捷倫6890氣相色譜儀、島津10A液相色譜儀、火焰原子吸收光譜儀、螢光原子吸收光譜儀、十萬分之一電子天平、紫外——不見光分光光度計、螢光PCR儀等大中型設備儀器,建有百級、千級微生物室、愛滋病初篩中心實驗室等重點實驗室。中心固定資產總值達2000萬元。目前國家投資的衛生檢測中心大樓建設項目已完工,即將投入使用。

二、現任領導

葉恆 中心黨委書記 主持中心黨委全面工作。
李少平 中心主任 主持中心行政業務工作。分管財務、項目工作。主管財務科。
張美善 中心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協助書記負責黨委日常工作。主持紀委工作。分管中心機關、人事、監察審計、統戰、宣傳、群團、科研教學、學會、健康教育與促進工作。主管中心辦公室、監察審計科、健康教育所(科教科)。完成書記、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
馬先海 中心黨委委員、副主任 分管公共衛生監測技術服務、質量控制、衛生監督聯絡協調工作。主管公共衛生科、衛生監測檢驗科、質量管理科、皮膚病防制科。完成書記、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
康義華 中心黨委委員、副主任 分管健康體檢、消殺。主管預防性健康體檢科、消毒科、有害生物控制科。完成書記、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
龔文勝 中心黨委委員、副主任 分管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愛滋病防治工作。主管急性傳染病防制科、愛滋病防制科。完成書記、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
王 俊 中心工會主席 主持工會全面工作。分管離退休退養幹部管理、婦女、共青團、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消防安全、後勤保障工作。主管離退休幹部管理科(工會辦)、中心團委、總務科。完成書記、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
萬應平 中心主任助理 分管慢病(地方病)寄生蟲病防制科工作。完成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
羅文華 中心主任助理 分管免疫規劃科工作。完成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機構職能

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在市衛生局的領導下,根據《全國衛生防疫工作條例》的要求,遵循“預防為主”的方針,套用預防醫學和管理科學的理論、技術和方法,開展疾病預防控制工作,主要任務是
(1)完成國家、省下達的重大疾病預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務,實施疾病預防控制規劃、方案,組織開展本地疾病暴發調查處理和報告;負責轄區內預防性生物製品管理,組織、實施預防接種工作;
(2)調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險因素,實施控制措施;
(3)開展常見病原微生物檢驗檢測和常見毒物、污染物的檢驗鑑定;
(4)開展疾病監測和食品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和環境衛生等領域健康危害因素監測,管理轄區疫情及相關公共衛生信息;
(5)承擔衛生行政部門、執法單位等委託的相關檢驗檢測任務;
(6)組織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
(7)負責對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業務指導、人員培訓和業務考核;指導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工作;
(8)指導區屬衛生醫療機構、城市社區衛生組織和農村鄉鎮衛生院開展衛生防病工作,負責考核和評價,對從事疾病預防控制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培訓;
(9)承擔上級機關指定或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科室設定

內設機構:中心辦公室、離退休退養幹部管理科、工會辦公室、監察審計科、財務科、總務科、急性傳染病防制科、免疫規劃科、愛滋病性病防制科、慢性病寄生蟲病防制科、皮膚病防制科、衛生監測檢驗科、公共衛生科、健康教育所、有害生物控制科、預防性健康體檢科、質控科
(一)辦公室
 1、負責起草、制定中心中長期發展規劃、各類工作計畫、方案、工作總結、綜合性檔案,審核印發各類檔案;
2、協助中心領導做好日常工作的綜合管理與協調;
3、協助中心黨政領導組織召開各種會議,負責記錄、整理,並督促檢查會議決定、決議事項的落實;?
4、負責黨務(群團)、政務、人事的具體工作;
5、負責來往檔案(文書)的收發、傳閱、歸檔,各類文書檔案的管理、保密工作;?
6、負責計算機網路建設、維護和網路安全工作;做好網站建設、更新、網上政務公開工作;
7、負責會議室使用管理,做好視頻會議設備的管理維護;
8、負責勞動、固定資產投資、其它綜合信息等統計上報工作;
9、負責公務活動接待與管理;
10、負責車輛使用、維修、調度管理;
11、完成上級、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財務科
 1、根據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制定財務工作的計畫、總結;
2、按規定編制財務預算計畫,上報決算報告;
3、協調相關部門關係,保障各類專款及時足額到位;
4、負責預算內、外收入、支出和貨幣資金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類賬目;
5、每月按時編制財務報表,定期做好財務分析;
6、負責記賬憑證、賬簿、報表等會計資料的備份、立卷、建檔工作;
7、定期清理往來賬款,保證資金運行安全;
8、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的領購、分發、繳銷等工作;
9、負責單位各種業務收費,日清月結;
10、負責單位社會保障、水電、稅費、通訊費用等繳納工作,按期報賬,做好職工各種費用的收繳、發放工作;
11、負責固定資產的登記、參與管理;
12、參與單位目標考核、內部核算及招投標等相關事宜;
13、負責中心的項目資金核算工作,嚴格執行項目管理,審核各類項目支出;
14、完成上級、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總務科
1、擬定中心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計畫、方案、總結,並組織實施;
2、負責中心後勤保障與服務(水、電、通訊等),基建與維修工作;
3、負責中心物資採購與倉儲,組織基建維修、物質採購招標工作;
4、負責中心物資、儀器設備檔案和帳卡管理;
5、負責生物製品冷庫管理及冷鏈運轉;
6、負責出租房屋的管理;
7、負責戶籍檔案及暫住人口的管理;
8、負責環境衛生、綠化、美化、亮化及門前“三包”管理;
9、完成上級、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四)監察審計科
1、根據《行政監察法》、《審計法》、《會計法》、《價格法》等法律法規,擬定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2、履行監察職能,保證政令暢通,維護行政紀律,促進廉政建設,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3、開展內部審計工作,查證中心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
4、傳達物價收費政策,定期清理中心科(所)收費項目標準,做好物價收費檢查工作和收費許可證年度審驗工作;
5、受理民眾來信、來訪、舉報、投訴事件,做好調查處理並及時答覆;
6、組織開展職工滿意度、社會公眾滿意度、社會相關部門滿意度調查及分析;
7、開展監察、審計、物價收費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8、參與物資採購、招投標工作的全程監督;
9、完成上級、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五)工會老乾科
 1、擬定工會、計畫生育、關工委、離退休管理工作計畫、方案,做好工作總結,負責承辦日常工作;
2、負責離退休幹部和內退職工管理工作;
3、負責職代會的籌備、組織工作,督促落實相關事宜;
4、負責計畫生育、流動人口驗證及管理工作;
5、落實有關福利政策,做好職工的關心慰問工作;
6、組織開展職工文體活動及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7、做好關心下一代工作,紅十字會工作;
8、協助黨政做好民主建設工作,化解各種矛盾糾紛;
9、收集職工意見和建議,開展民主監督;
10、組織開展文明家庭、文明樓棟等創建活動;
11、完成上級、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六)項目管理辦公室
1、承擔項目活動策劃和協調、財務管理、物資的採購與分發、督導評估、績效考核、人員培訓、會務、對外聯絡、信息收集與反饋等工作;
2、組織制定項目工作計畫;
3、組織協調各項目實施單位參與項目的活動;
4、組織協調項目的監督和評估活動;
5、匯總項目實施單位工作進展報告,並按國家、省項目辦要求上報;
6、組織制定財務計畫,按時完成財務報告;
7、組織完成物資採購、驗收、入庫、發放、使用、維護、檔案管理,報表匯總及上報工作等;
8、完成上級、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七)愛滋病性病防制科
1、參與制定愛滋病防治相關政策、規劃,年度工作計畫、方案和考核評估標準;
2、負責市區愛滋病疫情報告、監測、自願諮詢與檢測、重點人群行為干預、抗病毒治療等工作;
3、開展愛滋病防治知識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4、負責性病監測和管理工作;
5、在防艾辦領導下開展愛滋病防治工作督導、考核、績效評估;
6、開展全市愛滋病防治的指導工作;
7、完成上級、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八)急性傳染病防制科
1、依據上級急性傳染病防制相關政策、策略、規劃、工作指南與技術措施擬訂我市急性傳染病防治規劃、計畫,制定突發公共衛生預測預警、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2、負責全市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系統管理及全市傳染病疫情信息收集、整理、報告、歸檔;
3、開展疾病監測及人群健康危險因素監測與控制;
4、擬訂我市急性傳染病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
5、組織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時處理散發疫情;
6、開展轄區醫療衛生單位傳染病防制技術指導和培訓;
7、組織開展市區傳染病漏報調查;
8、完成上級、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九)免疫規劃科
1、根據上級制定的免疫規劃、策略和技術規範,結合當地情況,制訂並組織實施縣市(區)、城區工作目標、策略和措施;檢查、督導、評價和反饋執行情況,及時向上級報告和採取糾正措施;
2、提出工作經費預算草案;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制訂冷鏈設備和接種器材補充、更新計畫,指導本地區的冷鏈管理工作。進行冷鏈系統的監測及冷鏈設備的檢查、維修和保養;
3、建立完善兒童預防接種信息化管理系統;
4、制訂全市一類疫苗及市區二類疫苗使用、分配計畫,規範疫苗管理;
5、指導和參與接種率常規報告、監測和分析評價;
6、指導預防接種服務和實施預防接種安全注射,做好檢查、督導和監測工作;
7、組織開展國家免疫規劃疫苗針對傳染病的疫情報告、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疫情處理、實驗室監測,以及免疫成功率和人群免疫水平監測工作;
8、指導和參與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調查和處理,以及其他與預防接種活動相關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9、組織開展健康促進、健康教育活動,對專業人員進行培訓;
10、加強調查研究,總結開展預防接種工作的經驗和問題,並向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工作進展情況,提出改進建議;
11、承擔城區(樊城、襄城)的免疫規劃工作的組織管理、宣傳培訓、考核檢查和工作實施;
12、收集免疫規劃相關的本底資料,認真做好免疫規劃資料的整理歸檔;
13、完成上級、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慢病寄生蟲病防制科
1、依據上級業務部門計畫方案,制訂全市地方病、寄生蟲病、慢病、血吸蟲病年度工作計畫、工作方案;
2、安排部署地方病、寄生蟲病、慢病、血吸蟲病控制中的各項工作,並督導各縣(市、區)全面落實;
3、掌握全市地方病、寄生蟲病、慢病、血吸蟲病控制工作情況;
4、定期對全市地方病、寄生蟲病、慢病、血吸蟲病工作計畫落實施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評估,撰寫督導或評估報告;
5、在碘缺乏病防治日、瘧疾防治日、高血壓、糖尿病等常見慢非傳疾病的防治日,組織開展宣傳諮詢活動;
6、按時上報各種、各類工作報表、工作總結;
7、完成上級、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一)消毒科
1、依據上級業務部門計畫方案,制訂全市消毒年度工作計畫、工作方案;
2、開展醫療機構和重點行業預防性消毒質量與感染因素監測;並對檢測結果進行評價;參與暴發疫情、災害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及時制定消毒控制方案,指導各種疫源地的消毒,做好疫源地消毒質量控制與評價;
3、指導各類醫療機構的消毒及院內感染管理,及時處理院內感染疫情,有效控制醫源性感染髮生與防止病原微生物傳播;
4、負責全市消毒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和檢查考核,及時總結和推廣消毒管理工作經驗;
5、負責全市疾控機構、醫療機構及感染重點行業的業務培訓;
6、開展消毒專項調查或研究,分析危險因素,提出防制措施,為衛生行政部門制定防制對策提供依據;
7、完成上級、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二)有害生物控制科
1、依據上級年度業務工作規劃、要點制定全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計畫、策略和技術措施;
2、開展病媒生物監測,掌握本地區病媒生物的種屬、分布、季節消長情況;
3、制定本地區病媒生物控制技術方案,並參與實施;
4、參與暴發疫情、災害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
5、組織、督促、指導、檢查和考核全市病媒生物控制工作,及時總結和推廣病媒生物控制工作經驗;
6、探索病媒生物防制的新技術、新方法、新藥品,不斷提高病媒生物防制科技水平;
7、完成衛生創建工作中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8、完成上級、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三)公共衛生科
 1、擬定和實施健康危害因素干預與控制工作計畫、方案;對相關單位、部門、廠礦企業、醫療機構進行健康危害因素干預與控制的技術指導工作;
2、收集健康危害因素干預與控制基礎資料,並整理歸檔;
3、執行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的預防控制規劃和工作方案,組織開展轄區內食源性疾病和食品污染物的監測和報告,開展食品污染、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學調查和處置;
4、執行合理營養膳食指導規劃和方案,承擔營養監測、調查、報告工作,組織開展營養監測、評價,組織開展城鄉居民的合理營養膳食指導,參與營養相關重大事件的調查與處理;
5、執行學生常見病預防控制規劃及方案,組織開展轄區內學生常見病及其影響因素監測工作,實施、評價學生常見病預防控制措施;
6、組織開展放射、環境危害因素監測和干預工作,參與環境污染中毒事故、放射事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現場處置,參與相關疾病的診斷與鑑定;
7、按時上報各種報表、工作總結;
8、完成上級、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四)皮膚病防制科
1、制訂全市麻風病防治年度工作計畫、工作檔案,撰寫工作總結;
2、掌握全市麻風病防治工作情況,安排布署麻風病防治中的各項工作;
3、及時準確掌握全市麻風病疫情,負責全市麻風病新、復發病人的確診、查菌、MDT聯合化療,指導基層開展麻風反應治療、疫點處理、密切接觸者體檢,線索調查,畸殘的預防、康復工作;
4、每年對全市麻風病防治工作進行檢查、督導、評估和考核,及時總結和推廣防治工作經驗,提出今後工作意見;
5、開展麻風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相關人員學習業務技術,及時了解和掌握麻風病防治新動態、新進展,提高整體水平;
6、組織、參與麻風節各項活動;
7、完成上級、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五)健康教育所
1、協助主管部門,制定全市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長遠規劃,活動計畫和考核評估標準;
2、負責與社會各有關部門聯絡及協作,協調建立社會健康教育網路運行機制,並對運行機制進行效果評價;
3、圍繞衛生工作及疾病預防與控制的重點工作和中心任務,有計畫、有組織地組織轄區搞好經常性健康教育活動,並對健康教育活動效果進行評估;
4、自然災害與事故及疾病暴發流行時,配合救災防病工作落實轄區應急健康教育活動,普及防病知識,進行行為干預,保護災區民眾的身心健康;
5、定期對健康教育專、兼職人員有計畫地進行業務技術培訓,並對培訓效果實施評估;
6、對轄區健康教育活動落實情況進行檢查指導,發現和培養健康教育的典型經驗,及時交流推廣;
7、對轄區內不同人群(城市社區、農村、醫院、學校)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動,並進行效果評估;
8、有計畫地製作各種實用、有效、生動活潑、形式多樣的資料和培訓教材,為各項健康教育活動服務,並開展效果評估;
9、爭取有關主管部門的配合,開展成癮(吸菸、酗酒、吸毒)行為的健康教育工作;
10、組織和指導基層機構完成健康教育的協作項目和調研課題;
11、做好健康教育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儲存、交流和利用,並與有關單位開展資料的交流活動;
12、做好中心對外形象的公共宣傳及疾控工作相關風險溝通工作;
13、完成上級、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六)科研教學管理科
1、科研管理工作
(1)制定中心中長期科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
(2)負責對中心職工科研成果、論文進行收集、審核、申報和獎勵工作;
(3)負責中心科技文獻資料庫申請和資料庫利用分析工作;
(4)完成上級、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2、 繼續教育與人才培養工作
(1)組織、審核本單位申請上報的國家級、省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
(2)組織職工參加經有關部門認可的國家級、省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
(3)做好中心業務人員技術檔案管理;
(4)根據中心各類業務人員實際情況,制訂各類人員繼續教育或培訓計畫;
(5)制定中心新職工崗前工作規範的培訓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6)做好實習生教學的安排和管理,並及時將教學實習評定和教學實習總結報告反饋給校方;
(7)完成上級、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3、預防醫學學會工作
(1)負責全市學會年度工作;
(2)編印發放有關學術資料,科普知識宣傳資料;
(3)組織開展各類培訓和衛生科普宣傳;
(4)負責收集整理學會相關工作資料;
(5)完成上級、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4、閱覽室工作
(1)負責中心學術期刊、專業圖書、報紙等信息征訂等工作;
(2)年終對各類雜誌、衛生科技報紙進行分類裝訂,登記入庫;
(3)免費向職工提供學術期刊瀏覽、圖書借閱工作;
(4)完成上級、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七)監測科
1、負責起草衛生監測工作計畫、方案,撰寫工作總結;
2、開展疾病和健康相關危害因素的生物、物理、化學因子的檢測;傳染病病原學分離鑑定、疾病危害因素實驗室診斷。為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提供技術支持;
3、中毒事件的毒物分析與鑑定、毒理學評價;
4、食源性疾病實驗室檢測與食品營養研究;
5、引進推廣實驗室新技術、新方法;
6、實驗室內部質量控制及計量認證相關工作;
7、負責對全市衛生檢驗相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指導下級實驗室開展新技術、新方法的套用以及實驗室的質量控制;
8、完成上級、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八)預防性健康體檢科
1、擬定全市(市區)食品、公共場所、化妝品、生活飲用水等法定從業人員和全市放射工作人員健康體檢的工作計畫、方案;制訂工作流程;
2、負責轄區健康體檢表的發放、體檢及體檢結果的簽發,體檢信息的收集、整理、結論、統計、分析及歸檔;
3、按時上報各種報表、工作總結;
4、完成上級、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九)質量管理科
1、負責監測檢驗等技術服務工作質量管理,並對管理體系的運行進行監督、內部審核;
2、負責質量管理體系檔案的起草、編審、補充、修訂和報批,對受控技術檔案的確認及組織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3、負責技術資料、標準、方法、規程的收集、審核和管理等工作;
4、協助有關科室開展監測檢驗新項目、新技術的論證;
5、組織實施實驗室比對和能力驗證;
6、負責各種質量記錄表格、檢測報告的審核和管理;
7、負責計量認證相關工作;
8、承擔“襄樊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實驗室管理辦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9、承擔“襄樊市愛滋病檢測實驗室驗收工作組”日常管理工作;
10、負責全市疾控機構實驗室和愛滋病檢測實驗室質量管理工作的技術指導和培訓;
11、完成上級、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五、業務範圍

具體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及衛生監督執法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疾病預防與控制、應急預警與處置、開展疾病暴發調查處理和報告、健康教育與促進、套用研究與技術保障、技術管理、市區疫苗使用管理、預防接種、開展常見病原微生物檢驗檢測和常見毒物、污染物的檢驗鑑定、疾病監測、管理全市疫情及相關公共衛生信息、承擔衛生行政部門委託的與衛生監督執法相關的檢驗檢測任務及業務技術指導等工作。

六、社會服務

監測檢測服務

1、本中心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規範進行檢測工作,並如實記錄檢測數據。
2、本中心堅持第三方的公正地位,獨立負責地出具檢測報告,一視同仁地為客戶提供檢測服務。
3、本中心所有工作人員必須以達到客戶滿意為服務宗旨,高效地完成檢測任務,及時出具檢測報告
4、本中心與檢測活動有關的人員必須熟悉並嚴格執行《質量手冊》和相關的檢驗方法、標準、規範等質量檔案,嚴格、認真、獨立地進行實驗操作和結果判定評價,保證不受機構內、外部的行政干預和經濟利益干擾。不弄虛作假、不營私舞弊,保證科學、公正、準確、及時地為客戶提供檢測報告。
5、本中心工作人員保證對委託方技術機密資料和數據保密,不從事影響本單位公正性的任何活動,不在承檢產品相關的單位兼職,不從事與檢測業務有關的技術開發和諮詢服務。
6、本中心不以任何方式干預影響檢測工作的公正性和質量。各業務科(所)不得以經濟、行政等方式干預或影響各專業檢測部門的檢測工作。
7、為了保護委託方的利益,本中心隨時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檢查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8、本中心對檢測結果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預防門診服務

1、工作人員接待熱情、服務周到、解釋耐心,有關事項告知明確。
2、工作場所環境整潔優美,規範有序服務。
3、公示一類疫苗品種及免疫程式和二類疫苗收費價格。
4、公示接種門診工作人員一覽表,工作人員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職稱或職務和資格證編號等內容的胸卡。
5、接種人員在進行接種前,應當告知受種者或者其監護人所接種的疫苗的種類、作用、適應症、禁忌症、副反應及其注意事項;詢問受種者的健康狀況以及是否有接種禁忌等情況,接種後,應告知家長或監護人,受種者應留在接種現場觀察30分鐘,如出現異常反應,及時處理和報告。
6、受種者或其監護人有權了解預防接種的相關知識,接種人員應如實提供相關信息。

健康體檢服務

健康體檢須知:
1、從業人員在所轄監督部門領取體檢表格,按要求完整填寫表格,貼上照片(一寸免冠)二張。
2、持有下崗再就業優惠證的從業人員,需提供優惠證原件及複印件二份、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二份。
3、孕婦禁止接受X線胸透檢查。
4、體檢流程:監督部門領取體檢表格——市疾控中心收費視窗交費——X線胸透檢查——採血——體徵檢查——肛試檢查。
5、正常體檢三個工作日後到監督部門領取健康證明。
6、體檢地點:襄陽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體檢科(襄城區檀溪路172號)
襄陽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樊城體檢門診(樊城區職工街25 號)
健康體檢承諾:
1、工作人員接待熱情、服務周到、解釋耐心,有關事項告知明確。
2、工作場所環境整潔優美,規範有序服務。
3、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在體檢後三個工作日內出結果。
4、從業人員健康體檢複查,在三個工作日內出結果。
5、體檢時間:周一至周五,全天進行健康體檢。
6、恪盡職守,廉潔奉公,保守服務對象的秘密和個人隱私,自覺接受民眾監督。

七、聯繫方式

地址:襄陽市檀溪路297號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