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池大師

蓮池大師

蓮池大師,明杭州雲棲寺僧。名祩宏,亦稱雲棲大師。俗姓沈,初業儒,後為僧,居雲棲塢。融合志禪淨土二宗,定十約,僧徒奉為科律。清雍正中賜號淨妙真修禪師。在生活上大師是簡樸清淡的,始終是麻布素衣以蔽身,一麻布幃都用了幾十年,日常行持作業都儘可能要求親力親為。著有三十二條自警以律己。待人接物應之以慈悲,外顯威儀之相而又不失溫和,為了道場與大眾不辭勞苦,平等地以大悲心行攝化一切。

名稱

蓮池大師蓮池大師
蓮池大師
(人名)明杭州雲棲寺僧。名祩宏,亦稱雲棲大師。俗姓沈,初業儒,後為僧,居雲棲塢。融合志禪淨土二宗,定十約,僧徒奉為科律。清雍正中賜號淨妙真修禪師。
師諱志宏,(1535-1615)字佛慧,別號蓮池,因久居雲棲寺,是以世稱蓮池大師或雲棲和尚,為淨土宗第八代祖師,又與紫柏真可、憨山德清、犍益智旭並稱為明代四大高僧。

人物介紹

大師乃杭州仁和人氏,俗姓沈,明朝嘉靖十四年(1535)生於望族世家。父名德監,號明齋先生,母周氏。十七歲補諸生,以學識與孝行著稱於鄉里。居俗家時,鄰家有一老嫗,日課數千佛號,大師問其所以,老嫗答言:“先夫持佛名,臨終時無疾而逝,自在往生,故知念佛功德不可思議”。宿根深厚的大師聞語深為感動,信佛法之不可思議,遂寄心淨土。曾書“生死事大”四字於案頭以自警策。後來因為父母相繼去世,悲傷無比,由此而於佛教生死五常之理更有體會。決志出家修行,於是與妻子湯氏訣別,作言:“恩愛不常,生死莫代,吾往矣,汝自為計!”乃作七筆勾詞(表示世間名聞利養、兒女私情等等,一一捨去勾消,以明出家志向,其詞分為七節故名之)而後悄然棄家修道,於明朝嘉靖四十五年(公元1566)投西山無門寺性天和尚落髮,接著在昭慶寺無塵玉律師處得受三壇具足戒後,便即杖策遊方,遍參知識。北游五台,感文殊放光,入京師參訪奇本端的法孫笑岩德寶禪師,也有省悟,辭別向東昌的歸途上,忽聞樵樓之鼓聲乃大悟。作偈曰:“二十年前事可疑,三千里外遇何奇?焚香擲戟渾如夢,魔佛空爭是與非。”
隆慶五年(公元1571),入杭州雲棲山,見山水幽絕,是安居修行的好地方,逐往山中結茅舍居之,常去山腳的梵村乞食以資養命。山中時有虎患,村民深受其苦,大師慈悲為作施食佛事,不久虎患使絕。時歲又逢亢旱,村民懇請大師祈雨以解災情,大師手擊木魚,率眾沿循田埂繞行念佛,一時頃,所及之處,雨下如注。村中民眾歡喜踴躍,對佛法生大誠信之心,自發地組織力量為大師建造禪院。自此之後,師於道場中大弘教法,普度群萌。四方佛子聞風而至,海眾雲集,共修淨業,逐漸成為一大叢林。
大師主持道場以來,注重真修實行,以戒律為基本,以淨土為皈依。禪與淨土並提不重,弘宗演教常年不斷,恆以清規律制為叢林之柱石,此時南北戒壇久已被禁,為使戒法不絕,便令受戒者自備衣缽於佛前為作證明而受具戒。並著述有關律制軌範的文例,如《沙彌要略》、《具戒便蒙》、與《菩薩戒發隱》等,以便戒子研學戒法。提倡戒殺放生,於寺中開有專用的放生池和放生所,所著《戒殺放生文》風行於世。同時又將《瑜伽焰口》、《水陸儀規》、和《朝暮二時課誦》(諸經日誦)等佛門法事儀規的行文作了完善的修訂工作。這些儀規,一直相沿至今。
在生活上大師是簡樸清淡的,始終是麻布素衣以蔽身,一麻布幃都用了幾十年,日常行持作業都儘可能要求親力親為。著有三十二條自警以律己。待人接物應之以慈悲,外顯威儀之相而又不失溫和,為了道場與大眾不辭勞苦,平等地以大悲心行攝化一切。
大師一生致力於弘揚淨教,主持雲棲道場四十多年來,言傳身教中接引無數佛子同歸淨土,臨終前半月預知時至,於明神宗萬曆四十三年(1615)六月底,先往城中別諸弟子及故舊等言之:“行將他往”。後歸寺中具茶湯設供話別眾僧。七月初一,上堂對眾曰“明日吾行矣!”。晚上,大師示微疾,瞑目靜坐於丈室。次日夕,諸弟子等請留遺訓,大師睜眼開示:“大眾老實念佛,莫捏怪,莫壞我規矩。”言畢向西念佛而逝。師世壽八十有一,僧臘五十。其弟子奉全身入塔於五雲山麓。自七祖省常大師生西至蓮池大師行化於世,其中間隔了五百五十餘年之久。此時間內教法式微,淨宗不振,雖有融通淨教弘傳淨土之高僧大德出現以救道法之沒落,然收效匪著。證諸史冊,最有功行且最為出色者當屬蓮池大師。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