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沙條約組織

華沙條約組織

華沙公約組織(簡稱華約組織或華約),是為對抗北大西洋公約組織而成立的政治軍事同盟。1955年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西德)加入北約後,歐洲社會主義陣營國家(包括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即東德)簽署了《華沙公約》,全稱《阿爾巴尼亞人民共和國、保加利亞人民共和國、匈牙利人民共和國、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波蘭人民共和國、羅馬尼亞人民共和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友好合作互助條約》。該條約由原蘇聯領導人赫魯雪夫起草,1955年5月14日在波蘭首都華沙簽署,東歐社會主義國家除南斯拉夫以外,全部加入華約組織,華沙條約組織成立。1968年9月12日,阿爾巴尼亞宣布正式退出華沙條約組織。1990年10月3日東德在與西德統一後退出華約。華約於1991年3月31日停止一切活動,官方於1991年4月1日在捷克斯洛伐克首都布拉格簽署了關於華沙公約停止生效的議定書,華沙公約正式宣布解散。

基本信息

歷史背景

華沙條約組織華沙條約組織

二戰結束後,美國首先開始孤立、包圍蘇聯。1947年,美國國務院政策委員會主席凱南首先提出了對蘇聯進行 “冷戰”,採取“包圍遏制”的政策,主張在蘇聯可能危害西方國家利益的任何地方,堅決與之對抗。其後,邱吉爾發表了著名的“鐵幕演講”,發出了冷戰開始的信號。正是在這個背景下,總統杜魯門決定以“遏制戰略”作為美國的軍事戰略,其主要內容是:控制西歐、日本,鞏固美國的霸主地位;包圍遏制社會主義國家,同時向亞、非、拉地區擴張;準備對蘇聯和其它社會主義國家進行大規模常規戰爭。

史達林則以“積極防禦戰略”作為回應:籌備成立華沙條約組織,從政治上、軍事上拉攏控制東歐,以鞏固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取得的成果;增加防禦力量,大力發展重工業和國防工業,向東歐及東北亞派駐大量軍隊,作為前沿防禦力量,組建獨立的國土防空軍,加強軍事訓練;強調以陸戰為主的諸軍種協同作戰原則,和按比例協調發展諸軍事的原則;加緊研製核武器,打破美國的核壟斷。

組織成立

華沙條約組織與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對峙形勢圖華沙條約組織與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對峙形勢圖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隨著世界戰略格局雅爾達體系的確立,以蘇聯為首的社會主義陣營同美國為首的西方資本主義陣營處於冷戰的對峙狀態。1949年4月4日,美國、加拿大、比利時、法國、荷蘭、英國、盧森堡、丹麥、挪威、冰島、葡萄牙、義大利在華盛頓簽署了《北大西洋公約》,該條約於同年8月24日生效。

1954年10月23日,美、英、法等西方國家簽訂了《巴黎協定》,吸收聯邦德國加入西歐聯盟和北大西洋公約組織。蘇聯政府曾照會23個歐洲國家和美國政府,要求他們不要批准《巴黎協定》,並建議召開歐洲集體安全會議,討論“防止德國軍國主義再起”等問題,並締結《歐洲集體安全條約》,但遭西方國家的拒絕。

同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蘇聯同阿爾巴尼亞、保加利亞、波蘭、民主德國、捷克斯洛伐克、羅馬尼亞、匈牙利在莫斯科舉行歐洲國家保障歐洲和平和安全會議,會議通過宣言聲稱:如西方國家批准《巴黎協定》,蘇聯和東歐國家將在組織武裝力量和聯合司令部方面採取共同措施。1955年3月,八國又就締結集體友好互助條約的原則、組建聯合武裝力量及其統帥部等問題進行了協商,並取得一致意見。5月5日,《巴黎協定》被批准。5月14日,蘇、阿、保、匈、民德、波、羅、捷八國在華沙簽署了《阿爾巴尼亞人民共和國、保加利亞人民共和國、匈牙利人民共和國、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波蘭人民共和國、羅馬尼亞人民共和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友好合作互助條約》,簡稱《華沙條約》

條約有效期為二十年(到期可順延十年)。該條約由蘇聯領導人赫魯雪夫起草。同年6月4日,根據《華沙條約》第六條規定,華沙條約組織這一軍事、政治同盟正式成立。華沙條約組織總部設在莫斯科,俄語、德語、波蘭語、捷克語為官方用語。

簽訂契約

華沙條約組織 蘇聯代表朱可夫元帥在條約上籤字1955年5月14日華沙條約組織建立

《北大西洋公約》簽訂後,為阻止聯邦德國加入北約,蘇聯曾提出締結對德和約主張,被西方國家拒絕。1954年10月23日,美、英、法等西方國家簽訂《巴黎協定》,決定終止對聯邦德國的占領,吸收它加入北約組織,並允許其重新武裝。

在此情況下,蘇聯等8國於11月29日至12月2日在莫斯科舉行歐洲國家保障和平和安全的會議,宣稱要在組織武裝部隊和建立聯合司令部方面採取共同措施以保證自己的安全。蘇聯、民主德國、波蘭、羅馬尼亞、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亞、匈牙利、阿爾巴尼亞8國於1955年5月14日在華沙簽署了《華沙條約》 ,並成立華沙條約組織。華沙條約由序言和11項條文組成。規定締約國保證以和平的方法解決它們的國際爭端,並就一切有關他們的共同利益的重要國際問題進行磋商;如果在歐洲發生任何國家或國家集團對一個或幾個締約國的武裝進攻,每一締約國應根據聯合國憲章第51條行使單獨或集體自衛的權利,個別地或通過同其他締約國的協定,以一切它認為必要的方式,包括使用武裝部隊,立即對遭受這種進攻的某一個國家或幾個國家給予援助。

華沙條約組織最高決策機構是政治協商委員會。華約常設機構在莫斯科。聯合武裝部隊總司令和參謀長均由蘇聯人擔任。1989年東歐事變發生後,華約解體。

組織機構

華沙條約組織隨著西德的重新武裝以及華沙條約的簽訂,東西方對立已成定局

創立時間:1955年5月14日

廢止時間:1991年7月1日

組織性質:軍事同盟

總部所在:莫斯科蘇聯

成員國家: 11個成員國

官方語言:英語、俄語、德語、羅馬尼亞語

政協委會長:1955-1962 Aleksei Antonov、1989-1990 Vladimir Lobov

政治協商委員會

為華約的最高決策機構,由各締約國黨的第一書記、總理、國防部長和外交部長組成。負責協商和決定締約國的國防、政治、外交和經濟等重大問題。下設常設委員會(駐莫斯科),聯合秘書處(執行機構,設在莫斯科)。

國防部長委員會

為華約的最高軍事機構。由締約國國防部長、華約聯合武裝部隊總司令和總參謀長等人組成。主要任務是研究共同的軍事政策及聯合武裝部隊的訓練、演習、組織建設等問題。

外交部長委員會

負責協商各締約國的對外政策

聯合武裝部隊司令部

為華約的軍事指揮機構。負責對華約武裝部隊的領導、訓練、裝備和調動等。各締約國派一名將軍作為常駐代表,蘇聯國防部第一副部長任總司令,其他成員國的國防部長或副部長任副總司令。

組織發展

華沙條約組織蘇聯在紅場閱兵式上向西方顯示其武裝力量
這一時期,美蘇之間的交鋒主要集中在歐洲。首先,為了與美國爭奪東歐各國的控制權,蘇聯不同程度地介入到匈牙利、阿爾巴尼亞、捷克斯洛伐克、羅馬尼亞和波蘭的國內政治鬥爭中,幫助這些國家的共產黨掌握政權,其中以1948年發生的捷克斯洛伐克“二月事件”最為典型。這些國家的資產階級政黨遭到清洗,上台的共產黨政府也基本上聽命於蘇聯的指揮棒,這一切都為華約的誕生奠定了基礎。當然,也有不服從蘇聯、敢與之公開對抗的,比如南斯拉夫的狄托。

清除掉西方在東歐的影響後,蘇聯又與西方在德國的分與合上發生了激烈衝突。為了獲得100億美元的戰爭賠償並逼迫美英法三國放棄分裂德國、成立西德的企圖,蘇聯從1948年6月24日開始全面封鎖柏林,切斷其與西方占領區的所有陸路和水路交通,第一次柏林危機爆發。其後,西方對德國蘇聯占領區實行反封鎖,雙方軍隊嚴陣以待,大戰一觸即發。面對美國的“遏制”,蘇聯的“積極防禦”不具備與之全面對抗的能力,最終被迫妥協。1949年5月12日,蘇聯與西方三國同時解除封鎖和反封鎖。同年9月20日和10月12日,聯邦德國和民主德國分別宣告成立。

第一次柏林危機是美蘇在冷戰中的首次正面交鋒,兩年後,遠東韓戰爆發,美蘇再次站到了對抗的兩邊。與第一次交手有所不同的是,這次蘇聯多了一個得力幫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朝兩軍在蘇聯的援助下,經過三年苦戰,最終迫使美國在談判桌上籤下了並不代表勝利的停戰協定。可以說是中蘇朝三國聯手打破了美國在遠東對社會主義陣營的“遏制”。而最值得一提的是,韓戰是美蘇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真刀真槍的實戰對抗:蘇聯秘密派遣的數個戰鬥航空兵師與美國空軍展開了激烈的空戰。當時,美蘇兩國不約而同地將此事列為最高機密,一直塵封至蘇聯解體之後。這也是美蘇在冷戰中少有的“默契”之一。

軍事力量

蘇聯通過華沙條約組織先後建立了兩支部隊:

聯合武裝部隊

聯合武裝部隊由各締約國撥出一部分部隊聯合組成,有關這些部隊聯合作戰、相互支援和交流經驗的問題,由聯合武裝部隊司令部作出最後決定。這些部隊平時受各國國防部長或副部長(作為聯合司令部副總司令)的領導,在發生戰爭的情況下則受聯合武裝部隊司令部的指揮。

一體化部隊

20世紀70年代起,在聯合武裝部隊之外,蘇軍又和波、匈、捷、保、民主德國的一部分軍隊組成包括海軍和空軍的“一體化部隊”,由聯合武裝部隊司令部指揮。據1989年1月公布的數據,華約駐歐洲總兵力為357.3萬人,其中指揮機關人員3.02萬人,陸軍及所屬空軍182.35萬人,空防部隊55.05萬人,空軍42.51萬人,海軍33.8萬人。偵察聯絡和軍校人員24.54萬人,後衛部隊14.63萬人,民防部隊3.41萬人。

組織職能

《華沙條約》規定華沙條約組織的宗旨為:“如果在歐洲發生了任何國家或國家集團對一個或幾個締約國的進攻,每一締約國應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五十一條行使單獨或集體自衛的權利,個別地或通過同其他締約國的協定,以一切它認為必要的方式,包括使用武裝部隊,立即對遭受這種進攻的某一個國家或幾個國家給予援助”。

組織解體

華沙條約組織蘇聯外長別斯梅爾特內赫(右)和國防部長亞佐夫在會議上
北約、華約兩大國際組織的成立,標誌著雙方以冷戰形式的軍事對抗正式開始。1968年8月,捷克斯洛伐克發生布拉格之春的改革運動,華約組織武裝力量在蘇聯的牽頭下大規模武裝入侵捷克斯洛伐克,招致普遍抗議。阿爾巴尼亞於同年9月13日宣布退出華約。

1990年10月3日東德在與西德統一後退出華約。華約於1991年3月31日停止一切活動,官方於1991年7月1日在捷克斯洛伐克首都布拉格簽署了關於華沙公約停止生效的議定書,華沙公約正式宣布解散。

1991年2月25日, 華約政治協商委員會特別會議在匈牙利首都布達佩斯簽署的一項協定書中宣布,華沙條約組織所有軍事機構從1991年4月1日起全部解散,同時停止一切軍事行動。 保、波、捷、羅、匈、蘇6國外長和國防部長以及華約聯合部隊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6國外長和國防部長分別代表本國在檔案上籤字。 自此,1955年5月由蘇聯、東歐8國結成的軍事同盟宣布解體。 此前,阿爾巴尼亞在華約對捷採取軍事行動後退出,民主德國於1990年9月已宣布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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