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平市環境保護局

興平市環境保護局

興平市環境保護局成立於1997年元月,現有職工112人。是鹹陽地區最早成立的縣級環保機構,根據省市有關從2002年3月起縣級環保局實行上劃一級管理的規定,目前興平市環境保護局為鹹陽市環保局與興平市人民政府雙管部門,是興平地區唯一行使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能的正科級行政機構。所轄基層事業單位有“環境監測站”、“興平市環境監察大隊”(原環境監理站)。

基本信息

機構概況

興平環保局工作職能

興平市環境保護局興平市環境保護局
興平市環境保護局主要負責興平地區水、大氣、土壤、噪聲、廢氣、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放射性污染源、電磁輻射、光輻射以及機動車等污染的監督管理。負責建設項目“環評”和“三同時”管理工作;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環境監測和環境監察;環保中長期計畫和遠景規劃的制定;重大環境污染問題的調查處理;清潔生產的管理;環保科技的發展;環境統計和環保產業等工作。

主要職責

(一)監督檢查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以及標準的貫徹執行;
(二)會同有關部門對環境狀況及發展趨勢進行調查、評價和預測,擬定本轄區環境規劃和年度計畫;
(三)參與制定本轄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規劃、國土規劃及區域開發規劃;
(四)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和對自然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五)受理對污染和破壞環境行為的舉報、控告,負責調查處理環境污染和破壞事故以及環境污染糾紛;
(六)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本轄區環境監測和環境科學研究工作,組織編報環境質量報告書。

領導分工

楊文博局長負責全局工作,主管人事財務工作;
段聯會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環境管理科,法規宣教科,聯繫環境監察大隊、環境監測站;
趙飛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辦公室、減排環評科、綜合計畫科,生態科、聯繫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處;
張亞星紀檢組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分管監察室。

內設機構

辦公室、環境管理科、減排環評科、法規宣教科、生態科、綜合計畫科、紀檢監察室。

下屬單位

環境監察大隊

1、負責超標排污費和排污水費的徵收工作;
2、巡查、監督污染源的排放情況以及污染防治設施的運行情況;
3、參與環境污染事故及糾紛的調查處理。

環境監測站

1、對本地各種環境要素的質量狀況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的要求,制定監測計畫和進行經常性的監測。定期向上級站報送監測數據,編報本縣環境質量報告書;
2、對縣(市、區)內排放污染物的單位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測,建立污染源檔案,監督和檢查各單位執行各類環境法規和標準的情況。為排污收費等環境管理提供監測數據;
3、完成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為進行環境管理所需要的各項監測任務;
4、參加縣(市、區)內污染事件調查,為仲裁環境污染糾紛提供監測數據;
5、宣傳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積極組織和發動民眾參加環境監督活動,組織民眾性的環境監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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