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都

致都,是歷史人物,在孝文帝時做郎官,到景帝時做到了中郎將。《史記》記載:“郅都者,楊人也。以郎事孝文帝。孝景時,都為中郎將,敢直諫,面折大臣於朝。”《漢書》也記載:“致都,河東大陽人也。以郎事文帝。景帝時為中郎將,敢直諫,面折大臣於朝。”

史料介紹

《史記》記載:“郅都者,楊人也。以郎事孝文帝。孝景時,都為中郎將,敢直諫,面折大臣於朝。”《漢書》也記載:“致都,河東大陽人也。以郎事文帝。景帝時為中郎將,敢直諫,面折大臣於朝。”漢朝的楊縣和河東郡在今天的山西的夏縣西北。從兩部史書對致都“敢直諫,面折大臣於朝”的開場白個性描述中,一個直爽、勇武、氣宇不凡的歷史人物鮮活地呈現在我們面前。在當時那種官僚習氣濃厚,人治觀念占主導地位的封建貴族社會中,致都的這種個性可謂難能可貴,但是由於它與當時主流社會風氣的背離,也就注定了其悲慘的人生命運。

發跡

致都在孝文帝時做郎官,到景帝時做到了中郎將。郎的職務一般是持戟守衛宮殿門戶,皇帝出行則充車騎。而中郎將是郎的長官,西漢時秩比二千石,官職算是很高了,隸屬上級郎中令,也叫光祿勛。中郎將職位清要,常協助郎中令考核選拔郎官及從官,相當於今天的人事部,最重要的是能隨時陪侍在皇帝旁邊,所以很受皇帝重視。有一天,郅都陪景帝到上林苑打獵,景帝的一位叫賈姬的愛妃去上廁所時,一隻野豬突然也竄了進去。這可嚇壞了皇帝,可又不好當著大臣的面親自去救,看到郅都就在旁邊,於是對他使年眼色讓郅都趕緊去救賈姬,致都假裝沒看到,不去。皇帝沒辦法了,你們不去我親自去,啥面子也不要了,那可是我的愛妃啊,於是抄起兵器想自己去救。這時,撲通一聲,致都跪在景帝面前攔阻說:“皇帝啊,失去一個女人,可以再找一個嘛,而你不同,你是皇帝,萬一有個三長兩短,怎么向國家,向你的母親太后交待呢?”景帝便停住了,野豬後來也不知怎么就自己離開了。太后後來聽說這件事,賞賜百金,從此以後就受重視了。後來先後擔任了濟南太守、中尉、雁門太守等官職,由於執法如山,以酷刑著稱,人稱“蒼鷹”。

一生經歷

致都此人為政十分強硬。景帝之時,濟南郡有一姓“瞯”的大宗族,該宗族有三百餘戶之 多。他們在當地橫行無忌,為非作歹,當地的地方官都拿他們沒有辦法。為了改變這種狀況,景帝任命致都為濟南太守。致都一到該地,就將“瞯”氏宗族為惡最多的人抓起來就地鎮罰,此事發生之後,該宗族其餘成員再也不敢為所欲為了。致都做了幾年濟南太守,其在任期間,濟南郡的治安達到了“路不拾遺”的程度,周邊地區的郡守也怕致都三分。
致都並非趨炎附勢之人,他的強硬不僅僅限於對普通老百姓,對皇室貴族也同樣如此。在其做中尉期間,如有人犯罪,不管此人是皇親貴族,亦或是普通百姓,他均使用酷刑,對此《史記》記載:“是時民朴,畏罪自重,而都獨先嚴酷,致行法不避貴戚,列侯宗室見都側目而視。” 其強硬的手腕,使得當時的達官貴人都畏懼地稱其為“蒼鷹”。漢景帝也視其為得力的助手。
不僅如此,致都還是一個盡忠職守的清官,他做官期間,從不收受賄賂,也不聽人求情,更不請人寫文章為自己歌功頌德。對此,《史記》記載“都為人勇,有氣力,公廉,不發私書,問遺無所受,請寄無所聽”,他自己也這樣自我評價道:“已倍親而仕,身固當奉職死節官下,終不顧妻子矣。”像這樣一個為職業恪盡職守,把家庭放在第二位的官員在現代社會也是非常罕見的,更何況是兩千年前的封建社會。但是封建社會畢竟容不下這樣的官員。
雖然致都的不畏權貴以及“致行法不避貴戚”的作風博取了景帝的好感,但是也正因為如此,得罪了當時最大的權貴——當時的竇太后(漢景帝的母親),這為他的悲劇人生畫上了句號。事情因劉榮事件而起,劉榮為賈妃所生,是漢景帝 的第一個兒子,於景帝四年被立為太子,景帝七年被廢,之後封為臨江王。其做臨江王期間,極盡奢華之能事,大興土木,甚至到了動用宗室土地的程度。致都得知此事後,將臨江王抓至中尉府查辦。臨江王拒不認罪,並且決意上書皇上,致都不準,後來,在魏其候竇嬰的幫助下,劉榮得以成功上書,但也因為過渡恐慌而上吊自盡。《漢書》記載此事道:“中尉郅都簿責訊王,王恐,自殺。” 劉榮事件發生後,竇太后大怒,執意重懲致都,在景帝的百般勸說下,致都只是被免職回鄉。
景帝不願意失去致都這樣能臣的輔佐,但又不願違背母意,背上不孝的罪名,於是任命致都為雁門太守,防守邊關,且授意致都遇事不必事事上奏,可以自行斟酌情勢以處理。當時,匈奴是漢朝重要的邊患,常常襲擊漢朝邊境燒殺淫掠,長期以來,漢朝統治者以“和親”作為處理匈奴問題的一項重要政策,但是匈奴對漢朝的 領土野心從未中斷,而雁門一帶更是匈奴虎窺的重點區域。致都任雁門太守後,一向了解致都行事作風的匈奴人為了分散漢朝防守的兵力,故意囤居在雁門的邊境, 致都深知漢朝當時的軍事實力不及匈奴,始終不靠近雁門邊境,致使匈奴的陰謀無法得逞。致都的嚴酷也使匈奴人不敢輕易進攻雁門,對此,《漢書》記載:“近漢有郅都、魏尚,匈奴不敢南鄉沙幕。”匈奴人甚至做了一個酷似致都的木傭,命令騎兵去射,但是竟然沒有一個騎兵能夠射中,匈奴對致都的畏懼程度由此可見一斑。
但是,竇太后對劉榮事件的余怒始終未能因為致都被貶至雁門和其對匈奴的威懾力而有絲毫平息,最後終於以執法嚴酷為藉口而將致都滿門抄斬。在給致都定罪之前,景帝與竇太后之間發生了激烈的爭執,景帝說:“都忠臣。”不想處致都以死刑。而竇太后說:“臨江王獨非忠臣邪?”景帝作為當時萬人之上的君主,當然有權決定一個人的生死。但是在封建時代,“孝”是衡量上至帝王,下至庶民德行的首要標準,景帝作為一個封建帝王首當其衝地受到這一標準的約束,在這一歷史背景下,致都的悲劇也就注定了。具有諷刺效果的是,起初致使致都受重視的是由於其忠孝的言行,而如今他的死又是由於景帝在“忠”和“孝”之間選擇了“孝”。且其“升”與死都取決與同一個人——竇太后,當時皇親貴族集團的頭號代表人物。
司馬遷這樣評價致都:“郅都伉直,引是非,爭天下大體。” 這不僅是對其人生性格的總概括,也是對其悲慘結局原因的深刻分析。致都之死的根本原因不在於其執法的嚴酷,而在於其執法侵犯了漢朝封建貴族的整體利益,從而背離了當時的主流社會風氣,而劉榮事件只是一個導火索。在“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封建時代,社會等級秩序決定人的尊卑貴賤,皇親貴族作為當時社會的上層,可以理所當然地逃避法律的監督而為所欲為。但是,致都“面折大臣於朝”“致行法不避貴戚”“問遺無所受,請寄無所聽”等與當時官場風氣格格不入的行事作風必然會開罪當時的官場要人,觸犯封建貴族階層的整體利益。在這種時代背景下,致都的命運絕非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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