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干預

自殺干預

自殺干預是指為了阻止或防止人自殺的企圖而採取的措施,減少自殺風險。

概述

自殺干預

是指為了阻止或防止人自殺的企圖而採取的介入措施,以減少自殺的風險(Suicide intervention 自殺干預 自殺危機介入 )。當今社會有很多年輕人,老年人因為種種原因想要自殺,生活的壓力讓他們不堪重負,情感的困擾,自尊心的傷害,朋友的背叛,親情的冷落,滿腔心事無人述,這些東西讓許多人輕生,想到了死亡,活著的意義對他們這些弱勢群體已經不再清晰了,有一群人在關心著他們的存在,在讓他們從死亡線上回到正途,一般為心理幫助或疏導。

自殺情緒的緩解

自殺情緒的形成

自殺行為的形成相當複雜,涉及生物、心理、文化及環境因素,根據精神醫學研究報告,自殺的人70%有憂鬱症,精神疾病者自殺機率更高達20%。

在社會環境因素中社會的脫序現象---暴力、犯罪、毒品、離婚、失業等,以及個別情況因素中的家庭問題、婚變、失落、遷移、失業、身體疾病、其它自殺事件的影響與暗示等,都是影響自殺的成因。研究顯示任何單一因素都不是自殺之充分條件,只有當它們和其它重要因素合併發生時才發生。

特徵

在認知上錯誤地覺知或解釋外界的刺激,在思考上有不合邏輯的推論形式,而令個人形成負向的感受、較低的自尊、甚至形成罪惡感或無助感,最後即可能造成憂鬱。

在自殺行為發生前,於腦海中圍繞著對死亡的看法,是不會動了、是不會回來了、是愉快的、不愉快的、是可逆的、不可逆的等,影響對自己、對未來、對社會的判斷,是有價值的、無價值的、是有希望的、無希望的等,並會以文字、語言、或行為來表達「想死」的企圖。

調適

當有人談及自殺念頭時,你要認真考慮相信他的話,因為他可能有了麻煩,他正發出求援訊號,他也可能正打算把這想法付諸於行動,所以你不要忌諱,一定要做些什麼。首先,你要對他----

助人篇

建立關係:對他表明你真誠的關切,主動關心他、鼓勵他。

聆聽:一個想自殺的人最需要有人聆聽他的心聲、聽出他的感受,這就是一種支持的力量。

求援:當有立即的危機可能,請不要拋下他,你可與任何可諮詢的機構或信賴的人尋求支持,或報警處理。

自助篇

所有發生於我,對每一個人來說它都會是相同不愉快的經驗

我沒有任何理由需要獨自扛下全世界的重擔。

我心中的痛苦與恐懼祗要說出來,就會像放下重擔,讓我鬆口氣。

若有需要,可以向我的家人與朋友尋求協助。

經由電話與危機中心的心理諮詢師或學校的輔導員談話可以幫助我紓解情緒、提供救援。

自殺及其干預

自殺及其原因

自殺指有意識、自願地直接結束自己生命的行為。不包括吸毒酗酒等帶有自我毀滅性質的“慢性自殺”行為;不包括無自殺意念,而由誤服藥物等原因誤傷致死的行為;不包括有意識地採用割腕、吞服過量藥物等手段傷害自己,但自知不會造成致死後果的行為。後者稱為自傷或自殘行為。自殺行為也不包括為搶救他人或集體而自覺獻身的行為。

德爾海姆(Durkheim)從社會整合的角度,將自殺分為失范性自殺、利他性自殺、利己性自殺三種類型。美國國立精神衛生研究所自殺預防研究中心按自殺結果,將自殺分為自殺意念、自殺未遂和自殺死亡三類。

國內外多項調查資料表明,總體來說,自殺率隨各年齡群體的年齡增加而增加。但近幾十年來,據美國一些研究結果報導,青少年自殺率有上升趨勢。在15~24歲年齡組中,從1950年到1989年,自殺從第5位死亡原因上升為第2位死因(僅次於意外事故)。北京某區調查青少年自殺人數占總自殺人數的比例,1977年為41%,1980年為61%。一般認為在14歲以下兒童中,自殺死亡十分罕見,但自殺未遂現象並不少見。此種現象應引起高度重視。

自殺與個人身心狀況(人格缺陷、認識偏狹、情緒低落、精神疾患等)、家庭狀況、社會環境、文化背景、負性壓力事件等均有關係。

常見的自殺動機(自殺的心理原因)主要有以下一些方面:1)絕望灰心。如因身患重病治癒無望而自殺;因信仰破滅、悲觀厭世而自殺。2)衝動行為。如因發生家庭糾紛或乾群糾紛,由一念之差賭氣衝動而自殺。3)解脫痛苦。因壓力過大,又缺少社會支持,為解脫痛苦而自殺。4)示威。通過自殺向對立面示威,如一個15歲女學生因抄襲他人試卷被家人發現後受到訓斥,並將此事打電話告訴老師,學生不服,遂開煤氣輕生。5) 人際動機。通過自殺去支配、影響、說服他人,或通過自殺表示內疚和歉意;或感到自己受到委屈,便別出心裁地想像自己死後親人悲痛欲絕情境時,在想像中達到心理滿足;或以自殺作為報復他人的手段等。

兒童青少年自殺的原因主要是學習壓力、升學無望;戀愛受挫。也有因家庭不和,不堪忍受,遭受家庭暴力,當眾受侮辱而自殺;或因患有各種精神病而自殺。據北京某區一項調查得知,青少年各項自殺原因所占比例為:學校問題占27.8%;異性關係問題占16.2%;精神病占13.2%;家庭問題占10.1%。

自殺危險評估

沒有任何人100%想自殺,有自殺意念的人通常是非常矛盾的,他們總是在茫然之中,想緊緊抓住生命,因而通常會提供多種線索和呼救信號,這給我們實行救助提供了機會。因此及時評估自殺危險性就是實行自殺干預的基本保證。以下跡象可視作自殺線索與呼救信號。

(1)曾有過自我傷害或自殺未遂歷史。

(2)患有重病而有失敗的醫療史。

(3)精神病患者而有自責、自罪、指令性幻聽、強制性思維等病理現象。

(4)發生親人去世等重大生活事件,有嚴重的軀體和心理創傷。

(5)在日記中流露對人生的悲觀情緒。

(6)向他人直接談論“我對任何人都沒有用”之類悲觀厭世內容。

(7)有特別的行為或情緒特徵改變。

(8)長期有嚴重抑鬱症,而情緒突然好轉。

(9)已經形成一個特別的自殺計畫。

(10)分配個人財產,向同學贈送個人心愛之物。

(11)與有醫學知識的人討論自殺的方法,蒐集有關自殺的資料,或徘徊於江河、大海、高樓、懸崖、大橋等處。

對有自殺意念者的干預

自殺干預應包括對有自殺意念或決定自殺的人的干預,以及對一般人進行的自殺預防。

對有自殺意念或決定自殺人的干預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嚴肅工作。危機干預、生命熱線等是自殺干預的主要力量,心理諮詢人員是協同力量。任何有同情心、有責任感、樂於助人的人,雖然沒有受過充分的專業訓練,如果掌握一些有關知識,在自殺救助中也能發揮重要作用。與求助者在感情上接近的人,在自殺干預中起著關鍵作用。在學校里,班主任與學生接觸的機會較多,是對處於自殺危機狀態的學生的識別、支持、轉診的重要資源。做好這一工作應注意以下一些方面。

首先,要掌握有關自殺問題的知識,提高對自殺干預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敏感於尋求自殺者發出的呼救信號,防範於萬一。這裡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是要消除對自殺有關問題的諸多誤解。例如:威脅別人說要自殺的人一定不會自殺;只有患精神病的人才會自殺;一個人自殺未遂後,自殺危險就會結束;兒童不可能理解自殺的結局,也沒有能力成功地完成自殺計畫,因而不會自殺;等等。

第二,救助有自殺意念的人,首要的是要有鎮定、關心的態度和真誠待人的精神,不應有冷漠、震驚、可憐等消極表示。反覆保證,確保全全,實行個人化的溝通,建立相互信賴的關係,使求助者確信干預者對他的真誠的關心。對求助者不責備,不說教,不討論自殺的對與錯。不要讓求助者保持自殺危機的秘密,也不承諾為其保密,為確保全全,應通知親屬或有關負責人。不要讓求助者單獨留下,與其失去聯繫。

第三,救助有自殺意念的人的工作重點是重構其思維,使其認識到自己有可能作出有利的選擇,相信自己有控制能力,認識到自己是有價值的,是一個值得活下去的人。不要在其暫時脫離高危機狀態時,放鬆對其監護。

第四,與地方危機干預中心、心理治療機構、保全部門聯繫,及時干預、轉介或轉診。

自殺預防

廣泛開展自殺預防是自殺干預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可以考慮以下一些重要方面。

1.加強珍重生命的教育

可以利用我國傳統文化中有益思想進行這種教育。儒家學說主張一個人應珍惜自己的生命,“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自殺是對家庭和社會的不負責任的行為。道家主張以自然態度對待生和死,不蓄意破壞天然。這些都可成為自殺行為的對抗力量。

2.培養樂觀、通達的人生態度

養成正確的功利觀、生死觀、生活壓力觀。多看人生的積極方面,正確對待生活挫折。發展建設性人際關係,提倡遇到挫折時勇於敞開自己,與人溝通。

3.治療精神疾病

由於許多精神疾病患者是自殺的高危人群,而精神病大多是可以治癒的。治癒精神疾病患者是降低自殺率的重要舉措。

4.建立自殺預防機構

加強各種危機干預服務機構的協調工作,對有關機構的專業人員,以及獻身危機干預和自殺預防服務的志願者進行適當的專業培訓。

5.進行普及性的宣傳教育工作

在教育過程中應注意:提高非專業的危機干預者對潛在的自殺認識的敏感性;宣傳有關危機干預的社會資源的知識;大眾傳媒在有關節目中不應描述真實的或虛構的自殺方法和自殺完成過程;不要把自殺行為(不論其出於何種動機)說成是光榮的、殉情的、榮譽的,不要將其神聖化,使新聞界在“不美化、不宣傳自殺者”這一點上達成共識。

6.加強管理,堵塞漏洞

例如,英國加強煤氣管理,採取煤氣去毒化處理,自殺率大大降低;在年輕人自殺事件發生較多的地點,組織專門的巡邏隊救助自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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