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漢語譯本

聖經漢語譯本

基督教傳入中國後《聖經》的各種漢語譯本。也是最早的聖經漢語譯本,可能出自唐代景教傳入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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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基督教傳入中國後《聖經》的各種漢語譯本。
概況 最早的聖經漢語譯本,可能出自唐代景教傳入之後。據《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頌並序》及《諸經目錄》記載,景教傳教士阿羅本至長安後,即著手翻譯經書,後景淨繼其事。所譯景教經典30餘部,包括新舊約正典的部分經卷。元代將天主教傳入中國的約翰·孟高維諾,曾翻譯過新約和《聖詠集》(即《詩篇》)。一般認為孟高維諾所譯為蒙文,也有人疑為漢文。但唐、元譯本皆未流傳後世。
明代天主教再次傳入中國後,陽瑪諾曾將四福音書中許多經文譯為漢語,於1636年編纂出版《聖經直解》。清代天主教傳教士曾有多人譯過聖經,但出版甚少。17世紀末,白日陞曾將大部分新約譯成漢語,譯稿現存不列顛博物館。羅馬圖書館存有另一部新約漢語譯稿,估計也出於同一時期。18世紀末,在清廷任通譯官的賀清泰曾將新舊約大部分譯成漢語,該稿存於上海徐家匯天主教圖書館。19世紀末,德雅曾將新約全部譯成漢語,但只出版了四福音書,名《四史聖經譯註》。李陸遁所譯《新經全書》則於1897年出版。
20世紀以來,蕭靜山於1922年翻譯出版了《新經全書》。吳經熊於1946年翻譯出版了詩體《聖詠譯義初稿》,1949年又翻譯出版《新經全書》。李山南、申自天等人合譯的《新經全書》亦於1949年出版。1946年起,天主教思高聖經學會陸續分卷出版用白話文翻譯的聖經全書。舊約部分共分8卷,1953年出齊。新約部分共3卷,1957~1961年已出齊。中國東正教譯經甚少。據知,固禮曾譯過一部《新約全書》,於1864年出版,此後作過一次訂正。
版本  新教最早的聖經漢語譯本出自馬士曼之手。馬士曼是英國浸禮會派往印度一帶向華僑傳教的傳教士,在拉沙協助下將聖經譯為漢語,1822年在印度塞蘭普爾出版。與此同時,馬禮遜在東印度公司支持下在廣州從事聖經翻譯工作。新約部分於1813年譯成,次年出版。後又與米憐合作,於1819年完成舊約部分的漢譯工作。1823年,聖經全書出版,名《神天聖書》。此後,馬禮遜譯本經麥都思、郭士立裨治文馬儒翰修訂。新約部分多由麥都思修訂,1837年出版,名《新遺詔書》。後又經郭士立再修訂,改名為《救世主耶穌遺詔書》,1840年出版。此譯本曾為太平天國所採用。馬禮遜譯本舊約部分的修訂工作由郭士立擔任,於1838或1840年出版,名為《舊遺詔聖書》。《南京條約》簽訂後,清廷被迫開放五口。美英各傳教機構於1843年派代表在香港開會,決定重譯聖經,由各地傳教士分5組譯出新約初稿,交代表委員會審閱。參與審稿的有麥都思、施敦力、文惠廉、婁理華等。審稿工作自1847年開始至1850年完成。但希臘文 Theos一詞譯為“神”還是“上帝”,始終未能一致,故代表委員會譯本新約聖經於1852年出版時,有譯作“神”和“上帝”的兩種版本。舊約部分不再由各地傳教士參與其事,而由代表委員會進行翻譯。由於意見分歧,委員會陷於分裂。麥都思、施敦力等於1853年完成舊約譯稿,於1854年出版。1855年又與代表委員會譯本新約聖經合訂出版,仍稱代表委員會譯本《聖經全書》。該譯本曾經中國文人王韜潤色。裨治文與克陛存則另行翻譯,新舊約相繼於1859和1862年出版。浸禮會在較長時間內均使用馬士曼譯本,至1848年,始由高德著手修訂,1853年出版新約。舊約部分高德未能完成,由羅爾梯繼續修訂,1868年出版《聖經全書》。以上均為文言文譯本,當時稱“文理”譯本,或“深文理”譯本,至1877年已有11種之多。為求統一,1890年傳教士大會選出3個聖經重譯委員會,分別擔任文理、淺文理及官話3種文體的重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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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譯本由湛約翰、艾約瑟等擔任,文理和合譯本新約於1906年出版,而文理和合譯本《聖經全書》則遲到1919年出版。淺文理譯本是一種較為淺顯的文言譯本,最初試譯的是楊格非,1885年出版新約,1889年修訂重印。同時,包約翰與白漢理於1889年出版了另一部淺文理新約。施約瑟所譯淺文理《聖經全書》於1902年出版。淺文理和合譯本新約由包約翰、戴維恩等完成,於1904年出版。官話譯本,亦即白話文譯本,最早出自麥都思、施敦力之手。新約出版於1856或1857年,譯文為南京官話。其後,在北京的艾約瑟、丁韙良、施約瑟、包約翰、白漢理等用北京官話翻譯的新約於1866年出版。施約瑟單獨翻譯的舊約則於1874年出版。上述兩種北京官話譯本曾合訂為一部《聖經全書》,於1878年出版。此外,楊格非在漢口也曾將全部新約和部分舊約譯為白話文,新約於1889年出版。
官話和合譯本的聖經重譯工作,由狄考文、富善、鹿依士等人進行,自1891年底首次開會至《聖經全書》出版,歷時27年。其間人員變動較多。新約重譯工作在狄考文主持下進行,於1907年出版官話和合譯本新約。該譯本譯文準確,但文字不夠流暢,此後又屢經修訂,至《聖經全書》出版時,與初版相比,改動甚多。舊約重譯工作在富善主持下進行,並議定五點譯經原則,如譯文必須切合原文,必須是通用的白話文,不使用地方方言,而又便於上口誦讀等。舊約譯成歷時13載,於1919年初與新約合訂出版官話和合譯本《新舊約全書》,有“神”和“上帝”兩種版本。60多年來,該譯本在中國基督教(新教)內流傳最廣,且對“五四”以來的白話文運動有一定影響。
除官話譯本外,尚有各種方言譯本。其中譯成聖經全書的有上海話、福州話、寧波話、廣州話、廈門話、興化(福建)話、蘇州話、客家話、台州話等譯本。譯成《新約全書》及聖經另卷的更多。上述方言譯本多數採用漢字,少數為羅馬字母拼音。
官話和合譯本出版後,又曾出過幾種白話文新約譯本。朱寶惠和賽兆祥翻譯的新約於1929年初版,朱寶惠於1936年獨立重譯增訂再版。王宣忱重譯本新約於1933年出版。國語新舊重譯本新約於1939年出版。呂振中《呂譯新約初稿》於1946年出版,修訂後的《新約新譯修稿》於1952年在香港出版。以上幾種譯本印數很少,均未廣泛流傳。近年來,香港又出過幾種白話文譯本。其中1975年出版的《給現代人的福音》和1979年出版的《當代聖經》,均系譯自現代英語的意譯本。1976年初版的《新譯本新約全書》曾引起甚多爭論。
為滿足教徒需要,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在上海影印出版官話和合譯本《新舊約全書》,1980年第一次印刷,1982年會同中國基督教協會第二次印刷。同時,根據聖經原文及現代漢語的要求,1983年聯合聖經公會先後在香港、台灣及新加坡等地,舉行有關“和合本”的研討會,教會領袖普遍認同有需要對“和合本”作出修訂,於是香港聖經公會著手對官話和合譯本《新舊約全書》進行必要的文字上的修訂,中國基督教兩會在1990年派同工參與修訂工作,並於2003年去函確認“和合本”的修訂,其中《新約全書》和合本修訂版已於2004年由香港聖經公會出版,舊約部分正在緊張修訂當中,預計2010年能夠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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