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學程

。考《神宗實錄》二十三年五月載曹上吉一事云:吏部尚書孫丕揚選法用掣籤,頗稱無私,則掣籤不始於戴,而始於丕揚無疑。且《實錄》載二十九年李戴疏陳銓政十八事,不報。而《志》乃雲擬行,報可,亦屬失考。”

歷史記載

考《續文獻通考》卷36《選舉考·舉官》:“(萬曆-引者)二十二年,始行掣籤法。吏部尚書孫丕揚思杜權貴請謁之弊,乃創為掣籤法。大選、急選悉聽選人自掣,請寄無所容,然銓政自此一變。《春明夢余錄》曰:‘選法之壞,自萬曆甲午掣籤始也。丕揚欲杜權貴請託之弊,為大選掣籤之法,一時稱公。于慎行嘗譏其非體,謂:‘古人見除吏條格卻而不視,以為一吏足矣,奈何衡鑑之地自處於一吏之職?而無所秉成,亦已陋矣。至於人才長短,各有所宜;資格高下,各有所便;地方繁簡,各有所合;道里遠近,各有所準。而以探丸之智為挈瓶之守,是掩鏡可以索照,而持衡可以懸決也。’(《谷山筆塵》卷5)熹宗初,趙南星掌吏部,疏言:掣籤之法自古未有,自萬曆年間始用之,以示公。其初即不能行,遂有造簽之弊,討缺者無不如意。御史翟學程之疏至以為可笑……臣等謹按:《明史·選舉志》言:萬曆二十九年,文選員外郎倪斯蕙條上銓政十八事,其一曰:議掣籤。尚書李戴擬行,報可。孫丕揚踵而行之。而《丕揚傳》則言萬曆二十二年拜吏部尚書,患中貴請謁,乃造為掣籤法。贊亦及之。《李戴傳》則言:時在外府佐及州縣正佐官盡用掣籤法。戴視事,謹守新令,幸無罪而已

明朝東林黨成員(三)

東林黨是明代晚期以江南士大夫為主的政治集團。公元1604年,顧憲成等修復宋代楊時講學的東林書院,與高攀龍等講學其中,“講習之餘,往往諷議朝政,裁量人物”,其言論被稱為清議。朝士慕其風者,多遙相應和。這種政治性講學活動,形成了廣泛的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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