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禁衛軍

羅馬禁衛軍

羅馬禁衛軍(Praetorian Guard,拉丁語:Praetoriani),是羅馬皇帝統領的一支宮廷衛隊。在羅馬共和國時期“禁衛軍”這個名字便早已被使用,那時所指的是羅馬將軍的私人衛隊。奧古斯都當政後為穩定時局、樹立權威設立了禁衛軍,公元4世紀初,君士坦丁大帝解散了這支已服役了300年的禁衛軍。

簡介

羅馬禁衛軍羅馬禁衛軍

羅馬禁衛軍(praetorianGuards),主要指古羅馬帝國(前27年—395年)期間羅馬皇帝的衛隊,算得上是羅馬部隊中最忠誠、勇猛的一支特殊部隊。部隊由羅馬公民組成,總計9個大隊(Praetorian Cohorts),每個大隊1000人左右(成立之初為500人/大隊)。禁衛軍的最高指揮官稱為Praetorianprefect(禁衛軍長官),屬羅馬帝國的高級將領。在禁衛軍權力較大時可直接參與朝政,並指點皇帝的選立、廢黜。

歷史

早期

禁衛軍的歷史可追溯到愷撒時期羅馬將軍的私人衛隊(將軍們有帶領私人衛隊的喜好),那時的將軍衛隊也稱為“Praetorian Guard”。後來奧古斯都——蓋烏斯·屋大維在創立了羅馬帝國後,逐漸意識到擁有一支精良、忠誠的衛隊可以鞏固自己的地位、宣揚自己的名聲,並在必要時保護自己的性命。成立之初的禁衛軍共包括9個大隊,每隊500人(後來擴為1000人)。其中3個大隊駐紮在皇宮附近,其餘的部隊駐守於羅馬城附近的城鎮村落以便及時趕回支援。成立之初的隊長分別為昆圖斯·奧斯特里烏斯·斯卡普拉(Quintus Ostorius scapula)和帕布留斯·薩爾維烏斯·亞柏(Publius Salvius APER),自此禁衛軍開始走上歷史舞台。

後來野心勃勃的禁衛軍指揮官盧修斯·謝亞努斯(Lucius Sejanus)說服了當時的皇帝,奧古斯都的繼任者提比略(Tiberius),在羅馬城旁修建禁衛軍大本營(The Fort of the Praetorians,拉丁語:Castra Praetoria),致使原本分布於羅馬城附近鄉村的軍隊聚攏到羅馬城。

征戰表現

在戰場上,禁衛軍的作用與其他所有軍隊完全相同。例如自從公元14年,羅馬皇帝奧古斯都去世後,繼任者提比略皇帝面臨著潘諾尼亞(Pannonia)和萊茵(Rhine)兩個地方軍團(Legion)的叛亂。最後潘諾尼亞軍團被由提比略之子德魯索斯(Drusus)率領的兩個禁衛軍大隊、禁衛軍騎兵隊和一些日耳曼親衛(私人保鏢)鎮壓,而提比略的養子、擬定的繼任者蓋烏斯·日爾曼尼庫斯(Gaius Germanicus,就是後來的皇帝卡里古拉),則率由眾軍團組成的大軍擊退萊茵軍團的日爾曼叛亂者,並在接下來的兩年中繼續入侵日耳曼地區。禁衛軍與地方軍團在這次平叛中扮演了類似的角色。

69年四帝爭位69年四帝爭位

後來禁衛軍的戰爭活動也愈加頻繁,有時也為錢財而戰。在69年四帝爭位的混亂期,禁衛軍為肯給賞金的僅有少數行省支持的皇帝奧托(Otho)賣命,在第一次貝特里亞庫姆之戰(Battle of Bedriacum)中幫助奧托贏了戰爭。後來在圖密善(Domitian)和圖拉真(Trajan)時期,禁衛軍也曾跟隨皇帝走上戰場,在馬可·奧勒留(Marcus Aurelius)執政時又被派往日耳曼戰場前線。在3世紀,禁衛軍同樣經歷了不少戰爭。

政治角色

自謝亞努斯因為提比略對其要求賞金極為不滿而處死之後,禁衛軍開始表現出一種野心十足的政治欲望,了賞金他們要挾皇帝,如過有人出高價雇禁衛軍,甚至不惜對皇帝實施暗殺,甚至掌控著皇帝的選立過程[如將克勞狄烏斯(Claudius)選為皇帝]。如果得到了賞金則可以為皇帝征戰天下,有種僱傭兵的意味。只有之前在軍隊中擁有相當威望的皇帝可以幾乎將禁衛軍管理的貼貼服服,不過大部分時間禁衛軍都處於脫離管束的狀態。其實自首位皇帝奧古斯都去世之後,禁衛軍對皇帝從來不是絕對的忠誠。有大量的皇帝為了收買忠誠而不得不向禁衛軍付大筆賞金,少部分食言的皇帝則被打壓或被暗殺。

禁衛軍宣立克勞狄烏斯禁衛軍宣立克勞狄烏斯

晚期

自從戴克里先(Diocletian)皇帝降低了禁衛軍的地位以來,禁衛軍再也沒有權利和實力參與宮廷活動。公元4世紀初,君士坦丁大帝(Constantine I)解散了禁衛軍,將軍隊的士兵派往帝國的各個角落,並摧毀了禁衛軍大本營,羅馬禁衛軍在歷史舞台上的表演就此謝幕。

職位

羅馬禁衛軍中職務按傳統劃分由低到高分為六級:
普通士兵(Milities):

在禁衛軍中服役的普通士兵。

減免部分兵役的高級士兵(Immunes):

有一定特權的士兵,可以減免部分兵役。而且在此職位服役五年後這些士兵可以選擇加入禁衛軍騎兵隊(Cavalry Branch),相當於今天的士官。

禁衛軍資深士兵(Evocati Augusti):

這些資深士兵(Veterans)在服役的期限(註:期限為16年)到達後由於受到軍隊指揮官的喜愛而被批准留在軍隊中。在軍隊中他們擁有較高的地位,而禁衛軍中的這類士兵則地位更高,特權更多。此職位類似於現在的軍士長。

百夫長(Centuriones):

每名百夫長都可以指揮一支或幾支百人部隊,而其中的優秀者甚至可以指揮一個大隊的所有部隊(最多1000人)。

百夫長百夫長

軍事護民官(Tribuni):

類似於指揮官的副手,幫助指揮官指揮、參謀,屬高級將領(軍團指揮官一級)。

禁衛軍指揮官(Prefectus):

禁衛軍一般設2名禁衛軍指揮官,來避免一人專權(但實際上禁衛軍有時不受皇帝管控,也只有1名專權指揮官)。作為禁衛軍的最高指揮官,地位高得可以參與朝政,甚至可以大權獨攬,不過多數時候還要向皇帝表示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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