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美蘭烈士

中共黨員。1929年,參加革命工作。紅四軍入永定後,她積極參加打土豪分田地的鬥爭。同年5月,任合溪區婦女會主任。在職期間,帶領全區婦女積極參加蘇區各項建設。1930年10月,被選為代表參加永定縣第四次工農兵代表大會,被選為婦女科長。翌年1月,任永定縣婦女運動委員會主任。此後,致力於全縣的婦女工作,率領婦女慰勞紅軍戰士,擴大紅軍,支援前線,開展農業生產,搞好文化教育事業,為鞏固蘇區紅色政權作出了積極的貢獻。1931年7月,在閩西開展大規模的“肅社黨”運動中,蒙冤被害於合溪。建國後,被追認為烈士。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