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行政區

縣級行政區是我國的一級行政區劃體系,是指行政地位與“縣”相同的行政區劃的總稱,其管轄鄉級行政區。

縣級行政區

縣級行政區指行政地位與“縣”相同的行政區劃的總稱,其管轄鄉級行政區。
按照三級行政區劃體系,縣級行政區屬於第二級行政區,為直轄市(國家一級行政區)的行政分區。
按照四級行政區劃體系,縣級行政區屬於第三級行政區,為地級行政區的行政分區。
類型
縣;
自治縣;
市轄區;
縣級市;
旗、自治旗(內蒙古自治區);
貴州2個特區∶萬山特區六枝特區
湖北的1個林區即神農架林區
中國國民政府時期,有帶有行政區劃性質的設治局和管理局,設治局多為置縣之前的過渡形式,管理局屬於重要風景名 區的行政管理機腹;1949年以後,保護區、重要旅遊區設有“管理局”,但除部分轉化為獨立的縣級行政區以外,其餘均未作為縣級行政區單列,從行政區劃上仍舊按屬地管理。現時的管理局不作為獨立的行政區劃。
行政管理區(簡稱管區、管理區),中國大陸的各個層級的區劃內均有設定;其中有直屬地級行政區的縣級行政管理區、直屬縣級行政區管轄的鄉級行政管理區和村級行政管理區。縣級行政管理區的行政事務機腹為“管理委員會”行政地位和縣政府相同,但不屬於政府,而是地級行政區的派出機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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