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電視政策

2009年8月19日,廣電總局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廣播影視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廣播電視局,總局機關各司局、直屬各單位發出《廣電總局關於加強以電視機為接收終端的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為規範相關業務管理,糾正、查處一些企業為謀取不當經濟利益,未經行業主管部門批准和著作權人授權,擅自將網際網路上的影視劇等各類視聽節目,隨意傳送到電視機終端供用戶收看,嚴重侵犯了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擾亂了網際網路視聽節目傳播秩序。

出台背景

一邊是高清下載、線上欣賞音樂、一鍵輕鬆上網的“網際網路電視”成為彩電廠家宣傳的重頭;另一邊則是各大電視台憂心觀眾將被再度“分流”、影響收視率,廣電的產業監管政策與廠家的市場化策略之間的博弈大幕已經拉開。
廣電總局擔心‘網際網路電視’的推廣,會因為信息源混亂致使內容良莠不齊;且很多高清電影、連續劇的下載,涉及到著作權問題。更重要的是,電視台對網際網路電視敵意較重,認為會影響收視,要求廣電加強監管。

政策內容

一、通過網際網路連線電視機或機頂盒等電子產品,向電視機終端用戶提供視聽節目服務,應當按照《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廣電總局、信息產業部令第56號)、《網際網路等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管理辦法》(廣電總局令第39號)的有關規定,取得“以電視機為接收終端的視聽節目集成運營服務”的《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二、開展以電視機為接收終端的網際網路視聽節目集成運營服務,應當建立具有節目播控、節目導視、著作權保護等功能的集成播控系統,健全節目內容管理制度、安全保障制度和應急處理機制,確保所傳播視聽節目內容可管、可控。
三、通過網際網路等信息網路向電視機終端用戶傳播的視聽節目,應當符合《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網際網路等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管理辦法》及《廣電總局關於加強網際網路視聽節目內容管理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傳播的影視劇應依法取得廣播影視行政部門頒發的《電影片公映許可證》、《電視劇發行許可證》或《電視卡通片發行許可證》;傳播的理論文獻影視片須依法取得廣播影視行政部門頒發的《理論文獻影視片播映許可證》。
四、開展以電視機為接收終端的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應當遵守著作權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取得著作權人的相關授權。應當採取著作權保護措施,保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懲罰及規範要求

廣電總局在《通知》中公布了懲罰措施:各級廣電管理部門要對轄區內進行檢查,發現擅自從事相關業務的機構,依法予以處理。
針對《通知》,按相關的許可條件規定,從事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應該具備的法人資格為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單位。另外,按照廣電總局通知的要求,運營企業要建成電視台一樣的播控體系。網際網路電視上只能播放正規影視內容,網路流行的自創視頻則被拒絕。

後續政策

網際網路電視符合市場需求,在日本IPTV發展已經很成熟。國內六大彩電廠家都在做網際網路電視,廣電總局的《通知》工信部如何應對,企業還在觀望。三網融合的實行,網際網路電視對廣電、電信兩個產業以及對消費者都有益。現工信部與廣電總局正在商討後續更為明確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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