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組織淫穢表演案

網路組織淫穢表演案是孟慶勇、楊密、魏載成、陶龍龍、羅繼明等五人在網際網路上租用伺服器,使用Camfrog軟體(簡稱CF)開辦網上視頻聊天室。後為增加人氣,他們以虛擬房主的身份組織他人在聊天室內進行淫穢表演。

概述

2009年11月20日,由公安部掛牌督辦的“CF軟體淫穢表演案”在徐州市雲龍區法院公開宣判,5名主犯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
全國首例通過網路組織淫穢表演案宣判

案件

2007年底以來,被告人孟慶勇、楊密、魏載成、陶龍龍、羅繼明等五人在網際網路上租用伺服器,使用CAMFROG軟體(簡稱CF)開辦網上視頻聊天室。後為增加人氣,他們以虛擬房主的身份組織他人在聊天室內進行淫穢表演。其餘21名被告為尋求精神刺激,先後註冊加入該聊天室,通過網路對淫穢表演進行解說、配音等,對進入房間的觀眾進行管理。

案件審理

法院認為,上述被告人行為均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因此,對被告人孟慶勇、楊密、魏載成、陶龍龍、羅繼明等五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20000元;其餘21名從犯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至一年零六個月不等,並處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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