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分析法

結構分析法

結構分析法是指對經濟系統中各組成部分及其對比關係勻規律的分析。如國民生產總值中三次產業的結構分析、消費和投資的結構分析、經濟成長中各因素作用的結構分析等。結構分析主要是一種靜態分析即對一定時間內經濟系統中各組成部分變動規律的分析。如果對不同時期經濟結構變動進行分析,則屬於動態分析。

基本信息

概念

結構分析法是建立在比較分析法基礎之上,簡單的比較分析法僅顯示了企業的表象,尤其是同一行業不同公司之間的絕對數比較限定了對比的範圍。因此,支資者應在比較法基礎之上,擴大對比範圍,運用結構分析作進一比較。結構比率有助於揭示企業資源結構分布是否合理、生產布局的狀況如何等問題,便於經營者進行調整,便於投資者長期決策。其計算公式為:構成百分率=某個組成部分數額/總體數額。

公式及實例

結構分析法是在統計分組的基礎上,計算各組成部分所占比重,進而分析某一總體現象的內部結構特徵、總體的性質、總體內部結構依時間推移而表現出的變化規律性的統計方法。結構分析法的基本表現形式,就是計算結構指標。其公式是:

結構指標(%)=(總體中某一部分/總體總量)* 100%

結構指標就是總體各個部分占總體的比重,因此總體中各個部分的結構相對數之和,即等於100%。

通過結構分析可以認識總體構成的特徵。如,2002年天津市國內生產總值中第一產業占4.1%,第二產業占48.8%,第三產業占47.1%。還可以揭示總體各個組成部分的變動趨勢,研究總體結構變化過程,揭示現象總體由量變逐漸轉化為質變的規律性。如,某地區近五年來高新技術產品比重第一年占20%,第三年占32%,第五年占51%,表明產業結構向高新技術產業的轉變。也可以揭示現象之間的依存關係,如研究商業企業中商品銷售額與流通費用的依存關係,可將各商品銷售額分組計算每個組相應的商品流通費用。例如,某市年銷售額300萬元以上的企業占15%,每萬元商品銷售額中的流通費為6.0元,而300萬元以下的企業占85%流通費用率為8.5-11.2元,說明銷售規模越大的企業流通費用越少。

總量分析和結構分析法

總量分析和結構分析是相互聯繫的。總量分析側重於總量指標速度的考側重分析經濟運行的動態過程;結構分析側重於對一定時期經濟整體中組成部分相互關係的研究,側重分析經濟現象的相對靜止狀態。總量分析方法重要,但它需要結構分析來深化和補充,而結構分析要服從於總量分析指標。為使經濟正常運行,需要對經濟運行進行全面把握,將總量分析方法與結構分析方法結合起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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