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規律

競爭規律:競爭,從。競爭規律是指商品經濟中各個不同的利益主體,為了獲得最佳的經濟效益,互相爭取有利的投資場所和銷售條件的客觀必然性,它和價值規律一樣,都是商品經濟固有的規律。

它起著如下作用:

第一,實現產品的價值與市場價格。商品的價值是在競爭即市場上商品生產者的勞動消耗比較中實現的,只有通過競爭,才能在現實上了解決定商品價值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多少,一個新的產品的價值也是在市場競爭中形成的。它還促使平均利潤和生產價格的形成,說明它在促使資源的流動和配置方面的效率更加提高。

第二,通過競爭,促使各種商品生產實現優勝劣汰,不僅能夠促進資源的最佳配置,而且實現了市場的新陳代謝。自然淘汰的法則在市場競爭中起著同樣的作用。通過優勝劣汰,產業結構得到最迅速、最有效、最徹底的調整,促進社會經濟更加迅速的、合理的發展。

第三,競爭能夠推動社會技術進步,推動企業創新。企業的創新是社會發展的根本動力,而其中技術創新又是根本的,誰的技術先進,誰就在競爭中處於領先地位,立於不敗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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