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技跳水

競技跳水

競技跳水是在實用跳水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19世紀末、20世紀初,在歐美一些游泳比賽中開始加進了跳水項目。1900年第2屆奧林匹克運動會上,瑞典人已在專門的跳台上表演各種跳水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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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競技跳水是在實用跳水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19世

競技跳水競技跳水

紀末、20世紀初,在歐美一些游泳比賽中開始加進了跳水項目。1900年第2屆奧林匹克運動會上,瑞典人已在專門的跳台上表演各種跳水動作

正文

以競技為直接目的、按規則規定進行的跳水運動。
發展概況 競技跳水是在實用跳水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19世紀末、20世紀初,在歐美一些游泳比賽中開始加進了跳水項目。1900年第2屆奧林匹克運動會上,瑞典人已在專門的跳台上表演各種跳水動作。從1904年第3屆奧運會起,跳水正式成為奧運會比賽項目。這屆奧運會跳水比賽設有高度跳水和跳板跳水。1908年第4屆奧運會上制訂了跳水競賽規則,取消了高度跳水項目,增加了跳台跳水規定動作比賽。在1912年第5屆奧運會上,女子第1次參加跳水比賽。從1920年第7屆奧運會起,一直到現在,歷屆奧運會跳水比賽和國際性跳水比賽,都有男、女跳板跳水和跳台跳水4個項目(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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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4~1912年間,德國瑞典運動員多次贏得奧運會跳水冠軍。從1920年第7屆奧運會起,跳水運動的優勢轉到美國運動員方面。美國的跳水運動吸取了歐洲特別是德國和瑞典運動員的長處,加以發展、提高,形成了難度大、動作優美準確的獨特風格。60年代初,美國發明了鋁合金跳板,代替了過去的木質跳板,為提高競技跳水動作難度提供了良好的物質條件。
歐洲各國的跳水運動,從60年代開始進入一個新的發展時期。在1960年第17屆奧運會上,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女運動員I.克雷默爾贏得了跳台和跳板跳水兩項冠軍。在1968年第19屆奧運會上,義大利運動員K.迪比亞西奪得了男子跳台跳水的第1名;捷克斯洛伐克運動員M.杜赫科娃奪得了女子跳台跳水的冠軍。迪比亞西連續取得了3屆奧運會男子跳台跳水冠軍。蘇聯運動員В.А.瓦辛和Е.С.瓦伊采霍夫斯卡婭在1972年和1976年兩屆奧運會上分別獲得男子跳板跳水和女子跳台跳水的第1名。
世界性的大型跳水比賽,除奧運會外,還有世界錦標賽。自1973年在南斯拉夫盧布爾雅那舉行的第1屆世界游泳錦標賽至1978年在西柏林舉行的第3屆錦標賽,跳水項目的冠軍分別為美國、德意志民主共和國、蘇聯、瑞典和義大利運動員所獲得。從1979年起,國際業餘游泳聯合會還創辦了兩年一屆的世界盃跳水比賽。
跳水運動在中國雖然有悠久的歷史,但作為競賽項目還是近幾十年的事。在1933年的全國運動會上第1次設有男子跳水錶演賽。1935年增加了女子跳水項目,當時只有 2名女運動員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跳水運動有了很大的發展。自1952年舉行全國跳水比賽之後,每年都有全國性的比賽,參加的地區和人數逐年增多。許多地區開設青少年業餘體育學校跳水班,配備專職教練員。利用課餘或假日進行系統訓練。全國許多省、市、自治區以及一些中小城市陸續修建了一批符合比賽標準的跳水場地。此外,中國已自行生產鋁合金跳板,供跳水訓練和比賽使用。
中國跳水運動員、教練員,在實踐中注意總結自己的經驗,吸取外國的長處,改進訓練方法和手段,使運動技術水平不斷提高,逐步形成了難度大、動作輕巧、入水準確、水花小的跳水技術風格,在多次國際比賽中取得可喜的成績。在 1963年第 1屆新興力量運動會上,首次參加國際性比賽的中國跳水隊,取得1項冠軍、4項亞軍、3項第3名。 在1966年亞洲新興力量運動會上,中國跳水運動員又獲得男女跳板跳水和跳台跳水 4項冠軍。70年代中,中國跳水運動隊伍里又湧現出一批優秀的運動員,在國際比賽中取得了好成績。如在第7屆和第8屆亞運會上,鍾少珍(女)、謝才明、李孔政、陳肖霞(女)、史美琴(女)、吳國村、劉恆林等以難度大、造型美、動作準確的技術特點取得了男女跳板、跳台 4個項目的冠軍。在1979年舉行的第10屆世界大學生運動會上,首次參加世界性跳水比賽的中國選手在跳水比賽中全部進入前 6名。 17歲的陳肖霞在女子跳台跳水比賽中, 戰勝了包括世界冠軍蘇聯選手И.В.卡利尼娜在內的歐美強手,奪得了第 1名。1980年11月在英國倫敦水晶宮進行的馬蒂尼國際跳水比賽中,中國隊以45分的總成績超過美國、蘇聯、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的選手,獲得團體冠軍。史美琴、陳肖霞和李孔政分別獲得女子跳板跳水、女子跳台跳水和男子跳板跳水的冠軍。1981年第11屆世界大學生運動會上,陳肖霞、李藝花、李宏平分別獲得女子跳台跳水、女子跳板跳水和男子跳台跳水 3項冠軍。
技術與訓練 跳板跳水 最初的跳板跳水比賽是在木質跳板上進行的,動作簡單。直至1920年前後,跳板比賽中才出現了向前翻騰匧周。又經過30年,出現了向前翻呟周的技術。鋁合金跳板問世,淘汰了落後的玻璃纖維跳板和笨重的木質跳板,促進了跳板動作難度大幅度提高,70年代已經出現了向前翻騰4½周和各個組別各種姿勢的多周翻騰與轉體動作。可以預見,隨著跳水器材的改進,跳板的彈性越來越大,對運動員掌握身體平衡能力的要求會越來越高。掌握好跳板跳水技術的關鍵是合理地利用跳板的反彈力,獲得更好的起跳角度和高度。所以走板和起跳是跳板跳水技術的基礎。根據比賽規則規定,走板的步數不得少於4步(圖2、圖3),即3步助跑加跨跳步。運動員根據個人習慣不同,也可採用5步或6步走板。目前世界上大部分優秀跳水運動員均採用5步走板。走板是從跳板後半部分開始,助跑時,猶如自然的走步,用兩臂自然擺動維持身體的平衡,跨跳時兩臂隨著身體自下而上迅速擺至前上方相應位置。與此同時,踏跳腿有力蹬離跳板,身體保持正直,擺動腿向前上方擺起,使擺動腿的小腿與大腿成90°,大腿與軀幹成90°。當運動員跨跳至最高點時,擺動腿迅速下落,與踏跳腿並擾,並與軀幹成一直線,使人體重心在支撐面的範圍內,以保持身體平衡和加大壓板的力量。當身體下落至跳板前端壓板時,兩臂經體側下落至體旁。正確合理的走板技術,是進入充分起跳和保持身體平衡的保證。無論是走板起跳還是面對板的立定起跳,都需要臂、髖、膝、踝各關節協同動作,整個身體的壓板動作應有一定高度和力量,這樣才能與跳板振動節奏相吻合。壓板力量愈大,踝關節對板作用的時間相對愈長,跳板反彈力就愈大,這就為運動員獲得足夠的騰空高度創造了有利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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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台跳水 跳板跳水是跳台跳水的基礎,然而在奧運會的跳水比賽中最先出現的是跳台跳水。由於跳台跳水是在堅硬而沒有彈性的跳台上進行,所以跳台跳水的起跳相對穩定。在助跑和起跳技術上,跳台跳水與跳板跳水截然不同。跳台跳水是以較快的速度助跑,不需要高的跨跳步;相反,其跨跳低而快速完成。跳台跳水的第3組動作還允許採用單足起跳。跳台比賽的高度為5米、7.5米和10米3種,但世界優秀跳水運動員都選用10米跳台,這是因為10米跳台的動作難度大,騰空時間長,能給裁判員和觀眾一個良好的印象(圖4)。
跳台跳水的動作與跳板跳水的動作大體相同,但跳台跳水多一組臂立跳水動作。做臂立的動作時,運動員走到跳台前端,兩手約與肩同寬,抓住跳台前沿,可採用單腿擺起成臂立,或以雙腿屈體(或屈膝)慢起成臂立。臂立時,身體要伸直,並保持穩定平衡,然後完成各種跳水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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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水花”入水 是指運動員在完成空中動作後身體筆直插入水中時,只見入水點湧起一圈泡沫狀的水珠層,濺起少許水花,甚至沒有水花。這是70年代以來世界跳水運動開展比較先進的國家所廣泛採用的一種技術,也叫“手翻掌”入水技術。中國跳水運動員從1975年起開始學習這一先進入水技術。現在已有不少運動員掌握了它(圖5)。其要領在於入水時,兩臂用力伸直,將要入水的一瞬間手掌上翻,掌心朝水,身體與水面成90°或接近90°的入水角度。“壓水花”入水技術多種多樣,但根據兩臂在頭上伸直互相靠近的姿勢和手型的變化,一般可分為4種:①兩手大拇指緊扣,手掌上翻,五指伸直張開,掌心朝水(圖6);②兩手之間保持10厘米距離,手掌上翻,五指伸直張開,掌心朝水(圖7);③ 兩手大拇指緊扣,手掌上翻,屈指,掌心朝水(圖8);④兩手大拇指緊扣,兩手掌半重疊上翻,掌心朝水(圖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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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網訓練 跳水運動員所跳的動作都是在空中完成的翻騰或轉體動作,而且這些沿縱軸轉體動作都是和沿橫軸翻騰相結合完成的。無論是跳板跳水或跳台跳水,運動員的騰空時間都只有1秒多鍾,在這樣短暫的時間裡要完成各種各樣優美而複雜的動作,還要辨別身體的方位,以便及時準確地入水,這就要求運動員在掌握起跳技術的基礎上,使動作連線技術合理,動作概念清楚。彈網訓練作為跳水專項素質訓練的一種重要手段,已為世界各國跳水運動員所採用。彈網訓練的重要性在於:①彈網上的動作技巧與跳水動作技巧十分相似,所有跳水動作都可在彈網上練習;②彈網的彈力大、騰空高、空中停留時間長,便於學習和掌握動作技巧;③彈網上的動作節奏比較慢,有助於學會適應跳板上的節奏,同時也便於教練員糾正兩臂、兩腿、軀幹和頭部的微小錯誤動作;④彈網上練習,一年四季都可進行;彈網上跳的動作,消耗體力比跳水少,可增加動作的練習次數。彈網訓練可以發展彈跳力、靈敏性和協調性,提高空中識別方位、控制身體平衡的能力,這些正是跳水運動員所必須具備的主要專項素質(圖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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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上板訓練 與彈網訓練一樣,是跳水運動員進行專項素質訓練的重要手段。陸上板的訓練實際上是把水上跳板安裝在陸地上來練習。陸上板的高度應為 1米左右,板上放有相應高度的海綿墊,並裝上懸空保護帶。除入水動作不同外,陸上板所有的動作都相應地與水上跳板的動作結構相同。掌握正確的走板、起跳以及動作連線技術、學習新動作、提高翻騰或轉體速度、掌握正確的準備入水技術等,都可以利用陸上板進行訓練。
跳水比賽 在1908年倫敦奧運會期間成立的國際水上運動聯合會,制定並通過了跳水競賽規則,確定了跳台跳水比賽,以後又增加了跳板跳水比賽,從而奠定了現代跳水比賽的基礎。
現行的跳水競賽規則規定,跳台高度為10米、7.5米和 5米;跳板高度為 3米和 1米。比賽內容分規定動作(或有難度係數限制的自選動作)和自選動作,由裁判員評分。在每個項目的比賽中,運動員跳完全部比賽動作,將其所有比賽動作的得分加起來,以總分多的為優勝。
跳水比賽的動作必須從跳水競賽規則的“動作難度表”中挑選。每一個跳水動作都有它的起跳方式(走動或立定)、組別號數、高度和姿勢以及根據動作複雜程度而制定的難度係數。鑒於起跳方式和方向的不同,規則規定跳板跳水共分5組:第1組,面對池向前跳水;第2 組,面對板向後跳水;第3組,面對池反身跳水;第4組,面對板向內跳水;第5組,轉體跳水。跳台跳水共分6組:第1組,面對池向前跳水;第2組,面對台向後跳水;第3 組,面對池反身跳水;第4組,面對台向內跳水;第5組,轉體跳水;第 6第,臂立跳水。
女子跳板比賽應包括 5個規定動作和 5個自選動作;男子跳板比賽應包括 5個有難度係數限制的自選動作和6個自選動作。女子跳台比賽包括4個有難度係數限制的自選動作(其難度係數的總和不得超過7.5)和 4個無難度係數限制的自選動作;男子跳台跳水除完成 4個有難度係數的自選動作外,還要完成 6個無難度係數限制的自選動作。
跳水動作的姿式分為甲式(直體)、乙式 (屈體)、丙式(抱膝)及丁式(翻騰兼轉體)。
根據跳水競賽規則的規定,跳水比賽應有正副裁判長 2~3人,裁判員7~9人。運動員每一動作的評分自0分起至10分止,以 0.5分作為評分單位,根據完成動作的情況列入6個評分段。失敗:0分;不好:0.5~2分;普通:2.5~4.5分;較好:5~6分;很好:6.5~8分;最好:8.5~10分。
得分的計算方法是: 5個人裁判去掉最高分與最低分,以中間3個有效分的總和乘以該動作的難度,得出的積就是該動作的實得分(7人裁判則以中間5個有效分的總和乘以難度後再除以5乘3)。
裁判員評判跳水動作成績,主要根據運動員助跑(走板、跑台)、起跳、空中動作、入水等方面的優劣來評分。這就要求運動員助跑(走板、跑台)勇敢、果斷、平穩、有信心;起跳充分,有適當的高度和正確的起跳角度;空中動作連線好,姿勢優美;入水準確、垂直,水花越小越好。
國際跳水組織會議決定從1981年開始,凡是奧運會跳水比賽和世界錦標賽都必須進行預賽、決賽,從預賽中選出12名成績最好的運動員參加決賽。決賽時必須重複預賽時的全部動作,以決賽成績總分多者為優勝。但世界盃跳水比賽則採取另一種辦法,即以抽籤方式將運動員分成兩組,每組又以兩人為一對,分別進行比賽,勝者進入下場比賽,最後由兩組中的第1名進行決賽,決定冠、亞軍名次。
跳水池 專門供跳水訓練、比賽、表演用的水池。跳水池應設有1米、3米跳板及5米、7.5米、10米跳台。
跳板應高出水面1~3米,高度誤差不得超過10厘米,板長至少4.80米,寬50厘米,板面要有較好的防滑性能。跳板要裝有可調整支點的活動裝置,跳板與水面的傾度不得超過1度。跳台平面與水面距離的誤差不得超過10厘米。
跳水池應有使水面波動的裝置,以便運動員能明顯地看到水面。對於自然光源與人工光源,儘可能有控制裝置,以免刺眼。跳水池必須有足夠的深度,水溫應為28~30℃,距離水面1米高的平面照度至少是500勒克司。跳台應儘可能裝置能自動升降的電梯。為了避免運動員學新動作時被水拍打受傷,一些跳水池還設有能迅速使水面掀起氣泡的“氣墊”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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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中國沒有一座合乎要求的跳水池。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從1952年開始到現在,先後在北京、上海、廣州等20多個大、中、小城市,建造了符合比賽要求的跳水池。為了適應冬季訓練和比賽的需要,在北京、長沙、成都等地還修建了大型室內跳水館。 (見彩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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