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人銀行

窮人銀行

窮人銀行是指鄉村銀行,農村小額信貸,1983年,被譽為“窮人銀行家”的是孟加拉鄉村銀行創始人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創立了格萊珉銀行,一間鄉村銀行,專注於向最窮苦的孟加拉人提供小額貸款。為此獲得諾貝爾和平獎。他的目標是:幫助窮人實現個體創業,從而使他們永遠地擺脫貧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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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始人簡介

穆罕默德·尤努斯(Muhammad Yunus),1940年生於孟加拉國吉大港,曾在吉大綜合學院求學。1969年獲得范德比爾大學經濟學博士學位,並得到富布賴斯特基金資助。1976年他創立了專門為貧困的孟加拉農民提供信貸業務的格拉明鄉村銀行,這種新興的銀行業務很快得到了很多民眾的支持,當時很多的開發中國家的農村銀行都借鑑了這樣的信用模式,都建立起了自己的農村信貸體系。

30年來,尤努斯的孟加拉鄉村銀行在孟加拉成功地推行著貧困農戶小額貸款的特定模式,其具體的操作就是通過該銀行向孟加拉社會最底層的窮人提供小額銀行貸款,使這些在通常金融制度下無法得到信貸的人有了發展的起步資本。

2006年10月13日,穆罕默德·尤努斯被授予2006年度諾貝爾和平獎,以表彰他“從社會底層推動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努力”,並由此獲得約136萬美元的獎金,鄉村銀行,農村小額信貸,諾貝爾和平獎。

起源

這個理想誕生於1976年,那天,他自己拿出27美元借給村子裡42個製作竹凳子的農婦。只需要這一點點錢,她們就能夠買原材料,從而做起生意。尤努斯的小額貸款幫助她們永遠擺脫了貧困。

尤怒斯堅信,借貨是一項基本的人權,他提出了簡單而充滿智慧的解決貧困的方案:為窮人提供適合他們的貸款,教給他們幾個有效的財務原則,然後,他們就可以自己幫助自己。

尤努斯的理論被實踐證實了,格萊珉銀行已經向240萬個孟加拉農村家庭提供了38億美元的貸款。今天,有250多個機構在將近100個國家裡基於格萊珉模式運作著,而格萊珉銀行領導著這個以小額貸款消除貧困的席捲全球的運動。

離經叛道的銀行家

有這么一則故事:

在10個國家各有1名記者問該國的一名資深金融人士,問題如下:一家銀行專門借出小額貸款給農村窮人,甚至身無分文的乞丐,竟然在沒有政府資助、沒有國際機構捐款下自給自足,每年還有盈利,有無可能?
10位不同國籍的銀行業精英的答案是完全一致而且斬釘截鐵的:“沒有可能!” 那么,精英們都錯了。因為這家銀行正是格萊珉銀行。

格萊珉銀行自1983年創辦以來,除了創辦當年及1991年至1992年兩個孟加拉國內水災特別嚴重的年頭外,一直保持盈利,2005年的盈利達1521萬美元(折合1.2億元)。

格萊珉銀行的賬目曾經受到國際知名經濟學者質疑。普林斯頓大學教授喬納森·莫多克在1999年發表論文《小額信貸承諾》,質疑格萊珉銀行低於1.6%的不良貸款比率不真實,實際數字應該是7.8%;他又稱格萊斯珉銀行只是依靠捐款來生存,如要自給自足收支平衡,貸款的實質利率要高達25.7%。

對此,尤努斯教授稱:“我認為不需要反駁喬納森.莫多克,格萊珉銀行的現狀已證明他的預測全部是錯誤的。我們自1995年停止接受捐款後,不但可以繼續生存,而且盈利是一年比一年多;我們不需要提高貸款利率,我們的實際利率只是10%,近期還在研究調低利率,因為我們的利潤太多了,盈利並非我們的主要目的。” “我們的賬目每月都會在網上公布,自1976年以來,所有數據一直是公開的,任何經濟學家都可以研究我們,從而知道我們為什麼會成功。”

在一個非常正規的國際銀行界人士會議上,穿著拖鞋的尤努斯說,我發現今天來的官員都是穿皮鞋的,而我是做小額信貸的,做小額信貸是與老百姓打交道的,在孟加拉國鄉下老百姓很窮,很多人是赤腳的,我很大部分時間是走村串戶,我已經有拖鞋穿,所以我穿拖鞋來。做好小額信貸,不能與正規金融的程式一樣,就像不能穿皮鞋到稻田去一樣,一定要穿拖鞋。我是反傳統的,小額信貸也是反正規金融傳統的。

的確如此。那些保守的銀行家們,堅持一套他們認為行之有效的、流傳了幾百年的信貸哲學,而這些信貸哲學,幾乎無一例外地把農民與窮人置於最不利的信貸地位。傳統信貸體系教導這些銀行家,銀行的貸款需要接受貸款者提供必要的足夠的抵押擔保,而窮人(尤其是赤貧者)幾乎沒有什麼抵押擔保品,這也就意味著只有有錢人才能合法地借到錢。傳統的銀行家只是將眼光盯住那些規模大實力強的企業家,而不屑於與那些小額貸款需求者打交道,因為在他們看來,小額貸款需求者的貸款數額小,耗費的貸款成本與未來預期收益不成比例,因而只能使銀行虧損。
傳統的信貸哲學還假定,窮人根本沒有還款能力,給他們發放貸款只能是一種浪費,窮人的信用與智慧都不足以使他們利用貸款創造合理的增值,因而銀行向這些窮人貸款得不償失。

尤努斯的行動以及後來的巨大成功,卻證明了這些傳統信貸哲學的荒謬僵化與那些傳統銀行家們的保守無知。循著傳統分析,讓我們來看看尤努斯的創新之處到底何在?常理上,借出去的錢是為了能收回來並附帶一部分錢的使用費——利息。但是對於格萊珉銀行的對象,那些赤貧的人而言,沒有抵押品,他們不能得到一般商業銀行的借款。而且對於大多數人而言,即便他們擁有一些資產,但由於無法證明為其所有也無法獲得貸款,不能改變自身的命運。這一點德索托在《資本的秘密》中闡釋得淋漓盡致,沒有產權證明的資產是僵死的資產,無法流動從而無法為窮人創造機會。而尤努斯卻認定窮人的信用遠比想像得要高,事實證明他的想法是對的。

也許評論者會說尤努斯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天真的理想主義者,竟然違背經濟學最基本的“自利最大化假定”而去相信“人性善”。甚至,當格萊珉銀行面臨借貸者確定無法償還到期貸款時,也不會假想這是出於借款者的惡意行為,而是調查逼使借款人無法償還貸款的真實境況,並努力幫助這些窮人改變自身條件或周圍環境,重新獲得貸款的償還。就是依靠這種與傳統銀行截然不同的信任哲學,格萊珉銀行一直保持低於1%的壞賬率。而其每年發放的貸款規模現在已經超過8億美元。

格萊珉銀行和尤努斯完全顛覆了傳統商業銀行的信貸哲學,而創造了一種嶄新的關注貧困階層、調動培育窮人民主管理觀念的金融文化。可以說,格萊珉銀行建立起一個可能引發“銀行業本質的革命的新型銀行架構,一種新的經濟概念”。

更需指出的是,格萊珉銀行的還貸率高於表現最優異的商業銀行。傳統分析對此無計可施,因為那些現實中的細節並不為人知曉,這可能是因為經濟學家們的自負,不過從另外一個方面來看,尤努斯的實踐也證明了這些目空一切者的無知,在對待貧窮問題上,沒有面向真實世界的態度,就會陷入“理性的自負”而不能自拔,對於真正推進扶貧卻沒有半點好處。這是當下經濟學家們的普遍尷尬。

貸款是一種人權

(圖)窮人銀行家——穆罕默德·尤努斯窮人銀行家——穆罕默德·尤努斯

“我們在慶祝貸款不用抵押品。我們宣布了一個長久的金融隔離時代的終結。貸款不止是生意,如同食物一樣,貸款是一種人權。”這是尤努斯博士的肺腑之言。

尤努斯教授出生於孟加拉最大的港口吉大港Chittagong),這是一個有著三百萬人口的較為發達的商業城市。他的父親是當地首屈一指的製造商和珠寶飾品商人。他的母親出身於小商貿者之家,是一個受過良好教育、對窮人充滿同情心、做事有條理有決斷的堅強女性。尤努斯在自傳中說:“是母親對家人和窮苦人的關愛影響了我,幫助我發現自己在經濟學與社會改革方面的興趣。”在吉大港大學畢業之後,尤努斯在母校當了五年的經濟學教師,在這期間,他創建自己的企業並獲得了極大的商業成功。1965年尤努斯獲得富布萊特獎學金的資助,在Vanderbilt大學學習並最終獲得經濟學博士學位。

1971年孟加拉獨立,尤努斯放棄在美國的教職,回母校吉大港大學擔任經濟學主任。1974年蔓延孟加拉的大饑荒使成千上萬人因飢餓而死。尤努斯感到震撼的同時,開始以極大的熱情投入到對貧困與飢餓的研究中。1976年,他開始走訪喬布拉村中一些最貧困的家庭。他看到,一個名叫蘇菲亞的生有3個孩子的21歲的年輕農婦,每天從高利貸者手中獲得5塔卡(相當於22美分)的貸款用於購買竹子,編織好竹凳交給高利貸者還貸,每天只能獲得50波沙(約2美分)的收入。蘇菲亞每天微薄的2美分收入,使她和她的孩子陷入一種難以擺脫的貧困循環。

這種境況使尤努斯異常震驚,尤努斯寫道:“在大學裡的課程中,我對成千上萬美元的數額進行理論分析,但是在這兒,就在我的眼前,生與死的問題是以‘分’為單位展示出來的。什麼地方出錯了?我的大學課程怎么沒有反映蘇菲亞的生活現實呢!我很生氣,生自己的氣,生經濟學系的氣,還有那些數以千計才華橫溢的教授們,他們都沒有嘗試去提出並解決這個問題,我也生他們的氣。”

尤努斯教授在深入了解了蘇菲亞這樣的赤貧者的境況之後得出結論,這些村民的貧窮,並不是因為他們缺乏改變生活消除貧困的途徑與能力,更不是因為他們自身的懶惰與愚昧,而是“因為金融機構不能幫助他們擴展他們的經濟基礎,沒有任何正式的金融機構來滿足窮人的貸款需要,這個缺乏正式金融機構的貸款市場就由當地的放貸者接管”。

這些當地的高利貸放款者,不但不能使這些赤貧的村民擺脫貧困,而且使他們陷於一種更深的貧困泥潭而難以自拔。在幾乎所有的貧困地區,窮人被這些高利貸所控制與剝削,他們不能擺脫高利貸,因而甘受高利貸放款者施加給他們的不公平信貸。

另一方面,正式的金融體系卻嚴重忽視了窮人這一最需要信貸服務的體系,把這些渴望貸款的窮人排除在信貸體系之外,使他們難以用貸款來改變他們的生活。事實上傳統正式的金融體系也仍在用各種方式製造著窮人接近正規信貸的障礙。

但另一方面,產生此類想法是窮人出身的經濟學家的天性使然。在憤慨和震驚之餘,尤努斯終於出手了:1976年,就在他任職的學校附近的喬布拉村,尤努斯掏出27美元借給42個赤貧的村婦開始了他的微型貸款試驗。一個村婦只要很少的錢就能擺脫中間商,而獲得全部銷售竹凳的利潤,這可以使她的家庭改善生活水平,包括為沒有房頂的屋子蓋上一個錫頂,喝上健康的飲用水等等。但通常她們沒有東西抵押,因此也就無法取得那少得可憐的錢。

而尤努斯的探索終於取得了回報,7年後,格萊珉銀行正式創立,這是一家專門為窮人服務的銀行。
尤努斯堅信,借貸是一項基本的人權,他提出了簡單而充滿智慧的解決貧困的方案:為窮人提供適合他們的貸款,教給他們幾個有效的財務原則,然後他們就可以自己幫助自己。

尤努斯的理論被實踐證實為有效——格萊珉銀行已經向240萬個盂加拉農村家庭提供了38億美元的貸款。今天,有250多個機構在將近100個國家裡基於格萊珉的模式運作著,而格萊珉銀行領導著這個以小額貸款消除貧困的席捲全球的運動。

與此同時,格萊珉銀行也從27美元(借給42個赤貧農婦)微不足道的貸款艱難起步,截至2006年6月底,格萊珉銀行有2185家分行,服務69140個村的639萬借款人,員工總數達18151人。

最為成功的是,格萊珉銀行的貸款當中63%來自借款者本身的存款。格萊珉能夠自力更生,不需要尋找外來的資金。格萊珉累計借款給639萬名借款人,當中96%是女性,在她們的努力之下,58%的借款人及其家庭已經成功脫離了貧窮線。

窮人也是有信用的

孟加拉有75%的人口信奉伊斯蘭教,而尤努斯博士說:“孟加拉人或者印度人沒有區別。人也許有貪婪的特質,但這個社會和媒體很少發現和強調人們的另一部分特質:我們不斷實踐幫助人,人們的善良特質便會顯露,這跟宗教沒有太大關係。所以格萊珉模式在全世界都可以成功,包括在美國歐洲,我們的試驗都很成功。”

這固然是無抵押小額貸款的成功,但更是人性的成功,或者說,它使我們相信:窮人也是有信用的。

當然,僅僅消除道德風險是不夠的,格萊珉銀行還不能高枕無憂。尤努斯控制風險的辦法是堅持小額,時間上梯次還款,管理人員經常上門服務,貸款人要加入一個5 個人的小組,目的是增加借款人的還貸信心,樹立所有窮人都值得信任的理念。目前,尤努斯博士窮人銀行貸款收回率達到了99%,平均貸款額每筆為130美元。

更為重要且意義深遠的是,格萊珉銀行通過這種特殊的機制,極大地調動起借貸者們自我管理的積極性與創造力。這些本來完全沒有金融知識的貧窮村民,通過小組彼此聯結起來,並在小組會議上進行公開的民主討論,使他們自然地對管理自身的事務承擔越來越大的責任。他們往往比銀行職員更能提出創新性的方式來解決問題,因為這與他們自身命運的改變密切相關,他們有強烈的內在動力去尋找新的途徑而使自己和其他成員儘快脫離貧困。

尤努斯深有感觸地說:“我意識到,如果給予機會,人類是多么富有活力與創造力。”

同時,為了幫助那些根本沒有知識與經驗的借款者,格萊珉銀行不斷簡化他們的貸款程式,最終他們將格萊珉的信貸償付機制提煉為:(1)貸款期1年;(2)每周分期付款;(3)從貸款一周后開始償付;(4)利息是10%;(5)償付數額是每周償還貸款額的2%,還50周;(6)每1000塔卡貸款,每周付2塔卡的利息。這種簡化的貸款償付程式被證明是行之有效的。

同時,尤努斯博士說:“小額貸款機構如果要自負盈虧,首要條件是可以接受存款。如果我們不可以接受存款,捐款用光了後便無以為繼,借款人同時是我們的存戶,他們擁有這家銀行,我們便像河流般不斷有活水;對於借債人來說,她們每周償還小額的貸款,同時存入金額更小的存款,這是一個改善她們財政狀況的重要環節。一年後債還清了,她們可以借更多,同時又有一筆存款可以動用,令她們一步步脫離貧窮線。”可見,格萊珉銀行的經營模式中包含了實際可行的經濟學原理。

舉例來說,一名成員貸款1000塔卡,實際利率為10%,即本息合共1100塔卡,還款期為一年。該名成員每周還款約21塔卡,但同時要存款5塔卡,存款年利率為8.5%—12%,一年之後,還清欠款,並有260塔卡存款及利息。成功還款後,她們便可以再借大額的貸款,例如2000塔卡,同時每周儲蓄10塔卡,這名成員的財政狀況會被改善,最終達至脫離貧窮目的。

尤努斯與格萊珉的信貸哲學正在顛覆那些傳統的信貸教條。傳統的商業銀行總是想像每個借款人都打算賴賬,於是他們用繁密的法律條款來限制客戶,保證自己不受損失。尤努斯卻有相反的哲學。”從第一天我們就清楚,在我們的體系中不會有司法強制的餘地,我們從來不會用法律來解解決我們的償付問題,不會讓律師或任何外人卷進來。“格萊珉銀行的基本假設是,每一個借款者都是誠實的。我們確信,建立銀行的基礎應該是對人類的信任,而不是毫無意義的紙上契約。格萊珉的勝敗,會取決於我們的人際關係的力量。”

尤努斯以自己的始終如一的行動,以自己的經濟學知識,以自己對貧困者的深刻理解與同情,創造了一個不同凡響的格萊珉世界,使成千上萬的窮人擺脫了貧困,看到了改變生活改變命運的希望。

1983年,穆罕默德•尤努斯創立了格萊珉銀行,專注於向最窮苦的孟加拉人提供小額貸款。他的目標是:幫助窮人實現個體創業,從而使他們永遠地擺脫貧困生活。

這個理想誕生於1976年,那天,他自己拿出27美元借給村子裡42個製作竹凳子的農婦。只需要這一點點錢,她們就能夠買原材料,從而做起生意。尤努斯的小額貸款幫助她們永遠擺脫了貧困。

格萊珉銀行的基本假設是,每一個借款者都是誠實的。“我們確信,建立銀行的基礎應該是對人類的信任,而不是毫無意義的紙上契約。格萊珉的勝敗,會取決於我們的人際關係的力量。”

尤怒斯堅信,借貨是一項基本的人權,他提出了簡單而充滿智慧的解決貧困的方案:為窮人提供適合他們的貸款,教給他們幾個有效的財務原則,然後,他們就可以自己幫助自己。

尤努斯的理論被實踐證實了,格萊珉銀行已經向240萬個孟加拉農村家庭提供了38億美元的貸款。今天,有250多個機構在將近100個國家裡基於格萊珉模式運作著,而格萊珉銀行領導著這個以小額貸款消除貧困的席捲全球的運動。

窮人的銀行家

(圖)窮人的銀行家窮人的銀行家

《窮人的銀行家》是孟加拉國著名經濟學博士、教授穆罕默德·尤努斯的自傳。 他在孟加拉的鄉村開創了“小額貸款”模式,並創辦了格萊珉銀行——世界上第一家專門借錢給窮人的銀行,一家為窮人服務的銀行。此後的若干年中,他首創的面向最貧困的窮人的小額貸款模式被世界上許多國家包括富裕國家所借鑑和模仿。

精彩語錄

扶貧,改變世界 貸款應作為一種人權加以促進。 ——穆罕默德•尤努斯
我們相信,貧窮是不屬於一個文明的人類社會的,它屬於博物館。在這個會議舉行65年之後,我們一定會創造一個沒有貧困的世界。——穆罕默德•尤努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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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人銀行家:小額信貸就是“授人以漁”
http://www.chinanews.com.cn/cj/zbjr/news/2009/03-18/16076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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