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創新競賽

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簡稱:創新大賽)是一項具有20多年歷史的全國性青少年科技創新成果和科學探究項目的綜合性科技競賽,是面向在校中國小生開展的具有示範性和導向性的科技教育活動之一,是目前我國中國小各類科技活動優秀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種形式。創新大賽的英文名稱為:ChinaAdolescentsScience&TechnologyInnovationContest(英文縮寫:CASTIC)。
=宗旨=
推動青少年科技活動的蓬勃開展,培養青少年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質,鼓勵優秀人才的湧現。
=舉辦時間和地點=
創新大賽每年舉辦一屆,終評決賽時間為每年8月。
創新大賽的舉辦地點由各省(區、市)申請,經主辦單位考察確定,並在前一屆創新大賽閉幕式上交接會旗。
=活動內容=
創新大賽的活動內容包括競賽活動和展示活動兩個系列。
競賽活動包括青少年科技創新成果競賽和優秀科技教師評選。展示活動包括優秀科技實踐活動展覽和少年兒童科學幻想繪畫展覽。
=組織過程=
參賽者要首先參加基層的活動。省(區、市)級競賽的部分優勝者,由各省(區、市)按規定名額和要求推薦參加創新大賽。
=獎勵=
競賽活動由主辦單位進行表彰和獎勵。展示系列活動由大賽組委會進行表彰和獎勵。
創新大賽接受有關企業和社會機構設立的專項獎勵。根據專項獎設立原則,評選出專項獎獲獎項目,予以獎勵。
=歷史概況=
創新大賽前身為創辦於1982年的“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和1991年“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2002年八家主辦單位將兩個比賽整合為每年一屆的“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
至今,大賽已經分別在上海(1982和1993)、昆明(1984)、蘭州(1986)、北京(1988和1991)、成都(1990)、瀋陽(1992)、南寧(1994)、長沙(1995)、天津(1996)、西寧(1997)、香港(1998)、呼和浩特(1999)、合肥(2000)、福州(2001)、鄭州(2002)、蘭州(2003)、成都(2004)等地舉辦。
第一章北京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概述
北京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簡稱:北京創新大賽)是一項具有28年歷史的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創新成果和科學探究項目的綜合性科技競賽,是目前北京市面向在校中國小生開展的規模最大、層次最高、具有示範性和導向性的科技教育活動之一,是目前北京市中國小各類科技活動優秀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種形式。北京創新大賽的英文名稱為:BeijingYouthScienceCreationCompetition(英文縮寫:BYSCC)。
北京市每年約有100多萬青少年參加各級各類的青少年科技普及教育和創新競賽活動,經過選拔每年有近300多名優秀選手參加北京市終評決賽。
一、宗旨
舉辦北京創新大賽的根本宗旨在於推動北京市青少年科技活動的蓬勃開展,培養青少年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質,鼓勵優秀人才的湧現;提高科技輔導員隊伍的科學素質和技能,推進科技教育事業的普及與發展,以迎接現實世界和未來世界的挑戰。
二、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北京市科學技術協會、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北京青少年科學基金會和大賽舉辦區縣人民政府。
承辦單位:由北京青少年科技活動中心、大賽舉辦區縣科協等單位具體承辦。
領銜贊助單位:安捷倫科技有限公司(中國)
北京創新大賽組織委員會由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共同協商組成。組委會辦公室設在北京青少年科技活動中心。
三、舉辦的時間和地點
北京創新大賽每年舉辦一屆,終評決賽時間為每年3月。
北京創新大賽的舉辦地點由各區縣申請,經主辦單位考察後確定。
四、大賽的活動內容
北京創新大賽分為青少年和科技輔導員兩個活動板塊,活動內容包括競賽活動和展示活動兩個系列。
競賽活動包括青少年科技創新成果競賽、優秀科技輔導員評比和科技輔導員科教創新成果競賽。展示活動包括科技實踐活動展覽和少年兒童科學幻想繪畫展覽。
五、參賽程式
參賽者要首先參加所在區縣舉辦的基層比賽,北京市比賽不接受作者個人直接申報。區縣級競賽的部分優勝者,由各區縣按規定名額和要求推薦參加北京創新大賽。
六、獎勵
北京創新大賽的獎勵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獲獎者將榮獲大賽組委會、贊助單位和協辦單位頒發的獎章、證書或獎金、獎品。
北京創新大賽接受有關企業和社會機構設立的專項獎勵。根據專項獎設立原則,評選出專項獎獲獎人員,予以獎勵。
第二章北京創新大賽的組織辦法
一、區縣級競賽
各區縣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是北京創新大賽的比賽基礎,區縣級比賽應參照北京市比賽的競賽規則舉行,按照分配名額擇優推薦項目參加北京市比賽。推薦參加北京市比賽的項目必須符合北京市比賽的要求。
區縣級比賽由各區縣科協和教委牽頭組織。區縣級比賽組委會在推薦上報參加北京市比賽的項目時,應上報區縣級比賽的獲獎名單及區縣級比賽的組織情況。
北京市比賽按各區縣組成代表隊,統一組織申報、參賽。
區縣級競賽組織機構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規範區縣級競賽工作,確保競賽的公開、公平和公正。
二、名額分配
北京創新大賽組委會辦公室每年隨通知公布各區縣參加北京市比賽的名額分配,各區縣必須按分配名額及有關比例申報,超過分配數量的不予受理。
各區縣申報的科技創新成果競賽項目中,國小生、國中生的項目數量分別不少於總數的20%。集體項目含在國小、國中、高中項目數量之內,不超過總數的30%。
各區縣申報的科技輔導員科教創新成果項目中,個人項目不低於實際申報總項目數量的60%。
機器人創新設計比賽高中組前四名、國中組和國小組前三名直接進入北京創新大賽終評。
三、申報
每年12月,北京創新大賽組委會辦公室將在“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創新服務平台”(http://www.bast.net.cn/byscc/index.shtml)上發布下年度北京市比賽競賽規則和申報表格,供區縣代表隊下載申報使用。
組委會辦公室於每年的12月至下年度1月接受申報,申報材料必須同時包括郵寄申報材料及網上申報。郵寄材料申報以郵戳為準,逾期視為棄權;網上申報,申報者須憑下發的授權號登入“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創新服務平台”,進行網上申報。
紙質信息與網上申報的信息必須保證完全一致,一旦申報,便以此為準,不得再修改。學校名稱要填寫全稱,包括省市、區縣、學校或校外教育機構全稱(例如北京市第二中學,北京市平谷區第三中學)。所有申報材料不退回,請自行做好材料備份工作。申報書上沒有按要求籤字、蓋章的,視為無效申報。
四、資格審查
各區縣在報送參賽項目前,必須認真進行資格審查。凡在申報書“資格認定”欄中無簽字和蓋章的項目不能參賽。
五、經費
北京創新大賽組織經費由主辦單位、承辦單位負責籌集。
在北京創新大賽終評期間,組委會承擔所有指定代表的部分食宿費用、直接會務費用和專家聘請費用。
各代表隊自行承擔本代表隊領隊的全部費用,以及參賽的學生和科技教師從本區縣到決賽地點的往返交通費、布展費用和決賽期間的本隊其他費用。北京創新大賽的區縣級比賽,由各區縣主辦者自行解決相關費用。
六、區縣級組織單位的評估與獎懲
每年將對區縣級組織單位進行評估。依據申報工作的合格率、競賽組織工作是否公平、公正、嚴謹、有序,是否維護了參賽者的合法權益等進行評估,並據以酌情增減其下一屆北京創新大賽的申報名額。
第三章科技創新成果競賽
一、科技創新成果競賽項目的分類
科技創新成果競賽是北京創新大賽活動的主體內容,其主要項目形式有:發明、創新技術、工程設計和科學研究論文等。
競賽項目按學歷段分為國小項目、國中項目、高中項目;按項目申報者人數分為個人項目和集體項目;按所研究的領域分為數學、物理學、化學、微生物學、環境科學、生物化學、醫藥與健康學、工程學、計算機科學、動物學、植物學、地球與空間科學、行為與社會科學等13個學科。
二、科技創新成果競賽項目的學科分類
1.數學(MA)——指形式邏輯或各種數字及代數計算的開發,以及這些原理的套用,包括微積分、幾何、抽象代數、數論、統計學、複數分析、機率論等。
2.物理學(PH)——指能量及其與物質作用的原理、理論和定律,包括固態物理、光學、聲學、粒子、原子物理、原子能、電漿、超導體、流體和氣體動力學、熱力學、半導體物理學、磁學、量子物理學、力學、生物物理學。
3.化學(CH)——指對物質性質和組成以及其所依從的規律的研究,包括物理化學、有機化學(不含生物化學)、無機化學、分析化學、材料化學、塑膠、燃料化學、殺蟲劑、冶金學、土壤化學等等。
4.微生物學(MI)——指有關微生物的生物學,包括細菌學、病毒學、原生動物學、真菌學、微生物遺傳學等。
5.環境科學(EV)——指對於(空氣、水及土地資源)污染源及其控制的研究、生態學等。
6.生物化學(BI)——指生命活動進程中的化學,包括分子生物學、分子遺傳學、光合作用、血液化學、蛋白質化學、食物化學、激素等。
7.醫藥與健康學(ME)——指對於人類及動物的疾病和健康的研究,包括牙科學、藥理學、病理學、眼科學、營養學、公共衛生學、兒科學、皮膚學、過敏反應、語言與聽力等。
8.工程學(EN)——指技術,直接將科學原理套用於生產及實際套用的項目,包括土木工程、機械工程、航空工程、化學工程、電氣工程、攝影工程、音響工程、汽車工程、船舶工程、制熱與製冷工程、交通運輸工程、環境工程等。
9.計算機科學(CS)——指計算機硬體和軟體工程設計與開發,包括網際網路技術及通信、計算機製圖技術(包括人性化界面),仿真/虛擬現實技術,計算科學(包括數據結構、加密技術、編碼及信息理論)的等等。
10.動物學(ZO)——指對動物的研究,包括動物遺傳學、鳥類學、魚類學、爬蟲學、昆蟲學、動物生態學、古生物學、細胞生理學、生理節律學、畜牧學、細胞學、組織學、動物生理學、無脊椎動物神經生理學、無脊椎動物研究等。
11.植物學(BO)——指植物生命的研究,包括農業科學、農業經濟學、園藝學、林學、植物分類學、植物生理學、植物遺傳學、植物溶液培養、海藻等。
12.地球與空間科學(ES)——包括地質學、礦物學、地貌學、海洋學、氣象學、氣候學、天文學、洞穴學、地震學、地理學等。
13.行為與社會科學(SO)——指通過觀察和實驗來研究人和動物行為與反應,人類社會中的個人之間,個人與社會之間的關係的科學,包括社會學、人類學、心理學、考古學、教育學、動物行為學、人種學、語言學、城市問題等。
三、對申報項目和申報者的要求
1.競賽項目的申報者為:現就讀於中、國小校(包括中等師範學校、專業學校、職業中學、技工學校)的學生。
2.每名學生在一屆大賽上,只能申報一項科技創新成果競賽項目(包括集體項目)。
3.申報者所申報的項目必須是從當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過兩年時間內完成的研究課題。
4.連續多年的研究項目,如曾經參加過以往的北京創新大賽,再次以同一選題申報參賽時,必須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5.集體項目的申報者不得超過3人,並且必須是同一地區、同一學歷段(國小、國中、高中)學生的合作項目。每名成員都須全面參與項目,熟悉項目各方面的工作,最終研究成果應該反映出所有成員的共同努力。
6.集體項目不能轉為個人項目。新成員不能半途加入到一個集體項目中。但如果其中一名作者不再參與,則其他兩名最初的作者可以繼續他們的研究,並申報參賽。集體項目的作者在區縣競賽和上報北京市競賽時應是一致的,不允許中途更換作者。
7.每個集體項目應確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為署名作者。在項目申報時,所有成員的信息資料均應在申報書中填寫。
8.每個項目最多只能申報三名輔導教師。
四、不接受申報的項目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項目;
2.涉及食品技術、藥品類的項目;
3.參加過往屆北京創新大賽的項目;
4.不是在距本屆比賽舉辦時間兩年之內完成的項目。
五、對申報材料的要求
1.申報書:申報者需按照競賽有關要求,認真填寫申報書及所需附屬檔案,一式兩份上報北京創新大賽組委會辦公室。申報書必須是大賽組委會辦公室提供的標準申報書,並且申報書不能與研究報告等其他申報材料裝訂在一起,否則視作不合格申報。
2、論文及附錄:所有申報項目除填寫申報書外,還應提交完整的論文。如果需要提交論文附錄,複印件即可。
3.證明材料:項目涉及下列內容的還須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材料。
醫療保健用品,由區縣級以上相關醫療科研部門開具臨床使用鑑定。
動物、植物新品種,由區縣級以上農科部門開具證明,證明確為培育和發現的新品種。
國家保護的動、植物,由區縣級以上林業部門開具證明,證明項目在研究過程沒有對動、植物造成損害。
4.所有參賽項目需要提交項目研究日誌或者研究日記等能說明項目研究過程的原始材料。
5.網上申報材料:申報書及附屬檔案在上報郵寄材料的同時,必須按照網上申報的相關要求,將有關信息和材料進行網上申報。
六、終評決賽
1.終評決賽包括公開展示、項目問辯、技能測試、素質測評等活動。獲獎等級將根據參賽學生在上述活動中的綜合成績確定。
2.參加終評決賽時,各區縣代表隊由正、副領隊、參賽學生、科技輔導員組成,參賽學生必須是經初評入圍決賽的項目作者。各代表隊人數、參賽項目由大賽評審會根據初評結果確定。入圍終評的項目作者如不能參加終評,將視為自動放棄參賽資格。
3.終評展示按13學科向公眾展出全部參賽項目。
4.各代表隊負責本區縣所有參賽項目所需材料的攜帶、布展、保管和維修。代表隊領隊負責本代表隊的安全、組織參加比賽的活動等。參賽學生有義務為參觀公眾講解。
5.每個參賽項目應製作項目展板一塊。展板尺寸為高120CM、寬90CM。組委會負責提供場地、展板、展台、電源和照明,其它用品和必要的防護設備均需自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不得在展位展出。用電電壓不得超過220伏。參展物品體積不宜過大,長、寬各不得超過1.5米,高不得超過2米。重量不超過100公斤。
6.項目展示拒絕整版噴繪,提倡選手根據展示的內容和形式發揮想像和創意自行設計、現場動手布展。展板基本內容必須包括問題(假設)、實驗方法與過程、數據與結果、討論與結論五部分,形式由選手自行設計。展示內容中不得出現指導教師姓名、媒體報導、申請或已獲專利、以往獲獎及其他未經授權的涉嫌侵犯智慧財產權的內容,否則將不能參加終評。
7.作者布展後需申請展示安全檢查,檢查合格後方有資格正式展出。獲得合格簽字的安檢表應放在展台之上。
8.終評決賽時,所有原始記錄須由申報者帶到決賽現場。有實物的項目,必須將實物作品帶到現場展示,並在項目問辯時向評審介紹。
七、評審
由組委會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工作。
1.評審標準:“三自”和“三性”原則
自己選題:選題必須是作者本人發現、提出、選擇的。
自己設計和研究:設計中的創造性貢獻,必須是作者本人構思、完成的。主要論點的論據必須是作者通過觀察、考察、實驗等研究手段親自獲得的。
自己製作和撰寫:作者本人必須參與作品的製作。論文必須是作者本人撰寫的。
科學性:包括選題與成果的科學技術意義、技術方案的合理性和研究方法的正確性、科學理論的可靠性。
新穎性:包括新穎程度、先進程度、技術水平與難易程度。新穎程度指該項發明或創新技術在申報日以前沒有同樣的成果公開發表過,沒有公開使用過,該項研究課題及論文的選題有創意;先進程度指該項發明或創新技術同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有顯著的進步;指課題研究及論文的研究結論所具有的科學價值和學術水平。
實用性:指該項發明或創新技術可預見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或效果;指課題研究及論文的影響範圍、套用意義與推廣前景。
國小生的項目在依據“三自”和“三性”原則的同時,根據目前國小生進行科學探究活動的特點和水平,融入“做中學”科學教育理念,重點考查項目的探究過程,考查在探究過程中國小生初步探究能力和基本科學知識、科學方法的掌握。
2.初評:於每年年初進行初評,以審閱申報材料為主,對項目進行資格審查和科學性審查。在對所有項目進行全面審閱的基礎上,選拔不超過80%的項目入圍參加終評決賽,不低於20%的項目被淘汰。各區縣依分配名額,於申報日期前向組委會辦公室報送申報材料。組委會根據初評情況,確定進入終評的項目名單並通知各區縣據此組成代表隊參賽。
3.終評:除審閱材料外,評審要對參賽學生進行封閉式項目問辯,評審按國小、國中、高中分年齡段、分學科、類別進行。評選委員會根據“三自”和“三性”的原則,最終確定項目所獲獎項。
4.專項獎評審:可由設獎單位單獨評選或委託北京創新大賽評審會評選。設獎單位可提出專項獎評選標準或附加條件,但不能與北京創新大賽的評選原則和評選標準相悖。
八、表彰和獎勵
北京創新大賽評審委員會對入圍項目按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以及個人項目和集體項目,根據不同的學科對參賽項目進行評選,根據評審標準,最終確定一、二、三等獎。各獎項的獲獎比例約為:一等獎15%、二等獎35%、三等獎50%。
北京創新大賽的獎勵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獲獎者將榮獲大賽組委會頒發的獎章、證書、獎金和適當的獎品。
九、獲獎項目公示
終評結束後,獲獎項目將在“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創新服務平台”上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公示和半年的質詢,公示的內容包括:獲獎學生姓名、學校、輔導教師姓名、項目名稱等。在公示期內,任何單位或個人對公布的獲獎情況持有異議,都可以書面形式向大賽組委會辦公室具名(姓名、工作單位、聯繫電話)提出(郵寄或傳真)。經查明,確有資格不符合規定、弄虛作假或剽竊他人成果者,將取消其獲獎資格,收回其所獲名次和獎勵。
第四章優秀科技輔導員評選
一、優秀科技輔導員評選的依據
1.申報者從事青少年科技活動的經歷和成績;
2.對青少年科技活動的理念和認識;
3.申報者設計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動方案;
在上述三項內容中,以第3項為主要的評選依據。
二、申報優秀科技輔導員的要求
1.申報者必須是具有指導學生開展科技教育活動的經歷並取得優異成績、具備一定教學經驗的科技輔導員;
2.填寫並提交《優秀科技輔導員評選申報書》,由所在區縣大賽組織機構推薦;
3.提交一份本人(僅限一人)設計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動方案;
4.所在學校出具支持信函,介紹參賽科技教師的工作表現及業績,確認同意推薦其參加優秀科技輔導員的評選活動。
三、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動方案評選
 (一)科技教育活動方案的基本界定
科技教育活動方案是科技輔導員等根據科學課等課程教學、課外科技教育活動的需求,青少年以班級或學校、校外科技教育機構或場所等組織名義,圍繞某一課題或主題所策劃、設計的綜合性、群體性科技教育教學或活動的方案。
1.科技教育活動方案是對擬付諸實施的科學課等課程教學、某項科技教育活動的總體策劃與設計。
2.科技教育活動方案主要用於科學課等的校本課程或選修課程,校內外的科技教育活動(課外科技活動、研究性學習、綜合實踐活動)。
(二)科技教育活動方案分類
科技教育活動方案按照活動對象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按照項目的屬性,分為科技教育教學類項目(科學課等)和科技教育活動類項目;科技教育活動類項目按照項目的適用範圍分為民眾性(普及型)項目和小組性項目。
(三)科技教育活動方案的基本要素
1.方案的名稱
2.方案的背景(需求分析)與目標
3.方案所涉及的對象、人數
4.方案的主體部分:
(1)活動內容
(2)難點、重點、創新點
(3)利用的各類科技教育資源(場所、資料、器材等)
(4)活動過程和步驟
(5)可能出現的問題及解決預案
(6)預期效果與呈現方式
(7)效果評價標準與方式
(8)對青少年“益智、養德”等方面的作用
(四)科技教育活動方案的評審標準
1.教育性
(1)符合科技教育教學、活動的基本規律,符合國家教育改革、課程改革的要求。
(2)青少年有較大的動腦思考、動手實踐的空間,能啟迪青少年主動學習,能經歷科學探索的完整過程。
(3)有利於青少年對科學規律的理解、對科學知識的掌握,有利於青少年對科技發展與人類生活、社會發展相互關係的思考,有利於青少年科學思想、科學精神與方法、創新能力的養成。
2.創新性
(1)內容、過程或方法的設計有創意。
(2)整個教學或活動方案的構思新穎、巧妙。
(3)因人而異,因地制宜。
3.可行性
(1)符合方案設計對象的知識、能力和認知水平。
(2)具備方案實施的必備條件。
(3)便於在課程教學或科技教育活動中實施。
(4)不增加青少年的負擔。
4.示範性
(1)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徵,體現當代科技發展方向和教育理念。
(2)著重解決青少年所面臨現實生活中的具體問題。
(3)有較強的可操作性,便於推廣普及,並產生較大的社會影響。
5.完整性
(1)活動過程完整。
(2)實施步驟清晰、具體。
(3)具體措施切實可行。
四、青少年科技教育基本動手技能測評
(一)青少年科技教育基本動手技能測評內容
根據科技教育的發展趨勢,對科技輔導員動手製作能力的基本要求,結合教學與活動方案競賽,在按照科技輔導員從事青少年科技教育的工作方向,選擇一定的科技教育器材或動手方式,進行的科技教育基本動手技能測評。
(二)測試對象
申報優秀科技輔導員,且所設計科技教育活動方案通過初評,入圍終評的科技輔導員。
(三)動手製作技能競賽的評審標準
1.熟練性
能夠熟練運用工具,完成在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動中的基本製作和對活動器材調試。
2.實用性
利用工具製作(調試)出的作品(器材),能夠正常使用或達到科技活動的製作(使用)要求。
3.美觀性
利用工具製作(調試)出的作品(器材)外觀,應整體協調、美觀。
五、申報、評選和獎勵
各區縣根據分配名額向北京創新大賽組委會推薦參加優秀科技輔導員評選的人選。
參加優秀科技輔導員評選的報名者逐項填寫《優秀科技輔導員評選申報書》,經所在區縣科協青少年科技教育機構確認推薦,並須附上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動方案及本方案的電子版於申報日期前報組委會辦公室。
初評於每年年初進行。評審會根據優秀科技輔導員評選的依據,特別是第3項科技教育活動方案的基本要求和評審標準,對申報材料進行審閱,選拔較優秀科技輔導員及科技教育活動方案項目入圍參加終評。
終評於每年3月底進行。終評包括主題論辯、基本動手技能測評等環節。
北京創新大賽組委會組織專家根據各區縣科技教師的申報材料,評選出北京市優秀輔導員獎,其中10名被評選為年度十佳科技輔導員獎,進行表彰和獎勵。同時,前6名將作為北京隊參加全國優秀科技輔導員評選的推薦人選。
第五章北京科技輔導員科教創新競賽
一、科技輔導員創新成果競賽項目的分類
科技輔導員創新成果競賽項目的類型分為:發明、科教製作(展教具)兩類。
發明類:分為發明項目、實用新型項目、外觀設計項目三種。
科教製作(展教具)類:分為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及其它類共五種教學類科教製作項目。
另外,按適用人群分為國小項目、國中項目、高中項目;按申報者人數分為個人項目、集體項目
二、對申報項目和申報者的要求
1.科技輔導員競賽項目的申報者為:中國小校、各級教育科學研究所(室)、各級校外科技教育活動場所的專兼職科技教育工作者及專兼職從事科技教育工作的社會人士等。
2.每名申報者在一屆大賽上,只能申報一項科技創新成果競賽項目(包括集體項目)。
3.申報者所申報的項目必須是從當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過兩年時間內完成的。
4.連續多年的研究項目,如曾經參加過以往的創新大賽,再次以同一選題申報參賽時,必須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5.集體項目的申報者不得超過3人,合作項目的科技輔導員必須是同一地區。
6.集體項目不能轉為個人項目,新成員不能半途加入到一個集體項目中。每名成員都須全面參與項目,熟悉項目各方面的工作,最終研究成果應該反映出所有成員的共同努力。
7.每個集體項目應確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為署名作者。在項目申報時,所有成員的信息資料均應在申報書中填寫。
三、不接受申報的項目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項目;
2.涉及食品技術、藥品類的項目;
3.參加過往屆北京科技輔導員科教創新競賽的項目;
4.不是在距本屆比賽舉辦時間兩年之內完成的項目;
四、對申報材料的要求
1.申報書:申報者需按照競賽有關要求,認真填寫申報書,一式兩份上報組委會辦公室。申報書必須是組委會辦公室提供的標準申報書,並且申報書不能與研究報告等其他申報材料裝訂在一起,否則視作不合格申報。
2.科技輔導員創新項目應附說明項目原理、用途、改進點等的材料和項目實物照片。
3.證明材料:項目涉及下列內容的還須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材料。
醫療保健用品,由區縣級以上相關醫療科研部門開具臨床使用鑑定。
動物、植物新品種,由區縣級以上農科部門開具證明,證明確為培育和發現的新品種。
國家保護的動、植物,由區縣級以上林業部門開具證明,證明項目在研究過程沒有對動、植物造成損害。
4.網上申報材料:申報書及附屬檔案在上報郵寄材料的同時,必須按照網上申報的相關要求,將有關信息和材料進行網上申報。
5.查新報告:所有參賽項目應提供查新報告,其中技術發明要提供專利查新報告。查新報告的格式會在申報書中體現。選手必須對類似論文或項目進行檢索,並說明自己的項目與他人的論文或項目相比有哪些創新之處。
五、終評決賽
1.終評決賽包括公開展示、項目問辯等活動。獲獎等級將根據參賽者在上述活動中的綜合成績確定。
2.入圍決賽的項目作者因故不能參加終評決賽,可授權他人(填寫授權書)代為布展、回答問辯;入圍決賽的項目作者因故未參加終評決賽(未授權),視為自動放棄參賽資格。
3.終評公開展示按作品類別進行布展。
六、表彰和獎勵
終評按作品類別設定一、二、三等獎。並設立專項獎。
七、獲獎項目公示
終評結束後,獲獎項目將在“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創新服務平台”上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公示。公示期內,任何單位或個人對公布的獲獎情況持有異議,都可以書面形式向組委會辦公室具名(姓名、工作單位、聯繫電話)提出(郵寄或傳真)。經查明,確有弄虛作假或剽竊他人成果者,取消其獲獎資格。
第六章北京創新大賽展示活動
一、優秀科技實踐活動展示
科技實踐活動是青少年以小組、班級或學校、校外教育機構等組織名義,圍繞某一主題在課外活動、研究性學習或社會實踐活動中開展的具有一定教育目的和科普意義的綜合性、群體性科技實踐活動。
1、申報者
參與科技實踐活動的在校國小、中學(包括中等師範學校、專業學校、職業學校、技工學校)的學生群體,形成科技實踐活動成果者,均可以學生集體的名義,向當地競賽組織機構申報優秀科技實踐活動獎,指導老師或指導機構不得以申報者的身份出現。
2、必須具備的條件(五要素)
(1)明確的選題目的。所設計的活動,主題應根據當地的條件和可行性,有利於推動青少年科技活動的普及;有利於青少年通過活動學習科技知識、科學方法,培養科學思想和科學精神;對當地教育、生產、經濟和科學文化等其中一方面或幾方面的發展有一定的意義。
(2)完整的實施過程。活動在實施時,有系統完整的活動計畫、進度安排、組織方法、實施步驟和總結評價。
(3)完整的原始材料。包括活動計畫、活動記錄(內容、時間、地點、參加人、參加人數)、照片或錄像、新聞報導材料等。
(4)確切的實施結果。由活動負責人(或主要參與者)以文字的形式,將活動結果敘述清楚。文字應簡練,可根據條件輔以必要的實物、照片、錄像等。在上報之前,各區縣應對該結果的可靠性加以確認。對於學校以上的實施單位,參加活動的學生應占學生總數的30%以上。
(5)實際收穫和體會。包括青少年參加活動的體會、活動的宣傳教育覆蓋面,活動體現的社會效益,對今後有關工作的建議等。
3、評審標準
(1)真實性。活動符合參與者的知識結構和水平,符合當地的客觀條件,有活動記錄、活動總結(包括書面材料和紀實材料等)。
(2)示範性。活動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徵,體現當代科技發展方向,圍繞公眾關注的社會熱點問題。活動設計和組織形式科學、有新意,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利於推廣普及,能產生較大的社會影響,能為其他區縣開展活動提供借鑑和參考的經驗。
(3)教育性。活動符合教育規律,能夠對參與者進行知識和技能的傳授、能力和情感的培養、思想和道德的教育,有利於參與者全面發展和素質提高。
(4)完整性。活動已經完成或階段完成。活動過程清晰,有明確的活動目標、系統周密的活動計畫、實施步驟和活動結果。
4、申報要求
優秀科技實踐活動獎的申報和推薦由各區縣根據有關標準和名額分配,按區縣評選的排序於競賽申報日期前向大賽組委會申報和推薦。初步評審後將有約20%的項目被淘汰。
申報材料包括:申報書、科技實踐活動報告一式2份。原始材料(活動記錄、照片、錄像等)和新聞報導材料作為附屬檔案,上報1份即可。涉及的活動記錄、調查問卷等數量較多的,提供幾份比較典型的即可,不需全部提交。
申報書必須是大賽組委會提供的標準申報書,且申報書必須與活動報告等其他申報材料裝訂在一起,否則視作不合格申報。
5、展示
北京創新大賽評審會根據評審標準,確定一定數量的優秀科技實踐活動進行展示。在北京比賽期間專設展區進行展示,以區縣為單位統一布展,每個區縣一個展位。每個優秀科技實踐活動項目自行提供1塊寬90CM×高120CM的標準展板,展示內容由各區縣提前製作,由各代表隊領隊帶到現場布展。
6、獎勵
北京創新大賽評審會從入選展示的優秀科技實踐活動中評選出一、二、三等獎,由大賽組委會頒發獲獎證書,各獎項的獲獎比例約為一等獎15%,二等獎35%,三等獎50%。一等獎中將評出10個優秀科技實踐活動,即“十佳優秀科技實踐活動”。
二、少年兒童科學幻想繪畫展覽
科學幻想繪畫是指少年兒童通過對未來科學發展的暢想和展望,利用繪畫形式表現出未來人類生產、生活情景。
1、申報者
北京創新大賽舉辦當年4月1日之前,年齡為5-14周歲的少年兒童,獨立完成的科學幻想繪畫作品者,均可向當地競賽組織機構申報參賽。
2、參賽作品
(1)參賽作品的藝術形式包括:油畫、國畫、水彩畫、水粉畫、鋼筆畫、鉛筆畫、蠟筆畫、版畫、貼上畫、電腦繪畫等。繪畫風格及使用材料不限,但不包括非繪畫類的其它美術品與工藝品。
(2)參賽作品一律在規格為4開的紙質或是其它材料上繪製(油畫作品應自備畫框)。作品要求乾淨、整潔。
(3)參賽作品限個人作品,即由作者本人獨立完成的作品。不接受集體作品參賽。
(4)參賽作品不得抄襲他人作品,違者一經發現,將被取消資格。
(5)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參賽:
出現科學性錯誤的;
畫幅尺寸不符合規定的;
把科學和神話混淆的;
引入神鬼迷信故事內容的。
3、評審標準
(1)想像力:選題、創意和新穎程度。
(2)科學性:科學依據、邏輯思維。
(3)繪畫水平:畫面設計、色彩處理、繪畫技巧。
4、申報要求
各區縣根據有關標準和名額分配,按區縣級評選的排序向北京創新大賽組委會申報和推薦。評審後將有約20%的項目被淘汰。
申報材料包括:參賽作品和申報書一式2份,其中1份申報書貼於作品背面左上角,於申報日期前(以郵戳為準,過期不予評審)報送競賽組委會辦公室。申報書必須使用大賽組委會提供的標準申報書。
5、展示的組織與作品的評選
參展作品的評選工作由組委會聘請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和美術工作者組成的評審委員會負責。經評審會評審,確定獲獎等級。優秀獲獎作品參加北京創新大賽的展示,展示作品由大賽組委會統一布展。
6、參展作品的獎勵方式與表彰
北京創新大賽對參展的作品設一、二、三等獎,各獎項的比例為一等獎15%左右,二等獎35%左右,三等獎50%左右,由北京創新大賽組委會頒發獲獎證書。
第七章科技輔導員論壇
在北京創新大賽期間設立科技輔導員論壇。
一、論壇宗旨
為科技輔導員提供學習和交流的平台。
二、論壇主辦單位
北京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組委會與安捷倫科技有限公司(中國)共同作為主辦單位。
三、參加人員
主要為各區縣按名額推薦參加北京創新大賽優秀科技輔導員評選的科技教師。
第八章附則
一、智慧財產權保護
1、參賽者申報的項目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名譽權或其他任何合法權益;
2、參賽者申報的項目所包含的任何文本、圖片、圖形、音頻和/或視頻資料均受著作權、商標和或其它財產所有權法律的保護,未經參賽者同意,上述資料均不得在任何媒體直接或間接發布、播放、出於播放或發布目的而改寫或再發行,或者被用於其他任何商業目的;但對參賽項目內容摘要彙編、參賽項目內容公益宣傳和少年兒童科學幻想繪畫的出版、發行的權利屬於大賽主辦方。
二、免責聲明
1、對於因不可抗力或不能控制的原因影響到北京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大賽主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將盡力減少因此而給參賽者造成的損失和影響。
2、為了維護參賽者的合法權益,大賽主辦方建議參賽者在參賽前向有關部門申請智慧財產權方面的保護;否則,由此給參賽者造成的損失,大賽主辦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因參加北京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而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包括但不限於侵犯第三人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肖像權、名譽權和隱私權等)由其自己承擔,大賽主辦方對此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三、參賽者向主辦方提交申請即表示其完全按照本規則參加北京創新大賽的活動,其所有的參賽行為都受本規則的約束。
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是目前北京市面向在校中國小生規模最大、層次最高的具有示範性和導向性的北京市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動之一。
競賽學科包括自然科學學科和部分社會科學的內容,參賽作品可涉及數學、物理學、化學、微生物學、環境科學、生物化學、醫藥與健康學、工程學、計算機科學、動物學、植物學、地球與空間科學、行為與社會科學等13個學科。
根本宗旨在於推動青少年科技活動的蓬勃開展,培養青少年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質,鼓勵優秀人才的湧現。
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是小升初制定科技特長項目,也是聯考加分保送項目。
為什麼參加全國比賽的項目必須進行網上申報?
答:作為培養青少年科技創新能力和普及科技知識的一項科普比賽,比賽活動本身的操作只有順應潮流、與時代同步,才能更好的發揮其教育功能和示範作用。申報過程不僅鍛鍊了申報的信息處理和電腦網路操作能力,而且也實現了活動組織的信息化和現代化,使活動的組織更科學、公正和高效
授權號是什麼?有什麼作用?
答:授權號是申報系統根據各省市代表隊參賽名額自動生成的,是參加全國比賽的資格認證代碼。它包含的信息有:比賽屆次、代表隊名稱、項目類別和申報者學歷(創新項目),只有通過資格認證,申報者才能進行下一步的申報操作。
當授權號認證通過以後,參賽資格得到確認,授權號自動失效。
用戶名和密碼有什麼用?如果我忘記了怎么辦?
答:用戶名和密碼是申報參加全國比賽的選手在登錄申報平台(http://castic.xiaoxiaotong.net)註冊時自己設定的,它是申報者登錄、查看個人信息、申報、修改和提交申報項目的唯一憑證,申報者只有輸入正確的用戶名和密碼以後,才能獲得申報系統提供的各項許可權,所以請務必記牢並妥善保管好。
如果忘記了用戶名和密碼,請將情況簡要寫一份說明(其中必須包含您的姓名、授權號、您能記起的用戶名和密碼)簽字以後加蓋省市科協主管部門的公章,由省級主管部門傳真到組委會備案,再酌情處理。
在註冊填寫個人信息、填寫項目基本信息、添加項目成員、添加指導教師等信息的時候,沒有標明是必須填寫的,還有必要填寫嗎?
答:在填寫項目信息的頁面中,有一部分信息是要求必須填寫的,部分信息是選填的。我們收集信息的目的是:當對申報項目有疑問時能在第一時間核對並且與申報者聯繫上,以免因為申報的失誤影響了申報者參加比賽,所以請您儘量按提示格式要求認真填寫各項信息。
在填寫申報項目的相關信息時,“上傳”和“正式提交參賽”各有什麼作用?
答:在申報中,這兩者的意義是完全不一樣的:
正式提交參賽:在正確填寫了項目基本信息、添加了項目成員、添加了指導教師、上傳了項目材料附屬檔案,並檢查無誤後,系統正式“提交參賽”的按鈕才處於可以點擊操作的狀態。如果你發現正式“提交參賽”按鈕是灰色的,這時“項目申報完成清單”中會提示哪些已完成(√)哪些未完成(╳)。請務必根據系統提示仔細核查各項信息,保證準確無誤,一旦最後正式“提交參賽”,您將無權再進行修改。
上傳:指的是將申報表、研究論文(或作品電子版、活動報告、查新報告)和其他附屬檔案以附屬檔案的形式上傳到系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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