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事業單位會計

科學事業單位會計

科學事業單位會計(SicentificResearchInstituteAccounting)以科學事業單位實際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為核算對象,記錄、反映和監督單位預算執行過程及其結果的專業會計。事業單位會計的一個分支。

規範體系

科學事業單位會計規範包括四個層次: 《會計法》《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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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等法律規範;《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試行)》、 《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等準則規範;《科學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科學事業單位財務制度》等行業制度規範;部門(單位)依有關法律制度制定的財務會計規定、寮施細則等內部制度規範。

科學事業單位會計要素和等式:分設資產、負債淨資產收入、支出會計要素,按照會計要素分類設定會計科目,主要會計等式有:“資產=負債+淨資產”、“資產=負債+淨資產+收入-支出”。

科學事業單位會計記賬方法和記賬基礎:採用借貸記賬法進行會計核算,經營收支以權責發生制為記賬基礎,非經營收支以收付實現為記賬基礎。

科學事業單位會計報表:實行歷史成本模式,編制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支出明細表、結餘分配表、淨資產變動情況表。

財務制度

規範科學事業單位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的具體行政法規。現行《科學事業單位財務制度》由財政部、國家科委於1997年3月25日頒布,自1997年1月1日起執行,共分十章五十三條。

第一章總則,明確本制度適用於納入事業單位財務管理體系的國有科學事業單位;明確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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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主要任務。

第二章單位預算管理,明確單位預算是單位根據事業發展計畫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畫,國家對科學事業單位實行核定收支、定額或者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對主要從事理論研究、基礎研究和社會公益研究的單位,以及國家賦予專業服務和管理職能的單位,實行定額或者定項補助;對主要從事技術開發研究和科技服務的單位,實行定項補助,定項補助可以為零;少數非財政收入大於支出較多的單位,可以實行收入上繳辦法。明確單位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編制預算必須堅持以堅定支、收支平衡、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原則,不得編制赤字預算;明確預算編制和審批程式預算調整

第三章收入管理,明確收入的性質、構成及其體內容;明確單位收入管理必須遵循的要求。

第四章支出及成本費用管理,明確支出的性質、構成及其具體內容;明確主要從事套用開發研究和科技服務的單位,以及其他有條件的單位,可根據專業業務及其輔助活動、生產經營活動以及經濟管理的實際需要,實行內部成本費用管理辦法;明確實行內部成本費用管理辦法的科學事業單位,應以研究室業務部、課題組等為核算單位,以科研課題、項目、產品等為基本核算對象,進行多層次的成本費用核算

第五章結餘及其分配,明確結餘的性質、構成及其用途;明確經營結餘應當單獨反映;明確結餘的分配程式。

第六章專用基金管理,明確專用基金的性質、構成及形成來源;明確專用基金的提取比例及管理辦法。

第七章資產管理,明確資產的性質、構成及其具體內容;明確各類資產管理的具體要求。

第八章負債管理,明確負債的性質、構成及其具體內容;明確對不同性質和不同期限的負債應進行分類管理;對借入款項應當按時清償;對契約預收款項在契約完成或者階段性完成後及時結轉為收入;對應付款項,要按時清付;對各項應繳稅費,應當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計繳。

第九章財務清算,明確單位按規定劃轉撤併時,應當對單位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算;明確財務清算機構的職責;明確清理單位資產的處理辦法。

第十章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明確財務報告的性質及使用;明確財務報告的構成;明確財務分析的內容及財務分析指標。

第十一章附則,明確單位基本建設投資的財務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明確中國科協和地方科協所屬事業單位執行本制度;明確經財務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准的具備條件的單位及其附屬獨立核算的生產經營單位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同行業或者相近待業企業財務制度,不執行本制度。

會計制度

(1997年7月17日財政部發布)

第一部分總說明

一、為了貫徹《事業單位會計準則》 (試行),規範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有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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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規定適用特殊行業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不執行本制度;事業單位有關基本建設投資的會計核算,按有關規定執行,不執行本制度;已經納入企業會計核算體系的事業單位,按有關企業會計制度執行。

三、國有事業單位的會計組織系統分為主管會計單位、二級會計單位和基層會計單位三級。向同級財政部門領報經費,並發生預算管理關係,下面有所屬會計單位的,為主管會計單位;向主管會計單位或上級單位領報經費,並發生預算管理關係,下面有所屬會計單位的,為二級會計單位;向上級單位領報經費,並發生預算管理關係,下面沒有所屬會計單位的,為基層會計單位。

以上三會計單位實行獨立會計核算,負責組織管理本部門、本單位的全部會計工作。不具備獨立核算條件的,實行單據報賬制度,作為“報銷單位”管理。

四、事業單位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定和使用會計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用。

本制度統一規定的會計科目編號,各單位不得打亂重編。

五、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記至角、分。

六、事業單位會計檔案的管理,按財政部和國家檔案局制定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執行。

有關會計編纂的一般要求及會計核算事宜,按財政部印發的《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辦理。

七、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未經財政部批准,各地區、各部門不得自行制定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八、本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1988年發布的《事業行政單位預算會計制度》同時廢止。各地區、各部門在本制度生效前制定的會計制度,凡與本制度不一致的,應停止執行。

使用說明

現金

1.科學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事業單位的庫存現金。

2.收到現金,借記科學事業單位會計,貸記有關科目;支出現金,借記有關科目,貸記科學事業單位會計。科學事業單位會計借記餘額反映庫存現金數額。

3.事業單位應設定“現金日記賬”,出納人員根據原始憑證逐筆順序登記。每日業務終了,應計算當日現金收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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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數、現金支出合計數和結餘數,並將結餘數與實際庫存數核對,做到賬款相符,並編制“庫存現金日報表”。

現金收入業務較多,單獨設度有收款部門的單位,收款部門的收款員應將每天所收現金連同收款收據副聯編制“現金收入日報表”,送會計部門的出納員核收;或者將所收現金直接送存開戶銀行後,將收款收據副聯、“現金收入日報表”和向銀行送存現金的憑證一併交會計部門的會計員核收記賬。

4.有外幣現金的事業單位,應分別按人民幣、各種外幣設定“現金日記賬”進行明細核算。

銀行存款

1.科學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事業單位存入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各種存款。事業單位應加強對本單位銀行賬戶的管理,由會計部門統一在銀行開戶,避免多頭開戶。

2.事業單位將款項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時,借記科學事業單位會計,貸記有關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科學事業單位會計。科學事業單位會計借方餘額,反映事業單位銀行存款數額。

3.事業單位按開戶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名稱以及存款種類等,分別設定“銀行存款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每日終了應結出餘額。銀行存款日記賬應定期與銀行對賬,至少每月核對一次。月終時,單位賬面餘額與銀行對賬單餘額之間如有差額,應逐筆查明原因進行處理,屬於未達賬項,應編制“銀行存款日記賬”,調節相符。

4.有外幣存款的事業單位,應在科學事業單位會計下分別按人民幣和各種外幣設定“銀行存款日記賬”進行明細核算。

事業單位發生的外幣銀行存款業務,應按當日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人民幣外匯匯率,將外幣金額折合為人民幣記賬,並登記外國貨幣金額和折合率。年度終了(外幣存款業務量大的單位可按季或月結算),事業單位應將外幣賬戶餘額按照期末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人民幣外匯匯率折合為人民幣,作為外幣賬戶期末人民幣餘額。調整後的各種外幣賬戶人民幣餘額與原賬面餘額的差額,作為匯兌損溢列入事業支出科目。

應收票據

1.科學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事業單位因從事經營活動銷售產品而收到的商業匯票,包括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

2.事業單位收到應收票據,借記科學事業單位會計,貸記“經營收入”等有關科目。應收票據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科學事業單位會計,科學事業單位會計借方餘額為應收票據未到期數額。

單位持未到期的應收票據向銀行貼現,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扣除貼現息後的淨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貼現息部分,借記“經營支出”科目,按應收票據的票面金額,貸記科學事業單位會計。

3.事業單位應設定“應收票據備查簿”,逐筆登記每一應收票據的種類、號數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額、付款人、承兌人、背書人的姓名或單位名稱、到期日、收款日和收回金額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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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賬款

1.科學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事業單位因提供勞務、開展有償服務及銷售產品等業務應收取的款項。

2.發生應收賬款時,借記科學事業單位會計,貸記“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到科目;收到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科學事業單位會計,科學事業單位會計借方餘額反映待結算應收賬款的累計數。

3.科學事業單位會計應按債務單位或個人名稱設定明細賬

預付賬款

1.科學事業單位會計核算按照購貨、勞務契約規定預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

2.事業單位預付款項時,借記科學事業單位會計,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收到所購物品或勞務結算時,根據發票賬單等所列的金額,借記“材料”等科目,貸記科學事業單位會計。補付的貨款,借記科學事業單位會計,貸記“銀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貨款,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科學事業單位會計。科學事業單位會計借方餘額為尚未結算的預付款項。

預付款項業務不多的單位也可以將預付的賬款直接記入“應收賬款”科目的借方,不設科學事業單位會計

3.科學事業單位會計應按供應單位名稱設定明細賬。

第110號科目其他應收款

1.科學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事業單位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以外的其他應收、暫付款項。包括:借出款、備用金、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等。

2.發生其他各種應收款項時,借記科學事業單位會計,貸記有關科目;收回各種款項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科學事業單位會計。科學事業單位會計借方餘額為尚未結算的應收款項。

3.科學事業單位會計應按其他應收款的項目和債務人設定明細賬

材料

1.科學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事業單位庫存的物資材料以及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

事業單位隨買隨用的零星辦公用品,可在購進時直接列作支出,不適用科學事業單位會計。

2.材料入賬價值的確認:

(1)購入材料,應以購價、運雜費作為材料入賬價格。

單位購入的自用材料,按實際支付的含稅價格計算。

事業單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屬於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簡稱小規模納稅人)的,其購進材料應按實際支付的含稅價格計算。

事業單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規定屬於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的,其購進的材料非自用部分按不含稅價格計算。

(2)材料出庫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先進先出法或加權平均法確定其實際成本。

3.科目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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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購入自用材料並已驗收入庫的,借記科學事業單位會計,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領用出庫時,借記“事業支出”等到科目,貸記科學事業單位會計。

(2)屬於小規模納稅人的事業單位購進材料並已驗收入庫的,借記科學事業單位會計,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領用出庫時,借記“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科目,貸記科學事業單位會計。

(3)屬於一般納稅人的事業單位購入非自用材料並已驗收入庫的,按照採購材料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專用發票上記載的應計入採購成本的金額,借記科學事業單位會計,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領用出庫時,按採購成本(不含稅)借記“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科目,貸記科學事業單位會計。

4.事業單位的材料,每年至少盤點一次,發生盤盈、盤虧等情況,屬於正常的溢出或損耗,按照實際成本,作增加或減少材料處理,其中屬於經營用材料同時相應沖減或增加“經營支出”,屬於事業用材料應沖減或增加“事業支出”。

5.科學事業單位會計的期末借方餘額為事業單位材料的實際庫存數。

6.科學事業單位會計應按照材料的保管地點、材料的種類和規格設定明細賬。並根據材料的收、發憑證逐筆登記。

產成品

1.科學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事業單位生產並已驗收入庫產品的實際成本。從事勞務活動的單位,其勞務成果可視同產成品核算。

2.生產完成驗收入庫的產成品,借記科學事業單位會計,貸記“成本費用”科目,產品出庫銷售時,按先進先出法或加權平均法計算實際成本,借記“事業支出”或“經營支出”科目,貸記科學事業單位會計。科學事業單位會計借方餘額,反映庫存產成品的實際成本。

3.清查盤點出現產成呂盤盈或盤虧,作增加或減少產成品處理。盤盈時,借記科學事業單位會計。貸記:“事業支出”或“經營支出”科目;盤虧時,借記“事業支出”或“經營支出”科目,貸記科學事業單位會計。

4.科學事業單位會計應按產成品的種類、品種和規格設定明細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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