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目的港碼頭交貨(DEQ,Delivered ExQuay---name dport of destination):是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港碼頭將貨物交給買方處置,不辦理進口清關手續,即完成交貨。賣方應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港並卸至碼頭的一切風險和費用。賣方負責租船訂艙,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已清關貨物運抵指定的目的港,將貨卸到岸上交貨並承擔交貨前的費用、風險。基本資料
DEQ術語要求買方辦理進口清關手續並在進口時支付一切辦理海關手續的費用、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
通常情況下,DEQ後面應加注"DutyPaid”,即由賣方支付進口關稅、進口增值稅等稅、捐。如果雙方當事人同意賣方不負擔增值稅(VAT),則應加注“VATUnpaid”。如果雙方當事人同意由買方負責辦理進口結關手續並支付關稅,則應加注"DutyUn Paid" 。
如果當事方希望賣方負擔全部或部分進口時交納的費用,則應在銷售契約中明確寫明。只有當貨物經由海運、內河運輸或多式聯運且在目的港碼頭卸貨時,才能使用該術語。但是,如果當事方希望賣方負擔將貨物從碼頭運至港口以內或以外的其他點(倉庫、終點站、運輸站等)的義務時,則應使用DDU或DDP術語。
賣方義務
A1、提供符合契約規定的貨物賣方必須提供符合銷售契約規定的貨物和商業發票或有同等作用的電子訊息,以及契約可能要求的、證明貨物符合契約規定的其他任何憑證。
A2、許可證、其他許可和手續
賣方必須自擔風險和費用,取得任何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或其他檔案,並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出口和從他國過境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A3、運輸契約和保險契約
A4、交貨
賣方必須在約定的日期或期限內,在按照A3規定指定的目的港碼頭上將貨物交給買方處置。
A5、風險轉移
除B5規定者外,賣方必須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直至已經按照A4規定交貨為止。
A6、費用劃分
除B6規定者外,賣方必須支付
A7、通知買方
賣方必須給予買方說明按照A4規定的指定船隻預期到達時間的充分通知,以及要求的任何其他通知,以便買方能夠為受領貨物而採取通常必要的措施。
A8、運輸單據或有同等作用的電子訊息
賣方必須自付費用向買方提供提貨單和/或通常運輸單據(如可轉讓提單、不可轉讓海運單、內河運輸單據或多式聯運單據),以使買方得以提貨,從碼頭上搬走。如買賣雙方約定以電子方式通訊,則前項所述單據可以由具有同等作用的電子數據交換(EDI)訊息代替。
A9、查對、包裝、標記
賣方必須支付為按照A4規定交貨所需進行的查對費用(如核對貨物品質、丈量、過磅、點數的費用)。賣方必須自付費用提供交貨所需要的包裝(除非按照相關行業慣例,契約所指貨物無需包裝即可交貨)。包裝應作適當標記。
A10、其他義務
應買方要求並由其承擔風險和費用,賣方必須給予買方一切協助,以幫助買方取得由裝運地國和/或原產地國所簽發或傳送的、為買方進口貨物所需的任何單據或有同等作用的電子訊息(A8所列的除外)。應買方要求,賣方必須向買方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買方義務
B1、支付價款買方必須按照銷售契約規定支付價款。
B2、許可證、其他許可和手續
賣方必須自擔風險和費用,取得任何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並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進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B3、運輸契約和保險契約
B4、受領貨物
買方必須在賣方按照A4規定交貨時受領貨物。
B5、風險轉移
買方必須承擔按照A4規定交貨時起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如果買方未按照B7規定通知賣方,則必須自約定的交貨日期或交貨期限屆滿之日起,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但以該項貨物已正式劃歸契約項下,即清楚地劃出或以其他方式確定為契約項下之貨物為限。
B6、費用劃分
買方必須支付
B7、通知賣方
一旦買方有權決定在約定期限內的時間和/或在指定的目的港受領貨物的點,買方必須就此給予賣方充分通知。
B8、交貨憑證、運輸單據或有同等作用的電子訊息
買方必須接受按照A8規定提供的提貨單或運輸單據。
B9、貨物檢驗
買方必須支付任何裝運前檢驗的費用,但出口國有關當局強制進行的檢驗除外。
B10、其他義務
買方必須支付因獲取A10所述單據或有同等作用的電子訊息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並償付賣方因給予協助而發生的費用。
適用範圍
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國際貿易知識
簡介: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提高,對外貿易也越來越頻繁。掌握國際經濟、國際貿易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對我們來說相當重要,了解主要國家和地區的社會經濟狀況,熟悉通行的國際貿易規則和慣例,這也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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