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政策證明

產業政策證明是針對國家或地方限制類、禁止類企業在進行企業審核、辦理生產許可證和企業發生重大變革(如企業重組、改制、併購、搬遷等)時所必須出具的對國土、規劃、建設、環保、交通等部門開具的相關檔案的審核證明。

基本概念

(限制發展類企業:如輕工、機械製造業等;禁止發展類企業如“三高企業”——各地發展規劃不同,故產業分類不同)

辦理,提出申請的企業應提交以下基本材料,並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申請企業提交的是否符合產業政策的書面核查申請

(二)申請企業提交的辦理符合產業政策證明檔案的申請表

(三)審批制項目的批覆檔案、核准制項目的核准檔案、備案制項目的備案檔案及複印件

(四)項目建設時國土、規劃、建設、環保、交通等部門出具的相關檔案;

(五)企業改制、重組、併購、搬遷、改造等的證明檔案;

(六)申請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七)換證企業須附原生產許可證證書

經辦單位

產業政策證明檔案一般由企業屬地的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開具,也有些地方由當地經信委或工業部門開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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