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林義

焦林義

焦林義,直隸(今河北)平山人,是中共第九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至十二屆中央委員,中共十三大代表,第五、七屆全國人大代表。

基本信息

個人履歷

1937年9月參加革命,193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抗日戰爭時期,歷任晉察冀邊區教育會青訓班黨支部書記、北嶽區黨委組織部幹事、阜平縣委宣傳部部長、淶水縣委組織部部長、代理縣委書記。
1942年10月任平西地委宣傳部部長、易州地委民運部長兼淶西縣委書記。解放戰爭時期,歷任平西地委宣傳部部長、南下幹部大隊隊長兼黨支部書記、湖北襄西地委組織部部長。新中國成立後,歷任湖北宜昌地委組織部部長,廣東粵東區委組織部副部長、部長,粵東區黨委書記、第一書記,廣州市委常委兼副市長。
1961年12月任廣東省委常委兼廣州市委常委、副市長。
1963年6月任廣州市委常務書記。
1965年任廣州市委第二書記,1966年代理廣州市委第一書記。
1967年2月被打成走資派“靠邊站”。
1968年2月復出任廣州市革命委員會副主任、市革命委員會核心領導小組副組長兼生產組長。
1970年12月任廣東省委常委、廣州市革命委員會副主任。
1973年2月任廣東省革命委員會副主任、廣州市委第一書記兼市革命委員會主任。
1975年3月任廣東省委書記兼廣州市委第一書記、市革命委員會主任。
1978年4月任廣東省委常務書記兼廣州市委第一書記、市革命委員會主任。
1979年12月任湖南省委書記,1985年4月任湖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湖南省顧問委員會副主任(正省)。
1988年8月任廣東省顧問委員會副主任(正省)。

工作成績

新中國成立以後,焦林義同志擔任過多個崗位的領導工作。擔任廣州市委常委、副市長分管工業時,針對當時廣州市工業基礎差、失業人員多的現狀,提出大力發展以輕工業為主,交通運輸業、商業占一定比重的華南工業基地,並組織籌建了廣州市第二棉紡廠、市玻璃廠、市糖廠和廣州鋼鐵廠等一批大型企業,為廣州市的經濟建設和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擔任廣東省委書記兼廣州市委第一書記,主持廣州市的全面工作期間,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做了大量艱苦細緻的工作,為廣州市的穩定和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文革十年動亂期間,焦林義同志曾受到衝擊被打成走資派,但他以對黨的耿耿忠心和大無畏精神,始終立場堅定,旗幟鮮明,和廣大幹部民眾一起堅決抵制林彪、“四人幫”的干擾和破壞。在“文化大革命”特定歷史時期,他顧全大局,忍辱負重,以其卓越的政治智慧平衡了各方關係,保護和解放了大批幹部。粉碎“四人幫”後,他堅決擁護黨中央的決策,積極參與揭批“四人幫”鬥爭,大力平反冤假錯案。擔任湖南省委書記,分管宣傳、文教、衛生等工作期間,經常深入山區訪貧問苦、調查研究,採取措施切實解決貧困民眾子女就學、學校危房建設等問題,受到廣大幹部民眾的高度評價。擔任湖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期間,充分發揚民主,緊緊依靠集體的智慧和力量,致力於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民主法。

社會評價

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久經考驗的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原廣東省顧問委員會副主任(正省級)焦林義同志,因病於2005年6月20日23點55分在廣州逝世,享年85歲。

焦林義逝世

新華網北京7月14日電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原廣東省顧問委員會副主任焦林義同志,因病於2005年6月20日在廣州逝世,享年85歲。
焦林義病重期間及逝世後,胡錦濤、吳邦國、溫家寶、曾慶紅、李長春、劉雲山、吳儀、張立昌、張德江、賀國強、萬里、朱鎔基、李瑞環、宋平、劉華清、榮毅仁、薄一波、葉選平、毛致用等分別以不同方式表示慰問和哀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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