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劑吸附作用

吸附層析的分離效果,決定於吸附劑、溶劑和被分離化合物的性質這三個因素。 溶解樣品的溶劑應選擇極性較小的,以便被分離的成分可以被吸附。 在指定的吸附劑與洗脫劑的條件下,各個成分的分離情況,直接與被分離物質的結構與性質有關。

簡介

吸附劑、溶劑與被分離物性質的關係:液一固吸附層析是運用較多的一種方法,特別適用於很多中等分子量的樣品(分子量小於1,000的低揮發性樣品)的分離,尤其是脂溶性成分一一般不適用於高分子量樣品如蛋白質、多糖或離子型親水住化合物等的分離。吸附層析的分離效果,決定於吸附劑、溶劑和被分離化合物的性質這三個因素。

溶劑:層析過程中溶劑的選擇,對組分分離關係極大。在柱層析時所用的溶劑(單一劑或混合溶劑)習慣上稱洗脫劑,用於薄層或紙層析時常稱展開劑洗脫劑的選擇,須根據被分離物質與所選用的吸附劑性質這兩者結合起來加以考慮在用極性吸附劑進行層析時,當被分離物質為弱極性物質,一般選用弱極性溶劑為洗脫劑;被分離物質為強極性成分,則須選用極性溶劑為洗脫劑。如果對某一極性物質用吸附性較弱的吸附劑(如以硅藻土或滑石粉代替矽膠),則洗脫劑的極性亦須相應降低。

在柱層操作時,被分離樣品在加樣時可採用於法,亦可選一適宜的溶劑將樣品溶解後加入。溶解樣品的溶劑應選擇極性較小的,以便被分離的成分可以被吸附。然後漸增大溶劑的極性。這種極性的增大是一個十分緩慢的過程,稱為“梯度洗脫”,使吸附在層析柱上的各個成分逐個被洗脫。如果極性增大過訣(梯度太大),就不能獲得滿意的分離。溶劑的洗脫能力,有時可以用溶劑的介電常數(ε)來表示。介電常數高,洗脫能力就大。以上的洗脫順序僅適用於極性吸附劑,如矽膠氧化鋁。對非極性吸附劑,如活性炭,則正好與上述順序相反,在水或親水住溶劑中所形成的吸附作用,較在脂溶性溶劑中為強。

3.被分離物質的性質:被分離的物質與吸附劑,洗脫劑共同構成吸附層析中的三個要素,彼此緊密相連。在指定的吸附劑與洗脫劑的條件下,各個成分的分離情況,直接與被分離物質的結構與性質有關。對極性吸附劑而言,成分的極性大,吸附住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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