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縣審計局

清徐縣審計局作為縣政府的重要職能部門,承擔著監督經濟活動、理順經濟關係、維護正常經濟秩序的責任。 (二)向縣人民政府、市審計局報告以及向縣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訂和完善有關政策規定、巨觀調控措施的建議。 (七)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審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簡介

清徐縣審計局作為縣政府的重要職能部門,承擔著監督經濟活動、理順經濟關係、維護正常經濟秩序的責任。按照《憲法》規定,審計部門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清徐縣審計局作為縣政府的重要職能部門,承擔著監督經濟活動、理順經濟關係、維護正常經濟秩序的責任。審計的基本職能是監督,監督檢查被審計單位在履行經濟責任和經營過程中有無弄虛作假、違法違規、損失浪費等行為,並督促其採取措施在健康有序的軌道上運行。但監督只是一種手段,幫助、促進才是目的,通過審計,糾正和制止經濟活動中的違紀和浪費現象,根本目的也是促進被審單位加強管理、健全制度、提高效益,因此,審計中不僅檢查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幫助查錯糾弊,堵塞漏洞,增收節支,更要幫助他們出主意,想辦法,建章健制,規範提高。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我國的法律體系不斷健全,審計執法任務日益繁重。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頒布以來,我局在省、市審計部門的幫助指導下,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縣人大的監督支持下,充分發揮了“經濟警察”、“經濟醫生”、“經濟衛士”、“經濟謀士”的作用,堅持以真實性審計為基礎,不斷加大對重點領域、重點部門、重點資金的審計監督,加大對重大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力度,從而使審計質量在深度和廣度上有了新的突破,審計的社會地位明顯提高,社會影響逐步擴大,審計監督在維護國家財經法紀、促進經濟發展、加強廉政建設、保障各項巨觀經濟政策的貫徹落實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我局作為政府序列局,多年來一直是政府行政首長(縣長)直管的部門之一,受到了歷屆領導的高度重視,從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為審計部門大開“綠燈”,給予了極大的支持。現任領導班子是1998年政府換屆時組建的,已連任兩屆,設局長一名,副局長兩名,局長左小春從1983年審計局組建至今,一直在清徐縣審計局工作,兩名業務副局長也在我局工作多年,其中一名即將到齡離崗。領導班子政治素質高,業務技術精,凝聚力強,團結和帶領全局一班人真抓實幹,奮力拚搏,為我縣經濟發展作出了積極的貢獻。局機關內設5個職能科室,分別是辦公室、工商企業審計科、行政事業審計科、基建審計科、財政審計科,現有幹部、職工17名,其中公務員11名(超編2名,占用王答鄉公務員編制),事業人員5名(手續在縣機關服務中心),長期臨時工1名(司機),共產黨員14名,年齡結構為35歲以下5名,35-45歲10名,45歲以上2名,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15名,中級以上職稱10名。隊伍作風嚴謹,工作樸實,業務技術過硬,戰鬥力強,在審計戰線上默默工作、無私奉獻,不講報酬、不計較個人名利,體現了審計幹部良好的職業道德風範,受到了各級領導和社會各界的普遍讚譽。

機構職能

(一)參與制訂審計、財經方面的地方性政策規定和其它規範性檔案;制訂全縣審計制度規範並監督執行。
(二)向縣人民政府、市審計局報告以及向縣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訂和完善有關政策規定、巨觀調控措施的建議。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等法律法規,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縣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它財政收支。
2、縣級各部門、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以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
3、各鄉鎮(辦事處)人民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4、縣屬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5、縣屬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和國有資產占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及企業領導人員的任期經濟責任。
6、縣國家建設項目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
7、縣人民政府部門管理的和社會團體受縣人民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9、對與縣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向有關地方、部門、單位進行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10、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審計事項。
(四)向縣人民政府提交縣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五)組織實施對內部審計的指導和監督;檢查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組織審計專業培訓。
(六)協助查辦經濟案件。
(七)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審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

 位於清徐縣湖東大街3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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