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浦線

津浦線

津浦鐵路為今京滬鐵路組成部分,始建於1908年,1912年全線通車。北起天津總站(今天津北站),南至江蘇浦口,全長1009.480公里,後因故延至天津東站,正線全長為1013.830公里,設站85個,山東境內31個。山東境內北起曾經隸屬天津市後劃歸河北吳橋的桑園鎮至天津市區間219公里+300米處,南至韓莊運河橋南端628公里+164米處,計長408.86公里,設有60個車站。

歷史

津浦鐵路始建於1908年,1912年全線通車。北起

天津總站(今天津北站),南至

江蘇

浦口,全長1009.480公里,後因故延至

天津東站,正線全長為1013.830公里,設站85個,山東境內31個。山東境內北起曾經隸屬我市後劃歸河北吳橋的桑園鎮至市區間219公里+300米處,南至

韓莊運河橋南端628公里+164米處,計長408.86公里,設有60個車站。

修建

鐵路是近代工業發展的先驅。在19世紀初葉至20世紀初葉大約100年的時間裡,西方工業已開發國家掀起了大規模修建鐵路的高潮,大大加速了工業革命的進程。

火車傳入封閉的中國是1864年,英國商人杜蘭德奇思妙想,未經任何人批准,像擺地攤似的做了一個實物廣告:在北京宣武門外修了一條長約里許的小鐵路,蒸汽機車在上面不知疲倦地來回奔跑,每日引得成百上千的人前來觀瞻,大開眼界。

鐵路橫空出世,立刻成為陸上運輸的主力軍。從1876年至1949年的73年中,中國共修築鐵路26916公里,平均每年築路369公里,其中清政府借款修築4028公里。津浦鐵路習稱津浦線,是清政府借款建成最長的一條鐵路,歷時四年,一氣呵成,也是舊中國鐵路最為華彩的篇章。它北起天津,南至浦口,與滬寧線隔江相望,中經滄縣、德州、濟南、泰安、兗州、臨城、徐州、宿縣、蚌埠、滁縣等城鎮,全長1009.48公里,是華北通向華東的主要幹線。在徐州與隴海線交會,連線通往中西部的走廊,串起大半箇中國。津浦線以山東韓莊運河鐵橋為界,由德英兩國分別承築,因而人們又習慣地稱為北津浦和南津浦。1968年南京長江大橋通車,京滬大幹線形成,津浦鐵路成為這條黃金通道的中段,北接京津鐵路,南連滬寧鐵路。

津浦鐵路的修建經歷了一波三折。清光緒六年(1880),曾任台灣巡撫、直隸總督的劉銘傳上書清廷,建議“議借洋債”,修建由北京經山東到江蘇清江的鐵路。爾後,軍機大臣左宗棠、總理衙門大臣曾紀澤也提過類似的建議,但由於頑固派的反對,均未獲批准。中日甲午戰爭後,遭受戰敗之苦的清廷宣稱要力行以修鐵路、開礦山等為主要內容的實政, “圖自強而再弭隱患”。在此情況下,江蘇補用道容閎於光緒二十二年(1896)提出“借力於美(國)修建中國鐵路”的主張,建議修建由天津經山東德州至江蘇鎮江府的鐵路,“以為便於興利之旨”。總理衙門於光緒二十四年(1898)正月將其建議及所附22條辦路章程一併奏報,隨即得到清廷批准。但由於津鎮鐵路與正在進行借款談判的盧(溝橋)漢(口)鐵路走向大致相同,利益發生衝突。德國公使也以山東是德國的勢力範圍為由,抗議鐵路經過山東。迫於內外壓力,總理衙門責令容閎將津鎮鐵路走向改為“繞山東過黃河經河南以達安徽”,並要求在6個月內招齊股金,而且只能招中國資本,不準外資入股。面對上述難題,容閎無法破解,只好作罷。

光緒二十四年(1898)八月,英國政府藉口沙俄侵犯了其在長江流域的利益,要清廷給予補償,提出津鎮等五條鐵路貸款權的要求,並威脅如不接受,“即視為蓄意對英國的敵視行為”。德國得知此訊息後,也提出修建津鎮鐵路的要求。後兩國背著中國進行秘商,劃定津鎮鐵路的各自勢力範圍,所需資金由英德雙方聯合徵集;鐵路建成後,由英德雙方聯合經營。當年9月10日,英德兩國駐華使節同時向總理衙門提出要求,準許英國滙豐銀行和德國德華銀行共同承辦津鎮鐵路。幾經周折,光緒二十五年四月九日(1899年5月18日),津鎮鐵路督辦大臣許景澄、幫辦大臣張翼與滙豐、德華兩銀行簽訂了《津鎮鐵路借款草契約》。草契約簽訂後,爆發了義和團運動,借款事被擱置。義和團運動結束後,光緒二十八年(1902)八月、光緒二十九年(1903)五月,英德兩國兩次照會總理衙門,要求迅速商訂正式借款契約。但由於德華銀行橫生枝節,要求增建德州至正定、兗州至開封的兩條支線,超出草契約範圍,中方不允,致使商訂正式借款契約事宜停滯。

光緒三十一年(1905),收回權力運動和商辦鐵路運動蓬勃發展。朝廷中的有識之士對列強在華勢力日熾深感憂慮,認為如果津鎮鐵路再落入英德手中,則“直隸、江蘇、山東永為英德勢力範圍。平時則妨我主權、事事牽制,有事則南北隔絕、聲勢不通,中原全局,關係甚鉅”,紛紛上書清廷,要求廢除津鎮鐵路借款契約,由直隸、山東、江蘇三省紳商集資自建。於是,清廷特命張之洞、袁世凱“妥商辦理”津鎮鐵路事宜。英德兩國在此形勢下,從其長遠利益著想,稍做讓步,於是清廷正式批准向英德借款修建此路。雙方於光緒三十三年十二月十日(1908年1月13日),簽定了正式借款契約。在簽定正式借款契約時,因滬寧鐵路即將建成通車,為便於將來兩路聯運並接受河北、山東、安徽、江蘇等省建議,將津鎮鐵路由徐州西南行,改經安徽省宿縣、蚌埠、滁縣,終點站為浦口。因此,津鎮鐵路改稱為津浦鐵路,借款契約亦為《津浦鐵路借款契約》。契約主要內容為:借款總額500萬英鎊,其中德國借款300萬英鎊,占63%;英國借款為200萬英鎊,占37%;借款年利5厘,借款期限30年。施工期間須選用兩國銀行認可的英德兩國的總工程師各一人。通車後,在借款期內,總工程師須用歐洲人。施工期內,凡須購外國設備、材料等均由貸款銀行代辦,並按價收取5%的佣金。另外,還須由借款中提取20萬英鎊,作為對銀行的酬金。借款契約中還規定,以後建造支線如需用外國資本,須先與兩國銀行商辦。宣統二年八月二十五日(1910年9月28日)按原借款條件,續借480萬英鎊。1912年,再借90萬英鎊,華中鐵路公司墊款30萬英鎊。總計借款為920英鎊,平均每公里造價9萬元。在修建幹線的同時,先後建成良王莊至陳塘莊、臨城至棗莊、 濼口至黃台橋、 兗州至濟寧四條支線,共長96.54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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