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門風

洗門風

屬於早期台灣社會一種道德制裁的手段。專門懲罰破壞婚姻或名譽的人,而且事後不能再追究責任。

屬於早期台灣社會一種道德制裁的手段。

洗門風洗門風

簡介

專門懲罰破壞婚姻或名譽的人,而且事後不能再追究責任。
早期台灣社會因為對女子貞操較重視,所以一但發現新娘嫁到男方家,如果不是處女,新娘不但要坐回頭轎,女方家還得準備金紙、鞭炮和蠟燭到男方家洗門風,表示道歉。演變到後來,不論退婚、通姦、偷竊、毀謗等都會公開被罰,都需請村裡的人抽菸、吃檳榔,甚至請看野台戲等,讓大家知道他做錯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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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1日台灣的新聞媒體報導﹕雲林地區某男子因為勾搭友人之妻,還對外放話說被「仙人跳」所陷害,致使戴了綠帽的友人怒不可遏,除拒收賠償金外,還堅持要罰姦夫「在菜市場下跪4小時、敬全街吃檳榔和香菸」,為他家「洗門風」。

爭議

雲林發生男子通姦跪街「洗門風」事件,引起社會熱烈討論。其實「洗門風」在古代主要是約束女性貞操,算是道德制裁的手段,後來被沿用,只要做錯事不論通姦或者毀謗別人,就要公開受罰,道歉之意。不過,就算雙方當事人都同意以跪地洗門風方式和解,由於處罰違反了善良風俗,也如同動用私刑,因此,有於法不容的疑義。 民俗專家余文瑞指出,演變到現在,就是一方做錯事,另一方要求公開道歉,不論通姦、偷竊或者毀謗別人,都要公開受罰昭告世人。雲林這起男子通姦在市場被罰公開道歉的事件,經過媒體披露之後,引起社會熱烈討論,除了「洗門風」的習俗之外,適法性也引起爭議。雖然雙方當事人是經過調解之後,同意以跪地道歉方式和解,雙方私下契約已經生效,但調解要送法院審查,法界人士認為,當事人跪在菜市場,顯然違反善良風俗,也如同動用私刑,明顯於法不容,法官是否會核定,仍要進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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