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論哲學

決定論是關於事物因果性、必然性和規律性的哲學理論,在哲學理論體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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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對社會歷史發展中的決定性因素的不同回答,人們把歷史決定論分為四大類:神學目的論的、唯心論的、機械論的及唯物史觀的歷史決定論。神學目的論的歷史決定論是把社會歷史中的因果性聯繫歸結為隱藏在冥冥之中的上帝、天命或天意預先安排的結果,歷史的過程和結局完全由這種神秘的東西來決定。這種觀點在表面上神或上帝是一切事物的原因,實際上從根本上否定了事物有其自身的因果性和規律,因而從本質上看,屬於唯心論的歷史決定論,是一種非決定論。唯心論的歷史決定論承認社會歷史發展的必然性和規律性,但卻不承認社會歷史運動的客觀實在性。它總是把精神性的東西作為社會發展變化的決定性因素,作為歷史過程的根本原因和主要動力。機械決定論是把物質及其機械運動作為決定性的因素,簡單地把拉普拉斯的動力學決定論從自然界直接推廣和運用於社會歷史領域。機械決定論僅僅適用於巨觀物體,而對於微觀領域以及客觀世界中大量存在的偶然現象的研究就產生了統計決定論。運用機率的和統計的方法進行研究的統計性定律沒有構成對客觀規律的否定,因而就不構成對決定論的否定。從本質上看,它是承認偶然性與必然性既對立又統一的辯證決定論。唯物史觀的歷史決定論則是把經濟因素看作決定社會歷史發展方向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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