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性高碘地區

水源性高碘地區

水源性高碘地區,指在特定的自然環境中,人們長期通過飲水攝入明顯超過人體生理需要量的碘,但還不足以引起高碘甲狀腺腫流行的地區。在水源性高碘問題嚴重的地區,居民飲用碘含量過高的水,嚴重時可能導致高碘性甲狀腺腫、甲狀腺功能亢進、甲狀腺功能低下與自身免疫性甲狀腺炎發病率增加。

分布情況

20世紀70年代末,在河北省渤海灣初次發現。在北京、河北、山西、山東等12個省(區、市)的130個縣發現飲水碘含量超標,生活在水源性高碘地區和高碘病區的受威脅人口約為3100萬人。

2012年10月26日,衛生部疾病預防控制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衛生部的最新調查結果顯示,中國水源性高碘地區已從12個省(區、市)的130個縣減少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江蘇、安徽、山東和河南9個省(區、市)中109個縣(市、區、旗)的735個鄉鎮。另外,2010年陝西省衛生廳確定轄區內富平縣劉集鎮為高碘病區。

背景資料

中國衛生部網站2011年6月10日通報《關於2010年全國碘缺乏病監測情況的通報》。監測情況顯示,我國部分水源性高碘地區無碘食鹽率較低,其中,山西省近3年來的無碘食鹽率一直徘徊在60%-70%。

2010年,各地結合當地實際,按照《全國碘缺乏病監測方案(試行)》要求,認真組織實施。除青海省玉樹地區6個縣受地震影響正在開展有關工作外,各省份非高碘縣均完成了碘鹽監測,監測覆蓋率達到99.8%,其中98.0%的縣按要求完成了監測採樣量。

監測發現了一些存在的問題,主要是:

一是非碘鹽沖銷現象依然存在。受其影響,全國尚有12個省份的55個縣居民戶碘鹽覆蓋率低於90%,其中33個縣碘鹽覆蓋率低於80%;仍有19個省份的90個縣居民戶合格碘鹽食用率低於90%,未達到縣級實現消除碘缺乏病目標的指標要求。

二是西部局部地區碘鹽推廣普及任務仍然艱巨。由於這些地區地廣人稀、交通不便、土鹽資源豐富,當地民眾自行採挖和購買土鹽的現象依舊存在。西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通過實施碘鹽價格補貼政策,碘鹽覆蓋率有了大幅提高,但部分邊遠、貧困地區尚未實現碘鹽的普遍供應。海南省部分小鹽田的關停並轉工作尚未完成。

三是碘鹽在生產消費環節的質量監管有待加強。全國共檢出14721份不合格碘鹽,占檢測碘鹽的1.8%,其中有19.5%的鹽樣碘含量高於50 mg/kg。全國碘鹽變異係數為21.5%,有22個省份變異係數高於20%。

四是部分水源性高碘地區無碘食鹽率較低。8個省份水源性高碘地區居民戶無碘食鹽率僅為78.3%,有41個縣無碘食鹽率低於90%,其中24個縣低於50%。天津市、河北省新劃定的水源性高碘地區尚未完全落實無碘食鹽供應,居民戶無碘食鹽率較低。近3年來,山西省無碘食鹽率一直徘徊在60%-70%,主要原因是鹽業部門未能以鄉為單位供應無碘食鹽。

五是部分省份未能按照《監測方案》和《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在碘缺乏病高危地區採取應急補碘措施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要求,及時、規範地開展高危監測和應急補碘工作,數據傳報、工作總結報送不及時。

對此,衛生部要求,下一步將強化政府領導,建立長效機制。加強對碘鹽生產供應的監管。加強監測信息的反饋和利用,及時採取干預措施。劃定水源性高碘地區範圍,規範無碘食鹽銷售管理工作。加強培訓,全面提升監測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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