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縣國家稅務局

1999年3月起任淄川區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06年1月起任桓台縣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01年4月起任桓台縣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機構概況

桓台縣國家稅務局組建於1994年8月,現有幹部108名,下設1個稽查局,8個科室、1個事業單位,轄1個城區分局、3個農村分局和1個農村稅務所。稅收轄區面積509平方公里。納稅人登記戶數4400餘戶,其中:一般納稅人934戶。
1995年,桓台縣國家稅務局開始在基層分局中推廣使用計算機管理技術,探索建立科學高效的稅收征管機制。1997年,實施規範化管理,全省國稅系統抽查驗收成績第二。2001年,局黨組深入調研,集思廣益,推行了“征管體制、征管機構和人事制度”三項改革,提出了“祥和、樂業、治稅、樹人”的帶隊思路,行業作風明顯轉變。2002年,探索建立個體稅收信息化監控管理體系,個體稅源實現動態網路監控,被作為典型經驗在全省國稅系統推廣。2003年,為提高征管質量、強化執法監督,開展了“三基”建設和效能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和兩權監督的各項要求在機制上得到落實。2004年,率先在全市國稅系統啟動了稅收執法全程公開監督作業的“陽光國稅”工程,開展了構建稅源精細化管理新機制的試點工作,獲得市局高度評價。2005年初,承擔了市國稅系統網上辦公電子政務系統的試點任務,將各崗位的工作進程置於網路系統的適時監控之中,行政效率大為提高,得到省國稅局領導的高度重視。 按《征管法》和《行政許可法》要求,實行維權服務,提高服務效率和檔次。推行了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稅、掛牌服務和承諾服務等措施;實行了“一窗式”管理,涉稅業務“一窗式受理、一站式辦結、一條龍服務”;開展涉稅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工作,簡化了12項辦稅程式,精簡5種納稅人報表,取消3種內部傳遞報表,辦稅環節大為減少,辦稅效率明顯提高。注重培植稅 團結務實的領導班子省國稅局副局長鬍立升在桓台調研源,落實優惠政策。2001年起,累計完成招商引資任務3000多萬元;協調引進生產項目兩個;幫助5個困難企業融資800多萬元,扭虧為盈,走上了規模發展的路子。2004年辦理免抵調庫2625萬元,出口退稅1860萬元,為福利企業返還增值稅4473萬元,資源綜合利用企業退稅365萬元, 彙算清繳退稅196萬元。調整增值稅起征點, 2695戶納稅人因此受益,免繳稅款210萬元。嚴格執法與服務經濟發展形成良性互動的局面。 桓台縣國稅局連續10年超額完成稅收任務,稅收收入由1994年的6401萬元增長到2004年的48461萬元,年均增幅超過了22%。2001年起,連續3年全市國稅系統綜合目標管理考核名列第一, 連續4年全縣行風評議第一名;2002年,被表彰為全省國稅系統文明建設先進局、省級文明單位;2003年,被國家稅務總局表彰為全國稅務系統文明單位;2004年,被授予全省國稅系統文明建設先進局、省級五四紅旗團總支標兵榮譽稱號。
十五”期間,共組織國稅收入20.1億元,年均遞增速度達到48.6%。其中,組織縣級財政收入4.55億元,是“九五”期間的3.18倍,為地方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做出了積極的貢獻。五個基層分局(所)全部被評為“市級文明單位”,兩個分局被評為“省級青年文明號”,辦稅服務廳被評為“省級巾幗文明示範崗”;縣局連續七年在市局目標管理考核中獲第一,榮獲“全市公民道德教育十佳單位”、“全市文明示範視窗”、“省級五四紅旗團總支標兵”、“省級文明單位”等榮譽稱號,四次被省局表彰為“全省國稅系統文明建設先進單位”,2003年被總局表彰為“全國稅務系統文明單位”,2005年被團中央表彰為“全國五四紅旗團支部”,2006年被市人大、市委、市政府聯合表彰為“普法依法治理先進單位”。
桓台縣國家稅務局是主管本地區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機構,機構級別為正科級,實行垂直領導管理體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稅源和市國家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確保完成稅收任務。充分運用稅收槓桿對經濟進行巨觀調控和監督,促進轄區經濟發展。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六)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八)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管理下一級國家稅務局(分局、所)領導班子。
(十)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本系統稅收科研、學術交流以及科研成果鑑定、評選、推廣和獎勵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稅收信息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四)貫徹執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十五)承辦淄博市國家稅務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桓台縣國稅局有10個內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和1個事業單位。?

1、內設機構

(1)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本局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保衛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和新聞發布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和其他行政事務;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科研工作規劃、方案。
(2)政策法規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承辦局外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牽頭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及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承辦稅收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備查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反補貼案件的應對工作;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指導、協調、檢查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的執行;組織落實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征管制度,處理國家(地區)間的有關稅務事項;牽頭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
(3)稅政科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參與編制年度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內退稅計畫;組織實施出口退稅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進出口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
(4)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內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組織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組織實施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對外發布稅收收入數據。
(5)納稅服務科
組織、協調和指導稅務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承擔車輛購置稅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車輛購置稅票證;對註冊稅務師行業進行監管。?
納稅服務科與辦稅服務廳合署辦公。縣局在納稅人集中的城區設定實體化的辦稅服務廳只一個,各稅務分局(所)設定辦稅服務視窗,由所屬稅務分局(所)管理,業務上由上級有關部門指導。
(6)徵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研究提出專業化徵收管理和稅收征管規程完善的建議;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套用辦法、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和風險管理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工作;組織實施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承擔稅收票據、普通發票的管理工作。
(7)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及提前離崗人員的管理和服務;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
(8)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擬訂並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和糾風工作規劃、年度計畫;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反黨紀政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9)稅源管理科
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服務。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機關人員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承擔機關統戰工作。

2、直屬機構

稽查局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督辦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辦理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的立案和調查的有關事項並提出審理意見;牽頭組織實施稅收專項檢查和稅收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指導、協調稅務稽查工作。
稽查局設5個內設機構,分別是:辦公室、綜合選案科(股)、檢查科(股)、案件審理科(股)、案件執行科(股),級別為副股級。

3、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
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服務、技術支持和技術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技術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與運維;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杜元童
主持全面工作
杜元童,男,漢族,淄博淄川人, 1993年加入中國共產黨,經濟學碩士。1985年10月起先後在周村區稅務局萌水稅務所、稽徵一所工作。1991年8月起任周村區稅務局稽徵一所副所長、所長。1994年12月起任周村區國稅局徵收一分局局長。1996年7月起任周村區國稅局稅收管理科科長。1999年3月起任淄博市國稅局信息中心副主任、主任。2005年2月起任桓台縣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
黨組成員、副局長宋新勝
分管徵收管理科、稅源管理科、信息中心工作
宋新勝,男,漢族,淄博桓台人,199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1982年10月起先後在博山區稅務局計會科、淄博市稅務局、淄博市國稅局工作。1997年10月起任淄博市國稅局計財科副科長。1998年11月起任淄博市國稅局稽查局選案審理科科長。1999年3月起任淄川區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06年1月起任桓台縣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新和
分管辦公室、人事教育科工作
張新和,男,漢族,淄博桓台人,197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1973年12月在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六十八軍施工辦公室工作。1976年3月起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四十六軍施工辦公室修理連排長。1977年1月起任濟南軍區直屬工區教導隊指導員。1979年11月起任濟南軍區直屬工區修理連政治指導員。1984年5月起任濟南軍區測繪大隊政治處副營職幹事。1987年2月起任濟南軍區測繪大隊二隊教導員。1988年12月被授予濟南軍區測繪大隊中校軍銜。1993年8月轉業到淄博市國稅局工作。1997年10月任淄博市國稅局辦公室副主任。2001年4月起任桓台縣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寶偉
分管稅政管理科、稽查局工作
劉寶偉,男,漢族,淄博高青人,1993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1988年7月在高青縣稅務局青城稅務所工作。1992年8月起任高青縣稅務局稅政科副科長。1994年9月起任高青縣國家稅務局稅政科科長。1994年11月起任高青縣國家稅務局稽查局局長。2002年4月起任桓台縣國稅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2006年1月任桓台縣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宋傳利
分管計畫統計科、監察室、辦稅服務廳工作
宋傳利,男,漢族,山東濰坊人,1998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公共管理碩士,高級工程師。1990年7月起先後在淄博市稅務局、淄博市國稅局工作。1998年11月起任淄博市國稅局信息中心副主任。2003年5月起任淄博市國稅局計畫徵收科副科長。2005年9月起任淄博市國稅局計畫統計科副科長。2006年1月起任桓台縣國稅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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