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縣人民政府關於2009年糾風工作的意見

此項工作由縣財政局牽頭落實。 此項工作由縣財政局牽頭落實。 此項工作由縣財政局牽頭落實。

桐府發〔2009〕10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中央紀委三次全會、省紀委三次全會和市紀委四次全會精神以及上級關於今年糾風工作的安排部署,結合我縣實際,特提出如下意見。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對國家強農惠農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著力糾正損害農民利益的突出問題
嚴格落實國家強農惠農政策,認真清理整頓涉農價格和收費,鞏固成果;堅決糾正和查處農村土地承包、流轉、征占中的違法違紀行為,切實維護農民土地權益;加強市場監管,健全農業生產資料儲備制度,整頓和規範農村市場秩序;嚴肅查處截留、挪用、剋扣強農惠農補貼資金和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及坑農害農等違規違紀行為;組織有關部門做好農資打假工作,對發生區域性制假、售假及造成農民減產絕收問題的實行行政問責;依法規範農民工勞動管理工作,督促有關部門維護進城務工農民合法權益。此項工作由縣農業局牽頭落實。
(二)繼續清理規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嚴格控制舉辦節慶活動
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清理規範黨委、人大、政協和法院、檢察院系統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通知(廳字[2008]20號)、省、市《清理規範黨委、人大、政協和法院、檢察院系統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實施方案》的要求,我縣結合實際,制定了《桐梓縣清理規範黨委、人大、政協和法院、檢察院系統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實施方案》進行下發,明確清理規範範圍和原則,全面開展清理工作,著力解決評比達標表彰過多過濫問題,實現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大幅減少,保留項目發揮積極作用,基層企業民眾負擔明顯減輕的目標,推動黨的機關和國家機關改進工作作風,要逐步建立健全規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長效機制。繼續鞏固控制和規範黨政機關舉辦節慶活動工作成果,嚴肅查處濫用財政資金,利用行政權力拉贊助、搞攤派,以及利用舉辦節慶活動鋪張浪費,增加基層民眾負擔等各種違紀違規行為。此項工作由縣糾風辦牽頭落實。
(三)嚴格落實地方政府監管責任,確保食品藥品安全
督促職能部門完善監管體系,穩步推進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認真落實政府及部門的食品藥品安全責任,繼續完善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重點加強對食品藥品生產、消費環節的監管,強化日常監管;加強安全監管的稽查工作,建立安全預警和處置體系。加強監管制度建設,完善質量管理規範。落實好國家藥品標準提高行動計畫、藥典標準建設、高風險醫療器械標準等有關規定;強化藥品和醫療器械原輔料管理,嚴控過程質量,嚴肅查處安全風險。此項工作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牽頭落實。
(四)繼續抓好對專項資金的監管,確保資金管理規範有效
加強涉農、救災資金監管。繼續加強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涉農專項資金監督管理的意見》(黔委廳字[2008]68號)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執行涉農專項資金公開制度,實行向紀檢監察機關備案制度,實行涉農專項資金管理使用責任追究制度,強化對涉農、救災專項資金的審計和財政監督,規範資金管理和運行,提高使用效率和水平;以扶貧資金、農村低保資金、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等監管為重點,對各類用於農村基層設施建設資金、涉農補貼資金、種植(養殖)業項目資金、生態建設資金、農村勞動力培訓資金、農村科教文衛發展資金等專項資金實行全面監督檢查。堅決糾正和查處貪污、擠占、挪用、騙取涉農、救災資金等行為,對滯留、浪費、違規使用資金造成嚴重後果的,嚴格進行責任追究;逐步建立健全扶貧救災資金監管體系。此項工作由縣財政局牽頭落實。
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督促職能部門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基金管理、運行中的風險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防範。進一步加強審計和財政監督,抓好重點抽查和督察,嚴肅查處貪污、截留、擠占、挪用、騙取社保基金的問題,研究制定社保基金風險控制的長效機制。此項工作由縣財政局牽頭落實。
加強住房公積金監管。督促有關部門健全和完善公積金管理機構內部管理機制,加快信息化建設,逐步實現對大額資金的實時監控,防範資金風險;加大對各類違規資金的回收力度,嚴肅糾正和查處擠占、截留、挪用住房公積金等違規違紀問題;進一步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提高使用率,發揮住房公積金在實現住房保障等方面的作用;逐步建立公積金監管長效機制。此項工作由縣財政局牽頭落實。
(五)繼續下大力氣治理教育亂收費,促進教育公平和均衡發展
督促有關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責任,確保國家免費義務教育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繼續穩定各級各類學校收費標準,對教育收費情況進行清理,堅決糾正越權設立教育收費項目、違規制定收費標準的行為。加強對學校辦學和收費行為的監管,堅決糾正以合作辦學或改制為名亂收費問題,禁止統一征訂教輔材料和開辦有償補習班,促進各級各類學校依法辦學、規範收費,推動區域內基礎教育的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嚴格執行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政策等。落實校務公開和收費公示制度,堅持並完善教育經費撥付、學校經費收入和使用情況的經常性審計監督制度,嚴肅查處各類教育亂收費行為。此項工作由縣物價局牽頭落實。
(六)繼續深化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工作
督促落實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各項措施,擴大醫保覆蓋範圍,完善醫保結算辦法,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嚴格落實公立醫院院長行風建設責任制,健全醫務人員醫德考評制度,制定醫療衛生系統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規範醫療服務行為,堅決制止和糾正各種亂加價、亂收費行為。執行以政府為主導、以省(區、市)為單位的網上藥品集中採購規定。完善醫藥價格監管辦法,合理調整醫療服務與藥品價格,改善醫療服務補償機制。認真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改革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運行機制,試行農村和城市社區藥品零差價供應。嚴肅查處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各種違紀違法案件,嚴厲打擊虛假違法醫藥廣告。此項工作由縣衛生局牽頭落實。
(七)加強“綠色通道”建設和落實燃油稅費改革政策,鞏固治理公路“三亂”成果
督促有關部門落實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調整政策,制定和完善相關配套措施;規範治理超限超載工作,加強對運輸裝載環節的監管,強化源頭治超;規範涉路部門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嚴禁沒有上路執法權的部門上路執法。嚴肅查處公路“三亂”問題,嚴格責任追究。此項工作由縣交通局牽頭落實。
(八)強化公共服務監管,規範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組織服務和收費行為
堅持分類指導,以行業協會與政府部門脫鉤為重點,加強對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的監管。自上而下,集中整治行業協會與政府有關部門因職能不清、利益關聯引發的損害企業和民眾利益的問題。集中規範政府行政行為,堅決糾正將特定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組織的服務作為行政許可的牽制條件,進行指定服務,在調查研究、摸清底數的基礎上,按照先易後難、分步實施的原則,選擇一批省(市)直部門管理的行業協會,實現在職能、機構、人員、財務等方面與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門脫鉤,規範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組織服務和收費行為。自下而上開展清理整頓,督促有關部門制定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組織方面的政策制度,推進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組織的規範發展,切實解決一批民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堅決糾正政府部門非法干預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組織依法開展活動等行為。加強企業和民眾對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組織的監督,探索建立健全規範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組織服務和收費行為的長效機制。此項工作由縣發改局牽頭,縣民政局、縣工商局配合。
(九)規範計程車行業管理工作,確保市場運營秩序健康發展
按照《貴州省城市公共運輸特許經營權管理條例》、《貴州省城市公共運輸管理條例》的規定,督促配合有關部門落實監管責任,規範企業經營行為,加強市場經營秩序的督促檢查。認真清理計程車經營權有償出讓,嚴格規範各項收費。嚴禁向出租汽車企業和司機收取運輸管理費、養路費等已取消的費用。嚴厲打擊各類車輛非法運營行為,加大對非法運營、欺行霸市等行為的處罰力度,維護出租汽車行業正常的經營秩序。加強對燃油補貼資金的監管,確保資金及時、準確兌現給經營者,切實保障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嚴肅查處政府有關公務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參與或變相參與經營活動的案件,對不按國家規定和省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實施行業管理引發的群體性事件,情節嚴重的應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切實維護車租汽車行業穩定。此項工作由縣城管局牽頭落實。
(十)大力加強政風行風建設,營造良好投資發展環境
進一步加強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各部門各行業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原則,把以人為本、服務民眾作為政風行風建設的重要內容,採取多種方式強化對本系統的監管和指導。要以民眾滿意為標準,積極主動開展對照檢查和自查自糾活動,堅決糾正和嚴肅查處損害民眾利益的不正之風。繼續開展創建文明行業和人民滿意的政府部門活動,積極探索加強政風行風建設的新舉措。以基層站所為重點,普遍開展對基層站所和學校、醫院的民主評議活動。按照全市的統一安排,今年重點在發改、林業系統開展民主評議行風工作。同時要認真做好全市食品藥品監督、農業、畜牧系統開展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回頭看工作。今年在縣調頻廣播電台、縣電視台播出“廉政陽光行”專題欄目,強化廣大民眾和新聞媒體對政風行風建設的監督。認真受理民眾的舉報、投訴和諮詢,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不斷改進行業作風,提高行政效率。大力倡導為民眾辦實事辦好事,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有序開展評議機關作風活動,充分發揮其示範帶頭作用。建立民主評議結果逐級報告和向社會通報制度,充分運用好評議成果,實現民主評議制度化規範化,並納入黨風廉政建設和部門績效考核內容。建立和完善廉政陽光行活動以政府為主導的責任機制、多種媒體互相配合的聯動機制、以民眾滿意為標準的科學評價機制,不斷創新的長效機制,促進政風行風熱線提高質量、規範運作,解決問題更加有效、人民民眾更加滿意。此項工作由縣紀委廉政室牽頭落實。
(十一)加強工作創新和信息、資料報送工作
各牽頭責任部門要根據糾風工作的主要任務和要求,結合本單位、本部門糾風工作的實際,進一步拓寬工作思路,創新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切實抓好糾風工作。要不斷總結和探索糾風工作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發現和掌握本地糾風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推動工作的開展。各牽頭部門今年內要向縣糾風辦報送糾風工作信息10期以上、糾風工作調研文章1篇以上,分別於6月15日、10月15日前報送糾風工作半年、全年總結。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把發展環境治理工作列入本單位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切實轉變工作職能,著力解決在體制、機制、管理、服務、監督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大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規範行政行為,規範辦事程式,提高辦事效率,遵守職業道德,提高服務質量,進一步營造良好的政務環境。要堅持把制度創新貫穿投資發展環境全過程,逐步健全完善長效機制。要圍繞重點問題進行監督檢查、跟蹤督辦,加大懲處懲戒的力度,堅決查辦破壞發展環境等方面的案(事)件。對發生有關投資發展環境方面案(事)件的部門和單位的領導幹部,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切實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紀律保證。
繼續深入抓好減輕企業負擔和農民工工作,認真做好預防和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工作,著力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鞏固黨政部門報刊散濫和利用職權發行等工作治理成果並納入常態管理。各鄉鎮各部門要結合自身實際,針對本單位、本行業的不正之風,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認真落實責任制
各鄉鎮各部門要進一步健全糾風工作責任制,切實加強對糾風工作的領導。各鄉鎮人民政府和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要對糾風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要認真履行領導責任。把解決損害民眾利益的突出問題納入各級領導幹部的責任範圍,列入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的重要內容。要發揮好糾風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做到協調行動,綜合治理。縣糾風辦要切實履行組織協調職責,加強指導和督查。糾風專項治理工作的牽頭部門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積極協調有關方面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其他責任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完成所承擔的糾風工作任務。
(二)切實加強監督檢查
把監督檢查作為推動工作的重要手段,貫穿全年工作的始終。要把推動中央決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落實擺在監督檢查的首位,著力解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問題,確保政令暢通。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典型案(事)件,要嚴肅查處、公開曝光,充分發揮查處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要增強監督檢查的針對性和時效性,結合民眾來信來訪、網上舉報、熱線投訴等多種渠道,建立查處不正之風的快速反應機制。要注重發揮查處案件的治本功能,通過查處案件,達到教育警示、加強監管、堵塞漏洞、完善機制的目的。
(三)全面強化基層糾風工作
各鄉鎮各部門要工作重心下移,切實加強對基層糾風工作的領導,明確年度任務、目標和要求,統籌安排,統一部署,結合實際情況,抓好任務分解和落實。要督促和幫助基層建立和完善工作機制,創新工作方法,推動基層糾風工作。
(四)努力從源頭上防治不正之風
要以國家各項重大改革為契機,不斷深化糾風工作,以改革的思路和創新的辦法開展糾風工作,加強源頭治理,不斷剷除不正之風滋生的土壤。專項治理工作要加大改革力度,積極探索如何確保中央已經明確的改革任務和已經出台的改革措施不折不扣地執行到位,努力解決導致不正之風滋生蔓延的深層次問題。對查處的問題,要舉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類問題重複發生,對帶有普遍性的問題,要推動制度創新和政策完善。政風行風建設工作要體現改革精神,創新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減少和規範行政審批事項,建立健全行為規範,努力從源頭上防治各種不正之風。
桐梓縣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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