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的少數民族

桂平居民76%是漢族,其餘:

一、 壯族
遷徙及分布

本市壯族除部分土著外,其餘均從外地遷徙而來。另一部分來自貴州,另據壯族民間族譜記載,一部分則從廣東遷到平南再遷入本市。

服飾 壯族男女慣穿自織自染的棉、麻布服裝(冬棉夏麻)。男穿對襟唐裝衫,正襟設上小下大四個對稱口袋,中間釘七或九對布紐扣,袖窄而長,低衣領,緊身;穿直筒、無褲袋的唐裝褲。女穿右開大襟唐裝衫,壯語稱“布凹部”,衫寬大,長過臀,以藍、白、黑等色布鑲邊,低圓領,袖寬短,從右肋至衫腳釘五對布紐扣;穿直筒、寬腳、長僅過膝、無褲袋的唐裝褲。女青年和少婦的汗衫(內衣)織以各種花紋圖案,圍裙配以色彩艷麗的自織絲帶和花紋圖案,勞動時纏綁腿;未婚姑娘額前留齊眉劉海,少婦則不留劉海。中年以上婦女將頭髮盤髻於腦後,汗衫素色,圍裙稍寬,無花紋圖案。男女均穿自製船形布鞋,女鞋尖頭且上翹,繡有各色花紋圖案。

解放後,由於生活水平提高及受漢族影響,壯族日常服飾與漢族相同,但節日、走親戚或婚喪嫁娶時仍有人穿著壯族服飾

風俗習慣

歌圩 壯族稱“圩臥”。本市壯族歌圩始於明末,持續約三百多年。逢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十五,二月初二,三月初三,五月初五,七月初七、十四,八月初二、十五,九月初九,村民不約而來,集成歌圩,尤以三月初三歌圩最為隆重。過去最熱鬧的為武平里(今石龍鄉永興村背嶺)歌圩。歌圩設有飲食攤、雜貨攤、百貨攤、染布攤等。每逢歌圩,男女身著盛裝趕圩,途中即興唱起山歌,所謂“一路歡情一路歌”。對歌者多為男女青年,以對歌尋找終身伴侶。民國《桂平縣誌》記載:“潼人放浪在春秋佳節,籍歌唱以會男女。”歌圩上,青年男女三五成群,物色到合意對手後,先唱“見面歌”試探,確定對方為意中人時,即邀約對歌。有的還請歌師出謀獻策,以取勝對方。

對歌后,傾心相愛的男女青年便雙雙離開斗歌場地,到幽靜之處再用“初交歌”、“深交歌”、“相思歌”互傾愛慕、思戀之情。若確定為情侶,男方贈給女方鏡子、手帕,女方贈給男方絲帶或刺繡手帕等為定情信物。歌圩結束時,定情雙方互唱“分別歌”後各自歸去。定情後的第一個中秋節,男方要送月餅、苧麻或白汗衫給女方,女方則回贈水煙筒、絲帶等給男方。
民國初年(1916年前後),政府以有傷風化為由,曾強行取締歌圩。但在田間勞動或節日仍有人放聲歌唱:“山歌好唱山里長,山歌好聽田裡生,歌苗長在連情樹,歌藤長在連心根”等傳統山歌。

1988年,石龍鄉政府組織建國以來首次“三月三”歌節活動,參加者來自貴縣、武宣、平南等縣,有3萬多人。除對歌外,還舞龍、舞獅、舞牛、舞蝴蝶等助興,熱鬧非常。
婚俗 本市壯族婚姻儀式與漢族基本相同,惟壯族姑娘出嫁後至懷孕前,有不落夫家的習俗。新婚之夜夫妻不同房,鬧完洞房後,新娘與“伴娘”共寢。翌日,新娘回娘家與父母共同生活,逢農忙、節日或辦喜事才回夫家住幾天,有的長達一兩年乃至三五年,直至懷孕才回夫家定居。80年代後,石龍鄉的永興、群樂、安旺等村一些壯族青年已逐步改變了過去的習俗,姑娘婚後即到夫家定居,夫妻共同生活。

七月七 農曆七月七為壯族祭鬼節,家家戶戶包三角或條形米棕,殺雞祭祖。親戚朋友互相來往,每戶設筵席少的兩三桌,多的十幾桌。出嫁的婦女,當年娘家有親人去世的,須於七月初六回娘家燒“衣(紙衣、紙錢)”。

二、 瑤族

遷徙及分布

本市瑤族屬“盤瑤”,明以前即在市內定居。民國《桂平縣誌》記載:“縣內自明朝前多為瑤族所居,故鄉中多盤古廟。”此外,桂平市區和江口還有瑤圩。桂平瑤民是從金秀大瑤山遷來的,先是遷到大宣區(現今田鎮)的上瑤、下瑤等地,後來又從上、下瑤遷進紫荊山內的橫衝、良段居住。民國20年(1931年)瑤王李榮保因剿匪有功,為新桂系李宗仁賞識,資助他部分金錢和武器,要他率領瑤民駐木山屯墾,部分瑤民又跟隨他從橫衝、良段遷到木山。瑤族主要分布於紫荊鄉的木山村元安村。1987年,全市瑤族人口為1532人。

服飾 瑤族男女慣穿自織自染的黑色或紫藍色棉、麻布唐裝衣服,並配以披肩、圍裙、腰帶等飾物。披肩為兩塊重疊黑方形繡花布,四周多用紅、黃布相間鑲邊;圍裙亦為黑色的繡花布,裙帶絲穗垂臀。男腰束二至三條自織花紋帶腳纏綁腿。女穿開胸上衣,胸部用別針或布條扎一結為紐扣,襟邊繡花,衣長至膝。女的除飾以披肩、圍裙、腰帶外,還飾以背裙、胸裙、腰裙。背裙、胸裙以紅絲線及彩珠串成,背裙扎於披肩上,與披肩重疊,裙帶絲穗垂胸;胸裙上方掛三至四枚銀牌,下方為高低三排絲穗,佩於胸前;腰前扎繡花圍裙,腰後扎紅絲線聯成的腰裙;腰束三至五條花紋帶;褲為寬腳,褲腳鑲繡花布及絲織小錦帶,帶端絲穗垂於內 骨處。男女均配頭飾。男頭飾為圓盤形,以花紋帶盤結而成,帶端絲穗垂於左耳後,頂疊兩條花毛巾。女頭飾為圓檐帽,帽頂方形板狀,前高后低。帽檐纏以花紋帶和花毛巾,帽沿纏紅絲線及小錦帶,頂疊5條花毛巾,毛巾絲穗垂左右兩側,有的還用一花毛巾橫跨頭頂扎於腦後。女青年還喜以紅、黃、藍色布相間縫製成方塊摺疊於頭上,腦後垂一排紅絲穗。男女穿自製布鞋,女人鞋頭喜歡用紅毛線結一小球做飾物。此外,男人愛戴金、銀戒指、愛鑲金牙;女人愛戴耳環及銀、玉手鐲。姑娘愛束長發,男人及已婚婦女只留短髮。

解放後,瑤族服飾變化大,戴耳環、手鐲、戒指、鑲金牙的很少。此外,年輕婦女均留長髮。60年代後,衣料多用機織黑斜布,80年代後,多用黑滌卡嘰布。平時穿戴與漢族無異,僅在冬天及節日、婚喪嫁娶時穿戴瑤族服飾。

風俗習慣

好客 外地人路過借宿,瑤民必熱情挽留,以好酒好菜款待,如客人客氣,主人反而不高興。客人到來,如主人不在,只要將隨身攜帶的東西掛在廚房門上,主人回來就會招待客人食宿。

打茅結 瑤族人民有路不拾遺的傳統。在瑤山,不需要帶的物品如放個黃茅結作標記,可隨意放置路旁,路人不會拿走。如是食物,行人只要放個黃茅結就可拿來吃,主人不會責怪,但不能吃完,以示對主人的禮貌。80年代後,平原地區進入瑤山的人漸多,良莠不齊,黃茅結所起的作用已不如以前。

搭涼棚 瑤民宅居前慣用竹木搭涼棚,用以曬東西。夏天,還可以在涼棚上吃飯及乘涼。

入贅 解放前,瑤族入贅形式有二:一為賣身,入贅的男子改隨女方姓,完全成為女方家庭成員,身價約六七十塊銀毫;二為非賣身,入贅的男子保留原姓,不收身價錢,只要三四十斤九,二三十斤肉,,二三十斤米作禮物,以後如離婚,男方可帶走與自己同姓的子女。

入贅酒席由女方主辦,男方的父母、兄弟姐妹、親戚朋友以至全村全族均被邀赴宴慶賀,送嫁赴宴者有時達百人。送嫁隊伍至女方村邊時,先鳴放鳥槍為號,待女家鳴槍示意,新郎及送嫁隊伍放可進門。新郎進屋前,新娘離家躲于山上,待新郎入廳堂後,才從山上回來,以免新郎新娘“相競”。

設宴時,女家用數張方台並為一長台,與男女父母及親屬宴會,瑤族稱“飲連心酒”。晚上,男女雙方客人相互對歌至深夜,有的甚至通宵達旦。當晚新房還須讓給男女父母住宿,以示孝敬。

婚禮第二天,男女雙方簽訂《婚姻契約書》,確定婚後奉養雙方父母及子女姓氏的安排(一般第一個小孩隨母姓,第二個小孩隨父姓,以下類推)。

解放後,入贅風俗仍沿襲至今,惟男方無須改同女方姓,婚禮比過去從簡。

敬鳥節 農曆二月初一,瑤族嚴禁打殺鳥類及地下幹活,唯恐融犯“鳥神”,招致災禍。各家做糯米糍粑,用竹蔑編織各種“鳥兒”,懸掛在竹樓門口、神台、灶台或穀倉的牆上,並用糍粑糊住“鳥兒”的咀,祝願鳥兒飽食有餘,不再糟蹋農戶莊稼。

炒蟲節 每年驚蟄日,瑤族家家戶戶大搞清潔衛生,堆燒樹木殘枝敗葉,炒黃豆或玉米,寓意把害蟲炒死,獲得五穀豐收。60年代後,僅一些老人過此節。

盤王節 市內瑤民慣於每年正月初一至十五日備供品祭拜祖先“盤夸瓜 ”( 也稱“盤王”),跳《抓龜舞》(又稱《盤王舞》)及《出兵舞》,相沿至今。60年代初以前,青年男女喜於節日期間對唱情歌,鍾情者即告知父母,舉行婚禮。1984年,全國定農曆十月十六日為盤王節。此後,每年的盤王節,瑤族男女老幼身著盛裝集中大同社,唱歌跳舞通宵達旦。
敬老節 瑤族以冬至為敬老節。此日家家戶戶做糯米糍粑,晚輩先做一個大的給長輩吃,並送新衣或新帽、新鞋給老人,以示孝敬。解放後仍有此習慣。

桂平居民76%是漢族,其餘:

一、 壯族
遷徙及分布

本市壯族除部分土著外,其餘均從外地遷徙而來。另一部分來自貴州,另據壯族民間族譜記載,一部分則從廣東遷到平南再遷入本市。

服飾 壯族男女慣穿自織自染的棉、麻布服裝(冬棉夏麻)。男穿對襟唐裝衫,正襟設上小下大四個對稱口袋,中間釘七或九對布紐扣,袖窄而長,低衣領,緊身;穿直筒、無褲袋的唐裝褲。女穿右開大襟唐裝衫,壯語稱“布凹部”,衫寬大,長過臀,以藍、白、黑等色布鑲邊,低圓領,袖寬短,從右肋至衫腳釘五對布紐扣;穿直筒、寬腳、長僅過膝、無褲袋的唐裝褲。女青年和少婦的汗衫(內衣)織以各種花紋圖案,圍裙配以色彩艷麗的自織絲帶和花紋圖案,勞動時纏綁腿;未婚姑娘額前留齊眉劉海,少婦則不留劉海。中年以上婦女將頭髮盤髻於腦後,汗衫素色,圍裙稍寬,無花紋圖案。男女均穿自製船形布鞋,女鞋尖頭且上翹,繡有各色花紋圖案。

解放後,由於生活水平提高及受漢族影響,壯族日常服飾與漢族相同,但節日、走親戚或婚喪嫁娶時仍有人穿著壯族服飾。

風俗習慣

歌圩 壯族稱“圩臥”。本市壯族歌圩始於明末,持續約三百多年。逢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十五,二月初二,三月初三,五月初五,七月初七、十四,八月初二、十五,九月初九,村民不約而來,集成歌圩,尤以三月初三歌圩最為隆重。過去最熱鬧的為武平里(今石龍鄉永興村背嶺)歌圩。歌圩設有飲食攤、雜貨攤、百貨攤、染布攤等。每逢歌圩,男女身著盛裝趕圩,途中即興唱起山歌,所謂“一路歡情一路歌”。對歌者多為男女青年,以對歌尋找終身伴侶。民國《桂平縣誌》記載:“潼人放浪在春秋佳節,籍歌唱以會男女。”歌圩上,青年男女三五成群,物色到合意對手後,先唱“見面歌”試探,確定對方為意中人時,即邀約對歌。有的還請歌師出謀獻策,以取勝對方。

對歌后,傾心相愛的男女青年便雙雙離開斗歌場地,到幽靜之處再用“初交歌”、“深交歌”、“相思歌”互傾愛慕、思戀之情。若確定為情侶,男方贈給女方鏡子、手帕,女方贈給男方絲帶或刺繡手帕等為定情信物。歌圩結束時,定情雙方互唱“分別歌”後各自歸去。定情後的第一個中秋節,男方要送月餅、苧麻或白汗衫給女方,女方則回贈水煙筒、絲帶等給男方。
民國初年(1916年前後),政府以有傷風化為由,曾強行取締歌圩。但在田間勞動或節日仍有人放聲歌唱:“山歌好唱山里長,山歌好聽田裡生,歌苗長在連情樹,歌藤長在連心根”等傳統山歌。

1988年,石龍鄉政府組織建國以來首次“三月三”歌節活動,參加者來自貴縣、武宣、平南等縣,有3萬多人。除對歌外,還舞龍、舞獅、舞牛、舞蝴蝶等助興,熱鬧非常。
婚俗 本市壯族婚姻儀式與漢族基本相同,惟壯族姑娘出嫁後至懷孕前,有不落夫家的習俗。新婚之夜夫妻不同房,鬧完洞房後,新娘與“伴娘”共寢。翌日,新娘回娘家與父母共同生活,逢農忙、節日或辦喜事才回夫家住幾天,有的長達一兩年乃至三五年,直至懷孕才回夫家定居。80年代後,石龍鄉的永興、群樂、安旺等村一些壯族青年已逐步改變了過去的習俗,姑娘婚後即到夫家定居,夫妻共同生活。

七月七 農曆七月七為壯族祭鬼節,家家戶戶包三角或條形米棕,殺雞祭祖。親戚朋友互相來往,每戶設筵席少的兩三桌,多的十幾桌。出嫁的婦女,當年娘家有親人去世的,須於七月初六回娘家燒“衣(紙衣、紙錢)”。

二、 瑤族

遷徙及分布

本市瑤族屬“盤瑤”,明以前即在市內定居。民國《桂平縣誌》記載:“縣內自明朝前多為瑤族所居,故鄉中多盤古廟。”此外,桂平市區和江口還有瑤圩。桂平瑤民是從金秀大瑤山遷來的,先是遷到大宣區(現今田鎮)的上瑤、下瑤等地,後來又從上、下瑤遷進紫荊山內的橫衝、良段居住。民國20年(1931年)瑤王李榮保因剿匪有功,為新桂系李宗仁賞識,資助他部分金錢和武器,要他率領瑤民駐木山屯墾,部分瑤民又跟隨他從橫衝、良段遷到木山。瑤族主要分布於紫荊鄉的木山村和元安村。1987年,全市瑤族人口為1532人。

服飾 瑤族男女慣穿自織自染的黑色或紫藍色棉、麻布唐裝衣服,並配以披肩、圍裙、腰帶等飾物。披肩為兩塊重疊黑方形繡花布,四周多用紅、黃布相間鑲邊;圍裙亦為黑色的繡花布,裙帶絲穗垂臀。男腰束二至三條自織花紋帶,腳纏綁腿。女穿開胸上衣,胸部用別針或布條扎一結為紐扣,襟邊繡花,衣長至膝。女的除飾以披肩、圍裙、腰帶外,還飾以背裙、胸裙、腰裙。背裙、胸裙以紅絲線及彩珠串成,背裙扎於披肩上,與披肩重疊,裙帶絲穗垂胸;胸裙上方掛三至四枚銀牌,下方為高低三排絲穗,佩於胸前;腰前扎繡花圍裙,腰後扎紅絲線聯成的腰裙;腰束三至五條花紋帶;褲為寬腳,褲腳鑲繡花布及絲織小錦帶,帶端絲穗垂於內 骨處。男女均配頭飾。男頭飾為圓盤形,以花紋帶盤結而成,帶端絲穗垂於左耳後,頂疊兩條花毛巾。女頭飾為圓檐帽,帽頂方形板狀,前高后低。帽檐纏以花紋帶和花毛巾,帽沿纏紅絲線及小錦帶,頂疊5條花毛巾,毛巾絲穗垂左右兩側,有的還用一花毛巾橫跨頭頂扎於腦後。女青年還喜以紅、黃、藍色布相間縫製成方塊摺疊於頭上,腦後垂一排紅絲穗。男女穿自製布鞋,女人鞋頭喜歡用紅毛線結一小球做飾物。此外,男人愛戴金、銀戒指、愛鑲金牙;女人愛戴耳環及銀、玉手鐲。姑娘愛束長發,男人及已婚婦女只留短髮。

解放後,瑤族服飾變化大,戴耳環、手鐲、戒指、鑲金牙的很少。此外,年輕婦女均留長髮。60年代後,衣料多用機織黑斜布,80年代後,多用黑滌卡嘰布。平時穿戴與漢族無異,僅在冬天及節日、婚喪嫁娶時穿戴瑤族服飾。

風俗習慣

好客 外地人路過借宿,瑤民必熱情挽留,以好酒好菜款待,如客人客氣,主人反而不高興。客人到來,如主人不在,只要將隨身攜帶的東西掛在廚房門上,主人回來就會招待客人食宿。

打茅結 瑤族人民有路不拾遺的傳統。在瑤山,不需要帶的物品如放個黃茅結作標記,可隨意放置路旁,路人不會拿走。如是食物,行人只要放個黃茅結就可拿來吃,主人不會責怪,但不能吃完,以示對主人的禮貌。80年代後,平原地區進入瑤山的人漸多,良莠不齊,黃茅結所起的作用已不如以前。

搭涼棚 瑤民宅居前慣用竹木搭涼棚,用以曬東西。夏天,還可以在涼棚上吃飯及乘涼。

入贅 解放前,瑤族入贅形式有二:一為賣身,入贅的男子改隨女方姓,完全成為女方家庭成員,身價約六七十塊銀毫;二為非賣身,入贅的男子保留原姓,不收身價錢,只要三四十斤九,二三十斤肉,,二三十斤米作禮物,以後如離婚,男方可帶走與自己同姓的子女。

入贅酒席由女方主辦,男方的父母、兄弟姐妹、親戚朋友以至全村全族均被邀赴宴慶賀,送嫁赴宴者有時達百人。送嫁隊伍至女方村邊時,先鳴放鳥槍為號,待女家鳴槍示意,新郎及送嫁隊伍放可進門。新郎進屋前,新娘離家躲于山上,待新郎入廳堂後,才從山上回來,以免新郎新娘“相競”。

設宴時,女家用數張方台並為一長台,與男女父母及親屬宴會,瑤族稱“飲連心酒”。晚上,男女雙方客人相互對歌至深夜,有的甚至通宵達旦。當晚新房還須讓給男女父母住宿,以示孝敬。

婚禮第二天,男女雙方簽訂《婚姻契約書》,確定婚後奉養雙方父母及子女姓氏的安排(一般第一個小孩隨母姓,第二個小孩隨父姓,以下類推)。

解放後,入贅風俗仍沿襲至今,惟男方無須改同女方姓,婚禮比過去從簡。

敬鳥節 農曆二月初一,瑤族嚴禁打殺鳥類及地下幹活,唯恐融犯“鳥神”,招致災禍。各家做糯米糍粑,用竹蔑編織各種“鳥兒”,懸掛在竹樓門口、神台、灶台或穀倉的牆上,並用糍粑糊住“鳥兒”的咀,祝願鳥兒飽食有餘,不再糟蹋農戶莊稼。

炒蟲節 每年驚蟄日,瑤族家家戶戶大搞清潔衛生,堆燒樹木殘枝敗葉,炒黃豆或玉米,寓意把害蟲炒死,獲得五穀豐收。60年代後,僅一些老人過此節。

盤王節 市內瑤民慣於每年正月初一至十五日備供品祭拜祖先“盤夸瓜 ”( 也稱“盤王”),跳《抓龜舞》(又稱《盤王舞》)及《出兵舞》,相沿至今。60年代初以前,青年男女喜於節日期間對唱情歌,鍾情者即告知父母,舉行婚禮。1984年,全國定農曆十月十六日為盤王節。此後,每年的盤王節,瑤族男女老幼身著盛裝集中大同社,唱歌跳舞通宵達旦。
敬老節 瑤族以冬至為敬老節。此日家家戶戶做糯米糍粑,晚輩先做一個大的給長輩吃,並送新衣或新帽、新鞋給老人,以示孝敬。解放後仍有此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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